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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游离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尴尬人物

——析《高兴》中的刘高兴

王宁宁

《高兴》是贾平凹继《秦腔》之后的最新力作,是贾平凹花费两年多的时间,精心构思,到西安郊区“拾荒村”深入采访和体验,五易其稿才得以完成的心血之作,也是他迄今为止创作最吃力的一部长篇小说。贾平凹说:“这是我多年来修改次数最多、最折腾的一部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刘高兴是一个来自农村、进了西安城的拾荒者形象。主人公刘高兴有真实的生活原型,他是贾平凹农村时代的同学,复员后回到家乡,成为一个拾荒者,过起了一种非人的生活,但他自己却自得其乐,起名高兴,对痛苦浑然不知。贾平凹说:“作为一个作家,我没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他们,也想不出解决办法,我只能写作,把我看到的、想到的、迷茫的东西写出来。”

贾平凹一贯关注农民,而《高兴》里的刘高兴是一个进了城的农民工,是一个自食其力的都市最底层的拾垃圾者。与小说中的五富、黄八、杏胡不同,刘高兴不是一个地道的以体力获取报酬的农民形象,他也不同于韦达,不是一个有经见的城市人,他骨子里是一个向往城市、不乏智慧的、与传统农民不一样的、灵魂上有些东西更靠近城市的,但又最终融不进城市的农民不农民、城市人不城市人的游离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尴尬人物。

下面就以细读作品的方法,从四个点,即刘高兴的肾、高跟皮鞋、箫和名字,对《高兴》中的主人公刘高兴进行多角度的分析。

一、刘高兴的肾——城市欲望

刘高兴的肾捐给了西安,从此与城市有了亲缘关系,在城市里,他一直试图找到移植了自己肾脏的“亲人”,但是最终也没有找到。他一见如故、疑似移植了他的肾脏的城市“亲人”韦达并没有和他有任何的亲缘关系,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一开始刘高兴只知道肾捐给了西安一个大老板,他到了西安之后的“寻亲”似乎有些大海捞针,也有些盲目。在西安刘高兴除了看风景,“也留意着过往的人群”,企图能碰上移植过他的肾的人。“但没有碰上。”茫茫人海“谁和我有缘呢?”刘高兴相信感觉面熟的生人,莫名其妙产生好感的人,或许是前世的亲属或朋友所托生,就是有缘。他相信“那个移植肾的人,肯定是和我有缘的。”实际上刘高兴的肾在小说中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意象”,刘高兴骨子里是向往都市文明的,“肾”是他城市欲望的象征,是他亲近城市、拥抱城市内心欲望的外化体现。

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了这颗捐献给城市的肾,而倍觉亲切,倍感踏实,他不仅为城市拾垃圾,还为城市献出了自己的真诚和亲情。当他挺身而出不顾性命抓逃逸司机时,他想到的是“我来西安,原本也是西安人,就应该为西安做我该做的事呀。”当瘦猴说出“你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却不爱你么”的事实时刘高兴不仅不爱听,甚至气愤至极。

刘高兴初次见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就觉得面熟,“这人怎么面熟呢,是在哪儿见过吗?在我认识的人中肯定没有这么体面的人,也从没一个能认识的人穿得这么整洁。那怎么面熟呢?那张脸看起来是多么亲切啊!”“是那个人和我有前世的缘分吗?”“这么大的西安城里,有一个人会和我有缘?”突然间脑子里“闪现了一个极大胆的判断:这是不是移植了我肾的人?判断是那么强烈。是这个人,肯定是这个人”!这里实际上也是刘高兴骨子里向往城市、认同城市的强烈的欲望的体现,五富说得有道理,他在做梦。刘高兴在做着城市梦,他希望梦想和现实吻合。刘高兴一厢情愿地认为“终于寻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又有钱”,这是刘高兴的城市梦想,是作者通过刘高兴之嘴委婉地说出了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的城市人的标准。

