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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衣衫拂拂(1)

储福金

一个大大圆圆眼睛的少女,坐在房门口拣菜。一颗颗毛豆从她的手中滚到白磁盆里去。她穿着一条宽松的长裤,裤腿拉上去,她的双肘压在腿上,她露出的腿肚白净白净的。

我默默地看着她。我坐在后门口。风从弄堂里流过来,轻翻着我手中的书。我坐在后窗口,我的双腿在床上蜷着。我低头看书。她眼垂落着。我一直看着她。我看着她低着头,我想她知道我一直看着她。她的眼垂落在一点上,静静地垂落着,嘴抿着。偶尔她抬起脸来。看一眼支弄口上。她的侧面脸没有表情。她的表情也让我清楚,她知道我一直看着她。

她的眼朝向我的时候,我和她的眼神凝定了一下。很短,也很长。她的眼睛圆圆大大,眼珠黑黑亮亮。

我从记忆中看她的角度,也是斜着的角度。她静静地低着头。知道我看着她的神情。我看到她圆圆大大的眼睛,和略瘦显平的脸。

很长时间,我一直想写出我以往真实的情爱史。我用感觉的眼去看心里留下的记忆。我清楚,印象已在封存的记忆库里褪变。不管我是不是常去翻看,它总在褪变着。褪变的速度愈慢,印象四周的背景愈发模糊。单那一条支弄,对于我来说,在那个年代,在那时的社会,在远离市中心的下层地段,在那背景影响下的人的活动,以及照射它之上的光与色,都具有着特定的、浑然一体的自我。包括我能记得的支弄里的人所说的那特有的苏北口音的话。我是苏南人,我受那话的影响很深,以致我日后生活中多次迁徙,依然夹着那口音,自然那口音也已变了调。

我清楚,记忆的印象无法确定下来。想到确定下来的并非是真实的印象,还要打些文字描绘的折扣和表现需要的折扣,我便迟迟动不了笔。同时,让我犹豫的是,同样我的记忆也还在流动。我的一个朋友曾撰文说:艺术就是“凝注着”,表现出来的只能是一瞬间的印象。他说的是飞矢不动的道理。另外,随着我自身生活的变化,心境的改变,再去感觉记忆中的印象,那印象自然改变着。许多自传体的作品,都显现着一种夸耀。也许艺术正是一种夸耀。而我却希求着时光的一层层剥落,显现出那真实的感受和真实的印象。我明知那是徒然的。一切不可避免地要受落笔时心境的左右。在落笔以后的将来,再重新翻看记忆的心库,再读落笔时的表现,也许又会有大不同的感受。正因如此,我越来越觉得落笔的困惑,同时也感到无可奈何的落笔的渴望。

在对那个叫英的少女的记忆之前,我曾对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关注过。那还是初中一年级。一群情欲将萌或初萌的中学生,都有同一的单纯可笑的假正经。男女界线划得泾渭分明。班上有一段时间悄悄地流传着我说的一句话:我将来肯定要找一个漂亮的女的结婚。流传面之广,大概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以致所有的女同学都对我侧目而视,所有的男同学经常对我起哄,而我却不知为了什么。我承受着一种瘟疫般的隔离,如同当时阶级划分的隔离。后来我还是想不起是否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我应该会那么说的。正是隔绝使我对女性生出朦胧的情欲来。我默默地偷偷地老是心神不宁地用眼角去看那个女同学的身影。中午午休的时候,我伏在课桌上,从两手缝去看她。她坐下来时,用手拉一下裙子,裙子里忽然闪露出她的肌肤,使我心跳得厉害。我回到家里,把我的名字和她的名字并排写在纸上。我用火柴点着了纸,烧成了灰。我伸出手掌,伸到窗外,让风把掌中的黑灰吹开去,吹得飘飘扬扬。窗下斜角的门口也许正有着一双大圆的眼睛注视着我。我记不清究竟那是不是我最早情欲的萌动。我甚至记不清那个女同学的名字了。我只记得她的个子矮矮小小的,她的颧角高高,眼鼻挤得很近。从后来记忆的印象来看,她长得一点也不漂亮。很长一段时间,我弄不明白女性美丑的区分。

