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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阿飞

每一个无知的人,他无知的层面都是和别人不一样的。比如,有些人的无知就停留在“大海”这一层面上。我们这里是闻名全国的旅游城市,就拿旅游来说吧,很多慕名而来的家伙总是以为我们这里最美的除了大海还是大海。真是好笑得很。如果有人对我讲我们这里的大海美得能要他老命,那我倒是一点儿也不惊讶——的确如此——它美不胜收,美到无法形容,美得能要任何人老命。但我要跟你说,大海仅仅是我们这里的美景之一,它无法代表我们这里的全部。我们这里美丽的东西可多着呢,譬如,秀丽的青山、蜿蜒的小河、挺拔的木棉树、火红的凤凰花、繁忙的老渔港以及热情好客的人们等等,真是不一而足,数不胜数。但那些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的家伙并不清楚我们这里有这么多不可胜言的美景,他们只是一心惦记着大海,他们并不关心其它,似乎除了大海其它都不值一提,因而他们的无知也就停留在大海这一层面上了。嘿,你真拿他们没辙。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们根本就不是来旅游,他们简直就是在忙着赶路而已。我们这里有很多鼎鼎有名的旅游景点,但我老实跟你讲,我并不觉得那些景点有什么好玩的。譬如说吧,很多被人叫做“善男信女”的家伙与很多不是善男信女的家伙不辞辛苦地跑到我们这里来总是要奔着那个有着三头六臂的南海观音而去。我真搞不懂那里有什么好玩的,或许是他们没见过长着三头六臂的观世音吧,反正我觉得那里头没什么好玩的——那里头太干净啦,连只蝗虫都没有,不像我们家乡那么好玩。嘿,在我的家乡,蝗虫或者蜥蜴随处可见。那些不辞劳苦跑过来的家伙不知道,往南山去的那一路上——我是说沿途——的风景才是最美的,但那些头脑发热的家伙却几乎对它视若无物,他们坐在旅游大巴上,脑子里想的尽是到了南山后怎么给观世音菩萨上一根比他们的大腿还粗的香,那样一来观音婆婆就会保佑他们狗屁亨通、财源滚滚了。嗯,那些家伙对“路”并不感兴趣,对于路上的风景压根就没兴趣。嘿,那些才是真正的美景。错过它们的笨蛋太多啦。

老实讲,我对他们是有点儿讨厌,除了因为他们有眼无珠,对真正的美景视若无睹,还有一点就是,他们当中有些混蛋总是摆着一副肆无忌惮、唯我独尊的模样在路上招摇过市。嗯,那些混蛋或许觉得自己是个大款或者是个大老板又或者是个别的什么类似的身份,总之他们认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于是你总能看到他们在经过的马路上或者在游览的景点里大声喧哗,大呼小喝,胡吹海聊——他们惟恐别人听不见自己多么见识广博多么视野开阔多么了不起。说到高兴处,他们还会得意忘形地使劲儿往地上啐一大口唾沫——嘿,他们可真是大人物,就连吐痰都这么潇洒随意。

嗯,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当我从新风桥经过时,正好迎面撞见了一伙身穿蓝色短袖旅游服、趿拉着人字拖的大腹便便的游客,他们个个人高马大,可似乎都很惧怕阳光,人人都戴着一顶宽边大圆帽。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家伙头抬得很高,双手反背在身后,眼睛望着前方——不知道他是在看天空还是在寻飞鸟——现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紧随他身后的是两个中年女人,也是志得意满的样子,她们手挽着手,其中一个还边走边啃瓜子,瓜子壳仿佛就是她的行走的印迹,随着她的脚步不断向前;拖在人群最后面的是一个高个胖子,他真是肥得要命,那个大肚子几乎就要夺服而出了,可他似乎很得意——我不知道他是得意自己能拥有如此别致的大肚子还是得意自己手头上的那支大雪茄——一边吸着雪茄不住地左顾右看,一边慢悠悠地挪动着那双大胖腿。我与他擦身而过时,他的烟灰正好弹在我的裤子上,我停了下来,他也停住脚步——可他并没有跟我道歉的意思,他只是瞅了我一眼,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见他朝自己手上的老雪茄怒了努嘴——仿佛犯错的人是他的香烟而不是他——然后扬长而去。

