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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寻找埃及王(3)

“神使,您终于醒来了!请允许我德亚斯向您表达无限的仰慕,并请为我赐福!”

“什么……什么神使啊?”我的额头滴下了一颗冷汗。

“您随着天石从天而降,是阿蒙神派遣到人间的使者,必会为我埃及带来胜利和荣耀!”

他的话使我当场凝固成化石状,拜托!我哪里是随着什么天石从天而降,我只是不幸被陨石碎片砸中,昏倒在它旁边而已。不过他的话里提到埃及,莫非我真的是来到了古代的埃及,师父并没有送错地方?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我瞪大眼睛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确实和古埃及壁画中的人物一模一样!

这么说,一切都在照原计划前进,并没有偏离轨道,可是,为什么本该繁华的城邦会是荒无人烟的沙漠呢?

我又环顾了四周一遍,然后满腹疑惑地问道:“这到底是哪?”

“这是霍伦希布将军的军营,我们正在叙利亚南部的沙漠和赫梯交战。”

“霍伦希布——埃及军队的最高统帅,十八王朝的终结者和十九王朝的开创者?”

“您是在说我吗?”随着一个淡漠而深沉的声音,毡门被突然掀开一角,一个男人沉浸在阴影里的半张脸悄然浮现。

他看上去身形伟岸,华贵的金色丝带束着亚麻质地的缠腰布衬托出饱满健硕的腹肌,胸前佩戴着黄金与宝石打造的鹰形孟特护身符,与小麦色的肌肤完美融合,额头一缕漆黑的发丝随风舞动着优美的弧线,尽管由于毡门的遮掩看不清面容,却能感觉到一股不可接近的骄傲气势。

我当场愣在那里,就像被施了魔咒般无法呼吸。

等他一步步走近,完全明朗的五官更是使我呆若木鸡,这张脸……这张脸我竟是如此熟悉。

“丹尼!”我不禁脱口而出。

“丹尼?”他微微皱了皱眉,“您似乎认错人了,我是霍伦希布,埃及的大将军!”

他的话带着不容质疑的威慑力,使我的心一阵猛烈的抽痛,捂着起伏的胸口,我一动不动注视着他,的确,这位将军的身材和肤色都是典型的埃及人,可是脸型与五官却是我脑海里永远无法抹掉的记忆,怎么可能这么巧呢?冥冥之中有种奇异的感觉告诉我,他们之间必定有着某种联系。

但愿只是我的错觉。

“神使,您刚才说我是十八王朝的终结者和十九王朝的开创者?这是阿蒙神向您传达的神谕吗?”突然间,霍伦希布浑厚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怔了一下,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历史上,霍伦希布的确在图坦卡门和他的继任者阿伊死后成为新一代的埃及法老,据说还以拉美西斯一世的名义开创了辉煌的十九王朝,可是我能把在三千后了解的历史如实告诉他吗?师父说过,哪怕一点小小的错误都会打乱时空的秩序,如果我的话催化了他的野心,造成阿蒙霍特普王族过早的消亡,那岂不是成了千古罪人!

不行,绝不能冒这个风险!

想到这里,我连忙摇头装傻:“没有,你听错了,我什么都没有说过!”

“德亚斯也听到了不是吗?”他依然紧追不放。

我也转头望了德亚斯一眼,夹在两人中间的他显然有些惶恐,紧闭双唇低头不语。

“请放心,德亚斯是我最信任的心腹,他绝对不会把阿蒙神的启示泄露出去。”他似乎对这个话题有着无穷的兴趣。

我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没有神谕,没有启示,什么都没有。老实说,我也不是什么神使,只是从东方过来,误入沙漠的普通人。”

“那么,你是否能向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说着,霍伦希布从身后掏出一件闪闪发光的金属物摊放在我的面前。

我定睛一看,那不是别的,竟然是主导着本次任务关键的莲花杵!

顿时,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一定是我被陨石砸中时掉出身外被他给捡去的,这个乘人之危的混蛋!

