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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新生

28

甘晓颦那天晚上,回到家里,已经两点多了。在楼下,是和哈桐书吻别的。她觉得身体有点怪异,一进家门,上厕所时,就发现来例假了。

真是要命,如果早几个小时,可能事情就会不同了吧。她又惊又喜,心里还有点乱乱的。她是那种典型的来例假前会觉得****很强的女人,因为这个,她不由想,今晚这一幕,到底是生理冲动呢,还是情有独钟呢?

但不管怎样,她和哈桐书,已经有了既成事实。都有了肌肤之亲了,说她现在是她的男友,总是可以的吧?

想想自己好几个月,都没有过性生活了,就觉得今天这一下,特别的酣畅淋漓。甘晓颦激动得无法入眠,一直在镜子前走来走去。一会看看自己面容如何,一会看看自己肚子上的肉松不松。不行不行,得赶紧减肥了,她心里发出第一千遍的呼唤。

第二天起床,心情大好,全然没有以前来例假时的沮丧。明知道已经迟到了,也不着急,硬是打扮停当,才出了门。

怕坐公交车会毁了装饰,又打出租。到了办公室,自然赢来一片赞誉。连坐在玻璃房子里的朱华,都抬起头看了她好几回。终于忍不住扔了笔,跑出来,亲自站在她旁边,问她:“稿子呢,快给我。”又低下头,伏身悄声说:“瞧这醉醺醺的样子,有艳遇了吧?”

艳遇?

不不不,No No No,甘晓颦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词儿,她是要找男朋友的呀!虽然朱华这横空出世的两个字,确实让她心里不由一愣,也意识到其实这是很有可能的一件事情,但她还是坚定地摇头否定,面露潮红,不由自主地就暴露了昨夜疯狂:“别胡说,才刚开始呢。”

哟哟哟,好好好。朱华不问了,她已经一切都知道了。嘴巴一撇,进了自己房间。心里想,傻女人,瞧样子就知道,有你好受的。

按说朱华呢,这么多年,确实也早成为老手。她太晓得中年男女之间这种露水情缘了。前一天甘晓颦还什么都没有呢,后一天就甜蜜蜜了?切,少来了,摆明了,就是胡闹一场。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让甘晓颦尽快变得聪明起来。

甘晓颦见朱华什么也不说,就转身进了自己房间,还以为她是忌妒她,哪里能想到人家抱着看笑话的心态呢?她一边哼着歌工作,一边注意了一下报纸的小广告,立刻就看见附近一家健身馆女子减肥操打折的广告。她心里在盘算,什么时间去健身会比较好,算来算去,只有下午下班前或是中午午休时有时间。于是她决定中午不休息,下午下班时,提前四十分钟,去锻炼身体。

现在她已经是正式员工了,工作时间不会再如刚来时卡得那么严格。只要干完活儿,是可以提前走的。现在她想的就是怎么才能让自己魅力横生。

生活呀生活,生活终于开始对她网开一面了。

只是有点郁闷,十点多了,哈桐书连个电话还都没有给她打来。这个问候的电话,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呀。怎么会连这点礼貌也没有呢?

她悄悄琢磨,要不要下楼,去看看他?也许他还没有来上班?

都走到电梯里了,手也按到哈桐书的那一层楼了,可是又回来了。她觉得自己应该稍微耐心一点。

但是到了中午,这份耐心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她给哈桐书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一听接电话的是他的助手,就特别的心虚,硬着头皮问哈总在不在。在她感觉,天下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她和哈桐书的私情,否则助手怎么会这样说:“哦,我帮你看看他在不在里面,我没有注意他进来。”

听听,帮你看看。这话很有点私密性呀。难道哈桐书已经告诉了他的助手吗?

可是哈桐书并不在办公室。甘晓颦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会不会是出差了呀,听他说要去广州的。”

“什么时候回来呀?”

“要去也就去两天。你有他手机号吗?”

“哦,有的。算了,谢谢你哦。”

甘晓颦多少有些惆怅,哈桐书要去广州,为什么没有告诉她呢?她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问一问呢?

