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8日)
中央提出在国营企业中要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后,广大干部尤其是政工干部反应强烈。从我们在各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同志都认为改革现行企业领导体制势在必行,对实行厂长负责制是赞成的。但也有同志担心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会削弱党的领导,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更不好做了,或者担心厂长独断专行,影响职工民主管理。有些厂长也担心领导机关的改革不能同步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不能落实,厂长负责制难于推行。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特别是企业里做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提高认识,消除疑虑,齐心协力,搞好改革。这是当前干部思想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党的领导?
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取消或削弱党的领导呢?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党委对生产行政工作是起保证监督作用,但是,应当明确地讲,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不能变,也没有变。我们国家一切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国营工厂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怎么能不要党的领导?问题是,怎样实行党的领导,领导什么?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党不是向群众发号施令的权力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党不应当包办和代替它们的工作。现在试行厂长负责制,党委不直接指挥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但是,要管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管好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管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企业党委管好这些工作,对生产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这就是党的领导作用的体现。实行厂长负责制,由厂长行使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挥权、决策权和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做到决策与执行、管事与用人的统一,有利于克服现行企业领导体制所造成的决策慢、效率低和无人负责的弊端。当然,厂长也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和其他任务。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担子重了,特别是党员厂长,应该首先想到自己是共产党员,更要依靠党委、依靠群众。厂长在行使职权时,有些重大问题,比如干部的任免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等,要征求并尊重党委和职代会的意见,防止脱离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如果厂长不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党委完全有权进行监督,直至提请上级免除其行政职务。因此,实行厂长负责制也是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措施,而决不意味着脱离或削弱党的领导。
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思想政治工作?
同上面问题相联系的,还有同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会削弱?这个问题也要用实践来回答。许多试点单位的情况表明,企业党组织从日常繁忙的生产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主要精力抓党的建设、抓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在思想政治方面担负起领导责任,其结果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没有削弱,而且有了明显的改进和加强。一些试点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党委开会少了,调查研究多了,深入基层多了。这种情况是很值得重视的。我们做党的工作、做政治工作的同志,必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要注意学哲学、学习《实践论》和《矛盾论》,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加强和改善我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厂长要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办好企业,搞好改革,也必须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了,厂长就好当了,厂长负责制也就便于执行了。
还有的同志说,党委不管生产行政,手中无权、无钱,说话没人听,思想工作更不好做了。这个问题涉及我们的党或党组织究竟是靠权来领导还是靠真理来领导。我们对群众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的觉悟,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最根本的是要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让群众认清自己的利益并为此而团结奋斗。过去革命战争时期如此,我们取得政权以后搞社会主义建设也应该如此。不可否认,建国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不少党的组织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来指挥群众,以致很多矛盾都集中到党委和书记身上。这对改进党群关系、改进干部作风是很不利的。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把党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扬,我们的党群关系、思想政治工作就一定会大大前进一步。
实行厂长负责制,会不会削弱职工参加民主管理?
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会不会削弱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影响职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涉及企业改革方向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国务院在向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在国营企业中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办法,切实保障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审定企业重大决策、评议和监督干部、保障职工权益方面发挥它的作用,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这是我们社会主义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标志之一。因此,在试点中,我们要认真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总结保障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经验。但是,这里有一个观点要明确,就是不要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同实行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责对立起来。厂长是由国家授权管理企业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代表着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工会和职代会则要把本企业职工的利益和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总起来说,实行厂长负责制是新时期的需要,不是也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也不能削弱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作用,更不是原样恢复所谓“一长制”,而是要党、政、工会三家搞好分工,各司其事,各尽其责,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各项任务。在这方面,还需要我们通过试点,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研究,总结经验,使之不断完善。我们应该明确,工厂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生产。要围绕这个中心,通过改革企业领导体制,使厂长、党委、工会的工作都得到加强。把这三个方面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做到“三个加强”,是这项改革的核心和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