我的中学生活实际上只有大半年,大的社会运动就来了。以后一年多的时间,我都在家里沉湎在书中。家的住房是租的。胖胖的房东老太太独身住在楼底下,墙板壁上糊着旧报纸。楼上板壁隔着两家租户。弧壁那一边往着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女儿。父亲说那女儿是领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姑娘不好看,她天天经过我家房间的门下楼梯去,我从来不注意她。我只记得她个头高。她读的是高中。那时,对高一级的女生,我就不把她们当女性去注意了。

有几个月,我家从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居室搬出去,搬到一间新楼的房里住,就是那种很常见的水泥楼房。那是“抢”住的。称之为公房的那些楼房正空着,搬进去的住户宣传自己的行动为抢房革命行动。抢房革命行动多了就形成了抢房革命运动。新公房里几乎每日都有抢房与反抢房的大辩论。那些日子也淡忘了。记得旧日隔板同住的姑娘,也抢搬到同一屋楼上。就在楼门前过道上,进行过一次大辩论。人与人挤紧了,我被挤到了墙角。我身后是同一朝向的那个姑娘。我肩背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极柔极软的感觉。她一动不动。我听任自己被往后挤紧。她只是一动不动。人群散时,我回房间。我不敢去看她。似乎听到她在后面长长地一声喘息。我怕是我把她挤得太紧了。我也有所怀疑,那一声叹息是不是后来我加进记忆中的。

我和她同乘一辆车到区里去,参加抢房运动的大会。车也挤,这一次是她站在我身侧。她挤着我。我顶着座椅背。她伸手抓把手时抓着我的手背。从开始到下车一直抓着。我也有所怀疑,我那时的个子还未能够到车杆把手的。但我记得她抓着我的手。她的手比我的大。

抢房革命行动转化为抢房反革命运动。我家就搬回了旧居,依然向胖老太太交房租。姑娘家没有搬回。回到旧居里,我才开始许多带有情欲的回忆想像。从极柔极软的感受延化开来。每次想像,我都忽视她的脸和整个身体的形象,只留下那一份感觉。

英少女坐在后门斜角的形象,是若干年之后,可能是在我结婚后的记忆中凝定的。有关英少女形象的周围前后,都像在摄影光圈焦距之外一样显得模糊。青少年时情感的外部记忆是紊乱的。看到一些把少年情感写得清晰动人的作品,我就露出微笑。我清楚那些作品是如何虚构出来的。外部印象的紊乱正与我内心紊乱相同。前楼搬来一户眼睛有点斜睨的女人。她带着一个幼小的女儿。她在建筑队的男人经常外出。她下班回家就拉着小女儿串门。她经常用手捏捏我的脸,说我脸白得像牛奶。她的男人回家后,薄薄的板壁那边的动静便十分烦恼人。我脸上由此冒出许多青春痘来。我经常照着镜子去捏它们,我相信,它映着我内心中不堪的丑恶。

英少女形象凝定之前,那一个早晨,我在生煤炉,用扇子扇着炉门,青烟摇曳着散在巷子里。她从后门口进来,穿过板隔的壁弄,从我身边走过去,她倚在隔壁人家的门口,身子侧着朝向看我。隔壁人家住的是一个拉三轮车的老头,常和老太用浓重的苏北口音争闹。她在那儿站了好一会。我能感到她的眼光。一瞬间中,我突然想到:她是为了我。她站在那儿就是为了我。这一知觉令我兴奋。事后,我反复想着她的举动,她和拉三轮车老头家没有任何来往,拉三轮车家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那么,她站在他家的门口不是为了我,又是为了什么?这一发现,使我把眼光投向她。一旦知觉,她的形象印入我心中。我“看”她的时候,她的形象就长久地凝定了。以后的经验往返重复,女性对我的倾慕,总在我无动于衷时。一旦我有动于衷,我很少有把握主动权的能力。用二十年以后的话说:我极力想得到呼应,一旦我投入,我就失去了主动。