经过了昨天一晚,他的体温好像还在她的身上呢,可是却没有来一个电话。如果是她主动打过去的话,第一句话,她又说什么呢。不行,这太让人难堪了。

可是她真的很想他呀,就是特别想知道他的消息,这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于是,她干脆地,就给他发了一条信息。一个字也没有,就来了一个感叹号。

一会儿,哈桐书回了短信。也是一个字都没有。感叹号,外加问号。

她再发,两个感叹号。

哈桐书再回,三个感叹号,外加三个问号。

她抿着嘴对着手机偷笑。还以为过来过去的人都不知道呢。朱华就在摇头,同时心里冷笑:“太幼稚了吧。”

29

甘晓颦当天下午,不顾来着例假,就去跳****。

她觉得自己整个人,突然就完全变了。和以前太不同了,甚至和前一天都太不同了。换了昨天,她走进体育馆那样的场合,看见一大群中老年妇女挥胳膊舞腿的,肯定心里会有两种想法同时并存 :一是这么大年纪了蹦蹦跳跳,有点为老不尊。二是她会害羞,担心自己伸展不开手和脚。

但此刻,这两种想法统统没有。换来的是一个坚定的信念: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她觉得自己真年轻,天空真蔚蓝,音乐真好听,舞步真潇洒,教练真美丽,学员真可爱。她脑子里一点乱七八糟、碍手碍脚的东西也没有,所以她整个人,表现得就特别快活奔放。才跳一会儿,就得到了教练的两次大声表扬。

她笑得灿烂着呢。这么长时间了,没有发出这么大的笑声了。从前卢家仪说过,他喜欢她,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她的笑声,用银铃般来形容,可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可是什么时候起,她的笑声就没有了呢?

她自己都不大习惯听见自己的笑声了,所以,当她笑过之后,她突然就有些惶惑地捂住了嘴,真的吗,那真是她发出的笑声吗?

爱情真是好东西啊。这突如其来的爱情——应该是爱情吧,肯定是的——扫去了她这几个月浑身上下的腐败颓靡的气息,她活过来!

她走出了体育馆。

虽然中午几乎没有吃什么东西,但此刻她步履轻松,心情非常快乐。她顺势走到旁边的体育用品商店里,连价都没有讲一下,就买了一套上千元的运动装,还有一个五百多元钱的运动包。

然后她回到了家里。腾腾已经回来了,正趴在沙发上看漫画书。一见她进门,就大惊小怪地喊了一嗓子:“老妈你怎么了,背挺这么直干什么?”

看看吧,群众的眼睛,那可是雪亮的呀!她确实是从内到外,都突然发生了变化。但这怎么能对儿子讲呢?她神秘地冲儿子笑了一下,转身进了卫生间。先洗澡,然后再做饭!

吃饭的时候,儿子又问她:“你昨天晚上怎么没来接我回家呢。我不喜欢住在姥姥、姥爷家,他们总问我你和爸爸的事情。烦死人了。”

甘晓颦还没想好对儿子怎么说呢,另一个想法突然就从脑子里冒了出来。难怪人家都说离婚家庭的孩子容易早恋,看来是有道理的。孩子也需要寻找感情安慰不是?

30

这两天的时间里,甘晓颦是完全处在亢奋状态中的。中间她给哈桐书还发过两次短信,一次是晚上,她问他在做什么,他隔了一个小时零四十四分钟时回答道:“在和朋友们捏脚。”

见他回答得那么简短,而且是和朋友们在一起,她就没有好意思再继续发。

第二天中午,她又发了一条:“吃饭了吗?”

隔了三个多小时后,他回了一条:“吃了。有道老鸭菜很好吃,什么时候和你一起吃。”

这条短信,虽然回复的时间很长,但让甘晓颦心里非常甜蜜。这么说,哈桐书在吃着东西时,还是想到她了嘛!

这一甜蜜,就又支撑她生动活泼了一整天。下班后跳操的效果也非常好。而且在幸福感中,她又一次买了奢侈品,不理智地扩大了一下内需。她在大家都知道的宰人商场,买了一条围巾,外形看起来非常朴素,也普通的围巾,竟花了四百多元钱!

一晃两天过去了,她想哈桐书该回来了。今天晚上,他可能会找她吧,她得把时间算好。如果要约会的话,她就不能去跳****。而且早上出门前得打扮停当,腾腾的晚饭又该怎么办?

