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是指蕴含灵力的石头,体积不大,重量也轻,多作为修真界的交易货币使用,本身也具有恢复灵力,加快修炼等作用,中阶与低阶的区别,自然是蕴含的灵力的多少。三块中阶灵石的价值可是等同于三百块低阶灵石,要知道胖子一个月刚能领十块低阶灵石,这让他如何不开心?
苟不教自己是专修火系法决的修士,所以储物袋中储存的多是火系灵符,当日在丹霞山所用的风行符和隐匿符都是事先准备的。当然,他的储物袋里除了灵石和灵符,法器也是必不可少的。
胖子现在就在摆弄着一把火红色的小匕首。匕首说白了就是短剑而已,只不过比短剑更加细小锋利而已。这匕首的剑身只比胖子的手掌长点,成倒三角状,中间厚而边缘薄,两侧开刃,通体流光溢彩,而匕首的握柄上画着一朵朵祥云,让整个匕首看起来华美非常。
看着如此漂亮的匕首,胖子便决定以后就扔掉当采花贼时经常用的那把小刀,本来胖子觉得那把小刀很漂亮的,但是和苟不教储物袋里这个法器匕首相比,差的就不是一丁半点了。
“以后就管你叫小红刀吧。”胖子想到茉儿的镂火轮,一时兴起,还给匕首起了个名字。不过,要是让苟不教知道,他最钟爱的“火云匕”被胖子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估计会气掉大牙。这个匕首本身是利用火系的破坏力来增大锋利度的法器,对火系法术的加持并无太大效果,是以苟不教并不使用,只是这“火云匕”也是他与同门师兄弟一起击杀了一个魔道修士后所获的战利品,极为精美且上面还有符合排云观名号的云朵装饰纹,在练气期修士能用的下品法器中也算上较为不错的一件,苟不教便收藏至今。
这是什么?胖子拿起一条长丝带,细细的端详着。这是苟不教所拥有的法器中最好的一件,名曰混气带,乃是束缚类的法器,这类法器极为少见,这是排云观的炼器房弟子想要炼制一件中品法器,结果失败降级而成的东西,即便如此也是苟不教跟那人关系不错,又用了大量财宝换回的。
“没看出来!这****,还好这一口!”胖子****的想到。这种丝带,本来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它的功用,胖子不了解它的价值,便以为是苟不教用来S`M敌人的法器,当下丢弃在一旁。
除了这两件法器之外,还有一把戒尺和一枚印章,都是品相相当不错的法宝,可惜胖子现在只有练气一层,西峰之上修士也很多,不便试验,否则他真想把这四件法器统统试验一番。
胖子除了在苟不教的储物袋里发现了灵符、法器和灵石外,还找到了两瓶丹药,一瓶正是修真界常见的初级丹药“聚灵丹”,只可惜数量还没茉儿给的多,只有三十六颗,想想也是,苟不教要是有什么丹药肯定会服用来增加自己的修为。另外一瓶丹药,胖子并不认得,但是苟不教能剩下来的东西,要么是有特殊功用的药品,要么就是急救类的药品了。
胖子把两瓶聚灵丹合二为一,足足八十六颗,这可是普通弟子一年多才能攒下的数量。财大气粗的胖子,随即就取了三颗吞掉,当做夜宵。“哎,好腐败啊好腐败,真奢侈啊真奢侈,我喜欢啊我喜欢。”把普通练气弟子视若宝物的丹药当成夜宵来吃,胖子心里很是得意。
苟不教的储物袋里除了有这些修真界的事物之外,还有俗世珍宝,是一套酒具。酒壶是用不知名银白色金属制成,器形硕大,上面雕刻着两只异兽,似猴似猿,大概就像《西游记》描绘的“七大圣”里的老六,也就是孙悟空的六哥,驱神大圣禺狨王那样,属于变异妖魔化的猿猴类生物。两个酒杯则是由翠绿色的美玉制成,厚重滑润而且还带着微弱的荧光,正应那句“葡萄美酒夜光杯”。
