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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即便什么都没有,但他是我唯一的觊觎已久。

听说,每个女孩子心中都住着一个大叔,他们风华正茂,年岁正好,可惜,我们得不到。

在重遇乔北方以后,我觉得这是个万能句。

例如,每个女孩子心里都住着一个天才少年,他们离群索居,一骑绝尘,是流年豆蔻里最惊叹的一笔,可惜,我们始终得不到。

彼时,我和乔北方都还没到N城,在距离N城六百多公里的一个小镇,住在同一个荒废的气象所里。

气象所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联排的平房,一部分是四楼高的楼房。虽说已经荒废,但早年住这儿的人都稍有身份,所以环境不错,正中央还有一个小型篮球场,将平房与楼房就此分隔开来。篮球场附近,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花卉青草。怪异的是,明明这些花草都无人问津,它们却在记忆里常开不败。

乔家是中途搬进来的,在一个仿佛会被腻死的夏天。

那时《流星花园》刚风靡整个大陆,周围的小姐妹都尖叫着花痴道明寺,我却中意忧郁界代表花泽类。为了这个中意,我强拉了一堆唯我是从的小伙伴,顶着大太阳,演了一出“气象所花园”。中途,因我觉得实在没人配得上花泽类这个角色,所以我一人分饰了两角。

十二岁时候的我也就一米五不到的个子,为表演经典的倒立,我只能踩着板凳爬上双杠,让三个人撑着我的腰,汗流如注却故作入戏地念那句台词。

“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如果能够倒立起来,那样要流出来的眼泪,也就流不出来了。”

台词方毕,凭空出现一不明物体,刷刷地窜过来,吓了撑腰的小伙伴大跳,导致他们纷纷松手跳开去,令我从双杠上摔下,霎时眼泪就飙了出来,应了台词的景。索性我没将力量完全依附他人,所以摔下去的时候头下意识抬起,后背先着地,这才没有英年早逝。

撑着老腰缓过来,我定睛一看,才发现肇事者是一只白猫,当即戏也顾不得演,围着篮球场追缴它,誓以所有能想到的手段虐待之。

当追猫行动进行到第三圈的时候,我被一块石头绊倒,再次面朝黄土背朝天。那只猫仿佛有灵性,见我再度倒地,居然停止了奔跑的脚步,甚至带了些优雅的姿态缓缓倒回,在我鼻尖跟前嗅了嗅以示安慰。

我抬起脸,顿时杀气全无,欲哭无泪地警告它:“下次……不要在我演花泽类的时候打断我。”

语毕,一个浅浅的男孩嗓音在头顶响起。

“下次,别再这样吓我的猫。”

这是我和乔北方的初相逢。我恐吓了他那只优雅的猫,他恐吓了灰头土脸的我。

当日,我在他打量的目光下翻身而起,装腔作势地掸了掸衣裳,扬着下巴做了许久挑衅的神情,最后拽拽地说了一句。

“叫我不要再吓你的猫?好,我知道了……”

那是我从此无法再统领气象所伙伴的最大原因,当日一役,我的女王气概尽失,乔北方在来的第一天,就轻而易举瓦解了我长久建立起来的威信。

小时候的乔北方还并不高,除了有张少年版花泽类般清秀的脸,以及一颗容量与脑电波都惊人的脑袋,其余什么都没有。

还需要有什么呢?

我得承认,因第一次不友好的见面,我一直怀恨在心,并在得知乔北方居然与我同班后采取了报复行动。所谓报复,不过就是集结一帮子鼻涕伙伴孤立他,乔北方却并不在意。因为我虽然集结了一堆男孩子不和他玩,但他那张一看就不属于小镇的脸,还是会让女孩子偷偷找上门去。

后来我改变了策略,预备先攘外,再安内。例如,每天早上比任何人都早地到教室,偷偷摸摸将他抽屉里的粉色,蓝色,天蓝色等信封给掏出来,一一观摩,接着毫不留情烧掉,我记得,一共是三十三封半。至于那半封,是有天乔北方突然早到,我一时情急,只能将看了一半的信哗啦啦塞进了嘴里,当着他的面鼓了腮帮子道:“哇哦,棉花糖味道真好。”

他疑惑地扫了我一眼,最终还是站得离我远远,什么也没说,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

后来真正同乔北方有接触,是一次体育课。

新来的体育老师特别较真,上课就是运动,攀爬走跳,没有闲玩之说,还必须得穿学校配备的夏日校裤,说这样才有团队精神,方便又和谐。

第一次上课,我和乔北方都没有带短裤,全班就我两没有,因体育老师来通知的时候,我和他同时被叫去了班主任办公室。我是没完成作业受批评,乔北方是完成得太好被叫来当榜样夸赞。所以体育课上,没穿校裤的我两令老师强迫症翻涌。

“我看档案上你们都住在气象所?反正离学校也不远,来回就十分钟左右车程。正好我今天骑车来上的课,乔同学会骑自行车吧?”