当时,我的脸上正不断地冒着丑恶的青春痘。我自惭形秽。有好些日子,我遮着自己的脸去朝向她。有好些日子,我又躲着偷偷地看她。我想她是知道了我的主动。她不必穿过楼下的板巷,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她家的门口。

我都记不得和英少女说过什么话了。要说过什么,那也是一些简短的无聊的话。在小说中编出一些简单无聊的对话,能表现出少年爱情的单纯清新的美。但我不想破坏真实。在我以后独身生活时,有一段时间,我曾怀疑那朦胧的爱,觉得那只是少男少女的一种相互吸引。想到她那时可能还在读小学,最多是刚进中学吧。一切举动自然是幼稚的。我不相信那是爱。然而与女性具有了实质性的接触后,往往使我生出失望来。失望的时候,我又觉得朦胧单纯的爱才是真正的美。

英少女对我说的话都是简短的,带着赞颂。赞颂我的聪明。在前后几条支弄里,都知道我的聪明。下棋打牌,小技小巧,我显得聪明外露。她赞颂的词是“贼”。在支弄里的苏北话“贼”的意思就是聪明。我没赞颂过她。我是不敢,学校里班上女同学压抑我的力量太强,以致我见到女性,就有点张口结舌。这影响我一生对女性总感到有一种距离,一种生疏。同时轻易把对象偶象化。一旦有女性之爱便受宠若惊,便变主动为被动。

英少女在支弄里大声说话,操着苏北口音。她的话其实很俗。人生的经历多了,回忆起来,对单纯少女的话,觉有一种朴实的感受。她有一个哥哥,很粗宽的身材。很宠英。他们的岁数相差不大。他常和她说笑。有一次,他对她发了火,她躲到楼上去哭。她贴着楼上矮矮的木栅窗,把眼哭得红红的。她不看我。我却觉得她是朝向我哭的,我只用眼光默默地安抚着她。后来她哥哥去拉她,笑着拉她。她只管扭着身子。我觉得她挣扎的样子很好看。我有点嫉妒她的哥哥。

我已忘了矮小的穿裙子的女同学。偶尔一次复课时见到她,她老是在我面前走动,我却不再注意她。我和男同学粗声说笑,动手打闹。我感到她们都在看着我,那年头满脸长着青春痘的我。在楼道的走廓上,有两个结伴的女同学迎面而过,我听到其中一个咕哝了一句什么,我知道她是针对我的。那是一种旧情绪的延续。我朝她看了一眼。我只是勇敢地迎着她看了一眼。那个女同学的眼光却退缩了。我觉得我长大了,是成人了。班上许多女同学都长大成人了。那个矮小的女同学还真是个女孩子。那时候我并不懂要看女性的胸脯,注意成熟女性的胸脯还是在后来。女孩子成不成熟,我是以感觉作依据的,那依据自然并不可靠。

我长大了,我面临着上山下乡。那是我命运的必然。少时父亲指着我肩上的一颗黑痣,说那是扁担痣,长大要种田挑担的。那颗痣平平的,暗黑不亮,似乎是印在皮肤里,我从痣认识到下乡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宿命,宿命带来的是无奈。那以后,宿命的感觉时不时来缠抚我,二十年,它就有了一种习惯的力量,使我整个人生的基调都显着无奈。