嘿,这就是我讨厌他们的原因,他们中的某些是一群自以为是的有眼无珠的混蛋,这群混蛋不但对真正的美景有眼无珠,还对自己的错误行径有眼无珠,他们以为自己的所有行动都是绝对真理,所以他们可以不管不顾地随地吐痰,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可以在把烟灰弹到你身上后还能视若无睹,连一声道歉都没有。嘿,这是一帮令人恶心的讨厌鬼。然而这样的讨厌鬼却是随处可见。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待的地方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因为在这里面你总能不时碰到一些令你作呕的家伙,他们或许是你天天见面的熟人,或许是从不知哪个鬼地方跑过来这里吸烟吐痰啃瓜子的混蛋。嘿,我跟你说,一看到他们我就烦透了。

嗯,看着那个胖子远去,我不禁心头火起。我不甘心地甩手弹掉粘在裤子上烟灰。我窝了一肚子火,要找东西发泄。正好路面上有个小石子,我飞起一脚将它踢到前方老远。可它并没掉进河里。我觉得它似乎是有意跟我作对,于是快步上前又飞起一脚。可这次我踢偏了准头,只见它噼啪咕隆地朝前滚去,在我的正前方停了下来。我有点儿泄气了。嘿,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现在我就连踢个小石子都踢不准。我走上前去俯身把它捡起来,然后一甩手,使劲把它掷入河中。这一下我才觉得有一点儿解气。我加快脚步朝公园走去。

要去白鹭公园必须要经过商品街。过了新风桥就是商品街。嘿,这是一个热闹纷繁的地方。说它是“街”,其实并不是街,而是一片大社区的合称,它总共分成十八条街巷。这里可以说无所不有。最多的当然是居民楼了,里面住满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而这里也是我们市人口最稠密的社区;其次是大大小小的饭店以及宾馆,此外还有网吧、超市、游戏场、台球馆、健身馆、书店、花店、文具店、五金店、小市场等等,真是不可胜数,挂在这些林林总总的店铺外头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招牌简直能把你看得头晕眼花。嗯,我走进了商品街一巷。到了这里,总算可以免受太阳的炙烤了,因为道路的两旁栽种着一些高大阴凉的桃花心木,来到树下可凉快啦。中午路上行人寥寥无几,偶尔有几辆小车飞驰而过,周围一片静悄悄的,间或能听到从远处传来的狗的吠叫声,除此之外最大的声响就是来自高大笔直的桃花心木上的知了。它们在声声不停地叫唤着夏天,仿佛不这样就不足以证明它们的存在似的——嘿,它们就像是一帮被遗忘的苦命的孤儿。

嗯,我双手插在裤袋里,口中哼着小曲,慢悠悠地往前走——没当我心情不错的时候我就会哼起某段乐曲,什么乐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开心,而且当时又不赶时间。嗯,我就这么哼着小曲往前走着,我差点儿就要跟着曲子的节拍跳起舞来啦。“小帅哥——”忽然,一声酥软的叫唤扯住了我的脚步。我循声一看,在马路左边一间名叫“飘红欢乐休闲会所”——我竟然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这里——的门前站着一个穿着暴露的浓妆艳抹的中年女子,她正笑吟吟地朝我招手呢。“小帅哥!进来坐坐嘛,”她说。“我们这里的姑娘可善解人意着呢!”——我的妈!她化着浓妆的模样像极了电影里的那些女鬼!我吓了一大跳,赶紧撒腿就逃。老实跟你说,这条路我以前不是没有走过,但以前要么是与胖子辉他们一块儿走要么就是在人流多的时候从这里经过,像今天这样在午休时分独自一人从这里穿行而过却还是第一次。我也听王明哲说过商品街里有很多家妓院,它们都打着所谓“休闲会馆”或“休闲会所”的名号干着肮脏的买卖,可不曾想今天教我给撞上了一个主动出门揽客的女妖——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她们叫做“女妖”。表叔曾跟我说,她们并不全都是坏女人,除了一些自甘堕落的,她们中的一些是被逼被骗或者被生活赶进了这条没有出路的死胡同,一旦走进了这条胡同,等待她们的只有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生。我不知道表叔说的对不对,反正当时那个朝我招手的女人着实吓了我一大跳。我跑出一大段后回头一看,那女人已经不再门口了,我这才止住脚步。

