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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文科班毕竟略显清闲一些,班里文艺青年不在少数,在欧阳老师的推动下,一伙儿人居然编起了刊物,名叫《珊瑚岛》。杨略和曾泉是主编,有条不紊地开始准备,只是万事开头难,稿件十分欠缺。

杨略想起了陈高照,有心要问他有什么大作,但一直没什么机会。高照愈发孤僻了,即便是下课,也总是沉默看书,出外也是独来独往。还有种神游物外的气质,似乎构思着煌煌大作。

杨略没有去打扰他。

葛怡近来总与一个女生走在一起,这女生名叫楚当当,名字铿锵,外表也极酷,一头长发,却只在后面随意扎了一小条辫子,其余就散垂在四周,有时也飘拂到脸上来。五官生得标致,光滑如玉——微微泛青的玉,有点黯淡,似乎天生丽质,却全不懂珍惜,一看就缺乏睡眠,眼睛虽亮而不专注,又有两条黑眼圈,只有嘴唇红得出奇,如两面小红帆。衣服裤子非常宽大,松松垮垮,染着各种油彩。

她与整洁的葛怡站在一处,简直就是洗衣粉的活广告:一边没洗,灰头土脸;一边用了某某洗衣粉,就一身光鲜了。真奇怪,她们却成了好朋友。

私下里,葛怡对楚当当赞不绝口,说她虽性情寡淡,却很有主见,邋遢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骑士般追求理想的心。每天回家就是画画,疯魔了一般,课业却不差,只是偶尔会挂个红灯,但她也不在乎,并不发奋图强。这种洒脱让葛怡折服,因为她自己做事,总有许多顾虑,活得很不自在。

杨略却不以为然,女孩子不修边幅,又不认真读书,还谈什么追求?但因为葛怡的引荐,他和楚当当也熟悉了些。起先还以为自己会讨厌这个女孩,不想初一接触,就觉得她有种奇异的魅力。时间一久,他甚至觉得自己挺喜欢这女孩。

仔细一想,可能葛怡是邻家女孩型的,柔美而清澈,让他觉得贴心而踏实。而楚当当却不然,观之在前,忽焉在后,又有一股子懒散劲儿,对什么都无所谓,有种梦幻的神秘,让他更有探索的欲望,想赢得她的关注。

交往愈加多起来,有时与余振、凌霄相聚,烧烤啊,唱歌啊,葛怡也会带上她。她倒也活泼,说话爽快,有一股豪气,要唱歌就唱歌,要喝酒就喝酒,绝不含糊,要搁在金庸小说里,估计是郭襄式的人物,因此大家都挺喜欢她。虽然她衣着依然不清不爽,但杨略看习惯了,倒觉得这是她的特色了。没有特色的人,才是无趣之人呢。

开学不久,就是国庆节,七天长假一过,转瞬就是期中考试,时间过得飞快,衣服渐渐从短袖变成长袖,看窗外的景致,颇有些天高云淡,常有一行大雁飞过,校园也渐渐飘起桂花的香味。这是杨略最喜欢的季节。

晚饭过后,同学们都躲在教室里,争取将白天的作业做完,以便晚自修复习预习,看些额外的参考书。

唯独杨略抽空去球场练习投篮。经过几个月训练,果然进步不少,只须身子轻轻一跃,手指轻轻一弹,篮球倏然飞出,画一个优美的弧线,正好穿框而过,真是干净利落。十个球里,倒有八九个投中的。

这一天正练得顺手,忽然听见有人高喊一声:“好!”

循声看去,是学校的体育老师,姓韩名琦,三十余岁,人高马大,篮球打得极好,号称“奔雷手”。是校篮球队的教练,曾带领校队南征北战,蝉联过几届全市的冠军,着实风光过几年。

“韩老师好。”

“好。叫什么名字?”

“杨略,高二(六)班的。”

“投篮技术不错嘛。练过几年了?”

“胡乱打了四五年。要说真的训练,那是一天也没练过。”

韩琦哈哈一笑,捋了捋衣袖,俯身捡起篮球。

“怎么样?过几招?”

杨略早就听说过韩琦的大名,只是从未切磋过,今日有此良机,怎能错过?

“请赐教。”

韩琦摆开架势,要冲向禁区。杨略张开双臂,严防死守。韩琦从容地控着球,目光左顾右盼,忽然身子一侧,作势要往左边去。杨略也将身子一移,要去防他。韩琦见状,轻轻一笑,却向右侧疾冲而去。

声东击西!

谁想杨略也是虚招,见韩琦不动时,球便像活物一样,上窜下跳,却与他绝不分离。心中无奈,想只有运球时,或许有机可乘,这才来个将计就计。韩琦也有些托大,见杨略往左边去,就放了心,大踏步上前,运球松散了些。杨略眼明手快,立即冲上,一俯身,猛然探出手去,将弹至半路的篮球往回就揽。可惜韩琦运球时势大力猛,这一揽却不成功,只是将球击向中场。

韩琦喊一声:“好!”闪身向球追去,健壮的身躯却灵便之极,几个健步,竟比球还快,把杨略甩在后头,不到中场线,便已将球截住,转身又奔篮架而来。杨略在三分线上站稳,预备来个守株待兔。不料韩琦要炫技,运球还不到三分线,就戛然而停,轻轻一跃,双手捧球举过头顶,手指发力,往前一推,那篮球直奔篮框而去。杨略哪里追赶得上,眼睁睁看着篮球在篮框上吱溜溜转了几圈,滑入网中,在地上砰砰弹跳。

杨略心中佩服,说:“好球,真不愧是‘奔雷手’!”

