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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一字千金

这商人就是商人,他们的头脑就是好使。

吕不韦有钱有势,办什么事都是大手笔。

他命工匠把《吕氏春秋》的内容刊布在咸阳的城门上,上面悬挂着一千金作为赏金,遍请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来观赏,然后昭告天下,若有人能增删一字,就给予一千金的奖励。

这事广传天下后,知道《吕氏春秋》的人倒也不少了,但来围观者也不是太多,围观者中能改字的人肯定不少,但敢改字的人肯定没有几个。改了字拿到千金的人也有,但改了字千金拿不到不说还连命都丢了的人更是不少。

一字千金的典故就是吕不韦的杰作。

公元前245年,赵孝成王去世,其子赵悼襄王继位。

赵孝成王去世前,特别把他儿子叫到面前交待说:“乃父去后,有两个人放心不下,一是李牧,二是廉颇。”

“李牧手握重兵,在雁门关经营二十年,可谓根深蒂固,深得人心,此人向来独断专行,不听王令,实是赵国之一大害。我死后,可命他回国守孝,借机削了他的兵权,以观后效,可用则用,不能用就杀了,以绝后患。”

“那廉颇骄狂任性,倚老卖老,独掌赵国军政大权,我怕你镇不住他,将有害于赵国。此二人,实乃我心头之大患,你务必要将之除去,否则必后患无穷。”

交待完后事,赵孝成王就闭上眼睛永远离去了。

赵悼襄王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使者去雁门关召回李牧。

李牧还没召回,赵襄王又拿廉颇开刀了。

史书上说赵襄王听信了奸臣郭开的谗言,解除了廉颇的军职,派乐乘代替廉颇。廉颇因受排挤而发怒,攻打乐乘,乐乘逃走。廉颇于是离赵投奔魏国大梁去。

且不管是赵襄王想除掉廉颇,还是郭开想除掉廉颇,总之,自赵孝成王死后,廉颇再也没有在历史舞台上风光过,剩下的只是一条逃亡他国的死路。

廉颇去大梁住了很久,魏王虽然收留了他,却并不信任和重用他。

这太正常不过了,因为就在不久前,廉颇还带兵攻取了魏国的繁阳(今河南内黄县西北)。

魏王肯定会这么想:“刚刚才打了我,现在失势了又来求我,不杀你已经是我大度量了,还重用你!会重用你,我就不是魏王了。”

赵国后来因为多次被秦军围困,赵王想再任用廉颇,廉颇也想再被赵国任用。

赵王派遣使者宦官唐玖带着一副名贵的盔甲和四匹快马到大梁去慰问廉颇,看廉颇还是否可用。

可惜这赵国的亡国功臣郭开却唯恐廉颇再得势,就暗中给了唐玖很多金钱,让他说廉颇的坏话。

赵国使者见到廉颇以后,廉颇在他面前一顿饭吃了一斗米,十斤肉,还披甲上马,手舞板斧,表示自己还可以出兵打仗。

但使者拿了郭开的好处,回来向赵王作假报告说:“廉将军虽然老了,但饭量还很好,可是和我坐在一起,一个时辰就拉了三次屎。”

赵王认为廉颇老了,就没任用他,廉颇也就没有得到为国报效的机会。?

楚国听说廉颇在魏国,就暗中派人迎接他入楚。

廉颇担任楚将后,没有建立什么功劳。

他说:“我还是一心想为赵国效力。”但赵国终究未能重新启用他,致使廉颇抑郁不乐,最终老死在楚国的寿春(今安徽省寿县),年约八十五。

廉颇去世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40年左右,虽然廉颇没能如愿以偿地再为祖国效劳,但比起很多名将来说好歹得了个善终。

公元前245年秋的一天,李牧立在雁门关上,看着北方的茫茫大草原,想起了他早年生活的悲惨遭遇和这二十年来驻守雁门关抗击匈奴的那些事。

李牧(?-公元前229年),嬴姓,李氏,名牧,柏仁(今河北隆尧)人,战国时期的赵国军事家,与白起、王翦、廉颇并称“战国四大名将”。

李牧生平事迹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先是在赵国北部边境,抗击匈奴;后以抵御秦国为主,因在宜安之战重创秦军,得到武安君的封号。

公元前229年,赵王迁中了秦国的离间计,听信谗言夺取了李牧的兵权,不久后将李牧杀害。

可以说李牧是战国晚期最杰出的军事将领。

草原很美,正如歌词唱的那样: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要是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就骄傲的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