谁知,望着我一阵青一阵白的脸色,他居然扬眉一笑:“您这件精美绝伦的随身品绝对是这个世界所没有的宝物,就像与您同时降世的天石,它带来无比珍贵的神力,用它制成的武器将成为我们战胜赫梯人的至胜法宝。”

用陨石打造兵器,莫非那块陨石是天然的铁矿?早就听说古埃及人最早发现和使用的铁,就是天上落下的陨铁。用这种天然铁打造的刀刃是当时最坚硬的金属,可惜天降的陨石数量很少,因此用陨铁制作的器具在当时显得相当珍贵,同时还带有神秘的色彩。

原来这些记述在历史上都是真实的,不过把陨铁和神还有我联系到一起就太离谱了,真是受不了古代人的迷信!

越想越气愤的我忍不住失声嚷道:“快点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是你们的神使,天上落下来的那块陨石也不是我让落的,如果早知道它要下来我肯定还会绕道走呢!”

“不,您必须是阿蒙神的使者,因为,这对明日的战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在神迹降临埃及军阵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沙漠,我们的敌人已经开始惶恐不安了。”

原来,霍伦希布真正的目的要利用这件事动摇敌军的军心,至于神使不神使的,说难听点只是脱裤子放屁。

“想拿回您的东西,就等明天决战胜利后再说,在此之前,我会把它藏在一个绝密的地方,就算是神也没办法找到。”说着,他又露出一抹邪笑转头望着德亚斯,“今晚你就寸步不离地照顾神使,另外再加派部下守护在帐篷外,以防有敌军任何不轨行为。”

这……这简直是威胁加软禁嘛!我心里有一座火山无可抑制地爆发了,如果不是基于不能改变历史的原则,早就召唤出几百只恶鬼把他拖进十八层地狱了。

“还有,明天出征之前,还要请您为我军赐福,保佑他们凯旋而归。”他以命令般的口吻说完这些,也不等我表态,就转身大步流星地朝毡门迈去。

望着他消失在我视线中的背影,我冷不防操起床边的一个陶罐就用力掷了过去,看着它脆声坠地摔得稀烂,心情才算平复了一些。

唉……之前怎么会把这个家伙看成是丹尼呢?这个卑鄙的家伙根本连丹尼的一个脚趾都赶不上。

这一晚彻夜未眠,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被德亚斯带到一间放置着大浴盆的帐篷里用香花沐浴,然后换上亚麻质地的几乎透明的努格白,戴上纯金的阿蒙神头冠和项饰。盛装齐备后,在大批随军祭司的簇拥下,踏着远方隐约传来的号角,缓步朝军营外走去。

此刻,营地外的沙漠俨然变成一片人海,步兵、骑兵和战车营分别排成浩荡的阵列,他们手中的长矛、弓箭和盾牌在晨曦中透着闪闪银光,像铺天盖地的一张银毯。

太阳从沙漠的另一端缓缓升起,那些从天边涌出的迷幻光线,近乎透明,薄如蝉翼。

无数绘着雄狮的金色军旗在空中迎风飘扬。

领军的霍伦西布跨坐在一匹威风凛凛的黑色战马上,注视着我来到他的面前,尔后随军祭司在旁高呼一声:神使到!偌大的军阵顷刻鸦雀无声,所有的人,包括高高在上的霍伦西布,都从战马上下来,跪地行礼,一动不动。

我怔了一下,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霍伦希布在一旁暗暗盯着我,眼睛里有一抹不容抗拒的威严,因为这道眼神,我被逼着朝前迈进一步,来到军阵中央,面对眼前宏大的场面,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我……”

瞬时,连悠长的号角声都停住了,在场所有的人屏息静气,天地间只剩下几缕微风从远方的沙丘吹来。

我心里更加紧张,可是已经骑虎难下,为了莲花杵、为了这次任务、还为了在另一个时空苦苦等待安海塞纳曼,只能摈弃一切杂念,咬准每一个字,缓缓地说:“我……赋予你们无限荣耀,让旭日从高空降下金色光芒,充满你们的心,所有的苦痛与灾难顷刻烟消云散,胜利必将属于埃及!”