韩琦朗声一笑。

“这外号你也知道?”

“当然知道,当年您可是名闻遐迩。”

“是啊。当年啊……”韩琦却有些黯然,“一晃就是当年的事情了……”

近年来,学校一味抓学习,对体育比赛非常忽视。篮球队资金不足,人才凋零,成绩一落千丈,别说拿冠军了,简直是逢赛必输。

杨略见他失意,心里不忍,就说:“你的球技高明,我甘拜下风。”

韩琦一笑,说:“能在我运球的时候偷球,你也算是第一人了。”

“侥幸而已。”

“有没有兴趣在篮球上有所发展啊?”

杨略愣了一愣。对他而言,打篮球纯粹是玩闹,学习余暇,与同学玩个汗流浃背,如此而已,还要什么发展?

这一寻思,韩琦已看出端倪,笑道:

“我有个想法,重建一支篮球队。这些年我太窝囊了,每次比赛结束,我都几天没脸见人。现在该雪耻了!我正在发掘人才。校长说了,高一高三都不许进球队,只有高二可以。我好不容易找到几个,练了几天,不来了,满口托辞,什么学习紧张啊,家长反对啊。现在我那儿只剩下两个。”

杨略心里涌起一股责任感。

“韩老师,你看我行吗?”

韩琦目光灼灼,却有些疑虑。

“要是加入了,可得时常训练。别到时候后悔,那就没劲透了。”

“不会影响!我做题快,平常也来练的,什么都不会耽误!”

韩琦大笑,眼睛里漾满笑意,伸出大手,用力拍了他的肩膀。

“走,去体育馆!我带你去看看那个主力。他啊,练得比你还勤快。”

二人穿过操场,就到了体育馆。才到球场门外,便听见篮球击打地面,还有吆喝声,球鞋摩擦地板的咯吱声。

只见球场上飞跑着一人,身形修长,运动裤,上身只穿一件白色背心,犹自大汗淋漓。运球,上篮,动作准确灵活。等他回过脸来,杨略才赫然发现,这人竟是陶坷坷。另外一人身高膀宽,站在篮下,宛如一堵肉墙,他自然是高恒。

韩琦叫道:“陶坷坷!”

陶坷坷应声回头,猛然看到了杨略,也是一怔,说:“怎么是你?”

韩琦问:“你们认识?”

陶坷坷冷冷地说:“当然,大名鼎鼎的作家,怎么会不认识?”

杨略最讨厌他的阴阳怪气,就对韩琦说:“我们是同班同学。”

韩琦高兴地说:“那最好不过了。这陶坷坷,可有两下子,他的三步上篮啊,灵活得泥鳅似的,吱溜就从我腋下钻过去了,怎么也挡不住。杨略,你擅长远射,他擅长单人突破,以后肯定是好搭档。”

二人互看了一眼,口中说:“是的。”心里均想:那可未必。

从体育馆出来,杨略回到寝室,洗了澡,换了套干衣服。想起初中时与余振、凌霄打球的往事,不由心动,于是给余振打了个电话。

“我参加校篮球队了。明年4月底不是有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嘛。”

“哟,我和猴哥也参加校队了,没说的,绝对主力!这倒好,大水冲了龙王庙。我们可得赛场上见了。”

“我就说嘛,要有篮球比赛,你们俩肯定不能闲着。怎么样,练多久了?”

“也就从上个礼拜开始的吧。你知道吗,好家伙,这回学校是下了功夫了,就这么几个球员,先是全校海选,再是个别考核,忙活了足足有半个月。我和猴哥是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才留下的。”

“你们学校对篮球事业可够重视的呀。”

“唉,垃圾学校嘛,只能靠这些比赛来装点门面了。说白了,就是做广告。不像你们学校,扎扎实实抓学习就行了。酒香不怕巷子深嘛。”

杨略的生活愈发充实有序,每天下午都有一个小时的篮球训练,为了抽出这块时间,上课自然听得认真,作业完成得飞快。下课铃一响,飞也似的奔往体育馆。

都是基本训练,重复单调,要练得人球合一,得心应手。他要打的是得分后卫,更得苦练外线投球的技术。

韩琦说,作为得分后卫,在外线投篮得快而且稳,射程要可远可近。这样到了赛场才能应变自如。

陶坷坷是小前锋,专门负责得分。这对他倒也合适,他总是飞扬跋扈,得分欲望极强,一拿到球,极少传球,只顾把球往篮子里塞,是球队的一柄利刃。

大前锋是个苦差事,要抢篮板,要防守,还得卡位,全是挤在人堆里折腾的活儿。但是要投篮得分,却总是最后一个。真是吃苦在先,享受在后。这个人选,自然非高恒莫属。他生得高大粗壮,又憨厚老实,一到球场,任劳任怨。相处日久,杨略觉得他虽然貌丑,却也有几分纯朴可爱。