李牧看得入了神,心中感慨颇多,想着想着似乎又回到了四十年前。

赵国北部边境和匈奴接界。

公元前309年,赵武灵王下令赵国全国性的推行“胡服骑射”,进行了一系列军事和政治改革,一度使得赵国的军事力量和综合国力空前强大起来。

为了赵国边境的安宁,为了彻底解除赵国的后顾之忧,以而专心攻打中山国和治理赵国,赵武灵王亲率新练的骑兵转战北方,屡败匈奴等北方胡人部落。

之后,赵武灵王还修筑了一段长城抵御匈奴,使得北方胡人部落不得南下侵略,赵武灵王在位期间,匈奴一直无力与赵国抗衡。

然而,到了赵惠文王、孝成王时期,赵国忙于应对中原战事,无暇他顾,北方匈奴各部落得以休养生息,经过十余年的整顿,军事力量逐步恢复,很快强大起来,并不断骚扰赵国北部边境。

赵武灵王时虽筑了长城抵御匈奴,但赵国还是常常遭到匈奴的入侵,抢掠去不少人力和财物。

李牧出生在赵国雁门郡一带农家,他出生的时代正是赵惠文王在位前期,也正是北方匈奴部落崛起的中期,所以,他生不逢时,一出生就遭到匈奴骑兵的烧杀抢掠。

李牧自小亲眼目睹着匈奴骑兵抢劫赵国边境,这些强盗一伙一伙地前来打劫,个个身骑高头大马,背挎弓箭,腰佩弯刀,手舞马刀,嗷嗷直叫,活像一群群无法无天的恶狼。

他们见女人就抢去做老婆,见男人就抢去当奴隶,若有反抗者就是一刀砍死,老人、婴儿都是没用的,吃又不能吃,用也不能用,那肯定只有杀了干脆,见到鸡、鸭、牛、马、羊群、粮食、钱财当然更不会放过,他们的衣食就靠这此维持。

可能除了农具如锄头之类的不大感兴趣,因为他们不靠种地吃饭,不过可以抢了去铸造兵器也不错,所以说凡是有用的都要抢,抢不走的如房屋之类的,就一把火烧了。

我们不敢想象李牧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他从小都经历过些什么不为人知的灾难。

他可能无数次眼睁睁的看着匈奴骑兵杀了他的亲人,抢了他的姐妹,烧了他家房屋,他的邻居同样也遭到同样的待遇。

也许他的亲人在一次一次的逃难中离他而去,在一次次的大火中丧生,在匈奴骑兵一次次的屠杀中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或许躲在某口枯井中幸免于难,或许藏在哪个老鼠洞中没有被强盗发现,又或许他被匈奴骑兵抢走后,经历过无数的磨难,然后才逃了出来的。

这些,我们不得而知,但李牧自小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不知多少次哭干了眼泪,痛得死去活来,然后一次次的发誓,等他有一天长大成人,他定要让这些强盗全部死在他手里。

但可以断定的是,在李牧幼小的心灵中已经萌发了一颗复仇的种子。

李牧与这些匈奴人势不两立,他们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于是,等他稍稍长大些,他便开始自强,勤学苦练,习武骑射,自不必说。

在李牧十八岁的时候,他就能拉三百石的硬弓,他射出的箭是普通箭支的三倍粗,他的射程也是一般人的三倍远。

他使一条马鞭,不过这马鞭不是皮做的,而是上好的刚环串套而成的,方圆十步尽在他的扫杀范围内,一鞭能扫杀一大片。

李牧长大后,在边境多次阻止了匈奴骑兵的抢劫行动。

那些强盗还没来得及行凶,就被他一串长鞭打下马来,不死也是残疾了,有小队的首领见势要跑,早被他拈弓搭箭,望背后一箭穿心射杀而死再飞出数十丈才落地。

如此,多次扬眉吐气,李牧成了赵国边境百姓的守护神,只要有他在,匈奴骑兵就不能为所欲为。

李牧数次击杀了匈奴小股骑兵的骚扰后,他的名字就被匈奴骑兵在胡人部落中神话开了。

也有不信邪的匈奴将领,非要看看这李牧是不是有三头六臂,竟敢三番五次坏他们的好事,于是非要带领大规模的骑兵来一次大扫荡,势要灭一灭李牧的威风。

赵国边境的百姓有李牧的守护,渐渐的增多了,他们平时就种种地,有外敌入侵的时候就和李牧一起杀敌,反正有这个守护神在,每次只有占便宜的,也就再不怕匈奴骑兵了,顺手的时候还能杀几个士兵出出气。

可这一次侵犯边境的匈奴骑兵有上万之众,这是一支正规骑兵,受过专门的训练,不再是像之前的那些散兵游勇,只是小打小闹地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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