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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朝露待日晞(棋乐无穷系列番外)(于佳)

前言再不是那段初恋故事

《朝露待日晞》,我初写时是2002年,当时和另外五篇稿组成一个系列故事,一起投稿,然后六篇文一起被退(我最惨烈的一次投稿,45万字啊啊啊啊啊啊),所以大家一直无缘见到这个故事,我却在一些采访中提到过这篇稿。之所以对它情有独钟,因为它写的是我初恋的故事。

高中时很喜欢很喜欢一个男生——大概每个女生都经历过那样的阶段吧,但初恋大多无果,何况我那段还是单恋。每个写言情小说的女生或多或少都会把自己的感情投注到小说里,我也一样,何况还是我那段没有开始就已然结束的悲惨初恋。

退稿后对这篇文耿耿于怀,一方面是觉得这篇文真的很打动人心,怎么会被退稿呢?另一方面,我别有用心——那时候的想法是等书出版后一定要送给那个男生,算是一个纪念吧!心里想着修改后再投稿,可那几年有写不完的灵感,又一直纠缠在《涩世纪传说》里,所以始终没有时间动手。

就这样一直拖沓到如今。

前段时间收拾电脑里的文件夹,翻出了最早的《朝露待日》。六年以后再去看这篇稿,文笔太稚嫩,构架有内伤,至于那打动人心的情感……有点恶心(估计小男小女徘徊在爱情里就是那样吧,现在的我,老了。)。

可想让它出版的愿望至今未休。

所以重新开稿,重新铺垫,重新构思,重新……写。

再不是那段初恋的故事,它在讲述十八岁女生的蜕变与梦想。

楔子

我叫邺朝露,她是支蔓儿,她叫函为非。

我们三个从高中起就是同班同学,后来一起考入这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在外人看来我们该是感情很好的姐妹。

没错,蔓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函为非却是我最讨厌的家伙,因为她抢了我的青梅竹马崔无上。

——时至今日,邺朝露依然记得这是她跟易日晞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第一章 同学再相会

落夕湖畔伫立着一所名闻遐迩的东方学院,它是一所综合型高等学府,至今已有百余年,在世界享有盛誉。

学院的南侧一隅开了一家名为“为非作歹”的休闲屋,这里提供各类饮品、小食,味道一般,价钱合理,主要是让那些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懒人歇歇脚喘口粗气,常客大多是东方学院的师生或从这里走出去的毕业生。

混的就是个熟客。

老客都知道这里的正牌老板叫函为非,可最常见到的却是住店管家朝露——从侍者到熟客都叫她朝露,也不知道是真名还是浑起的。

她爱在“为非作歹”刷得鹅黄、粉红、天蓝、草绿、淡紫,还有雪白的各色墙壁上留下自己几句感慨,那小字的下面留有这样的字样——朝露某年某月某日天气多云,心情大晴——看了那些文字,大家便都直呼她“朝露”。

“朝露!”

又有人叫她了,她懒洋洋地转过头,但在见到那人的刹那间打起了精神,“老板,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她的衣食父母,不谄媚不行啊!

“找你。”函为非直奔主题,屁股搭上吧台,她随手从包里摸出白色的一支烟就往嘴里送。

朝露赶紧拉住,“你答应无上哥不再抽烟的,我得负责看住你。”

函为非大翻白眼,将手里那支直接塞进朝露嘴里,以示清白,“糖!戒烟糖好不好?”味道不错,所以即使不想抽烟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啃糖。

“说吧!”朝露两手一摊,“你不会浪费宝贵时间无缘无故跑来找我的,有什么事?”

她还真是了解她呢!“来通知你,下个月一号在‘为非作歹’举办同学会——大学同学会。”她特别强调后面这几个字。

朝露的脑筋打了个结,头一个想问的问题是——“谁是发起人?”

“你!”

“我?”朝露指着自己的鼻子闷哼,“我什么时候发起同学会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说是你发起的就是你发起的。”函为非摆明了一副我是老板我说了算的霸道气势。

欺负她好脾气?朝露拿出跟函为非学到的蛮不讲理技术叫嚣起来:“没你这么欺负人的,抢了我男朋友,又压榨我的劳动力,现在还逼迫我对不平等之事就范,你也太没人性了。”

函为非奸诈一笑,诚恳地告诉她:“小朋友,你忘了吗?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为非作歹。”

好吧!遇见函为非,但凡还有点人性的只能认栽。

邺朝露无所谓地大叹:“办就办吧!好久没见了,同学会会也不错,我负责准备吃食酒水就是了。”她就是劳碌命,劳碌命啊!