刘高兴坦荡地在西安城里寻找着“另一个的我”。那是一个城市寻梦者的不倦的追寻,是富裕的文明的城市欲望的期盼与张扬。

当刘高兴再次遇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他竟毫不犹豫地判断“他肯定换过肾”“就是我要寻找的另一个的我”,他为自己的发现激动至极。刘高兴为什么激动?因为他为自己的城市欲望找到了一个可以感知的,可以看得到,可以摸得着的具体对象。刘高兴终于与大老板韦达正式见面了,在两人握手时,“我感到我们的脉搏跳动的节奏一致。在那一瞬间,我产生了奇妙的想法:冥冥之中,我是一直寻找着他,他肯定也一直在寻找着我。”“一个人完全可以分为两半。”刘高兴身为农村人,心里却自认是城市人,刘高兴的灵魂更愿意靠近城市,他的肾交给了城市,就是他的一半交给了城市,他的梦想也交给了城市。

刘高兴在西安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处于这种亢奋的“寻亲”状态,整部小说有五分之四的部分都是写刘高兴追逐城市、靠近城市、试图融进城市的寻梦过程。小说在前一部分越是这么渲染刘高兴的“寻亲”的兴奋、激动,前世有缘,今世奇缘,越是反衬了刘高兴最后的失落与沮丧。在小说第五十一章,韦达请刘高兴吃饭,席间老板们无意间说出韦总换的是肝。刘高兴“一下子耳脸灼烧”双眼模糊,“韦达换的不是肾,怎么换的不是肾呢?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刘高兴失态了,失衡了!他再看韦达竟是“那么陌生”!“那么丑陋”!刘高兴浑身发冷,他担心他的亲缘被割断,他担心他的城市梦被阻隔。无奈与失望至极,刘高兴终于不那么优雅的不那么文明的泛出农民的劣性,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自慰:“韦达没有换我的肾就没换吧!没有换又怎么啦?这能怪韦达吗?是韦达的不对吗?反正我的肾还在这个城市里!”刘高兴多么想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个俊朗的、体面的、有钱的老板啊。可现实难尽如人意、甚至更加糟糕。刘高兴清醒了一些,他意识到城市以及城市人并不是像他希冀和预期的那样高尚并且无私。韦达遇到麻烦、关乎自己的利益时是那么的自私与虚伪;韦达竟然会对孟夷纯见死不救,撇开干系。刘高兴失魂落魄。

贾平凹说:刘高兴的城市生活是不断寻找想融进去的过程,是与农民意识挣扎的过程。作为他们故事发生的背景舞台,城市向他们展示了好与不好的两面,而他们都在承受并顽强地存活着,我想写的就是这种生命的悲壮。

刘高兴的捐肾与寻肾的寻亲过程正是他在城市生活中不断寻找自我价值并希望融进去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刘高兴试图摆脱自己身上的农民意识,也试图用城市文明人要求自己,希冀最终成为一个优雅的富足的城市人。刘高兴的城市欲望也许并没有错,但是错就错在他根本融不进这个城市,也并不能真正融进城市。他看到了城市的好与不好,他也由充满希望而满怀失落。刘高兴的命运,也就是农民工的命运。刘高兴试图不做农民,而做一名文明的城市人,结局却是只落得在火车站的广场上游荡,虽然不像五富一样是这个城市飘荡的孤魂野鬼,却也是回清风镇回也回不去,心不甘,情不愿,融西安城融也融不进,不知前路的尴尬的城市最边缘人。

二、刘高兴的高跟鞋——爱情寄托

刘高兴的爱情是与众不同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刘高兴是乐观的,是执著的,但他同时也是阿Q的徒子徒孙,在爱情方面也要时不时自我慰藉、用精神胜利法调节一下自我。在农村时的刘高兴,用卖肾的钱把新房盖了起来,相好亲的女人却嫁了别人。他别出心裁、自我宽慰地“特意买了一双女式高跟尖头皮鞋”,农村的女人是大脚骨,“我的老婆是穿高跟尖头皮鞋的!”