十七岁。应该还是虚岁的十七岁的我,常常独自从支弄走到弄堂,从弄堂走到尽头。面前是半截墙似的水泥河堤,河堤边倒着煤灰、废纸和垃圾。河水溢着一股腥臭,我尽量放慢脚步。我慢慢地踱着步。当我意识到我踱步的时候,我的心就有一种悲怆。我自品这种悲怆,觉得悲怆使我与众不同。我便更加放慢脚步。我心有所待,而又无所待。只有一次,英少女从桥那边沿着堤走过来。我远远地看到她,我感觉她也看到我。那是一团熟悉的身影。我面朝前方,尽量放慢脚步踱过去。悲怆的感受就成了一种形式。她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扭过了头,我面朝河中,我无什么可见。我能见她低着眼略瘦显平的脸,我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流动着无言的悲怆。

上山下乡时,我还从来没离开过故城,我还从来没乘过火车。我本应该分到边疆去的。我本应该去乘几天几夜火车的地方去的。父亲给家乡去了信。那里是我的血缘之根,是父亲常常提到的地方,经常有乡下的人到家中来,说是搭船来的。有一次,母亲给客人包馄饨,她把表脱下来放在一边,客人走后,表也就消失了。父亲赶到河边,船已开了。那印象一直在我的记忆中。我很不愿意去乡下,我似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父亲给我安排了这一切。似乎是匆忙地安排的。以后我曾多次埋怨过这一安排,但我的内心早已宿命地接受了它。我注定要到那个地方去的。围绕去与不去,家里人的态度,乡下人的态度,我的态度,我在这儿都省略了。写那个是不适宜的,会破坏这篇作品的调子。

我怀疑我是把踱步河堤从后面搬到了这里。其实插队后的第一年里,我回故城回了七次。七次在故城的时间比在乡村的时间要多得多。每次我都提着乡下的水产土产,吃力地挤着汽车,挤着火车。年底的时候,常常乘着闷罐子棚车。那是一种运货的火车。我挑着满满的一副担子,前面是大米后面是猪腿。那一次,扣在猪腿上的绳滑落了,站台上几乎只有了我一个旅客,车就要开了,车上的人堵到了车门口,我使劲把一袋米托上车,又使劲把一条猪腿从高高的棚车踏板上拉上车。那一刻我想我是应该哭的,然而我只是满头满身是汗地庆幸着。

乡村生活的场景,在我以往的作品里,或者淡化,或者美化了的。我想只有经过了那些真实的场景,我才有堤边踱步的人生悲怆感。只是写作的习惯告诉我,我应该对英少女有一段告别的沉重。

乡村的太阳暖洋洋的。在城里,我从来对太阳没有这一点感受。乡村暖洋洋的太阳下面,青蝇嗡嗡地飞,草蓠笆上爬着蓝色的小喇叭花,山墙边的一块土场上,靠桑树田边积着筛落的粗砻糠壳,猫在门口的青石上懒懒地睡。

一旦写到乡村景色,我就有一种习惯的笔调,其实那都是不真实的。我从来只沉湎于我的心中,我总是忽视外在的景色。到结婚成家以后,妻子还常常不留情面地纠正我对绿、蓝、青的色辨。

我初下乡时,一度住在堂兄家里,那是两间半被烟熏黑了的暗蒙蒙的旧瓦房。半间还隔养着猪。整个房子里都充溢着猪屎味。我和堂侄睡一张床,很快我带去的一床被子上,就混有房里的气味与堂侄身上的体味。

味道还不是主要的感受。我整天觉得饿。另外我深感寄人篱下。总是稀粥。几天中一顿胡萝卜饭,我满上一海碗后,不好意思再添。堂兄对我说,一碗有半斤多米。第一年我有定量每月四十斤米。堂兄的话使我感到那总是不够的。我越发忍着不敢多吃。

我穿得简单。我想成为一个乡下人。我还是被当作城里人。我被小看,也受注目。那一刻我觉得什么也不是。我无法再是城里人。城里人有工资,使乡下人仰着头看。我又无法是乡下人。他们都会干活。他们看我干活的样子便笑。我有所倚的是我有城里家中寄钱。我用这个支撑着我的生活。比我大两岁的堂侄深有远见地对我说:你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挑担,你不能靠小爷爷一辈子,你将来是要靠我们的。