邺朝露的好运在十八岁之前用尽了,在遇到函为非之后,她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说完了该说的,函为非决不再多浪费一秒钟,含着卖相跟香烟似的糖,她背起包包就要走人。

一只脚跨出了店门,她故作不经意地丢出话来:“我打电话给他了,要他务必赶回来参加同学会,还特别跟他说了这次同学会是你发起的。”

手中的笔画出一道意外的弧线,朝露一怔,立刻明白了她话里的“他”指的是谁。

他要回来了?来到“为非作歹”,来参加据说是她发起的同学会?

终于无可避免地要见面了吗?

她闷着头不说话,即使不抬头也知道函为非一定正在用探询的眼光盯着自己。不想泄露任何情绪,只因她早已没有任何情绪——对他。

“那就这么说定了。”函为非很满意她的反应,如同潇洒地到来一般,潇洒地去了。

留下的邺朝露拿起笔在那片蔚蓝的墙壁上留下这样的字迹——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

朝露五月十九日天气晴,心情无

阔别许久的母校在他看来一切依旧,随意走在落夕湖边,一抬眼便瞧见了那块“为非作歹”的破招牌。

很特殊的店名,让他涌起难得的好奇心进去看个究竟——映入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色彩,还有那大片大片色块上留下的字字句句。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

他喃喃地念着写在角落里的那句话,涩涩地映到心底。没留神,那个写字的人已站到了他的身后,那样安静。

“您好,客人,请问想用点什么吗?还是……坐坐?”邺朝露礼貌地打着招呼,转身已吩咐侍者端了水来放到他手边。

他推了推眼镜,有些诧异地瞅着她,伸出的手惯性地去接那杯水,不小心碰触之下的结果是……水湿了他的衣袖。

“真对不起,看给您弄的。”她和善地忙着道歉,那是从事服务行业的习惯。

“是我没接好,不关你的事。”他随手抽了张纸擦擦衣袖,并没放在心上,倒是对她多有几分留意,“你是这里的老板?”他注意到她的服饰跟侍者的制服并不相同。

她哪有那么好命?她那个有条件给她出钱开这么一家休闲屋的男朋友已经被她的老板抢去了。

“我叫朝露,帮老板看店的。这位客人,怎么称呼?”话已出口,却又觉得自己问得唐突,她羞涩地笑笑,“看你有几分眼熟,所以随口问问,您当我没说好了。”

“大家一般叫我‘老头子’。”他指指自己前额上那些早白的发,有点自嘲地笑了。

“你不说我以为你是故意染的。”她比划着那些如雪白发,“看上去——很帅!”

他不好意思地只能干笑了,倒是朝露发挥生意人本色,热络招呼起来:“总不能叫客人一直站着吧!您坐啊!还是那个问题,用餐还是随便喝点东西?”

他绕着湖畔走了一圈还真有点饿了,“有什么好吃的可以推荐吗?”

她倒是真有不少好介绍,“这个天气来个水果烩饭吧!酸酸甜甜消消身上的火气。至于喝的,你要咖啡、茶,还是我们的招牌饮品——随便?”

“随便?”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年纪大了,居然对她的话听不大懂,随便到底是什么?

“我们的招牌饮品啊!”

对每一个前来的新顾客,朝露总要不厌其烦地解释函为非一时心血来潮起的这个名字,“就是根据炮制者的的心情随便做出的饮品,不过你放心,我们的水吧吧主很有一套功夫的,随便泡出的东西可一点也不随便。”

这么个“随便”啊!老头子习惯性地摸了摸额头,“朝露小姐平时也给客人炮制‘随便’吗?我想尝尝朝露小姐的手艺。”

“我啊?我的手艺很一般哦!只有吧主不在店里的时候偶尔客串一下。”在老头子坚持的眼神下,她走到水吧系起了围裙。

老头子专注地看着朝露忙碌的身影,却听一声轻咳在自己的耳边炸响,“客人,您的水。”

他接过水杯,注意到垫子上写着几个字:请别误会,为非作歹对您热情,是因为您是我们的上帝。

他茫然地望着侍者,指指垫子上的字,侍者瞄了一眼随口解释:“朝露对每个客人都很热情,常常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老板让我们把这种垫子送给用别样眼神盯着朝露的客人。”

言下之意,他看朝露的眼神很别样?连一旁的侍者都瞧出来了?