除了酒壶和酒杯,还有两个酒樽用来做“分酒器”,看来这是一套用来“二人对饮”的酒具。酒樽由水晶制成,极为透亮,酒樽很大,要是直接用酒樽喝的话,估计会醉死,小口小口的饮,又不符合好饮酒之人“感情深一口闷”的习性,当做分酒器便正好符合酒樽的特性。银白色的酒壶,透明的酒樽,再加上翠绿色的酒杯,摆放在一起,不仅不会显得突兀,反而充满独特的韵味。
苟不教一个修士,并且家中素有浮财,能专门收藏到储物袋中的俗世珍宝,自然当得起价值连城这四个字。胖子对这套精美的酒具极为喜欢,虽然他称不上多爱喝酒。
不过,试想一下,周围是九方院这个仙门的如画美景,胖子与丁闻音二人在月下的独院里对坐,然后斟酒对饮诉说情怀。美景、美人、美酒,幻想到此情此景的胖子,一口酒未沾便觉得已经醉了。
胖子把苟不教的所有东西都塞进自己的储物袋里面,刚吞下三粒聚灵丹的他,现在感觉浑身灵力上涌,便开始练习“惊雷法”,盘腿而坐的胖子,双手抱诀,灵气从上丹田而入,经奇经八脉至下丹田。
惊雷法在练习之时,耳畔会传来隐隐雷声,似是在远方炸开。修真认为上丹田是“性根”,下丹田是“命蒂”,性命交修,便可打通大小周天,胖子运行了大小周天各一次,便停了下来。
刚才想到丁闻音,让胖子心里泛起的波澜,想要赶紧练好本领,下山去寻对方。胖子便想开始修习“橡皮功”。上次丹霞山夺宝之时,正道七侠之一轩真子赠送给胖子的菱玉,胖子受伤之时戴在身上,随即感觉患处先是微微发凉,后又发热,进而发痒。
这正和患处抹了灵丹妙药是一样的感觉,发凉是药效进入体内,而发热就是排出体内毒素,发痒自然是正在生长新肉,胖子便料到这块菱玉定然是好宝贝,并不像轩真子所说只是调控体温,滋养身体的功效。
在江湖上漂泊之时,胖子都是谨小慎微的行事,不敢随意佩戴,怕别人根据宝玉推测出什么。现在踏入修真界,便不再有所顾虑,随即把这块白色中又带有一丝鲜红的宝玉,配带在腰上。胖子暗暗臭美,古代以玉比君子,凡是文人都喜欢配带玉石,以彰显自己的品德。胖子顿时觉得自己颇有点“屈原”或是“文天祥”的风采。
如此美玉,让胖子起了心思,要做一套帅气一点的新衣服好与美玉相配。九方院的弟子非祭祀等重大活动外,并不强求穿着,但修士的道袍都是由上好的蚕丝与最低级的一种蜘蛛吐的丝混编制成,不但结实而且轻盈,夏天一套透气性好,冬天那套加厚则十分暖和,所以九方院内除了个别爱美的女弟子外,都是只穿一身道袍而已。
胖子佩戴着白色血菱玉,便感觉修习“橡皮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顿时感叹好人有好报,当初自己不要玄乐大师的赠予,却换来更好的宝贝,让胖子很是得意。
第二天,一清早,胖子去厨房喝了羊奶吃了煎饼果子后,便来马敬的洞府外。到了筑基期后,睡眠的时间会大大减少,因为睡眠质量更高了,马敬每天只睡两个时辰而已,是以马敬特意吩咐,他要是闭关会提前通知胖子,否则的话胖子有任何不懂的问题,随时都可以来询问。
站在洞府外,胖子来回踱步,很是踌躇,虽然答应了茉儿要帮她这个忙,但是事到临头,又有点犹豫,到底跟不跟马敬说呢?要说的话,又应该怎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