刘高兴是爱美的,是心性高傲的,也是自卑与自尊同体的。进了城的刘高兴发现西安城里美女如云,却紧张得不敢看她们的脸,只“看见了一双双高跟皮鞋和高跟皮鞋里精致的脚”。刘高兴认为美女如同那些有成就的政治家、哲学家、艺术家一样都是天人,“她们集中在城里,所以城里才这么好。”刘高兴的追逐城市的梦想里还有一个追逐美丽爱情的梦想。

在刘高兴的城市拾垃圾生涯中,高跟鞋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东西。在他“床上的墙上钉着一个架板,架板上放着一双女式的高跟尖头皮鞋,灯照得皮鞋光亮”。五富说:“一双鞋放得那么高,是毛主席像呀?”可见它在刘高兴心目中的地位。高跟尖头皮鞋是刘高兴为城市女人准备的,是为美女的秀脚准备的,是生活高品质的追求,是刘高兴追逐城市美好爱情的寄托,粗鄙的五富怎么能知道鸿鹄之大志。

“如果我不来城里,我没有那双女式高跟尖头皮鞋,我没有见过美容美发店的女人,翠花是不能弹嫌的。可现在,我是刘高兴,刘高兴在城里有了经验,有了那一双高跟尖头皮鞋,见过了美容美发店的女人和无数的女人的脚,刘高兴就无法接受翠花了。”

刘高兴是有追求的,刘高兴进了城,就应该娶城里女人。刘高兴看不起农村人了,他庆幸自己没有娶农村老婆。他要做城市人,他抵挡不住城市的温柔诱惑,美丽的城市环境也渐渐销蚀着刘高兴的心。

“每晚擦拭高跟尖头皮鞋是我要做的工作,这有点像庙里的小和尚每日敲木鱼诵经。”高跟尖头皮鞋承载着刘高兴过去的屈辱的经历,更提醒着刘高兴他未竟的愿望。每擦拭一次,刘高兴的心灵便得到一次慰藉,高跟尖头皮鞋是他爱情的寄托,维系着刘高兴对女性温暖慈悲的理解与向往,也是他城市梦的一个载体。

爱情梦想有一天也能成真。一个女人“穿着和我买的一模一样的高跟皮鞋”,无巧不成书。刘高兴终于结识了梦寐以求的城市里的漂亮女人孟夷纯。经见少的刘高兴遇美而行动紧张,反应迟钝。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么漂亮的孟夷纯居然是妓女,这对刘高兴的“打击太大了”!刘高兴灵魂出窍,百思不得其解。现实是如此残酷,心是如此脆弱。

高跟尖头皮鞋还在,美丽的梦想还在。“小孟的影子就像鬼一样钻在了心里”,赶也赶不走。刘高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妓女孟夷纯,这都是城市惹的祸。刘高兴无助之下再次像阿Q似的自欺欺人:“有这么漂亮善良的妓女?小孟不是妓女!”一个拾破烂的终于在城市里恋爱了,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城里的漂亮女人。

高跟鞋是爱情的桥梁,它给了刘高兴一次救美的机会,给了他们一个互相关照呵护的近距离接触。一个拾破烂的用力蹬着一辆拾垃圾的三轮车,载着一个崴了脚的漂亮女人冲向医院。“眼睛那么纯净的会是妓女?”刘高兴不能面对现实,小孟是那么美丽,但现实是那么的残酷。

孟夷纯是妓女,但她做妓女是生活所逼,是为了筹款替兄寻凶。她绝对不是坏人,她漂亮,顶尖的漂亮!刘高兴无法抗拒美的魅力与诱惑,他坚信美的事物一定有美的根源和美的内容。

