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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续平凡的开端

达克想在心里的,后来每每说出口,以至于凡是和达克玩笑的人,都知道这种精神上的胜利法,此后每次将达克按倒在地,人就先对他说着:

“达克,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

达克抓住面前人的胳膊,歪着头说道:“打蛤蟆,好不好?我是癞蛤蟆——还不放吗?”

但虽然是癞蛤蟆,大叔们也并不放,仍旧唾沫四溅,如是云云的说教一番,再赏了达克好几个拳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

他们以为这回达克应该遭了瘟,然而不到五秒,达克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

剑皇不也是“第一个”最强剑士吗?

“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达克以如是种种妙法“战胜”怨敌后,便愉快的向后台要了几杯酒,又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胜,愉快的回到破教堂里,倒头就睡。

假使有闲钱,他也喜欢去赌钱,因为他坚信自己运气非常人能与之相比肩,能够从活死人城那附近逃出来,又身无分文的一路横穿东西大陆,这运气还需要说吗?

然而不知是运气先前被用光,还是最近总被大叔们的汗臭味熏陶怎么的,达克总是在输钱。

一堆人蹲在地面上,达克即汗流浃背的挤在中间,声音他最响:

“大大大大!”

他双眼死死盯着地上不断打转的骰子。

“天王四北!”

“咳~开~啦!”庄家掀开盒子,也是汗流浃背的唱。

“南风北来!小小小小~是小啦!达克的铜币拿过来!”

“买大买小?押完离手,开盘啦!”

达克的钱便在这样的歌吟下,渐渐的输入别个汗流浃背的人物的腰包里。

他终于被挤出堆外,只好站在后面看,替别人着急,一直到散场,然后恋恋不舍的回到破教堂,第二天,肿着眼睛去工作。

但或许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达克不幸而赢了一把,他倒几乎是失败了。

这是罗斯港办河神感恩节的晚上,在晚上照例有艺人们搭的表演台,以表演杂技,小丑戏耍魔兽等节目。

表演的音乐声,台下人们的欢呼声,甚至于热烈的气氛,在达克耳朵里,仿佛已经是十万八千里之外的事情了。

他只听到庄家的歌唱声,赢了又赢,铜币变银币,银币变金币,金币又变成叠的钞票,他兴高采烈得非常:

“押大!押大!再押大”

他不知道谁和谁打起架来。

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他才从地上爬起来,赌摊不见了,人们也不见了,身上有几处似乎很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几个拳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看着他,他也莫名其妙的盯着他们看。

他如有所失的回到破教堂,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钱不见了。

来感恩节摆赌摊的大多是别处人,又从哪里寻根底呢?

很闪很多的一堆钱币,而且都是他的——现在都不见了!说是被儿子们拿去了,总还是闷闷不乐;说是丢了,又生了许多气恺!又说自己是癞蛤蟆,也还是闷闷不乐,他这回终于体验到失败的痛楚了。

但他立刻转败反胜了。

他伸起右手,狠狠的在自己右脸上一连打了两个巴掌:

“让你见钱眼开!让你见好不收!妈妈的!”

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人了。

虽然脸上还有点热剌剌的痛,但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不多时,他睡着了。

然而达克常得胜,却直到卡斯老爷打他嘴巴之后,这才在罗斯港真正出名。

那是酒吧里没多少客人的中午,门外敲锣打鼓的响成一片,原来是这个国家又新晋了一名剑圣。

呵!这可是大事情!这样一来这个国家便有两个剑圣了,又能让冒险大叔们到处吹上一阵了。

达克这时正喝了两大杯酒,看着门前的情景,不免手舞足蹈起来,咧着嘴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新晋的剑圣原来是他的本家,细细的排起来,自己还长他几个辈分呢。

到这里,旁听的几个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

谁知道第二天,这消息不知怎么传到卡斯老爷耳朵里,倘若是别人,还没什么,独是卡斯老爷,不仅有钱,还异常推崇武力,同时又任职罗斯港的最高长官,立即派治安警长到破教堂里去叫达克过来。

卡斯老爷一见,满脸溅朱,翘着胡子喝道:

“达克,你这混蛋小子!你说你是剑圣的本家吗?”

达克只退了一退,没有说话。

卡斯老爷越看越生气,抢进几步,说:“这你都敢胡说!信不信我现在就叫人把你扔海里喂鱼去!?剑圣怎么会有你这样的本家?你配和剑圣同姓吗?”

达克不开口,还想继续往后退,卡斯老爷跳了上去,给了他一个嘴巴。

“你怎么会姓韦伯斯?——你哪里配姓韦伯斯!”

达克并没有抗辩他确实姓韦伯斯,只用手捂着左脸颊,和警长退了下去。

外面又被警长如是云云的教训了一通,谢了警长一百加索。

他付过一百加索酒钱,愤愤的躺下了,后来想:“现在的世界太不像话,儿子打老子......”

于是又忽然想到卡斯老爷的威风,而现在是他的儿子,便渐渐的得意起来,爬起身唱着自己编的歌:

“嗨~~~库姆堡什么人最威风哎——达克最威!他一脚踹下去哎——天公便抖上一抖.......”

慢吞吞的到酒吧里去。

这时候,他又觉得卡斯老爷高人一等了。

知道达克的人都说他太荒唐,自己去找打。

他大概未必姓韦伯斯,即使真姓韦伯斯,有卡斯老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

然而说也奇怪,从此之后。大叔们也仿佛格外尊敬他,甚至于再不敢去撩他了。

罗斯港通例,倘若张三打李四,或者王二打阿七,向来不算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然有名,被打的也就被护佑有了名。

至于错在达克,那是必须的。

为什么呢?就因为卡斯老爷是不会错的。

但他既然错,为什么大家又仿佛格外尊敬他呢?

这说来就有点复杂,毕竟是人性嘛。

真要说的话,或许达克说是剑圣的本家,大家也害怕有些真,总不如尊敬一下比较妥当。

就好像教会的宗教仪式一样,既然是供奉给神的食物,那便是神吃的东西,既经神下了口,那下面这些凡人便不敢妄动了。

另外他们也知道,达克已经进卡斯老爷的小本子里了,凡是进小本子的,就连和他稍有点亲近的人也会招卡斯老爷记恨。

达克就别想在罗斯港安稳生活了。

但一连好几个月,卡斯老爷也竞没有来找达克麻烦,或许凡是都得退一步想,万一他是剑圣的本家呢?

这却让达克愈发得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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