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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权益类法律常识(19)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单位变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后,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真正的用人单位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而不是作为法人组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变化,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该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未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第六十三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企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雇用工人,发生伤亡事故,属于工伤,适用《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哪些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以下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工。

劳动合同期满,哪些人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对尚处在医疗期或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者,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续延至医疗期或者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缴纳法定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报酬,并缴纳相应的法定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过去的固定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在劳动合同中双方不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但可以约定终止条件,当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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