高跟尖头皮鞋是刘高兴和孟夷纯爱情的见证,它见证了他们非交易性质的男欢女爱,见证了刘高兴无能的爱和执迷不悟的执著之爱。刘高兴用新鞋换了孟夷纯的旧鞋,为的是寄托互相的牵挂与思念。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了爱情而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锁骨菩萨塔是刘高兴解开心结的宽慰。“只有锁骨菩萨在这时能宽慰我”“这塔叫锁骨菩萨塔——她是污秽里的圣洁”。锁骨菩萨是观音的化身,为慈悲普度众生,专门从事佛妓的凡世之职。锁骨菩萨塔的故事为孟夷纯的故事做了最好的注脚或说诠释,也为高跟尖头皮鞋里寄托的物欲的城市爱情赋予了升华的灵魂。刘高兴一厢情愿地把孟夷纯想象成锁骨菩萨,为的是慰藉自己苦涩难言的痛苦。孟夷纯的职业与其品格形成了巨大反差,也是污秽里的圣洁。刘高兴与同样来自农村的孟夷纯的城市爱情注定是美丽而凄楚的。作者在试图揭示城市底层农民工无法抗拒物欲与****的诱惑时,也借此超脱了世俗,污秽里的圣洁,指向了一个拾垃圾者与一个漂亮妓女之间的出于污泥而不染的爱情,指向了在肮脏的世界里干干净净地活着的品格。

三、刘高兴的箫——精神写照

如果说高跟皮鞋是刘高兴物欲与****的象征,那么箫就是刘高兴精神的写照。

刘高兴是有智慧的,是有精神追求的。在农村的他是特立独行的,清风镇上拉二胡的人不少,吹箫的就他一个。刘高兴是乐观的,有情趣的,能够自我调适的。为娶媳妇,他吹了三天三夜箫,媳妇跑了依然吹了三天三夜的箫。

开始了城市生活的刘高兴,对未来充满了期盼,心情一好就喜欢吹吹箫。“吹箫的时候常常有鸟飞到槐树上”叫做吹箫引凤。五富是乡巴佬,傻实,又没有文化,说不是凤是灰灰雀,不懂得刘高兴的优美的比喻和想象。刘高兴是有情调的,有诗意的,把树冠叫绿云。刘高兴是要做有文化有涵养的城市人,不要做只会出力出汗挣钱攒钱养家的乡村人。

刘高兴是吹箫行家、吹笛能手。天生有根神经是音乐的,见到了笛就像猫儿闻到了腥,一吹就由不得要吹经典名曲《二泉映月》,一吹起《二泉映月》就又把什么都忘记了。在音乐里的刘高兴只需要掌声和叫好声,轻蔑了金钱忘记了烦忧。

快乐的刘高兴出门拾破烂,就把箫带上。“把箫别在了后衣领里,就像戏台上秀才别的扇子。”在没有拾到破烂或者休息的时候,他就吹箫。这使得城里街巷里的人对他刮目相看。而刘高兴并不是为了引人同情,完全是自娱自乐。

刘高兴可以放下拾破烂的活计,专门为了城里同样寂寞的交警而吹箫。刘高兴可以在恋爱中没人倾诉,就以箫自娱自诉。刘高兴还可以忘却了时间和空间,自己给自己吹箫。刘高兴最终吹箫引凤——用箫声打动了孟夷纯,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无疑吹箫对于刘高兴是一种精神需求,是其对拾垃圾生活的一种超越性手段。吹箫能使刘高兴忘却清风镇的贫瘠与落后,忘却城市生活的单调乏味,在最肮脏的生活底层寻求自我精神上的愉悦。吹箫不仅仅是刘高兴精神的需求,也是一种超脱的方式。

这里实际上也寄予了刘高兴希冀成为有文化有素养的城市人的高境界的理想的追求。别人误以为他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因变故才出来拾破烂,而他也乐得保持神秘,表现出很有文化的样子。正是因为这些文化质素的加入,使得刘高兴的艰难地生存的城市欲望得以精神的升华,吹箫也就不仅仅是吹箫,而是对生活困境与生存平庸的超越;这是一种生活的诗化和诗化生活境界的获得,进而将拾垃圾者从维持生存的形而下的意义拓展至“出于污泥而不染”的形而上境界。