说十七岁的少年,说十七岁的少年到一个陌生的从没到过的乡村,说举目无亲,说生活不惯,说干活累乏,说严炎冰寒,连同说存在的痛苦,说人生的悲凉。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我都觉得意义不大,那不只属于我。自然有比我在城里更舒适,比我更年幼更柔弱的知青,走入这类处境中。那是一个社会的潮。那样的事,我们都已经听得多了。

有时我怀疑,我所遇到红娣的情节,也不只属于我。我有时会觉得,我,这个我是凭空浮来的。以前一切流动着的生活,都不只属于我。我只存在我意识到的这一瞬间。连这一瞬间的我,也是浮着的。

红娣叫我名字的那一瞬间,我确实是有浮着的感觉。

我从没和女孩子打过交道。学校班上的经历成了我性格的一部分。对女性,我内心压抑,有时自尊,有时又自卑。

红娣就站在斜对角她家的后门口。她站在青石门槛上。她斜着脸,朝向我,露着笑。在我以后记忆的印象中,她的笑便有一种女性自来熟的意味。自来熟的女性往往是不自重的。但她当时根本只能算是一个女孩。她才十四岁。她站在那里,梳着两条长辫子。她朝我笑。那笑是一种含有好玩的神情。纯粹是好玩。十四岁乡村女孩子的笑,是少有其他的意味。她的那一声叫,叫得很短促,很清脆。有一段时间,我曾经把她那一瞬间的形象重新梳理了一遍,我认为那是一个幼稚的女孩幼稚的举动。我尽量诋毁其中的情调,我尽量诋毁其中的美。然而我诋毁完了,依然还感受到其中的色彩。

十四岁的红娣,长着细高个子。她比英少女小一岁,个子要比英少女高。而在我的印象中,英是个少女,她却是个女孩。

对英少女的形象,我能描绘出个轮廓,对红娣的形象,我记忆模糊了。似乎她的眼也是细长的,下巴有点尖。多少年后,在我的梦里,总会出现她的模样,几乎从来没见过英少女。而醒着的我,却总是跳过红娣的那一段记忆,去凝定英少女的形象。

描写少年初恋的作品,往往都少男少女,一见钟情,瞬间印象美如图画。那时我不懂美,后来我的心境改变,又不觉得那其间的美。当时的红娣还在读农中,她的皮肤不白,但走进城里,和城里姑娘的肤色没多少区别。这也只是我的想像,她从没和我一起进过城。

我站在堂兄家的房檐下,房檐矮矮的。她站在门槛前的青石台阶上,青石台阶有三四级。她家的房檐高高的,在那个年月,她家的房子是村上最高的瓦房。

她穿着一件深红的春秋衫,是灯芯绒布料。下面是蓝布大裤腿裤子。这多少已经掺入了我的虚构。当时我不可能注意她的穿着。她的两条辫子很长,一直挂到腰上。我是被她吸引了,我说过,当时我并不懂得女性的美。但她绝对是不难看的。对我紊乱的内心来说,红娣形象的出现,显现着一种单纯的色彩。另一方面,我立刻深切地感到,乡村女孩子全新的异性表现,完全没有城里学校女同学的假模假式。在这里,我在女性前面局促不安的形象可以改变,我受女同学鄙视的历史可以改写,我有一种解放式的喜悦,我本来就是一个喜欢很快接受女性主动表示的人。我总是投之以桃,报之于李的。

从她第一声叫我开始,我就想着要接近她。对接近女性,我常常暗下里生出一套想像的计划,梦一般的计划。待见到真切的人时,我才觉得我的计划是如何地不合实际,是如何的不现实,我便失去了勇气。几番蓄谋计划,几番丧失勇气,于是我把自己弄得痛苦不堪。