还有两个重要位置,中锋和控球后卫,却迟迟没有找好。韩琦一直是打中锋的,他那身躯往禁区一站,真是威风八面,有一夫当关之勇。可惜他是教练。至于控球后卫,应当是凌霄一般的人物,身轻灵便不说,目光还敏锐,能迅速判断场中情况,一拿到球,立即出手,传给位置最佳的队友。

韩琦说:“先前来过两个,是中锋和控球后卫的首选,可惜不肯来了。”

杨略问:“我听你说过很多次了,到底是哪两位大侠啊?”

韩琦说出两个名字,杨略一听,顿时大笑。原来这二人是高二(五)班的,也是学校的传奇人物,时常与他在一起打球的。

一个名字就叫钟峰,个子都蹿到1米90了,真是命定要做中锋的。虽然身形略显黑瘦,其实肌肉结实,外号“胖头陀”,典出自金庸的《鹿鼎记》。那胖头陀原本矮胖如猪,吃了豹胎易经丸,没有解药,药性发作时,竟生生地被拉得纤长了。这钟峰虽长得不太体面,而且是在理科班,却颇有些多愁善感,平常喜欢看言情小说,情意绵绵处,就写些细腻的散文,乍一看,总让人疑心是出自哪位纯情少女的手笔,哪里会想到这位胖头陀。

另一个叫肖戈,与钟锋恰好相反,他生得矮壮,一米六五左右。生性诙谐幽默,圆脸总挂着笑容。也虚荣得很,高一时常打网球,算是西洋玩意儿。专门买了一身行头,招摇过市,十分时髦。谁料打了一年,胳膊胸脯练得结实了,一疙瘩一疙瘩的肌肉,下半身却显得细瘦,被人嘲笑成“钉子”。十分懊恼,就改行打篮球,立志要将腿练得粗壮。这一来,他就喜欢满场飞奔。这种喜好,做控球后卫是最好不过的。

杨略说:“原来是他们啊,我去说服他们。都是球疯子。肯定没问题。”

当天晚上,趁两节自修课的间隙,杨略将钟峰和肖戈叫出来,说了一堆责任心、荣誉感之类的话,说得这二人心里热乎乎的,但依旧犹豫不定。

钟峰说:“要是让我们班主任知道了,那可不得了,说不定会把我们给煮了的。”他说话竟有些细声细气。

三个人脑海中浮现出班主任徐德懋的形象,一个精巴干瘦的老头,也是他们的数学老师,牙齿被香烟熏得焦黑。

肖戈模仿徐老师的样子,拿腔拿调地说:

“你要玩,我不反对,毕竟还年轻嘛,玩心重了点,也是正常的。不过你也得挑时候啊。现在是什么时候?火烧眉毛了。你们要有紧迫感嘛。人生能得几回搏?等上了大学,有你玩的时候。”

模仿得惟妙惟肖,杨略和钟峰都被逗笑了。肖戈愈发得意了,张牙舞爪地说:“你们啊,犯上作乱,蛊惑民心。午门外斩首示众。咔嚓,咔擦,碗大的疤!”

杨略说:“瞧你们吓得那样。咱又不是囚犯,连这点自由都没有啊?你们听我的,每天晚饭前,练一个小时。谁能知道啊?要是徐老头问起,你就说,为了提高晚自修学习效率,我们回寝室睡上一个小时。等熬到明年五月,全市比赛就开始了,咱争点气,捧个金杯回来,看他怎么说!还不屁颠屁颠地跑来说好话?”

三人脑海中立即出现一个场景:他们几个得胜回朝,人高马大,耀武扬威地走着。全校师生夹道欢迎,彩旗招展,掌声雷动。那徐老头满脸堆笑,要来讨好。偏不理他,就让他吭嗤吭嗤追在后头,跑得太快,肠胃又不好,一路把屁都给颠了出来。

三人都嘿嘿笑出了声。

钟峰说:“听起来还蛮有道理的,我觉得能行。”

肖戈说:“得,就听你的。明天下午,兄弟我等你的短信。”

杨略说:“好,不见不散。”

又一个星期一,早上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欧阳老师正讲得投入,旁征博引,又风趣幽默,全班人都很开心。外面忽然来了一对中年夫妇,女的一脸哭容,叫了欧阳老师一声。欧阳老师对同学说了声抱歉,出去谈了几句,也变了脸色,急匆匆回来,却不接着上课,只是让大家自习,又叫了葛怡和杨略出去。二人一头雾水,不及细问,也懵懂地跟出去。

“楚当当不见了。”欧阳老师说。

杨略和葛怡都惊叫了一声。那对夫妇在一旁叹气,显然是楚当当的父母,极普通的中年男女,看不出有什么艺术气质。

到了办公室,楚妈妈一边抽泣,一边断断续续说了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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