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的官场关系十分复杂,明代尤为突出。嘉靖年间,除严嵩为相二十一年外,其他入阁大臣很少有长期留任的。官场里上上下下明争暗斗,各方面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处处都有陷阱,稍一不慎,就会酿成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之惨祸。明朝的监察制度相当严密,“朱元璋汲取元朝吏贪、将弱的教训,初步建立了一套包括都察院、六科和提刑按察司在内的监察机制,经过其后继者不断完善,形成了一个渗透到中央、地方各个领域,运转灵活、成效显著的监察体系,为明朝尤其是明初的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中国反贪史》,王春瑜主编)。明代的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及左右佥都御史各一人,以下又有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此外还有临时任命的巡按御史,所谓“代天巡狩”、“岁一更代”,别看他们官品不高,但权力大得惊人。如明代的十三道监察御史,官秩仅为正七品,而权力可畏。这些监察官员,清正的固有人在,但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逐渐蜕化变质,成为贪酷无比的酷吏和善于罗织罪名的能手,有的还沦为派系斗争的工具。
范钦抗倭着重于标本兼治,外御倭侮,内防动乱,为保障社会稳定与海疆安宁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据光绪《鄞县志·范钦传》记载,他先后剿灭了李文彪、冯天爵等著名匪帮。但也有些史学工作者否认这个事实,认为这是吴百朋(范钦的第二任继任者)的功劳。其实《明史》里讲得很清楚,吴百朋抚南赣是嘉靖四十二年(1563)的事,他剿灭的是李文彪之子李珍,其时李文彪已死。
由于范钦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协调,致使抗倭斗争能积小胜成大胜,凋敝之民生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回转。范钦因功升兵部右侍郎。《明实录·世宗》卷四百八十七载:“嘉靖三十九年八月戊午(1560年9月14日),升巡抚南赣汀漳右副都御史范钦为兵部右侍郎。”当时兵部左侍郎为李遂,嘉靖三十九年五月由协理京营戎政兵部右侍郎而升,至嘉靖四十年五月戊子(1561年6月11日)升南京兵部尚书。
尽管范钦十分讲究剿抚分寸,但关于范钦抗倭一节,后人还是聚讼纷纭。1995年版的新编《宁波市志》亦说范钦“在嘉靖三十九年镇压农民起义”。他擢升兵部右侍郎后,正如古人所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果然招致了某些科道御史的弹劾。据《明实录·世宗》卷四百八十九记载:“嘉靖三十九年十月壬子(1560年11月7日),南京、贵州等道御史王宗徐等劾奏:”新升兵部侍郎范钦抚南赣时,黩货纵贼,贻患地方,而代之者杨伊志,亦非统才,乞许议处。“章下吏部……吏部覆言:”钦被劾,罪当行勘;伊志履任方新,当责其后功。“得旨:”伊志留用,钦回籍听勘。”
对于范钦来说,这个打击实在太沉重了,那时范钦五十五岁,正是宦途一帆风顺、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顺势发展下去,再过三二年,升任兵部尚书是意料中的事;再说他的健康状况很好,精力充沛,经验丰富,继续干一二十年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范钦被劾的具体事实是什么,现存史料中都查找不到;“回籍听勘”之后,也没有什么下文。南京道御史王宗徐等的弹劾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是否小题大做出于私心,是否有受别人的唆使之嫌?笔者怀疑他的被劾可能另有隐情。