他尴尬地扯开了嘴角,连垫子一起端着,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

那天之后,老头子成了店里的回头客、常客,乃至老客。

每天十点左右准时准点到为非作歹报到,先来杯随便,到了吃饭的钟点,由朝露做主送上今天的推荐餐,再来杯喝的,悠悠然便混过了一天。

他会带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为非作歹设有无线上网,吃饱喝足的午后时光他会对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然后点点特意携带的外接鼠标,再后来便合上了本本,那之前和之后的时间更多的用来发呆。

呆滞的双眼总会不期然撞上墙壁上朝露随手随心填写的那些字迹,深深浅浅、短短长长、字字句句,老头子一点点看着,一点点记着。终于在这天,朝露端给他亲手做的那杯随便时,他发问了。

“朝露小姐深爱过某个人吧!”

“是啊!”出乎意料,她答得极为爽快,“老头子先生,你怎么会知道?”

“朝露小姐把自己的心情都写在墙上了。”他指指这里,又点点那里,那上面写的就是一个女孩子深爱某个人的心吧!

尤其是融合了她名字的那句“朝露待日”——她至今仍在等待着那个男人吗?

朝露顺着他的手望着她曾写下的那些字句,脸上全是释然的微笑,淡淡的、柔柔的,再无牵绊的。

“那是上大学时候的事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恋罢了。”

“可以说给我听听吗?”他很好奇,不属于一个成熟男人该有的好奇,“没办法。”他冲她耸耸肩,“你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老头子居然开了个情感专栏。”

“我知道。”朝露再一次地让他意外,她从为非作歹的书报架上取下一叠报纸,翻翻找找,最终摊在他的面前,“这就是你开的专栏吧——《有话就对老头子说》。”

老头子的两片脸蛋不无意外地迅速蹿上一片绯红,他从来没想过她会看过他的专栏,还积下了这么厚的一叠。

他的表情让朝露得意极了,“头回见你我就觉得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自称老头子,我立刻想起了那个专栏作家,得空的时候把为非作歹里从前的《一周》翻遍了,总算找出了那张登有你采访照片的报纸。平时看你坐在店里敲敲打打的,我就猜你一定是在写专栏呢!”

要不然干吗对他那么热情?当然是谨遵贼老板的吩咐,对名人一定要采取明星式服务,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被写进报纸里,做了一回免费却深入人心的广告。

比奸诈,再没有人是函为非的对手,要不然她怎么能成功地自朝露手中抢走男朋友,还顺利将她收归旗下,让朝露心甘情愿为其卖命呢?

提起她曾有过的感情故事……

“挺悲惨的,初恋的男朋友被我现在的老板抢走了,后来单恋的男生不喜欢我。”

两句话,概括了她全部的感情生活,简单来说:“一个字,惨;两个字,很惨;三个字,惨到家;四个字,无比悲惨。”

随意扫过墙上那些过往留下的字迹,她托着腮,午后暖洋洋的太阳透过玻璃照进来,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冲动。

“其实我的初恋也不能算作初恋,我和无上哥打小就认识,我们俩的父母爱拿我们开玩笑,说什么朝露长大了就嫁到我们家来当媳妇吧!我和无上哥感情一直很好,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儿时的话变成现实,直到函为非的出现……”

闲来无事跟他聊聊吧!

如果不是函为非忽然来了兴致要开同学会,她几乎快要忘记的往事。

“第一次见到易日晞就在我失恋的那一天。”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就这样了呢?

邺朝露满脸泪水,抽抽泣泣地在心里埋怨着。

怎么就变成那样了呢?

无上哥怎么会和函为非在一起?无上哥可以喜欢上任何女生,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支蔓儿,也比喜欢上函为非那个坏丫头强吧!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她像只乌龟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头埋在两只膝盖里干起了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事——哭,大哭,大哭特哭。

“刷”的一声,不期然她后背倚靠的那扇白色大门从里面拉开了,邺朝露一个重心不稳,直接地向后倒去。

她揉着吃痛的腰,挂着满脸磅礴的泪水,毫无形象地大吼大叫起来:“哪个笨蛋干这种缺心眼的事?”