咦,她怎么忘记卢家仪了呢。既然孩子不愿意去姥姥家,卢家仪这个时候,帮个忙总是可以的吧?

而且不是正好,她可以将自己已经恋爱、要去约会的事情,告诉卢家仪?这不是她一直想要做的事情吗?

可见呀,她真的是幸福过头了。幸福中的人,是比较厚道的,她竟然就忘记了要报复卢家仪这事儿了。现在的她,大度着呢,雍容着呢,想得通着呢,她已经对气不气卢家仪不那么在乎了。她甚至开始想,要是卢家仪听到她约会的事,会拿腾腾撒气怎么办。或者她表现得含蓄点,找个借口敷衍掉,不告诉他她是去约会算了?

于是,这天上午在办公室,她就给卢家仪打了一个电话。

“晚上有事情?”卢家仪的回答也吞吞吐吐,难道他也要约会?“那你什么时候能回家?”

他并没有问她什么事情。这让甘晓颦不知道怎么的,又有些不舒服了。她突然就又特别想让卢家仪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或是做过了什么。这让她又激动又紧张,她迫不及待要说出口了。

“不知道呢,也许可能就不回去了。”

“噢。”意味深长啊。

甘晓颦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为什么不问她去做什么?噢什么噢,是一切都明白了,还是在偷偷摸摸地揣测呢。她只能接着问:“那你能带腾腾吗?”

“行啊。”

面对卢家仪这种“滚刀肉”的态度,甘晓颦还能怎么猖狂呢。她主动补上一句:“如果我能早回,我就去接腾腾。”

“好的呀,没问题。”

瞧瞧,这是什么态度嘛。前两天还故作亲密呢,今天就这个死德行了。一副不便干预,也不参与的样子。装什么呀,分明就是在忌妒!

这么想想,甘晓颦心情就变得很好。她开始耐心等待哈桐书的约会。

她甚至趴在桌上,上网查了今天从广州飞来的航班时间,两班,都在白天,最迟的是下午两点。时间都很正呀,如果他想约她,绰绰有余。

到了中午,还没有消息,甘晓颦猜想应该是下午那班了。这中间她还假装憋着嗓子,打到哈桐书办公室问了的,助手很明确地告诉她,今天一定回来。

下午三点了,她一边工作一边看手机。还是没有点响动。幸好今天不用做版,她激动得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四点了、四点半了、五点了,还是没有响动。她的心,就像天上的乌云,一点点在蚕食着阳光。她忍不住了,直接拨了哈桐书的电话。响了呀,还是彩铃呢。做贼心虚地,她又赶紧掐掉了。

这心神不宁的一幕又一幕,朱华可全是看在眼里的。见到甘晓颦慌忙挂电话的样子,她不由叹了口气,自言自语:“乱阵脚了!”

甘晓颦没有去跳操,一直假装在办公室加班,所有人都走了,她还坐在那里。在她想来,只要守在这幢楼里,就还有机会。日光灯大亮,外面寒风飕飕。她站到窗边看看外面,见盏盏路灯全都亮了起来,街上行人大多脚步匆匆,心里说不出的感觉。

直到七点,哈桐书才回了一条短信:“在忙,没有看见电话。有事吗?”

这个时间,说出这样的话,是让人最没有办法的。显见的,吃饭时间已经过了,他不能再约她出去吃饭。没有了晚饭,之后的活动自然也就没有了。而且他说“在忙”,忙到才看到电话,最可笑的是,他问她有事吗?

这样的话,是情侣之间问的吗?

情侣之间,是最要没事找事的呀。因为没事,所以才想你,所以才打电话,可是又怕麻烦到你,所以挂掉。这么知趣,又这么痴情,你难道还不懂是不是?

甘晓颦眼泪都要出来了,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按理说都这个年龄了,而且刚经历了婚姻的重创,可为什么还会这么痴迷,这么疯狂呢?她了解哈桐书吗?不,几乎是一点也不了解,他的过去,他的性情,他爱好什么,他脾气大不大。她能知道的关于他的所有事,都像水中月,雾中花。他就是这么做人的,或者是有意识在女人面前这么做人的。做得很虚无,很缥缈,很天上地下。他是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粽子,一个有礼貌也有情调的大粽子,可就是看不见他的心。

甘晓颦想到这些,心里一阵发酸。她确实是乱了阵脚,一个刹那,她甚至有个冲动,找到哈桐书,狠狠去骂他一顿。

她是被他吃了豆腐吗?