略一踌躇,乔北方点头。

“那好,自行车就在校门外,这是钥匙,你和余同学回去取一下吧。”

虽然打小高冷,但总的来说,乔北方是个不懂忤逆的孩子,他一临危受命便迈开了腿,走出队伍接钥匙。见状,我也三步并作两,像个小丑般,莫名慌张跟在他身后。

老实讲,在行走途中,我脑海里幻想了一副花样少年搭载少女,风起浮动发尖的漫画情形,直到乔北方将自行车推上大马路,转身发现我还踌躇地跟在身后时,突然就皱起眉头。

“你怎么还跟着我?”

我抬头:“啊?不是你载我一起……回去吗?”

死寂约莫半分钟,少年掌着自行车把手,嘴唇翕动半晌,略显尴尬地说出一句:“我骑车不会载人。”

我顿时如遭雷击,心里的OS不外乎‘你不是天才吗不是天才吗天才吗?’

脱口却统统简化为:“那怎么办?”

小小的他已经知道绅士风度,提议自己走路回家,将自行车让给我,直到我说……

“我不会骑自行车。”

是的,我不会。

最终,一个骑车不会载人的乔北方,以及压根不会骑自行车的我,就这么奇葩地推着自行车,一起走回了家,原先二十分钟的脚程,生生走出半小时,再回来,体育课一节已经完毕。新来的体育老师以为我两故意找茬,惩罚我们放学后留下来,补完一节体育课上的练习。

除了玩儿,我平时是只要能坐绝不站着的人物,上体育课顶多挥舞几下手臂做做操什么,所以当天,我因为深蹲姿势不标准被罚了好多次,还连累乔北方一起,直到天色彻底压下,这场练习才偃旗息鼓。

自知理亏,从教室到操场的路上,我很自觉地与乔北方保持十步开外的距离。中途,他似乎气不过,脚下的步子顿住,回过身来定定地盯着我,令我心虚地立在十步之外,惊悚地回望,可他最后依然什么也没说。

后来,在所有与乔北方相关的梦里,他几乎都是这个姿态。无论年少或年长,总远远地看着一切,就是不开口和我说一句。我想,这个‘花泽类’始终不愿意和我多说话,是因为我虽然有杂草般的精神,可毕竟没有杉菜之色吧。

就在我和乔北方大眼瞪小眼之际,不远拐弯处传来清脆地一声‘砰’。

这个声音我不是很熟悉,因为放学我都是跑得最快那个,乔北方却当机立断地地转过身,大步朝着校门的方向跑去。可是,来不及了。锁门的老大爷异常矫健,步履匆匆地消失在了小路尽头,无论怎么扯着嗓子呼喊都没用。

其实,我对被关在学校一晚上这件事并不害怕,少女情怀总是春,这样清风拂面的夜晚,实在让人遐想,尤其前方有一个比头顶星星还明亮的人。可惜,想像通常是用来破灭的。

乔北方并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在讨要钥匙无果以后,他迅速地打量了一下小学铁门的高度与攀爬难度,接着回过头来义正严辞地问我:“你可以吗?”

为表现出和其他姑娘不一样的气概,我拍拍还没有肉的胸脯大喝:“太可以了。”

实际上我也真的可以,在气象所翻铁丝网我都手到擒来,不过我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学校的铁门上方形状为尖体。在我暗自得意地爬上顶端,跨过校门时,我感觉腿部有什么东西被勾住,紧接着就是惨烈的布料碎裂声。

不是短促的“嘶”,是长长地“嘶……”

彼时的乔北方就站在校门下方,以备不时之需接应我,理所当然的扬头姿势,我的‘尴尬’则被他一览无遗,令我想当场吊死在学校门口。

直到现在我都不确定,当日校门下方的人有没有脸红,但他肯定是笑了。他拢起手,轻咳好几声,像后来重逢时最常做的动作。

一个叫北方的少年短促一笑,霎时,我的天都塌了下来。却不是因为心醉,而是羞耻。

毕竟是女孩子,不管以后会不会长为女汉子,但年少的羞耻心冷不丁就冒出头,令我顾不得自己还挂在铁门上,姿势有多么不雅,当即羞答答地哭出来。

乔北方应该也是第一次碰见女孩子哭,任他再超乎年龄的冷静,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不知要如何收拾一个越嚎越大声,并即将从校门上方摔下,成为折翼天使的姑娘。

白天的炽热逐渐退去,一阵风来,将当日的声音吹得四处飘扬,与大朵大朵肆虐的蒲公英一起,在回忆里跳跃。

我记得自己巴着铁门,上下不是,手心和背都被汗水打湿,黏上铁锈,脸上还挂着几行水滴,导致下方的乔北方明显有些慌乱。少年在某段时间内不知如何是好,好半晌,才豁出去的比出五根手指头,尽量伸长手到我眼前。

我稍微低头就看见他毛茸茸的下巴,棱角还没有分明的轮廓,一双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渗人。

“五分钟。”

我收了一点哭音,象征性用了力抓住铁杆,防止从高处掉下去,“嗯?”