此后,领军的霍伦西布立即跃上战马,凌利地从腰间抽出一把新铸的铁剑,面对他的士兵,展露无比自信的笑容。周围不知不觉陷入一种庄严的肃静之中,在场所有的人如同聆听神谕,等待着他发出出征的将令。

精致打磨的剑身在朝阳的照耀下透出强大的光华。

他微微眯起眼眸,注视着太阳的方向:“阿蒙神的使者已经降世,为我们带来所向无敌的神器,我以她的名义起誓,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这场战争中得到毕生最大的荣耀,和最伟大的胜利!”

那一瞬间,阳光撒在他的身上,所散发出的耀眼光芒几乎刺得我快要睁不开眼睛,突然间,我的脑子空荡荡的一片,只留下这样的声音:

战神的光芒

影射着乌云之后的太阳城

和平到来之前

就是对世界的救赎

不错,与我这个冒牌货相比,他才更像是从天而降的人物!

就好像传说中的孟特,那位底比斯的战争之神,他英勇善战,并且百战百胜,出战时全身流动着金碧辉煌的光芒,锐利且华美的金色光晕使敌人无法抗衡,也是传说中男性魅力的化身。

当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霍伦西布已经率领着他的军队消失在沙漠深处。

整片军营顿时空了,只剩下一些卫兵在营门前把守。

哼哼!正是本姑娘下手的大好时机。

只要一拿到莲花杵我就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到底比斯去,在那座埃及最繁华的都城一定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我的任务。

只是不知霍伦西布究竟把莲花杵藏在哪里,凭他那副狡诈的样子,绝对不可能放在什么伸手就够得着的地方。无奈之下,我只能沿着军帐挨个地找,不过这实在不是什么轻松的活,放眼望去,整个军营里大大小小的帐篷就有上万顶,其中比较气派豪华的至少也有几千,就算我只挑这其中的下手,工作量也是相当恐怖的,唉!为了能早日回到我热爱的21世纪,也只能碰碰运气了。

谁知就跟打麻将一样,想来什么却偏偏不来什么,我马不停蹄地搜查到太阳夕下,累得腰都快直不起来,却没有找到我要的宝贝。

扶着快要断掉的腰,我再次钻进一顶大帐,心想再找不到索性就等霍伦西布回来跟他明抢,不料放眼一望,这里……竟然有点与众不同呢!

双层的六角形帐篷,外部看上去单调的颜色内层的纹饰却绚丽鲜艳,绘着埃及壁画中惯用的彩绘纹样,交角和裙部还镶以华贵的金边。

与门相对的最深处矗立着主神阿蒙·拉和战神孟特高大的金色塑像。

垂直挂着蓝色幕帐的另一端,安放着一张宽阔的大床,高耸的床头镶嵌着贝壳,床面是精细的皮革制成的,上面铺着一张巨大斑斓的狮皮,使整个空间都透着一种尊贵庄严的气息。

直觉告诉我,莲花杵一定就藏在这里的某个角落。

重新点燃的希望激发我再度打起精神,展开新一轮台风过境般的搜索。

噼里啪啦——

桌上的摆设不慎在翻找过程中摔到地上,裂得粉碎;箱子里衣物也散乱得到处都是,可我根本顾不上收拾,心想只要找到莲花杵,立马闪人消失,保证不给这间帐篷的主人兴师问罪的机会。

哪知,正当我找得起劲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个清冽而略带疲倦的声音。

“你在我的帐篷里找什么呢?”

我猛地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便吓得当即定住,魂魄仿佛飞出天外。

霍伦西布居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不过与清晨出征前不同,此时的他手臂、大腿、胸口处全是或深或浅的伤口,雪白的缠腰布上也是斑驳褐红的血迹,零乱发丝遮掩下的俊美面庞透着大战过后的虚弱与疲惫。

我的心不由地一颤,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拔弄了一下,这种古怪的感觉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