可是,他也可以说,她也吃了他的豆腐呀。

这个年代了,男男女女,谁还说谁占谁便宜的话呀,不过各取所需罢了。她总不能仗着自己是个女人,就胡搅蛮缠吧。

哈桐书这两天的态度,是对她一种告之吧,告诉她适可而止,而朱华那天说的话,一语中的:“艳遇。”瞧吧,根本就是一场艳遇嘛。如果她懂得随缘,他们还可以有下一次,下下一次。但无论怎样,爱情是没有的,甘晓颦呢,是被艳遇整得有点兴奋了。

不过亲了几个嘴,上了一次床,她就以为是爱情了。

一直渴盼着的心,就这么冷了下来。想想这段时间,从卢家仪开始,到章平,再到哈桐书,所遭受的臭男人的气,可真是不少啊。她不仅长了见识,还就此长了智慧了。哎呀呀,女人不受点男人气,就不会成熟不会勇敢,更谈不上美丽,是吧?

看看她吧,最开始被卢家仪气个半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到后来被章平再气了一气,就懂事多了呀。这么长时间,她不仅保持落落大方,还会适时拿章平开玩笑,摆明了告诉他,姑奶奶根本不在乎。

现在,既然都已经跟哈桐书上过床了,她就更有勇气做点以前没有做过的事了。她才不要打不过就躲呢,她凭什么让他看扁啊,还以为她会缠着他,爱着他,甚至再一次主动送上门去?

呸,没门!

甘晓颦平复了情绪,直接将电话打了过去。这次,哈桐书接了。

甘晓颦语气非常温柔。“以柔克刚”嘛,是不是?

“哈老师啊。”她叫他哈老师了,“你在做什么,忙吗?”

哈桐书当然说是在忙,但又接着说一句:“改天我约你吧。真是不好意思。”

甘晓颦想,她要不要相信他说的这改天约她的话。他是在稳住她,还是在敷衍她,或是真的他就在忙呢?但突然地,她就在他的电话里听见了笑声,是女人的笑声,还在说着什么哪:“你要约谁呀,总这么约来约去的,累不累呀。”

声音很熟悉,低哑,是比较粗犷的女声。甘晓颦顿时就想起了一个人,云谷杂粮的女老板!果然,她从一开始,要说从没有想过哈桐书和这女人有什么关联,是不对的,她确实想过来着。而且,她一直也有个感觉,哈桐书可不止和那个联谊会里的一个女人有暧昧关系。

现在看来,她的猜测,是真的了。

女老板的话,一定让哈桐书有些紧张,他可能跳了起来,也捂住了话筒。甘晓颦心里很悲哀,但也陡然生出勇气来。她按着刚才自己想了半天的方法,一口气说了下去:“你忙你的,我没有什么事情的。只是那天晚上,让你辛苦了。我一直觉得不好意思,应该给你一点钱才应该,你给我一个银行卡号吧,我打给你一千元钱。”

她的语气,从头到尾,可是优雅着呢。这一招儿,是她从电视剧《我是金三顺》里学来的。金三顺的姐姐,有了一夜情后,就放了一张支票给那个男人,后面还写上“服务满意”几个字。

当时她看到那个情节时,就特别刻骨铭心,拍手叫好。想不到,这一招儿会在这一天,等着她亲自试用呢!

果真,哈桐书傻眼了,他一定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快速地对甘晓颦说:“好好好,没问题。等我明天联系你。”

说着,就将电话挂了。

甘晓颦坐在桌子前,扑哧,笑了出来。忍不住,终于哈哈大笑。

那可真是银铃般的笑声哪。酣畅淋漓,水润润的。

笑够了,她站起身,终于觉察到肚子饿了。看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整理整理了衣服,又对着镜子补了补妆,她心情轻松,脚步干脆,走出了办公室。

戴着四百多元钱的围巾哪,还拎着五百多元钱的包。现在看来,贵的东西就是好。这包,这围巾,可不都亦庄亦谐的,穿什么衣服和鞋子,都好配!