他则不耐烦地皱了眉毛,好像怕我的智商理解不了,于是一字一句地解释,说了有史以来最长的一句话。

“你不是喜欢我家那只猫吗?它叫美美,以后允许你每天逗它五分钟。”

我愣,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早已被发现,继而开心地直小鸡啄米般点头:“成交!”

自那,我和乔北方有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篮球场之约。他依然不怎么和我多说,大概觉得鸡同鸭讲特别累,他只是在每天晚上的六点半,准时将美美带到气象所的篮球场里来给我虐待,以报初见之仇,每次都只有五分钟,分毫不差。

那时我爸还在一个工地下苦力,偶尔会提前回家,于是我们家的晚饭便要提前,我要不听话他就亲自来逮,次次都中断我的五分钟,例无虚发,惹得我在饭桌上也总是怨气冲天。可乔北方从小就是守信的男孩子,因为有天我被逮回家,又偷偷地巴着门看了一眼篮球场,发现他依旧蹲在那里,对那只猫自言自语。

离得太远,我无法听清他究竟说了什么,到了约定好的五分钟,他才起身离开。

我是从那时开始喜欢看人背影的。我后来看了十二年别人的背影,却始终没发现任何人能走得比他好看。那些小说里的白衬衫与自行车,蓝白牛仔裤与吉他,不过是固定道具,他即便什么都没有,但他是我唯一的觊觎已久。

为顺理成章当乔北方的好朋友,我开始发奋图强,企图变得和他一样优秀。所以之后的篮球场之约,我老顶着互帮互助的名义,无耻地用不会的题目去拖住乔北方作讲解,尽管如今我还是没能明白,自己对他的帮助是什么,但我生生将五分钟会面提到了五十分钟,连美美也终于肯拿正眼瞧我,大老远就从乔北方怀里跳下来,跑我脚边一阵转悠。

功夫不负有心人,半期考试,我蹭蹭地挤入前列,导致还没过年,就得到了我妈赏赐的两套新衣裳。

捧着崭新连衣裙的时刻,我打从心眼儿里想,这一生,我都要跟着乔北方,为了新衣裳。

夏末,气象所里的树木开始掉叶子,每飘落下来几片,头顶上的光就更多一点,悉数投在对面那张明暗交替的脸。

已不知道是第几个五十分钟的时候,我发现,天才乔北方也有缺点。

他的缺点是天越黑,视力便有所退化,即便石桌上方正好悬挂了一盏橘黄的灯光。所以越到后来,他到篮球场除了带上美美,还随身携带一副木质的黑框眼镜,用于看清书本上的墨字,莫名地少年老成。中途有一次,我趁他不注意偷偷戴了他的眼镜,被捉赃在场。诡异的是,他没有极尽所能地嘲讽我。

冬天刚开始,N城举办了大型的数学竞赛,据说拿名次的人能直升N城国重,竞赛地点也设在这所中学内。

消息一出,大伙热血沸腾,想参与的很多,有实力的却很少,最终班上统共确定的参赛人数只有三。

乔北方是当仁不让的人选,其余还有奋起直追为了跟随他脚步的我,剩下一个,是数学课代表,水灵灵的小姑娘。那姑娘住得离气象所不远,主动加入了我们每天的例行讲解。一开始我并不排斥,直到去N城的前一周,那姑娘将属于乔北方的黑框眼镜,小家碧玉地架上了自己小巧的鼻梁。

我的视力与乔北方相反,在夜里莫名好,所以能清楚看见对方鼻尖上那几颗小黑点,并在心里加以鄙视,并等待着乔北方不近人情地将眼镜夺回来,但是直到最后,他都没有。为此,之后一个星期的补习,我都怀着莫名赌气的心理缺席,上下学也不再充当跟屁虫,但乔北方并未因此来过问点什么。

出发去N城的前一天,我妈狠心一下,又给我添置了一身桃红薄棉袄,但和乔北方冷战中的我,有那么一瞬间竟觉得,有没有新衣裳,其实都一样。

第二天,由老师带队去N城,长达七小时的车程,我在中途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汽车驶进N城,街道两边的霓虹光在第一时间打在眼皮,令我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了比镇上赶集还多的人群,有的步履匆匆,有的停驻叫卖,而堵得长长的车龙,汽笛声声。

