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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贫困挡不住飘扬的歌声

一、吓跑姑娘的29岁穷光棍

贫穷生活没有消磨掉他的意志,喜欢唱歌反而让他非常乐观。每天早晨和晚上,村前小河旁总是飘荡着他从稚嫩到成熟的歌声。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他的单身生活就这样在贫穷和快乐中,不温不火地度过,直到29岁奔三的年龄。这个年龄在农村早就结婚生子了,甚至孩子都已经上学了,而他却八字没有一撇。

大哥朱之训坐不住了,说他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没成家,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啥都不想,整天只知道唱歌,难道这能当饭吃,打光棍过一辈子?当大哥的急得心如火烧,四处托人给他介绍对象。但是他的家庭条件实在糟糕透顶:老土坯房,房顶找不到一根正梁,屋内阴暗潮湿,这个年近而立的男子汉,还和母亲、妹妹挤在一起住,来见面的姑娘都被吓跑了。

不久,远房表姑介绍了一个姑娘,对方要求他“倒插门”。家人有点动心,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意,在自己家随时可以唱歌,乡里乡亲的也都很熟悉。到了人家的门里,处处受制于人,多别扭啊。事实证明他这个选择是很明智的,如果他倒插门去了,还能有闻名遐迩的“大衣哥”吗?

母亲和哥哥整天催:“老大不小了,该成个家了,唱歌能唱来媳妇?赶紧挣点钱把房子盖起来,人家姑娘才肯嫁过来。家里太穷,不好找媳妇。想找媳妇,最起码要有个像样的房子,别把来相亲的姑娘吓跑。”

他不能放弃喜欢那么多年的歌唱事业,在坚持练习歌唱的前提下,抓紧打工,想法挣钱。他终于攒下一万多块钱,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在破旧的土屋北面,新盖了三间砖坯房子。

栽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

二、30岁,唱着《敖包相会》迎媳妇

天赐良缘,因为有了月老牵线。

不久,媒人就上门了,介绍离村十几里的成武县天宫镇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玉华,比他小3岁,1.67米的个头,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辫。

那时朱之文长得也蛮帅的,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要个头有个头——身高超过一米八,至少也是有棱角的脸型,留着分发。但姑娘开始还不是太上心,媒人说这就是朱楼村那个爱唱歌的朱之文时,李玉华心里是乐开了花:“是他呀,听说他唱歌很好听,要是能跟他结婚,岂不是天天有歌听?”她说,对这门亲事可以考虑。

然后是双方见面(俗称打对面),按照这边的风俗,男方要带着一些礼物到女方家,摆酒席,宴请对方的家人和亲友。

但他哪里有钱摆酒席请客啊?只得又四处借钱,买了点苹果、香蕉、糖果、瓜子等,骑车去李玉华家里。

就是这笔小钱,他后来老长时间都没能还上。

经过一年的接触和了解,双方情投意合。1997年春节,他欢唱着《敖包相会》,骑着自行车,兴高采烈地把李玉华娶进了家门。

结婚是人生大事,农村尤其重视,人家都是大摆酒席,大宴宾客。家人当然希望那样,要不然也太让人瞧不起了。但是钱实在太紧了,维持温饱已经不易,他哪里还有闲钱办酒宴?

借钱吗?早年为他父亲治病已经借了很多亲戚朋友的钱,何况他们也不是十分富裕。现在再向人家开口,实在是太为难了。

他们全家反复斟酌和商讨,最后决定“因地制宜”,只请关系最近的亲戚。

菜肴主要来自院里菜园子,自家种的。亲戚再帮助点,再去买点肉。最终他只摆了两桌喜宴,简单地吃喝庆祝一番,就算把喜事办了。

之文母亲长舒了一口气,了却一桩如山一样压着她的沉甸甸的心事:她喜欢的小三儿总算把婚结了,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

三、女儿生于风雪中

结婚了,他也老大不小了,母亲更是着急抱孙子,于是有了他们第一个孩子的降生。

生第一个女儿时,他当时正在紧张地打工。媳妇临产那会儿,他才从工地上回来。由于时间紧,也不太懂,手里也没有钱,她无法到医院。天飘大雪,刮着七八级北风,大雪足足有半尺厚,天寒地冻的。他搀扶着快要临盆的媳妇往家走,走到半路她撑不住了,就要生了!