评论家孟繁华认为《高兴》超越了众多写作底层民众生活的作家拘于表现苦难的局限,对能观照到这一群体从生活自救到精神自救的乐观与顽强韧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孟繁华的评价很有道理。刘高兴吹箫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作者对刘高兴精神自救的乐观以及生命顽强的韧性显然是赞赏有加的。

作者将拾垃圾和吹箫两个似乎不相干的事物连接在一起,作为刘高兴的不同层面的需求体现出来,并将两者进行了一种有意味的对照与反衬。一个粗鄙龌龊的行当,一个高雅文明的举止,其反差之大,其意图之明显,让读者不得不承认,即使是一个拾垃圾的城市最底层的边缘人,也是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还要有精神需求。拾垃圾是在城市里艰难生存的物质需要,吹箫是追求文化追求文明的精神需求,两者构成了城市拾垃圾者的具有强烈反差的生命现实性的整体存在,共同塑造出一个具体可感的带有作者所思所想的立体的刘高兴。

《高兴》中的主人公确实是不同流俗的。刘高兴虽然是个进城的农民,但身上却有着类似“文人”式的特质与理想,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精神情感在小说中的投影。箫是刘高兴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以及对物质、现实世界的超越的写照。一个拾垃圾者并没有如同他的工作和生存环境一样粗鄙与肮脏,而是不忘精神层面的追求与愉悦,是对其辛酸苦难的城市生活的超越,是对精神自由的获求。

刘高兴既拾垃圾,又吹箫,污秽与高洁同在。“拾破烂的带个箫,滑稽!”垃圾和箫的对照与反衬的安排具有多重蕴含,既可是“物质生存”和“精神写照”,也可是“粗俗”与“高雅”,残酷的客观现实与美好的主观愿望等等的象征,耐人寻味,内涵复杂而丰富。

四、刘高兴的名字——生命悲歌

《高兴》书名三易其名:从《城市生活》,到《刘高兴》,到最后的《高兴》。

贾平凹自己解释说,书名叫做《高兴》,一来是因为小说主人公本身就叫“高兴”,另一层意思是,要揭开浮华社会背后所隐藏的不安,直视被都市遮蔽起来的一群边缘人的生活。

高兴,这个名字确实表达了作者的思想倾向。高兴是小说的基调,但是如果细细品味这部共62章的长篇小说,我们会发现刘高兴们的生活并不全然是“高兴”,甚至大部分不是高兴。这就像当年有人质询《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张大民真的幸福吗?刘高兴自得其乐,为什么读者读过小说之后掩卷深思却难以高兴起来?

高兴是作家给小说定的调子,但高兴的背后还是难掩作家的感伤与忧虑。

贾平凹说:最初以第三人称写,后来试过第二人称,现在变成第一人称。看起来是叙述人称的转变,其实是心态的修改。毕竟我是农村出来的,真正去接触了那些城市边缘人的生活后再写,很容易就想为他们愤愤不平,写着写着,自己那种根深蒂固的农民意识就出来了,好像在替这些破烂人在厌恶城市、仇恨城市。

但是贾平凹还是调回到高兴的调子上。贾平凹说:还是生活中的原型给了我启发。刘高兴在生活中的原型是我一个老乡,他现在西安拾破烂,时不时到我家串串门。他每次跟我说起他们的生活总是绘形绘色,即使和我西安那些文人朋友碰到一起了,也仍然能够坦然幽默地应对。有一次我就问他:你为什么总是高兴?他回答一句:我是刘高兴,怎能不高兴。这一句话让我知道,自己到底要怎么写,写什么。