笔者认为对历史人物应置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持平而论,即使有农民因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压迫而起来反抗,如果堕落为匪,或与外敌勾结残害自己同胞,首先是违背了祖国利益和民族大义,怎能以一般的农民起义视之?与范钦同时的还有从倭大汉奸王直、徐海、陈东等,他们附倭虐民,罪行令人发指。王直被胡宗宪诱捕后,徐海等据舟山岑港继续勾结倭寇作困兽之斗,最后被戚继光、谭纶等抗倭英雄历经半年血战,始行剿灭,这些附倭者难道是“农民起义”吗?这个民族大义的界限是必须坚持的。就大体来看,范钦当属文武兼备、知书达理、坚持正气的官员,至少不是贪婪成性之辈。但人非圣贤完人,范钦偶有失察,或少数官兵对老百姓有所骚扰,虚报冒功,也难以完全避免。俗谚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范钦任州府以上的官职近三十载,俸禄不薄,而他的家产仅属中赀,临终时主要财产不过为藏书七万卷与书楼一座而已。明清时期的天一阁,占地不过三四亩,主楼为双层砖木结构,与民居无异,周围稍留余地以防火,阁前假山园林,乃是范钦四世裔孙光文(顺治六年[1649]进士,殿试中二甲第一名传胪)构筑,亦不过半亩方塘,仅因布置得巧,错落有致,饶有特色。范钦未闻有什么巨额遗产,而他屡为封建王朝建功立业,得到皇帝厚赐,记载中时有所见。如果范钦贪婪,那么他在担任工部营缮员外郎时就可与郭勋同流合污,郭勋是绝不会吝啬分给他“一杯羹”的。另一个想法,凡是爱好读书、藏书、用书的人,绝大多数是知书达理、重视节操的(当然有极少数例外情况)。因为读书不仅使人增长知识,更能教人如何做人,所谓“学可济人,学可正人”;反之,如果纵情声色犬马,爱好奇珍异宝,必然会玩物丧志,堕入贪官污吏的泥潭,诚如俗谚所云:“为官不学半个盗也。”
范钦归里后,在万历二年(1574)由“回籍听勘”改为“致仕”,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改为光荣退休,仍享受着应有的官俸和规定的政治待遇。但在他毕生的历程中毋庸讳言是一个重大的转折,一时失落之感自在情理之中。不过范钦的事业心与功利观念都很强,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和情绪调整,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有了新的人生价值取向和追求。在范钦最后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他在另一个天地里,继续充分施展着他的聪明才干。所以,他的晚年生活非常充实,成就也很突出,尤其是藏书、刻书事业的成就,更为后人所称颂。——“好事流芳千古,良书播惠九州”,郭沫若先生的评语,代表了当今一代人的心声,更为他始料之所不及。
范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继续努力,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首先是实践他毕生向往的藏书刻书事业。他从青年时代起,就已经立定志向,要把藏书事业作为终身追求。这大概与浙东学术的传统和宋元以来宁波藏书家辈出给他的影响有关。尤其是范钦后期定居的月湖周围,自宋代以来,即是宁波的学术中心和著名藏书楼迭出之地,如号称“南楼北史”和“丰氏万卷楼”等在中国藏书史上都很有地位。据任继愈主编的《中国藏书楼》转引《宋史》卷395、袁燮《絜斋集》卷11、楼钥《攻媿集》卷10、《天禄琳琅书目》初编、续编等记载称:“楼钥字大防,一字启伯,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孝宗隆兴元年(1163)进士,历官温州教授、中书舍人、宁国府知府、翰林学士、吏部尚书、参知政事、资政殿大学士。卒谥宣献。贯通经史,酷嗜典籍,藏书逾万卷,多手自校勘,甚至奴婢也参与校书事,所校人称善本。于月湖之侧,营建藏书之所曰‘东楼’,其藏书之富与同邑史守之相埒,并称‘南楼北史’。史守之(生卒未详待考),字子仁,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曾官朝奉大夫,因不满其仲叔史弥远向金人屈膝求和,遂退居故里。其祖史浩,官至太保,封魏国公,致仕之后,建阁贮高宗、孝宗两朝所赐书,孝宗为之书‘明良庆会’名其阁,‘旧学’名其堂。藏书印有‘旧学图书’、‘旧学史氏’、‘旧学复隐书印’等。其父史弥大,官至吏部侍郎。守之出身官宦世家,除继承先人藏书外,又增益之,于月湖之北建藏书之所,楼钥称其‘四面楼台相映发’,可见规制宏伟,宁宗为之题‘碧沚’二字以名之。”《宁波市志·人物传略》记载:“守之不与时谐,以道自任,史弥远畏忌,每有所为,辄戒其家(人)弗使十二郎(即守之)知。”范钦立志成为藏书家,应该说一是由于他的爱好和追求,二是深受浙东学术之影响。他创建东明草堂——天一阁,以藏书楼为载体,依靠家族子孙代代相传的不断努力,不断充实藏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以求得家族藏书的妥善保存和持续发展。
二是关心地方吏治的清明和浙东的抗倭形势。
三是关心地方的教育和农田水利事业。
四是与挚友、文友、书友切磋琢磨,聚而论道、论文、论艺,亦为人生一乐。
五是重新握笔精研书法,并整理收藏的碑帖墨迹。
后文将分别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