红娣使我想像的计划第一次得以实现。几乎是出乎意料的顺当。在一个春雨歇工的牌桌上,我轻易地以赢牌赢彩,用手指刮了她的鼻子。牌局便是一种计划。我顺着心意设局,不但让自己赢,还让她一个人输,以使我一次次地触及到她的肌肤。牌桌上的几个人都不是对手,要不是有惩罚的刺激,我简直可以不费任何神思。刮她第三次鼻子时,我得寸进尺,嬉笑地变换了刮的手法,把鼻子那一段距离拉长到额上,把那一段时间放慢延长。随后我变刮为勾,从上嘴唇处滑上去。再下面我把手指悬在了她的眼前鼻前,慢镜头似的不往下去,于是受惩罚带有了受辱。她开始逃避,笑着晃着头,伸手去掩脸。惩罚也就变出情趣来。我有了进一步动作的正当理由。我得到同牌桌人的怂勇,那两根长辫便捏到了手中。不给不给,她笑着扭着身子。她的头到了我的怀中。我的手掌从下面抚过她整个的脸。我的手插在了她的手脸之间。不给不给,她依然晃着头,我的手指在她的鼻子上一松一紧地用力,口中数着数。刮鼻子变化成揿鼻头。女性的整个头和脸都在我的感觉中。坐回到桌前,我的心剧烈地在跳,我为我的算计的成功而笑。她伸手抓着牌,依然叫着:不给不给,我就是不给。

二十年以后,我走入中年的那个时代。大城市的学校里,初中生偷偷地恋爱,已经在学生之间成风。所谓偷偷的,也就是瞒着保守派的教师。许多开明的老师就是发现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西方的宣传自由连同性爱自由的带点色情的影视片,绝不可遏止。那些频频出现的男女肉体暴露并接触的镜头,已是寻常意味。一曾严肃正经的社会正无可奈何地听任把风气腐蚀掉。年轻的男女,只要有可能,便迫不及待地不加选择地接吻、抚摸、脱衣服、上床。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的性爱史,值得对五十来岁的人夸耀。他们看到为刮两下鼻子而设陷阱的情节,全觉得不值一谈,会觉得可怜可笑。那种循序渐进的肉体接触,是多么令人不耐烦,令人无聊。

其实,就是在当时的年代,我也不止一次地听说过:那些群体插队的知青,特别是在偏僻村子里落户的知青点里,说说谈谈,搞搞玩玩,是平常事。男青年动不动便说“开”说“支”,开她,支她。一间土坯垒的大茅棚里,七八张床,挂着布满黑灰的帐子。帐子放下来,里面一对男女开啊支的,弄的云天雾地。其他床上单个儿的人照睡,忍受地听着那边床棚滋滋的动静声。而在城市的学生们,已感到将要插队的阴影,他们开始预支那些后来的乐趣。有一次我回城,借用一个朋友家,写我所谓的作品时,正听到朋友读高中的妹妹和她的几个女同学,就在板壁那边的床上,嘻嘻哈哈的。只听朋友的妹妹笑着叫着:我又不是他的屁股,你摸什么摸!

再推溯到上面一个进代。我在乡村的时候,常有隔着几里地或十几里地的老人,相见一处了,聊着陈年烂谷子的事,说到一个个熟人的名字,往往都在后面加注一句:努,和某某人姘着的喂。于是印象深刻地记忆起来。脸色深红带黑满是皱纹晒成硬皮的老头老太,坐在小竹椅上,说早年的风流事,是那么自然。那时我便想,男男女女之间,本也是互相吸引着的。女人同样充满着情欲。无所谓陷阱与猎人,无所谓被动与主动,无所谓需要与奉献。运气不好的是我与我以上十多年前那一辈人。被压抑了情欲的男人,和同样被压抑了情欲并显着假模假式假正经的女人,以致压抑成了习惯,成了天经地义。