嘿,经过刚才这么一段小跑,我的衣裳后背竟然渗出了汗水。我赶紧走到路旁的树下歇歇气,吹吹风。在那当儿,我还是忍不住的朝那家休闲会所瞅了瞅。表叔说的是真的么,她们中的一些果真如他所言真的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一群女人吗?如果是,那她们为什么不报警或者回家去呢?她们的家在哪里呢?她们家里的父母兄弟姐妹担心她们吗?或者她们有父母兄弟姐妹吗?她们会不会是孤儿?会不会是像这些在夏天不停鸣叫的被遗忘的苦命的知了一样的孤儿?嘿,即使我想破脑壳都猜不出答案。忽然间,我觉得她们很可怜,知了在夏天过去之后会消失无踪,她们在夏天过去之后又会去哪里呢,她们会不会也如知了一样消失无踪呢?

嘿,我不知道。我只听到我头顶的树上知了们在声声叫唤着夏天。

歇了一会儿,我继续朝公园走去。

我要去的地方叫白鹭公园,如果你不是个白痴,一听这个名字你就应该能马上想到它是个怎么样的公园。嗯,没错儿,白鹭公园——顾名思义——里面有很多很多白鹭。的确如此。这里可以说是那些优雅美丽的天空精灵的家园,里头的红树林里栖息着成千上万只白鹭。嘿,它们的脖子和腿长得要命,就跟一根细长竹竿似的。它们在空中展翅滑翔时的身姿优雅得很。它们中的大多数一年四季都呆在这里,尤其是到了冬天,会有更多的白鹭呼朋唤友般地成群结队从北方飞来此地过冬。嘿,到了冬季,我们城市的上空密密麻麻的都是白鹭,搞不好它们从你头顶上方飞过时会顺便给你拉一泡屎——有好几次我都被它们拉的屎淋个正着,一旁的胖子辉和小虫他们却乐得哈哈大笑,那些时刻我的脑子中总是闪过这么个念头:如果我有一把AK47,我会给它们几梭子弹尝尝,那样它们就知道随地大小便的后果会很严重。可这个念头也就是一闪而过罢了,擦去了粘在头发上的鸟屎之后,我仍然觉得这些美丽的精灵就是我们这个城市的守护神,它们给我们带来了宁静祥和——嘿,我对它们爱得要命。

终于走到了公园。天空中没有白鹭,我眺望公园最远处靠近出海口的那片红树林,只见树梢间点缀着密密麻麻的白色斑点。嘿,那些家伙也在午休哩。而这个时间点公园里面当然也没什么人啦。我环顾四周,只看到五六个红领巾在不远处的儿童游乐架上上爬下窜,他们肆无忌惮地高声欢笑在这个宁静的午后显得格外刺耳,不过好在这里是公园,不会有大人拿着扫帚出来赶他们。在烈日下走了那么一大段路来到了这里,忽然困倦涌了上来。我赶忙走进离我最近的那座八角亭——公园里有好几座八角亭——在那条又长又硬的石条椅上躺了下来。云儿在天空中悠闲地漫步,鸟儿在微风里欢快地歌唱,尽管午后的天地宁静迷人,但很快,我的眼前就模糊起来了。

公园是个好去处,这谁都知道。因而那些想要呼吸新鲜空气的上班一族,那些想要延年益寿的花甲老人,那些想要找个僻静处谈情说爱的恋人们以及那些想要尽情玩耍的小孩们都会跑到这里来。嘿,这里******就是个人类展览会,在这里你能遇到许多身材各异、个性迥然的家伙。和他们交谈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打我上学起,妈妈就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对那些主动靠近我的陌生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嘿,妈妈就是这样,她的神经似乎过于紧张了,因为她看了太多的电视新闻,那些电视新闻里时不时会报道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案子,因而在她的眼里所有的陌生人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这些恐怖分子一旦看到四周没人或者我放松警惕就会立刻凶相毕露,将我裹挟而去。可是我却从不担心这一点,我觉得我还没有蠢到会被那些坏蛋抓去的地步。有一次——嗯,具体说是在周末——在这里我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家伙。当天下午三点左右,我感到无聊就跑到这里玩耍。太阳老大,我就进到亭子里歇息,当时八角亭里也如今天这样空荡无人。我巴不得一个人独占一个亭子,那样好不痛快。正当我暗自得意的时候,一个五十来岁的家伙走了过来,他来到我身旁坐下。他是个身材高瘦的家伙,穿着一件洗得泛白的长衫,脸庞上布满皱纹,眼睛里流露着一股忧伤之情。他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鼓胀胀的,似乎里头塞着什么东西。刚一坐下,他就开口问我:

“孩子,你在这里干什么?”