他心急如焚,在雪地里找到了一个麦秸垛,捣了一个洞,把可怜的媳妇放在里面,她在这天寒地冻的雪地里就要生产了。多亏了一个老奶奶来这弄柴火,看到这样子,帮忙给接了生。他把身上仅有的破旧大衣脱下来,把孩子包裹起来,这么冷的天总不能让孩子光着身子啊。他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虚弱的媳妇躺在借来的板车上。因为没有钱,他俩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了,又冷又饿,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实在没有力气拉车了。

在这冰天雪地里,他一擦一滑的,一手抱着刚刚出生的女儿,一手拉着板车,拉一步就得大口喘气,几次摔倒在地。他挣扎着爬起来,不知趴下多少次,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身上都积满了厚厚的一层雪。在这风雪交加的夜晚找到了一个敬老院,他用仅有的两床破旧的被子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把媳妇放下,喂养孩子。他回去拿来一个炒菜用的小锅,把家里仅有的5个鸡蛋煮熟和玉华分着吃了。

小屋子阴暗潮湿,还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他害怕也没有办法,这样至少淋不着雨雪。屋子很差劲,到了晚上老鼠满地都是,他怕老鼠咬到孩子,把仅有的被子盖在孩子和玉华身上,他仅能盖住上半身,脚丫子都露在外面,冻了一夜。

这次生孩子,他觉得挺愧对媳妇的。想来,当年他们遭受的困苦磨难超乎常人想象。尽管往事不堪回首,但还是挺过来了。在后来的日子里,他觉得,任何困难,只要咬紧牙关,一切都会过去。

四、1.4元苦撑20多天

结婚后,家里很穷,但李玉华从来没嫌弃过他。

李玉华特别爱听他唱歌,田间地头,随时能看到他俩恩爱甜蜜的身影。

干活累了,他就唱首妻子喜欢的歌逗她开心。他练歌时,玉华从不安排家务活儿,所有事情都自己做。

村里人好心,即使穷成他们这样,也没谁瞧不起,乡亲们反而很关照。赶上过年过节,叔伯大婶都送点羊汤羊肉,他从小家里苦,大伙儿都同情。

记得最困难的时候,他家里只有1.4元钱!说来让人不相信,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即使这点钱,还是他挨家挨户收酒瓶子、破凉鞋卖的钱。

每天都吃自家的菜和粮食,这些不花钱。这点宝贵的资金,主要是用来买生活必需品:2盒火柴1角钱,1小袋盐2角钱,等等。

就这样,1.4元钱撑了20多天,即使物价再便宜,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孩子们嚷嚷着要吃糖块,他心里难受得如刀割,不得不哄他们:“不能吃,吃了牙疼。”

朱之文打工挣的钱除了维持起码的生活外,大多买了音乐书,比如金铁霖老师的教材,他的有声教材他学得比较多!还有韩萍老师的教材,他也喜欢。这方面的乐理书,他买了数十本,有新书,也有旧货市场淘来的旧书。农村的集市上,县城里的旧书摊,总让他流连忘返。

妻子有时也颇不理解他的举动,她甚至生气地质问:“大人可以将就,孩子呢?人家的孩子吃啥,咱的孩子吃啥?总得给孩子攒点钱啊!”

