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路明夏永江尹浩洋
(1)
新世纪的春天,“黄海明珠”烟台市区,到处风筝飞舞,春光明媚。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相映着居民小区中恬静温馨的氛围,外地游客不由得赞叹着这北方沿海城市的活力和文明。
但在寂静的夜晚,却不时地出现着一只又一只“黑手”,于是第二天的几处居民住宅中,便出现了诧异、恼怒、后怕、伤心的惊呼声——
2月1日早晨,家住西郊凤凰台小区的吕女士起床后发现,昨天临睡觉之前放在客厅里的价值近万元的项链、戒指、耳环、手链等金首饰全部不翼而飞!
3月14日上午,上夼西路的张姓男士到奇山派出所报案:昨天夜里门未撬、锁未动,但家中的皮大衣和几件西服等全部没有了!
3月19日凌晨,芝罘区公安分局“110”值班室的电话铃声急促响起:“警察快来!我们家半夜进来小偷了!”
一时间,“从东北来了一批阳台大盗,会轻身功夫专偷一楼有防护网”的传闻流遍了烟台的大街小巷。
(2)
“阳台大盗”频频作案引起了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兼芝罘公安分局局长雷兴华的高度重视,在和局领导孙言诚、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卫国、教导员孙宝东等召开了几次专门会议后,决定发动一场小区域、短周期的破案会战,坚决打击“阳台盗窃案”的犯罪活动!
“阳台盗窃案”并不仅仅是小偷小摸问题。夜间爬阳台的盗窃活动,严重影响了居民们的安全感,而且极易形成恶性案件:个个身轻力壮的小偷一般都随身携带着作案工具或凶器,一旦被人发现,作案者铤而走险的可能性极大。参与“阳台大盗破案会战”的所有刑警、治安警和派出所的警察们都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在走访了发案频繁的居民区,分析了案情之后,指挥“会战”的领导们确定了破案会战的两个思路,两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也随即出台:第一,根据这些阳台盗窃案多发生在夜间居民区的特点,芝罘公安分局合理调整了警力部署,将警力向夜间倾斜、向居民集中居住区倾斜。围绕着阳台盗窃案的多发时间和地段,重点加大对出入市区及公共场所路口处的“巡逻布控”,增加了16条巡逻路线,改变了巡逻方式,加强对重点地段的“架网守候”。一时间市区居民小区内增添了无数双警惕的眼睛……
3月3日凌晨,毓西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4个形迹可疑的人。上前拦截盘查,发现4人神色慌张,且随身携带物品中既包括小手电、撬棍、活扳手等“可能作案工具”,也包括和4人身份不相符的数条“中华烟”等贵重物品。民警遂将4人带回所里进行讯问,结果真相大白:来自四川雷波县的何泽文、何泽亮、白再明、白再伦等此前在芝罘区已经夜间攀附居民阳台作案4次,盗窃财物总价值500余元。根据4人的交待,警察们迅速出击将在临时住处“轮休”的同乡同伙何泽军、白再永抓获。
3月9日晚上11时许,巡警二中队干警在环山路附近抓获两名“阳台盗窃”者,破获了黑龙江人周宏伟、赵志永盗窃团伙;14日早晨5时许,芝罘公安分局巡警一队的巡警们在奇山小区巡逻时发现3个鬼鬼祟祟的人。经认真盘查,作案20余起、盗窃财物总价值4万多元的重庆籍余超、黄会、黄永宝等“阳台大盗”也落入法网!
3月19日凌晨2时许,在西郊设卡守候的巡警三中队警察在检查一辆欲驶出市区的出租车时,发现车上乘客神色极不自然,而且车上乘客携带的工具中包括螺丝刀、小手电等。经讯问,两名广西人赵贵海、谭凤辉被迫交待了自2月18日来烟后伙同同乡同伙爬阳台作案20多起,盗窃财物总价值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第二,根据以往破获的“阳台盗窃案”罪犯多是来自四川、贵州、东北地区的外来人员的特点,芝罘公安分局决定进行全局性的集中统一排查行动。在行动中警察们重点调查那些中低档旅馆、昼夜录像厅、洗浴中心等处,对于来自于上述重点地区的集中居住人员和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则加大了盘查讯问力度。在严密的排查中,一批“阳台大盗”相继束手就擒……
2月7日上午8时许,北大西派出所民警在清查某招待所时,发现五男两女7名四川籍旅客情形可疑,遂进行了仔细盘查,在其中一女子身上查获******20多克。一个多次攀附居民阳台大肆入室盗窃的团伙落入法网。在立交桥派出所、北大街派出所、向阳派出所等,都陆续传来了同类的破案捷报。
一个多月的会战取得了明显战果:芝罘公安分局共打掉攀附阳台入室盗窃团伙5个,抓获犯罪分子23名,破获案件53起!
(3)
“阳台大盗”系列案留给我们的,是发人深省的思考:除了作案者的自身因素外,是谁在背后纵容着这些“阳台大盗”?从表面上看,第一“纵容”者首先是居民楼的设计者,第二“纵容”者正是居民们自己!
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是居民楼建筑的重要考虑因素,像可以利用攀附的大楼下水管道,应当被设计为远离居民窗户。高楼探出的外檐部分和缓步楼部分,也应设计为远离居民窗户。但看看那些居民楼,有多少是符合这些要求的?如果说旧有的居民楼设计建造还无法可依,那么,早在1996年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管理办法》中,就将新建居民楼赫然列在“必须配备防范措施”的八大类区域中。但看看我们的新居民楼,有几个是考虑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而居民们不加考虑乱装外探型防盗网,更在客观上“纵容”着“阳台大盗”。许多小偷落网后交待:他们白天“踩点”时,目标主要盯着那些一楼装有外探防盗网的居民楼。为自己的家增添防护措施,自然不会有人去非难。但现在的关键在于,一楼装上了外探防盗网,二楼就要装,否则小偷很容易把一楼的防盗设施当成“攀附物”,如此上层楼也要恶性循环一直装到顶楼!这其中只要有一家经济条件不许可或其它原因,就要同楼下邻居发生纠纷。据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警察介绍,这方面的邻里纠纷太多太多了,有两户邻居为此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芝罘公安有关方面为减少安装防盗网带来的邻里纠纷,开辟城市市容管理的新路途,去年在幸福二村的部分居民楼实验安装了“内置式防盗网”:这种防盗装置不仅可以避免盗贼的攀附,而且还符合消防规定。必要时,护栏装置可以从内部打开。但因为每平方米几百元钱的造价,不少居民们不愿意安装。
记者到居民区采访,发现了“纵容阳台大盗”背后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批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技术防范措施,很多房地产公司没有严格执行这项措施。为了省钱,无论是改造设计,还是增加设备,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于是“盖房子”的对政府令便装作不知道或假装作看不到。
正像芝罘公安分局副局长孙言诚对记者分析的那样:“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阳台大盗’的背后就永远有‘纵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