小说的主调是高兴,但是副调却不那么让人高兴。小说中塑造的两个主要人物刘哈娃与五富,原本都是清风镇的农民,进了西安城后,刘哈娃自己改名为刘高兴。他觉得五福的名字起得不好,无富,所以才没富起来。“这一身皮肉是清风镇的,是刘哈娃,可我一只肾早卖给了西安,那我当然要算是西安人。是西安人!”刘高兴有了一点城市人的孤傲。成为了城市人不再是农村人的刘高兴异常的高兴!孟夷纯说他不像个农民,正说到了刘高兴的心上。刘高兴一直以为和周围的人不一样,起码和五富不一样,他觉得自己是贵气的。

在城市里,面对所有的不满意,刘高兴都以“活该要做西安人”!来化解。刘高兴的人生态度是乐观的,他说:“自卑着啥呀,你瞧那草,大树长它的大树,小草长它的小草,小草不自卑。”刘高兴对城市也不是特别满意,但是他会努力调适自己,他会找到高兴的一面。洒水车把他和五富弄成落汤鸡,他会无视狼狈笑着说:凉快!他还会一次次教训五富“吃饭要像个城里人,走路也要像个城里人”。

刘高兴与五富一对儿人物,是小说中惯常所见的反差二人组,看得出来作者更认可刘高兴的方式。五富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乡下人的痕迹在他身上原汁原味地保留着,进了城也抹不掉他身上的农村味,摆脱不了精神上的农民意识。小气,自私,笨拙,朴实,勤恳,怕事,抱怨,不高兴,都是他的特点,与刘高兴形成鲜明的对比。也许可以把五富看做是刘高兴的影子,他与刘高兴,是一个人物的两个侧面,既向往城市,又难舍农村;既乐观,又脆弱;既要维护尊严,又藏不住内心的卑微;既有智慧谋略,又有小心眼小家子气。

许多读者说他们更认可五富,觉得他才是农民。但是贾平凹却说:“我觉得他们可能对现在的农民不了解。农民中不乏像刘高兴这样有智慧的人,他们缺的是城市人的经见。城市流动增多之后,他们有些已经和传统农民不一样了。或者说,灵魂上的有些东西更靠近城市。”其实,刘高兴与五富正是农民工身上的两面,两种品质,两种城市态度。

小说中的刘高兴有时比城里人还城里人。去一个饭馆吃饭,那个老板的父亲还认为他是大隐隐于市的高人。贾平凹解释说:他起码是有文化的,对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有感觉的,他要抓住那种东西,使自己的精神得到满足。作为他,是可以自得其乐,甚至有些小小的阿Q精神的。但作为我,不可能真正高兴。因为那是一曲生命悲歌,是人在最困苦的环境下迸发的顽强生机。所以我不给他灰色的调子,就是他背着五富的尸体出现在西安广场上被警察发现时,我描述周围的景色,树的色彩也是亮丽的。我要呈现困苦中的温暖。

我们看到了一个温暖的关于走出清风镇的农民在城市里的漂泊而高兴的生活。刘高兴开始并不觉得拾破烂的活计有多么不体面,多么辛苦,他高兴地说:拾破烂就是城市环保员呀!刘高兴做梦是带彩的。刘高兴会一边拾破烂一边自寻欢乐,追逐像雪一样的柳絮,饶有兴味地看蚂蚁。刘高兴的行为虽然带些堂·吉诃德的味道,但却说明了作者的意图:刘高兴具有有些已经和传统农民不一样的素质。刘高兴凭着自己的智慧,竟然还冒充了一回市容领导!“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差别只是经见的多与少。”这些话俨然是作者让刘高兴代言了自己的所思所想。刘高兴成功地用智慧奉承了门卫,化解了门卫与五富的隔阂。“门卫其实非常地好对付,他就是那点守门的权力,你就要让他充分享受到分配那点权力的快感”这里也机巧地讽刺了城里人虚伪、功利、以貌取人等问题。当乞丐施舍给刘高兴一元钱时,刘高兴认为这是天大的侮辱,“拾破烂的竟然比乞丐更穷?”刘高兴非常不高兴地与乞丐恶斗了一架。然而,刘高兴最后还是觉得“拾破烂是世上最难受的工作”!刘高兴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城市里的地位!刘高兴拼命想融进城市的欲望一次次受到挫伤,他也一次次用有些小小的阿Q的精神和坚韧的乐观调适着自己:“我不是一般人”,“我绝不是一般人!——她看我是瓦砾当然不肯收藏,而我是一颗明珠她置于粪土中那是她的无知和可怜么!”