坐电梯下楼,她忍不住还在偷着笑。好啊,你个甘晓颦,你终于活开了,会涮人了,不仅涮别人,也能拿自己开涮了。虽说可能失去了哈桐书,但她内心的欣喜,却无以言表。

她突然觉得自己很自在,做一个离婚女人,也没有什么不好。瞧吧,她走在路上,不是还有很多男人在看她吗?有年纪大的,有年纪相似的,还有不少年轻的男孩子哪。她哪点比别人差了,现在的她,漂亮、自信,穿着时髦,还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孩子虽然身体不好,但他的爸爸,居然肯牺牲自己的时间,为了成全她而带儿子了。好啊,离婚就是好!有个前夫,就更好啦!

怪了,以前她可从来不会注意街上男人们在看什么,现在这一切,她全都注意到了。有些男人,眼睛一直盯着她看,她大方地迎上去时,他们甚至还会发出会心的微笑。

姑奶奶是没有心情,她边走边甩搭着包,心想,要是有心情,挂个男人一点也不费事!

她是真的看出来了,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肯放得下自己,大把的男人,都会等着哪。艳遇?哼,天下最简单的事,就是艳遇了。她是没心情做这事,她是想正正经经找男朋友结婚哪。艳遇这事儿,等哪天******了,再说吧!

她这才觉察到肚子饿了,很饿很饿,非常想吃油腻的、油炸的、有油水的东西!她去了一个蒙古店,不仅要了烤羊排,还要了一碟炸油糕。她的嘴边,起了一颗粉刺。起就起吧,她满不在乎地大口吃着。店里还有好几桌人在把酒言欢,见她一个女人狼吞虎咽的样子,都投过来诧异的眼光。管他呢,她冲店主招手:“老板,来瓶二锅头!红星的!”

哎呀,她终于找到离婚女人的感觉了。

等着瞧吧,总有一天,她还会叼上烟来抽抽呢。

喝了点小酒,心情就更好了。大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说起来,不过是缴了一个男人的械,为什么竟觉得世界大不同了呢?

甘晓颦从来酒量就很好,但从没有在外面怎么喝过。

以前在家里时,一个人高兴起来,也会买瓶二锅头,和卢家仪喝两盅,但卢家仪从来也没有喝过她。他对她喝酒这事,一直是又怕又不解,用的是敬而远之的态度。

甘晓颦在电话里说自己要过来,卢家仪就听出她喝酒了,本能地警惕了起来。他大致猜到她约会不顺,生怕她会借酒撒疯,冲他发脾气。他正带着儿子在自己的住处一起看《青蛙军曹》的动画片呢,连忙说:“没关系,你回家去吧,我会带好腾腾的。”

“谁要你带了?”甘晓颦果然吃了呛药,“我已经在你家楼下了,这就上去。”

“不用不用。”卢家仪连忙“客气”,他才不要甘晓颦这么上来呢。当着孩子的面,收拾他几句,他还不会绝地反扑?到时候两个人吵起来,怎么整?“我这就给腾腾穿好,我们下楼去见你。”

敲门声却已经响了起来。腾腾一脸不屑地坐在沙发上,连动一动的意思都没有。这个小家伙,最近对父母的这种状态,颇有些不以为然。他有些瞧不起他们俩做的事,就像小孩子!他就这么跟卢家仪说的。

卢家仪打开门,甘晓颦一脸酒气地站在面前。虽说情感受伤,但整个人却展现出从未有过的容光焕发、潇洒自如。卢家仪心里一咯噔,颇有些吃惊。敢情甘晓颦也有风情万种的时候呀!

这个晚上,在甘晓颦的个人史上,的确是一个里程碑。她终于走出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活出自我来了。借着对哈桐书的一段讥诮,借着对一段迷情的看穿,她找到了很多年从没有感觉过的无所畏惧的痛快。她还怕什么呀,既然婚姻已经不再,既然男人都不可靠,她只要确定自己还有两只脚,不就可以活得顶天立地了?

女人的风情,不就得来自“不怕”吗。你见过古今中外,哪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是胆小怕事的吗?

甘晓颦直言不讳,一进门就说:“我喝酒了,真******痛快。”

卢家仪小声压制她:“儿子在呢,你可以不用这么大声吗?”