废话,我当然是在这乘凉了,难不成是在这等他吗。可我没说什么,我想起了妈妈叮嘱我的话。

“天气真热,”他说。“这个世界真热。”他说着,将手中的袋子轻轻放下,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左腿边。

我对他手中的那个袋子很感兴趣,我忘了妈妈的话,忍不住问他:“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诗人,”他说。

“诗人?”

“嗯。我是周游世界的诗人。”他郑重其事的点点头。

“你会写诗?”我很好奇。

“是的。我写了很多诗。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要给那个地方写一首诗。我到过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所以……”他没有再往下说。他脸上挂着浓郁的忧伤。他眼望前方,似乎想起了什么。

“所以你写了很多诗?”我说。

“是的。很多。”

“那你给我们这个城市写诗了吗?”我说。“你觉得我们这个城市美吗?”

“这里很美,”他转头看着我,露出了微笑,可那个微笑也是很忧伤。“我打算在离开这里之前给它写一首诗,一首夏天的诗。”

“夏天的诗?”我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是夏天的诗而不是冬天的诗?

“对。夏天的诗,”他说。“孩子,你喜欢夏天么?”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我当然喜欢夏天了。老实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就是夏天。可我还是感到奇怪。他看出了我的困惑。

“夏天是生命最旺盛的季节。在夏天,鲜花尽情绽放,虫儿尽情歌唱,鸟儿尽情飞翔。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图景啊。你不觉得吗?”

我当然觉得。可我忽然很想知道他的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里头是什么?”我指着袋子问他。嘿,我还是忍不住了。

“哦,我的一些宝贝,”他脸上现出神秘之情。“你想看吗?”

我兴奋地点点头。只见他将蛇皮袋小心翼翼地提起,又小心翼翼地放到我和他中间,动作麻利地解开了绑在口袋上麻绳。他没有马上将口袋拉开,而是一脸神秘又庄重地对我说:“你现在要看到的都是我的宝贝。”嘿,他这么一说,搞得我兴奋异常。

他把口袋拉大,从里面掏出了他的宝贝:几本破旧的诗集,一些颜色各异的陶瓷,一本夹着枯干树叶的笔记。

“这是什么?”我拿起其中一个上面雕刻着一条青龙的破旧碟子问他。兴许是摔过,它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裂缝。

“这是三十年前我在印度尼西亚的梭罗河畔跟一个开杂货店的华人买的,”他说。“三十年了,不知道他是否还健在。”

“印度尼西亚?你去过印度尼西亚吗?”我很惊奇。对我而言,那只是一个存在于在地理课本上的国家,而他竟然在三十年前就到过那儿了。

“是的。印尼。我还给那里写了一首诗。”

“诗叫什么名字?”

“就叫《梭罗河》,”他说。“当时我就在那儿买的东西,那是一条美丽的河。”说着,他盯着眼前的那个破旧碟子陷入了沉思,脸上的忧伤之色愈发浓郁了。我猜他大概是想起了三十年前他见过的那条美丽的梭罗河以及他说的那位华人朋友。接下来的时间,他沉默了起来,不再说话。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了半个多小时。临走时,他再一次神色忧伤地看着我的眼,认真地对我说:

“孩子,夏天是生命最旺盛的季节。你要学那些花儿,像它们一样在最好的季节绽放最绚烂的生命。”说完,他就提起袋子,起身离去。就在他快要走下亭子的瞬间,我忽然忍不住站起来大声问他:“你真的是诗人吗?”