“你是在找这个吗?”他望着我,倾斜地扬起唇角,随后不知从哪里拿出了那支莲花杵,在我眼前晃了一晃。

原来他一直把它带在身边,难怪我到哪里都找不到!一时间,我恨得牙根痒痒,不由分说扑上去就想抢。

没想到,他即便受了重伤身体仍然如鹿一般轻盈,轻轻一闪就避开我的袭击,倒是我,扑空之后一下子失去重心,身体摇晃了几下眼看就要和大地母亲来个热吻,紧要关头,他突然伸出手,闪电般地将我揽进怀里。

一瞬间,身体就像被深潭里的温泉水包围住一样,温暖有力的让人无法呼吸。此后,他更是进一步收紧手臂,把我紧紧扣在他的胸前,低头挑着眉毛说:“看来这个东西对你非常重要,越是这样,我倒越不想还给你了!”

夕阳透过他身后的毡门静静地掠过地面,也在他的脸上涂抹上一层淡淡的霞光。棱角分明的轮廓因而显得更加性感,就像一杯醇美的葡萄酒,哪怕轻轻闻一闻香味,也会立刻醉倒。

我的肩头轻轻一颤,心跳突然变得剧烈起来,两人距离这么近,光是看着这张帅脸也会令人窒息的。

危险、危险!脑袋里响起了一连串紧急警报!

我慌忙使出全身气力挣脱他的怀抱,向后趔趄了几步,倚在大帐的营柱上,惊魂未定地望着他。

也就在此时,令人更为惊异的一幕情景出现在我眼前,方才还是伤痕累累的霍伦西布,身上的伤口不知何时全部消失了,皮肤恢复以往健康的色泽,连一丁点痕迹都找不到。

“你……”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被你发现了。”他的唇边浮起一缕幽深的笑意,“正如你所看到的,我拥有非同寻常自愈的能力,不然怎么可能从一个小步兵开始崭露头角,直至成为埃及军的最高统帅。”

他的话使我倒吸一口冷气,阵阵寒意顺着血管流遍全身,如果活生生的人都不会受伤,那他和妖魔有什么分别。

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不死血族的画面。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以渡灵人的姿态大声质问道。

“我就是我,霍伦西布,上埃及没落贵族的后裔,为了不沦为奴隶而被迫加入法老的军队,经历无数次战役成为埃及的‘孟特之翼’,除了伤口特殊的复原能力之外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相比之下倒是你——阿蒙神的使者,象牙色的皮肤,怪异的穿着,还有这支莲花状的神秘武器,你身上的谜团可是比我多得多!”

好凌厉的气势!害我一时间都不知该如何回答,四周随之陷入无边的寂静之中,如同无法呼吸的深海。

时间就这样像水一样缓缓流走。

“将军!”不知过了多久,帐外突然响起德亚斯的声音,把僵持中的我和霍伦西布都吓了一跳。

“什么事?”霍伦西布不动声色地问。

“王城有使者到,说女王和太后也听了说天降神使的事情,想将她迎请到底比斯接受阿蒙神庙的供养。”

“也好,今日我军沙漠之战大捷,重新夺回了叙利亚以南的控制权,明天一起班师回朝。” 霍伦西布响亮的声音回荡在大帐内外。

“是!我马上下去传令。”

之后,德亚斯的声音就消失了。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没有点灯,大帐内一片漆黑,但我却能感觉到霍伦西布鹰一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神使,遵从王命,明天我就带着你返回底比斯,在那里,我有的是时间也很有兴趣慢慢弄清你的身份。”

我的心又是一寒,霍伦西布为何如此热衷于弄清我的身份,应该不是单纯的好奇吧?还是他已经察觉到了什么。而他真实的身份也同样让我怀疑,总觉得不会像他说的那样简单!

不过不管怎么样都是要去底比斯的,只要能够拿回莲花杵,那里就一定会是这次任务的终点。

五、又见女王

底比斯,埃及十八王朝最耀眼的中心,横跨尼罗河中游两岸,聚集着帝国权力顶端的祭司、贵胄和王族,被称为“百城之都”。

当我随着凯旋而归的帝国军踏进这座在现代世界已经化为废墟的宏伟王城,激动得连心脏都快停止了,三千多前的伟大奇迹,就在这里,就在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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