甘晓颦瞥他一眼:“怎么,要掩耳盗铃吗?他是我儿子,他妈是什么样子,他都得接受。”

见甘晓颦摆明了要撒野,卢家仪懒得理睬,立刻举手投降:“随便你随便你。怎么着,就打算这么醉醺醺地带儿子一路回家?要我说,你还是自己走吧,回你自己家去,儿子我明天送回去。”

“你怕什么?”甘晓颦仗着酒劲,仍想继续过把疯狂瘾呢。哈桐书算什么呀,卢家仪还没有见过我还有这一面吧?想想自己真是傻啊,早知道能有今天这个觉悟,当初跟他离哪门子婚啊,自己找个情人不就平衡了吗?

这就是一通百通啊,她以前为什么会不快乐,会感到总是紧张呢,说穿了,不就是太追求完美,太苛责他人了吗?哪里还有什么天长地久,还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大家不过是相协相助过日子而已。卢家仪比她开窍早,就成了罪人。是她明白太迟了——当然,现在就更无所谓后悔或是原谅什么的了,她可以理解卢家仪,但要接受他?不, 决不!

今天,她终于想起了那么一句话,特别想对卢家仪说说。所以,她才要迫不及待地跑上楼来,才要非来接一下腾腾不可。这句话,一扫她多日来的郁闷和窒息,她就像冲出牢笼获得了新的生命,她一把抓住了卢家仪的胳膊,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说:“卢家仪,我要告诉你,我的人生,从今天起刚刚开始!”

说完,她就再也站不住了,一个劲地往下出溜。

再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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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背景:元康三年,获得西域古巫一族力量的黎国为进一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至绝境寻找古籍中记载的猛兽恶精怪加以驯服,数年间,黎国逐渐壮大,从一饱受欺凌的小国成为了这片大路上最为强盛的国家。而余澄和她的师傅原本靠着些小法术替人消灾解难,小日子也过得悠闲自在。但是,有天师徒俩被告诈骗,就在跑路的时候,余澄不幸掉入了下水道,然后就给穿越到了一个三岁小孩身上,而这小孩的身份还不一般,是拥有强大法力的古巫族后人,余澄原本也幻想过自己会一路开挂,然后功成名就,美男三千,可现实是她压根就没能继承到这强大的法力,也是,谁让她其实是个冒牌货呢?不过即使没能继承这样的力量,但凭着她这个身份,也过着衣食无忧,受人尊重的日子,像余澄这样空有幻想没有什么志向的人来说,这样的日子也是再舒适不过的。可以,天不随人愿,随着她梦境的预兆,许长林的出现,书院里的禁忌阵法,然后又是原身体主人的舅舅突然来访,不少古巫族人离奇失踪等等,余澄是避也避不了,在游园春会上,梦中男子的出现,余澄才知道她终究还是逃不了的……
  • 神魔大战之形神变

    神魔大战之形神变

    神魔大战之形神变精,气,神,精出于心,发至双眼,古人练精者,力发双眼即可夺人魂魄,使其疯癫丧失心智。气,出于丹田,走遍全身,发于皮毛,练气者气走遍全身时,哄气一声,即可全身肉如钢皮如铁,至于神,每个人都有,关键是看练神者,谁能练到人神合一,有谁能练到,精,气,神,三元合一,那便可突破境界修炼传说中的(形神变)。
  • 幻都界

    幻都界

    繁华绚丽的都市享受着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生活,可有一天一场意外的疾病席卷了这个城市,当晚每个被疾病感染的人头发全部苍白,意识模糊忘记了曾经的一切,变成了嗜血的猎食者,有些还超越了人的本能,拥有了一些异能,他们大量的捕食着人类,杀人放火一一做到。女主角奈思当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疾病感染,在发现自己头发苍白时却依旧保持了意识,并拥有了一种意想不到的异能,从此她便在隐藏自己的身份中同时干掉那些嗜血者,路上认识了很多伙伴,而真相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 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促使青少年海洋科考的故事

    启发青少年的科学故事集——促使青少年海洋科考的故事

    本书是献给尊重科学、学习科学,创造科学的青少年的一份礼物。过去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今天我们说:“科学就是力量。”科学是智慧的历程和结晶。从人类期盼的最高精神境界讲,朝朝暮暮沿着知识的历程,逐步通向科学的光辉圣殿,是许多有志于自我发展的青少年晶莹透明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