他回头看了看我,嘴角露出了微笑——他的微笑还是那么忧伤。

“我是一个周游世界的诗人。”他撂下了这句话,就大踏步地离开了。嘿,他终于不再回头,可我还是一直望着他,直至他的背影消失在远方的绿树丛后。

他是我在公园里遇见的最忧伤的人。可并不是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如他那般忧伤,你能遇到的更多的是一些让你感到莫名其妙的家伙——譬如那个胖子——嗯,就是他。我说的胖子就是那个几乎在每天下午六点左右出现在这里的家伙。倘若你在那个时间点儿来到白鹭公园,准能看见他。他是最特殊、最好辨认的一位——只要你看到一个穿着一套黑色耐克短袖运动服、挺着个大肚皮就如一只肚囊里塞满了谷粒的大肥鹅一样,扭着******在石板铺就的小道上来回踱步的四十来岁的光头男人,那十之八九就是他啦。嘿,他什么时候都是穿着一身黑色耐克服,什么时候都是驮着一个******在公园里踱来踱去踱个不停。我真是佩服他,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将自己的肚子搞得那么大的,简直就像快要生产的孕妇一般。有好几次在公园里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都想问他:“先生,您的肚子是怎么一回事?”可每次到嘴边的话却最终还是咽了回去。我的话没有说出口那是因为他看上去就像一个不好惹的家伙。我是说,他看上去凶巴巴的,而且,他的脖子后颈还纹着一个代表了死神的骷髅头,这就让你感觉如果你对他开口说什么话或是提什么建议那马上就会招来祸端,因为你不知道他喜欢听什么话,不喜欢听什么话。

我说他令我感到莫名其妙,那是因为他的样子不像是那些要计划减肥或正在减肥的人。人家那些减肥的家伙总是通过跑步啊、快步走啊之类的活动把自己搞得汗流浃背把自己搞得半死。而他呢,他总在这里不紧不慢地踱来踱去踱个不停,压根就没有要减肥的意思。可他也不像是悠闲散步享受生活的人,因为他什么时候都绷着个脸,手上总拿着一部手机。每当他接听电话的时候那张脸就更加凶狠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又和什么人打电话,可是我知道我不喜欢他,我觉得他是个毫无亲切感的莫名其妙的家伙。不过现在还好,现在是中午,中午时分在这里你是看不到他的踪影的。

嗯,中午时分总是让人想睡觉。当时我躺在石条椅上已经快要入睡了。可是迷迷糊糊间我隐约感到有人在摸我的小腿,刚开始我还觉得是在做白日梦,可是很快我就发现我不是在做梦——当我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猛然惊觉:******有个混蛋在摸我!我一激灵,缩回小腿,跳了起来!嘿,我跟你说,我长这么大,******还从未有人这么摸过我的小腿,我当时是又紧张又气愤。我定睛一看,一个卷发的中年男人坐在我面前,一脸笑嘻嘻地瞅着我。

“嘿嘿,小帅哥,你好啊!”他笑眯眯地说。

好个屁!我可一点都不好,刚才他那一摸让我心里直发毛。

“你想干什么?干嘛摸我的腿?!”

“不想干什么啊。我来公园散散心,可是一个人又很无聊。看到你躺在这里,就想叫你起来说说话啊。”他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说。

“说话?你没看到我在睡觉吗?我很困,不想说什么话。”

“唉哟!小帅哥,你看你正是意气风发的年龄,大中午的睡什么大懒觉嘛。”他笑眯眯的阴阳怪气地说。嘿,你知道吗,我最受不了男人说话时扭捏作态了,他说话时的那股腔调、那种神态简直就是个娘娘腔。

“小帅哥,平时你都有什么爱好啊?”他说。

大热天的,居然有人在初次和你见面的时候问你有什么爱好,******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我没什么爱好,”我没好气地对他说。

“哦,那你喜欢看电影不?”

看电影?我忽然想到我是很喜欢看电影的,可是我当时很恼怒,所以我不想跟他说。

他看我不做声,又接着说:“可能你不喜欢吧。有一种电影你知不知道?……呃,就是那种人人都知道的电影,”他说。“可能你现在还不知道,不过你将来迟早会知道的。那是一种在欧美很流行的电影。知道不?”