她回首望去,那道大门的里面是一个室内篮球场,最糟糕的是有个高个子男生正盯着她,停滞了三秒钟之后,款款地向她走来。

她见过他,他们同届,却不同专业。在偌大的校园偶尔会有那么几次擦肩而过,从前她并不曾在意。

可是这一天,注定是她生命中难以忘怀的一日。

从篮球场上空泄漏进来的阳光披上他的后背,他仿佛是……仿佛是从天堂潜入凡间的太阳神——阿波罗!他就这么向她走来,全身散发着梦幻般的光华。

停在她的面前,他弯下了腰,轻吐出声:“你还好吧?”

朝露傻傻地看着他,完全忘了反应,也忘了此刻的自己正以最蠢的姿势坐在地上,以最丑的核桃眼痴痴地望着人家。

“我是用遥控器打开大门的,并不知道门外有人,抱歉。”他伸出手想要扶她起来。

朝露呆呆地看着他向她伸出的手,直觉地将自己的右手交付予他——他的手好宽、好大,散发着安全的味道。

对!味道!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味道,不是香水,却比香水更蛊惑人心,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让朝露的心全面沦陷。

“你还好吧?”瞥见她那对哭肿的双眼,他再度出声问道。

“不好,一点也不好,我失恋了。”朝露从未想过她会对一个近乎陌生的男生说出这样的话来。

头次遇见的女孩忽然跟自己说这些,显然让他很伤脑筋。总该有个相对常规的打招呼吧!他首先开口,想给她点时间稳定情绪:“我是易日晞,今年刚考进来的。”

“我知道,看你觉得眼熟。我叫邺朝露,我有个好朋友叫支蔓儿,她和我高中就是同学,我们还有个同学叫函为非。我们三个人一起考进了这所大学,在外人看来我们该是感情很好的姐妹。没错,蔓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函为非却是我最讨厌的家伙,因为她抢了我的青梅竹马无上哥。”

她唠唠叨叨地说着小时候就和她的无上哥感情无比浓烈,双方父母早就有意让他们在一起,之前她和无上哥如何般配,直到函为非的横插一脚。

那天她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跟一个不太熟的男生说着失恋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她不太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没前没后、没左没右地哼哼着,抱怨着,哭诉着,直到天黑。

“我送你回宿舍吧!很晚了,该回去了。”

擦擦眼泪,连同鼻涕一起抹了,朝露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瞅着他,“今天真不好意思,让你陪着我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本来想跟蔓儿说的,可她有事回家了,要过些天才能回来,谁知道我会在这时候失恋。”

“没什么,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下次想说话的时候还来这里找我吧!我每天下午四点以后都会来打球。”

他摸摸她的头,像安慰一个小孩子。

温暖的掌心印在她冰凉的前额,霎时间混沌的脑袋清醒了许多,她仰头望着他,赫然间忘了五分钟前她还在为失恋而痛哭流涕。

“易日晞!易日晞!”

邺朝露远远地就瞧见了正端着餐盘寻找座位的易日晞,兴奋地挥舞着手请他过来坐。

那天之后,她连续骚扰了易日晞七个下午,直到篮球教练受不了地对她下禁入令,她才不再抓着他大吐苦水。

易日晞七天没打球的结果就是,朝露不再因为失恋而泪水鼻涕横流,总算他没白牺牲。

看她心情不错的样子,易日晞也替她松了口气,端着餐盘直直地走过去,人到近前才注意她的身旁还有一位长发披肩的女生,长长的连衣裙上绘着一朵朵飞翔的蒲公英,那女生望着他的表情柔柔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像那些蒲公英。

一见钟情,他只在书上看到过的四个字平生头一次敲打了他的脑门。

他失魂落魄的眼神让朝露想装作没看见都难,手一摆她主动介绍:“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我的好朋友——支蔓儿,我都叫她蔓儿的。”

“你……你好,支……支同学。”他蹩脚地跟人家打着招呼,引来两个女生不留情面的大笑。

“支同学?好奇怪的称呼,蔓儿,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你吧!”

“你是朝露的朋友,就跟着她叫我蔓儿吧!”支蔓儿从包包里拿出帕子擦着嘴角的饭渍,那番优雅深深地烙进易日晞的心尖。

他一直以为女生都是剪着短发,或扎着马尾,神情凝重一副备战高考的模样。

她不一样,这个叫支蔓儿的女生打破他心中的沉寂。

那天晚饭后回寝室的路上,朝露对支蔓儿说着易日晞的种种——

“蔓儿,你知道吗?易日晞他好高哦!有一米八七呢!站在他的面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矮人,得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他高中时就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选手了,还兼任队长。我听他高中同学说,他具有超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而且他的成绩也很好,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考入咱们大学的,他一进校就被授命为篮球队队长,真的好厉害哦……”

她兀自说着,支蔓儿“扑哧”一声笑开了,“我回校听说你失恋了,我还以为必定是一番阴云密布、愁云惨淡呢!没想到你一点事都没有,整天眉开眼笑地说着易日晞这个、易日晞那个,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易日晞了。”

“喜欢他?易日晞?”