以后每每谈及此事,玉华总会潸然泪下。

可以说,在他走红之前,由于拮据,一家人对他的生活方式颇为不满,但这依然未能改变他对理想的追求。

清贫,给他们一家四口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比如说他30岁才勉强娶到媳妇,比如说皮肤黝黑、手上长满老茧的媳妇李玉华,比如说明显比同龄人瘦弱的儿女。

但是换个角度看,这一切都是上苍对他的考验,成了印证“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的经典实例。

忍受清贫,追求事业,是他成功的重要法宝。他能够耐得住寂寞,保持淡泊明志的心态,将全身心投入到自己喜爱的音乐中。

正是在这样的坚持中,他能全身心地唱好《滚滚长江东逝水》这样一首气度宏阔、悲壮苍凉的曲子。

当他一亮嗓子,在那非常富有穿透力的歌声中,历史凝聚在这一刻,乱石穿空,灰飞烟灭,兴亡盛衰,循环往复,而青山依旧。演唱者不正是那歌中的渔樵,渔歌互答,把酒谈笑,不正是演唱者悟透人生之后的从容与淡泊吗?

他生活在底层,但唱出了高雅。

生活很清贫,但精神很富足。

他歌唱生活,歌唱人性,歌唱真善美。

五、妻子卖头发给他治牙疼

穷成这样,如果身体健康结实,啥病也没有,那也过得去。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偏遇顶头风,这是定律。

偏偏他有牙疼病,经常疼得死去活来,吃不下饭,晚上只能睡二三十分钟,常常疼醒。

没钱治疗,他只得采用乡下治牙疼的土方子:含着冷水,缓解疼痛。

邻居有个很俊的小媳妇,一边镶嵌着一颗金牙。他很羡慕,幻想自己将来牙掉了也这样镶嵌金牙。如今牙疼得快掉了,但是却没钱镶牙。

玉华让他去借钱,但他觉得一个大老爷们,上人家那里借钱,太没面子了。何况人家也未必宽裕,所以坚决不去。

停了一天,玉华说:“我支来钱了,去治牙吧。”

他问:“你从哪里支来钱了?”

她说:“我把长发卖给收头发的,卖了120多元钱,你去抓药吧。”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动情时。他难受地想:“我朱之文算什么男人?还要老婆卖头发给我治病!多好的媳妇,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她!”

他小心翼翼地把钱揣在怀里,一溜小跑去中医那里,抓了三服汤药,最后把牙疼治好了。

六、长期占据朱楼村贫困家庭排行榜

成家之前,他和二哥朱之芳烧砖卖。二哥专门去济阳拜师学会了吊子窑烧砖技术,哥俩挽起袖子,准备在这件事上大干一场。

他俩在小河南面的空地上,建了个1米见方、3米高的砖筒,用黄泥巴做原料,放进砖模,用火一烧,搞定。他们这个“小工厂”一天能烧制出2000多块砖,卖给村民,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家里的生活。

但是这个“小工厂”没坚持多长时间,最后办不下去了,他家的生活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

结婚几年后,朱之文也分家了,加上两个孩子,一家四口人,五亩地,简陋的房屋,这就是他当时的全部家当。

按照乡亲们的说法,如果单县郭村镇朱楼村每年有一个“村民收入排行榜”的话,他家一定会排在倒数第二三位上,而且能占据倒数榜单很多年。

但贫困的家境并没有阻挡他热爱唱歌的热情。在常人看来很多无法忍受的痛苦,在他那儿似乎都变成了快乐。他最喜欢唱的都是些流传很广的经典歌曲,像《在希望的田野上》《在那遥远的地方》等,这样的歌曲能给他带来力量。

边劳动边唱歌,在别人看来苦巴巴的日子,他却充满了甜头。虽然过得很清贫,很穷苦,但很快乐。他每天都在发现着自己,享受这种音乐的快乐,追求音乐中美好的东西。

他就是这种性格,再难的事情搁身上他也觉得不难,嘻嘻哈哈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是个把精神生活看得比物质享受更重的人,感觉自己活得很纯净,唱歌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了生活的一部分,高兴了唱,烦恼了也唱,一唱歌,烦恼全忘了,不管其他的了。

不管田间地头,乡亲们经常动员说:“之文,给我们来一首歌吧。”

他总是大方地回答:“好嘞。”

然后像歌星一样,有板有眼地演唱起来。

他练歌几十年,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少物质财富。对他来说,物质生活相当匮乏,精神生活却非常丰富裕。