知道个屁!我压根就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就像在绕口令似的对我说什么知道不知道,我哪里知道他说的是什么鬼东西。嘿,当时我很不爽,尤其是看着他笑眯眯的样儿,******我感到很恶心。可他根本就不管我恶不恶心,他只顾自己说过不停。

“我是说,那种电影中所描画的情节每个人都会经历,”他说着,向我挪过来一点儿。“那种情节很美,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既然如此,”他顿了顿,咽了咽一下喉咙,“既然如此,晚经历不如早经历。你也要经历的。呃,我的意思是……你明白吧,嗯?”他显得很兴奋,眼中荡漾着诡异的光。说完他又向我挪过来了一点儿。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觉得很烦,一个打搅你午休的家伙在跟你唧唧歪歪地说一些含混不清的话只能令你烦不胜烦。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的话……”他不断地咽口水,脸上的表情愈发兴奋,眼里的诡异光芒愈发闪烁。“我是说,如果你愿意,嘿嘿,我们可以那样嘛。”

“可以什么?”我被弄糊涂了,这娘娘腔到底******想说什么。

“嘿嘿,就是这样啊,”他边说着边一把摸到我的大腿上!

刹那间,我突然明白这混蛋想要干什么了!我跳将起来,夺路而逃!我的天,这混蛋******是一个同性恋!这混蛋想要占我便宜,想要我和他干那种无耻下流的勾当!嘿,你知道吗,他那肮脏的手触到我大腿的一刹我浑身就像触电般直起鸡皮疙瘩。我跟你说,当时我只管没命地向前狂奔,我很害怕,我不敢回头,我绝不能被那变态给追上,我没命地一个劲儿往前跑!直至我确定身后没有追赶的脚步声我才停了下来。我回头一看,嘿,我距离那座八角亭已有三四百米的远了,那亭子上已经没有人影,亭子四周也看不到他的身影——那变态已经不知所踪了。危险一解除,顿时我感到双腿发软,瘫坐在地。我的小心脏此时还在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差点儿就要蹦出来了。可我四下环顾,还是感到不放心,万一那个变态躲起来盯我的梢怎么办?于是我赶紧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躲进了身后几十米处那一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里。

那是公园中心凸起的一个小山坡上的一片小树林。这里视野好,能够俯瞰整个公园内的任何一个角落,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的话,也易于发现并逃跑。嘿,我就爬到了这上头。我选择了一个既凉快又隐蔽的角落躺了下来。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人声,可我仍是惊魂未定。回想刚才那一幕,嘿,我******就想呕吐不止!这世界上倒霉的事儿很多,你可能昨天被偷了一个钱包,今天被老师罚站,明天不小心掉进了臭水沟;你也可能今天被老爸臭骂一顿,明天被同学痛扁一顿,后天被混混狂殴一场;又或者,你可能明天突然被女朋友给甩了,后天突然被疯狗给咬了,大后天突然被出租车给撞飞了——这些都有可能,可是你绝不会像我一样在这个艳阳高照的午后被一个变态摸了小腿又摸大腿。嘿,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我跟你说。你再怎么也不会像我这样倒霉了。世界上的变态有千种万种,惟独这种变态的行径是最下流的了。假若你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说,假如一个年纪比大你二三十岁的老杂种拿着他的脏手在你的大腿小腿上摸来摸去然后又想把他那脏兮兮的臭嘴凑到你脸上来,你会作何感受?我相信你也想呕个不停吧。不单单你会如此,我想世界上所有正常的家伙都应该过来瞧瞧那个老杂种当时的丑态,我相信他们看到他那模样绝对会吐个三天三夜。

经过刚才那一路狂奔我累得够呛,我躺在草地上闭着眼睛大口喘气。像刚才那样的折腾我这辈子不想再碰到第二次了,我老实跟你说。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老虎强,我觉得我一直都误会他了,他崇拜李小龙是应该的,至少他把自己的肌肉练得跟砖头那般硬。可我没有他那样的肌肉,假若我老早就学他那样崇拜李小龙,那刚才的那一幕就不会发生,即便那变态不知好歹还是照旧摸我大腿,那么我会狠狠给他一记老拳,教他永远都趴在医院里起不来。

嗯,我觉得我真是误解老虎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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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很多人来说爱在他们各自心中有着不同的定义,不过有一点相同,在爱情中不管怎样被伤害或去伤害,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期待着爱与被爱。爱,是一种很毒的东西,让人沉迷,像酒一样烈的人痛彻心扉,醇香的迷人陶醉,放的越久时光越慈爱,它还有一个神奇的特点,你永远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