社会的面目是正经的,社会舆论的惩罚形成了一种禁忌,使男女之间的事儿变得污秽可憎。然而那性爱自由的空气,依然偷偷地流动,暗暗地腐蚀着。根本的是我,是我自己,是我的性格和我的心理。我老实而胆小,我怯弱而无用。也就以一种小陷阱的得手而沾沾自喜。

如此叙述一番,我也就省略了许多后来同样设置陷阱的小情节。我有一度认为,只有在那种小情小态的表现中,文学才显出柔和的美来。然而我清楚,在我落笔的时代中,人们对那些已显得很不耐烦了。他们需要快的节奏,需要快地知道结果。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而需要,而是他们有的才需要。文学变成了一种认同的需要。我无可奈何。这使我常常在想,我整个作品的情节是应需要而虚构出来的。我的主体性变淡,同时,完全失去了对于自我记忆的价值。

我的父亲到乡下来,他刚获准能离开故城的住所。我记得我是和红娣一起去十里外的镇上去接父亲的。我和她有十里路单独相处的机会,但我记不得我说什么做什么了。也许我什么也没有做。她领着我,穿着田埂。她身形轻盈,笑语快步。天空一片湛蓝,田野一望无边。我充满着喜悦。虽然我还没有真正接近她,但我心里有这种感受:她是我的。

唯一使我不安的,是她和我同宗。她姓我同样的姓。她的祖辈和我的祖辈过去曾在一个祠堂祭祖。我心中有兄妹乱伦的禁忌。也许我和她已隔了五服。没有人在乎这一点。堂嫂已不止一次拿我和她开玩笑。她并不顾忌地笑着抗议,她根本不懂得假模假式,而我则显得一本正经。

父亲立刻有所察觉。父亲老了。那时父亲就老了。使我每一次离开城里,都怀有一种永别的恐惧。一路上父亲默默地让我和红娣有靠近的机会。父亲年轻的时候是风流的,这是我落身到乡村以后,落到他年轻时生活的乡村里,才确定的。关于父亲,我可以写一本书的,但我不会去写。古人写到父母的姓氏,往往会略去一两笔。我心中深爱我的父亲,我也就略去了父亲的态度。那一路上,我对与红娣同姓的顾忌,多少是消除了。

父亲的到来,使我有了一间自己的住所。父亲说,堂兄家现在的两间半瓦房,有一间半是祖上留给他的。这明白无误。村上年长的叔伯一辈的人,都能做证明。堂兄自然也清楚。堂兄说,他根本没想到。堂兄说,父亲离开这么多年,要没有他家来居住,房子早坑了。堂兄说,难怪村上的人笑他,说他为我插队起那么大的劲,最后是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在乡村里,我才真正地懂得,世上的道理是各种各样的,听上去都是对的,确凿无异议的。父亲要回了一间房。他给了堂兄一笔钱,让他另搭了一间属于他自己的草屋。父亲找了一个瓦木匠来,把朝南的一面墙拆开,立了一扇门,并把那间窄窄的小屋隔成了两半。里间正好放一张床一个木柜一张凳子。外间放着饭桌又支起两眼的灶来。比起城里的家来,要亮堂宽敞得多。我感到满足和幸福。

下乡来的父亲出门便和人打招呼,到处有迎着他的笑脸。许多曾有宿怨的乡里人,也都和他笑嘻嘻地说着话。也许是几十年相隔的岁月,使那些宿怨都淡化了,另一方面,在城里不久还被批判的父亲,到了乡里,多少显出是衣锦荣归。虽然在堂兄嘴里,我多次听过说父亲在村里口碑不好的传闻。

我有了自己的房子。红娣和我单独相处的机会多了。许多细小的陷阱不再需要设置。父亲在的一段时间,红娣的到来不受拘束。只要有空,她就进门来,坐在灶前烧着火,用当地的土语和父亲说着话,同时带着调皮地用眼瞟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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