七、搭建草台班子,挣钱为母亲治病

在朱之文成家后,母亲却不幸染了疾病。为了照顾多病的母亲,他再也没有到外地打工。

当母亲病重时,她执意要住在偏房里,体现了母亲的大爱无私。她患的是脉管炎,腿部肌肉迸裂。他一直在想,这事不能替,能替的话,他愿意替她得病。

家里开支越来越大,他就想:把歌练好了,将来能跟着民间歌舞团演出,挣钱养家就好了。

为挣钱给母亲治病,他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草台班子,在附近的庙会和农家的红白喜事上演唱。碰上有店家开业,他偶尔也会客串一把去唱两首,叫好声一片。记得他和“大蒜哥”张瑞来一起,跟着成武县一婚庆主持干活演出,一场50多元,当时很开心。

可是,美妙的歌声并没有带来可观的收入,毕竟那个地方这种机会少,而且演出时间也不固定,常常“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后来发现,这样折腾还不如打工挣钱。

于是,他这个“业余歌唱家”重新出现在了建筑工地上。

好在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不愁找不到活儿干。但他主要还是在家乡附近打零工,除了偶尔跑过北京,基本没怎么去大城市干过。

很多人问他,到大城市打工就可以多挣一些钱,为什么偏要长期在家乡附近打工?

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是他的一种选择。一是要照顾生病的老母亲,二是为了练歌的需要。

唱歌需要天天练习,大城市人口稠密,在工棚里引吭高歌,会打扰别人;压低嗓门,又练不出门道。为了方便练歌,他舍弃在大城市多挣钱的机会,选择回乡,宁可吃差点,住差点,穿差点,也要在他喜爱的大自然怀抱中,坚持放声练习歌唱。

古来圣贤皆寂寞。他就是那个喜爱大自然、耐得住寂寞的唱歌农民。讥笑者只看到他借以谋生的简单劳动,却没有看到他通过最熟悉的劳动,用最经济的时间,维持了全家的基本生活,同时又腾出了最宝贵的可支配时间,从事喜欢的唱歌事业。如果纯粹为了赚钱,他也不会这么痴迷唱歌。

他正是凭直觉的“优选法”,寻到了一条最有利的练歌之路。

综观朱之文半生走过的道路,业已经过许多次选择、取舍。宁可少挣钱,宁可在衣食住行上少花钱,也要把所得甚少的收入节余,以及把大量时间精力统统用在学习唱歌上。村里人没少笑话这个走到哪儿唱到哪儿的“三大嘴”,那时候很多人不理解,瞧不起,甚至亲友当中也有人说这是不务正业。但他对别人的议论从不在意,田间地头始终飘荡着他那激昂嘹亮的歌声。

在朱之文成名之前,这么多年没人发现他的歌声,但他从来没有过怀才不遇的想法。他是个歌痴,是为歌唱而生的,唱歌就是生命。他失去了许多被常人看得很重的物质享受,换来了对歌唱事业和精神生活的纵情追求。

全凭着对别人奚落的忽视和对这么多事情的放弃,他才得以集中精力,在有天赋、善领悟科学方法的基础上,艰苦卓绝地坚持了30多年,终于练出了能发出天籁之音的歌喉。

有一种崇高,叫懂得放弃。一个物欲过旺的人,是静不下心来这样坚持苦练的,也很难达到高水平。如果他不是一门心思地痴迷唱歌,而是想方设法地赚钱致富,可以肯定,日子会比曾经过的好很多,但是中国从此多了一个劳动致富的村民,而少了一个“最会唱歌的农民”。

2012年7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文艺界存在十大恶俗现象,难出大师”。在这些恶俗中,有一条就是“看到赚钱捞钱的强烈欲望和非审美的功利欲望冲动”。

朱之文和这种恶俗没有瓜葛。注重精神生活,远离横流物欲,执著追求歌唱,做自己喜欢的事业。

他的成长经历表现出来童真和厚道的一面,宁愿忍受贫穷仍旧痴迷于唱歌不悔。这是他几十年来能安贫守贱、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坚持潜心唱歌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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