朝露一怔,直觉地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怎么会喜欢他呢?我们才认识一个多星期而已。我跟无上哥认识了那么多年才变成男女朋友,跟易日晞……不会的!不会的!”

“这有什么不会的?你跟崔无上认识了几乎小半辈子,最终崔无上还不是一扭头就跟函为非在一起了。”话一出口,支蔓儿就后悔地忙掩住嘴,一个劲地跟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朝露,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

怪异的,朝露并没有因她的话而感到伤心,反倒有一点点的窃喜。

她和易日晞——这可能吗?

一抬眼瞥见女生宿舍的门口贴了张招聘篮球队协理的布告,朝露的心头竟涌出莫名的激动,“蔓儿,我们去做篮球队协理怎么样?”

蔓儿努努嘴,不大情愿的样子,“说是协理,其实就是伺候那些篮球队员,帮忙做些宣传、保健之类的杂事,我可不想跟那些一身臭汗的男生搅和在一起。”

“反正我们也没参加什么社团活动,就当丰富一下大学生活嘛!我听说每年暑假咱们校篮球队都会去异地进行暑期集训,说不定咱们还能免费去外地旅游呢!我一个人去太没意思了,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好不好吗?”朝露拉着支蔓儿的手臂软磨硬泡,“去嘛去嘛,蔓儿!”

支蔓儿被她晃得实在没办法了,只得举手投降,“好吧好吧,败给你啦!”

来日的下午,篮球队集训的时候,易日晞一抬眼瞥见让教练深感头疼的邺朝露穿着协理的制服笑嘻嘻地瞅着自己,她的身后站着将长发扎起来的支蔓儿,那身协理的制服穿在蔓儿的身上明显肥大了许多。

浑身臭汗的男生们那天下午集训的时候玩了许多漂亮的花式篮球,教练的头更疼了,邺朝露果然是他的灾星啊……

几个月以后,邺朝露所期盼的暑期集训如约而至。

暑假的第十天,朝露根据学校的安排,拎着行李来到了学校,在那里会有专车将他们送去集训地。

“嗨!”远远地瞧见易日晞的身影,朝露羞赧地顺了顺额前的短发跟他打着招呼。

易日晞似乎没看见她,也没听见她的声音,依旧沉默地站在一边。

他怎么了?他这是在讨厌我吗?我是不是让他觉得很烦?

抑制不住内心的慌乱,她开始胡思乱想。一大堆坏的想法不知从哪里崛起,一股脑儿地全钻进了她本就沉郁的心里。

没有人告诉她:暗恋会让人失去平衡,失去自信,变得不像自己。

那一刻,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一个叫易日晞的男生。

倒是支蔓儿拎着行李箱,压了压鸭舌帽,什么也没想地四处乱瞧着,“都说不要来这么早吧!很多队员都还没到呢!我好像看到易日晞了……”她向他所在的方向大喊了一声:“易日晞——”

易日晞隐约听见有人在叫自己,遂取下耳麦回望过去。

原来,他戴了耳麦正在听音乐,并不是刻意避开她啊!朝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情得到舒解,人也随即松懈了下来。

走过来的易日晞察觉朝露松软的肩膀,以为是她手中的行李太沉的缘故。他非常自然地伸出手,“我来帮你们拎吧!”左手伸向朝露,右手伸给支蔓儿。

支蔓儿毫不客气地把沉重的行李箱递给了他,微笑嫣然,“那多谢了!”

邺朝露愣了一秒钟,怀着满心的喜悦接受了他的好意,将行李递到他手中。一大一小,两只手交错的瞬间,她的脸不自觉地泛起淡淡的红晕。

这种感情真奇怪,前一秒还让你如沉地狱,后一秒就可以带你升上天堂。

不用太多的言语,无须太多的行动,只是一个眼神,一缕微笑,就可以让她快乐地飞上云端——她想,她是真的爱上易日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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