原本安静的车厢,因为到达目的地一下喧闹起来,无形之中仿佛有条分割线,将小镇与N城画出楚河汉界。

跟着人流走出车站,老师带领我们去在附近的小旅馆住宿。旅馆当街,特别吵闹,应该有讲价的余地,老师口若悬河地与前台试图沟通什么,我和乔北方以及那姑娘站在门口等。

中途,为了彰显自己不想与他们为伍,我刻意朝外边走了好几大步,再往外就是街道。前方不远处有一个红绿灯,它们交替闪烁的颜色,与林立两旁的水泥白墙特别相称。

正当我脑子里不断有东西,杂乱纷陈冒出来时,映着头顶的橘黄灯光,一辆黑色轿车因为前方绿灯的缘故,慢速停在我身旁,缓缓降下车窗。

之前从没在小镇看见过这款轿车的活物,我隐隐认为,车窗降下来能看见一些之前没有见过的气派,例如电视剧里大门大户的太太,或气度不凡的商场人士,但窗户降到一半的时候停住了,经过简单目测,里面什么也没有。

我就着车窗识别着那些不了解的设施,直到一个人头猛地出现在窗户口,跟伏地魔似的,刷刷地凭空冒起,吓得我一口气没上来,控制不住地打起了咯噔。

原来后座不是没人,而是车窗降下来时,对方恰好弯下腰去寻找什么东西,是个男孩子。

我定睛一看,他手里那东西似乎是一个魔方,图案却与常见色块不一样。此时‘伏地魔’正懒散地仰躺在后座上把玩,三两下解开以后,似乎觉得很无趣,下意识转过头来,发现了盯着他的我。

有些事不得不说,虽然俗气,但那个‘伏地魔’的长相,在至今见过良莠的我看来也还想比个赞。尤其当他转过头来几秒,突然给予我一抹笑意那一刻,我几乎觉得,乔北方的地位要有所动摇。

如果,乔北方是没有自行车与白衬衫都能翩翩如玉的角色,那面前这穿中学白色校服,轮廓已经开始分明的男孩子,一定是在三月夜里风动的梨花,遗世独立,淡烟软月。

但,还有一个如果。如果他嘴边的笑意,最终没有放大到夸张的地步,我想,之前那个美好的评价应该会继续保留下去。可惜——没、有、如、果。

这是前边一定要提我妈给我添置一身桃红棉袄的原因。因为尚不知什么叫配色的我,以及认为小姑娘就该花里胡哨的我妈,在这件桃红棉袄下,给我搭配了一条绿色的呢绒裤。

“红配绿,赛狗屁。”

但我想,就算自己是狗屁,也不值得他彻底降下车窗,笑得天地变色令人发指吧?

大多姑娘从小就拿面子当饭吃,更遑论拿面子当金子的我,所以我怒急攻心,乃至于瞬间忘记这根本不是自己可以随便撒野当土皇帝的小镇,一个意识过脑,便将手伸进窗户内,趁其不备抢下了男孩手里的特殊魔方,然后火速朝着小旅馆的方向奔跑。

初冬,奔跑起来的时候,感觉耳边有风在轻轻呼啸,但我还没跑到安全范围便被逮住了。我口中风动梨花的男孩子,正式变身伏地魔,浓眉一横,好看的脸几近扭曲,凶狠得似乎想将我扒皮拆骨。

下秒,一声巨大的碰撞,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包括逮着我衣领的‘伏地魔’,和被逮捕的我。

我俩姿势怪异地朝着同一方向看过去,正好看见一辆出租车,被红绿灯口斜冲出来的面包车,拦腰撞得在原地掉了一个头。周围行人尖叫着离开事发现场,没一会儿,被撞的小车黑烟四起。

我认得那辆出租车,因为它一直停在伏地魔轿车的后边儿,中途因为不耐烦红绿灯,好几次鸣笛发泄。

换个简单易懂的讲述,就是当我抢下‘伏地魔’手里的魔方时,前方的灯刚好转换,而原本要坐车行云流水离开的他,因我的突兀行为耽搁了行程,导致在他后方等待的出租司机不耐烦地绕过了他们。根据速度公式计算,如果我不抢下他的魔方,他如期离去,那么,在红绿灯口被拦腰撞上的,就是他。

后来怎么安全脱离魔掌的,我已经忘了,仿佛是司机来将‘伏地魔’恭敬地劝走,还是什么。总之,那个魔方就以这样奇特的方式留在了我身边,但我从来没有解开过,当日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手法,我至今只能跪地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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