刘高兴坚持认为:君子谋道,小人谋食,他认为自己不同于五富,他要成为文明的有文化的有追求的城市人。锁骨菩萨塔给了他极大的启示,圣洁和污秽可以结合在一起,拾破烂的可以有高洁的精神追求。五富痛诉:“都是一样的人,怎么就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怎么城里人和乡下人那样不一样地过日子?”刘高兴还是不改初衷地劝导:“既然来了西安就要认同西安,西安城不像来时想象的那么好,却绝不是你恨的那么不好,不要怨恨,怨恨有什么用呢,而且你怨恨了就更难在西安生活。”

“我和你一样是瓷砖,命运把你贴到了灶台上,把我贴在厕所的便池里。”面对小说中的人物和真人原型如此的提问,作者也并不能给出让人满意和高兴的答案。

刘高兴高兴自己成为西安人。他想彻底摆脱掉清风镇的农民身份,“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这是小说的开头,而到小说结尾,事与愿违,刘高兴虽不是清风镇的麦草了,却也只能是城市的一叶浮萍,不知飘向何方。

刘高兴、五富、孟夷纯的命运就像是五月的麦地,刮了风,六月的雨还没来得及浇灌,旱季严严实实地给遮蔽着。没有人可怜农民工,城市不会,永远也不会,他们能做的,就是自我安慰和相互扶助。小说中触目惊心地写道:欺负拾破烂的人大都不是城市人,城市人都不理他们。欺负他们的都是同行。这真令人心寒。刘高兴竭尽全力帮助心爱的悲惨的孟夷纯,结果她还是被拘留了,家仇未报,被困在看守所劳动改造;大老板韦达见死不救,置若罔闻;生死相依的同乡五富急病暴死,做了城市的孤魂野鬼。撇下刘高兴一个人,固执地绝不回乡下(心已经被城市浸染了,根本回不去了),执著地要待在这个根本融不进去的城市里,看看天,看看广场,看看楼丛,那么无助无奈,那么茫然若失。这就是小说的结局。一个感伤的而充满忧患的结尾。在这喧嚣纷扰、物欲横流的年代,人的命运总是捉摸不定,更何况一个进城的最底层的农民工。刘高兴叫了高兴的名字却不能让人真正地高兴起来。高兴的名字只是外在的态度,只是刘高兴脸上的一丝微笑,内里却指向非高兴,难掩创痛与悲哀。

小说通过一个叫高兴实质并非让人高兴的城市最底层农民工的故事,为读者描绘了一个浮华的城市生活和真实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边缘人群的生命存在状态,小说在提醒人们,关注这些从未被认真关注的人群;也在暗示读者扪心自问,在这个功利的喧哗的城市社会,人们将如何去寻找一块自由的净土,如何求得心灵的宁静。

《高兴》的价值就在于对进了城的农民的文字观照从以前的浮光掠影的侧视变为目光炯炯的直视。《高兴》以高兴的名字,讲述了一个并不能让人真正高兴的故事,“当一切似乎都呈现着盛世的景象时,还有另一种人生”。贾平凹举重若轻地写出了一份留给历史的社会记录。刘高兴向往城市,希冀成为一个城市文明人,他的城市生活就是不断寻找想融进去的过程,是与农民意识挣扎的过程,刘高兴不是一个狭隘的农民形象,也不是一个理想的城市人物,他就是一个游离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特殊历史语境下的尴尬人物。《高兴》是一曲小人物在城市生活中困窘和强悍交织中的生命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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