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林正记得很清楚。
离开民政局的时候还是响午,天色阴沉之极,林正老以为已到傍晚。
他拉车门,点了根烟,坐在车里看着依依走远的红色背影。
依依一直最爱红色,这种时刻她仍穿着红色。
林正有些怨恨这抹绯红。
白色的烟圈一点点散去,林正又觉得恍惚,他真的离婚了吗?
闫依依是他的大学同学,现在已经被称之为前妻了。
林正记起他第一次见到依依的情景。
那是一个周六的傍晚,天气炙热,林正从学生宿舍走了出来,约了好友方兴,准备去常去的餐馆改善被食堂虐待了一周肠胃。
刚走出宿舍没多远,背上的T恤就黏糊糊的粘在了身上。
天真热啊,林正心想。
林正迈开大步,穿过学校宿舍走廊,顺着操场往门口走去,再横跨过一条斑马线,平日点餐的店就在拐角路口。
他嗅着饭菜的香味大步向前,就在拐角处被穿着红色连衣裙的闫依依撞了个满怀。
“呀,疼...........你拐弯怎么不打转向灯?”闫依依大声嚷嚷。
林正抬头,眼前一亮,不由在心里喝彩,好一个水灵的美人!映入眼帘的那抹绯红似火。
林正觉得被撞的胸口有些酥麻,哗!原来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身体差别啊,他沉浸在软香糯玉的感受中,且鼻尖萦绕着淡淡花香,他完全无视依依的搞笑质问。
“喂!你怎么回事,你撞到我啦。”依依望着眼前这个长相清秀又面带忧郁的少年,有些恼火,他似乎神游到了另一个地方。
“啊,是吗?你没事吧?对不起......我没注意到。”林正狐疑,真的是自己不对吗?刚是我撞到她吗?
“算了,下次转弯记得打转向灯啊。”依依说完风风火火从林正身边走了过去。
打转向灯?这女生说的什么鬼?林正只觉得好笑。
鼻尖好闻的味道跟那抹绯红似一阵清风飘走了。
他摇摇头,让自己略过这段小小的插曲。走进点餐的餐厅。
这家店在他的大学附近,老板是四川人。
特色是一种类似小火锅的麻辣煲,洗好的材料用塑料框子摆在大桌上,有各色蔬菜、蘑菇、土豆片、莲藕片、小木耳、粉条、各类小丸子等...点的时候是自己拿个小砂煲去夹,因是按煲卖,所以夹得越多就越实惠。
学校的女生们把这当成一种乐趣,常常会各自攀比谁夹得比较多。
有次林正曾看到有个女生往煲里似叠罗汉般叠了足足一尺之高,他暗自惊叹。
夹好后需把煲给老板拿去大火煮开,再加上辣椒、调料、香油等等。各类蔬菜混合麻辣生香。味道出奇美味。且每煲价格才30元,深受学校学生的喜爱,学生们亲切地称它为学校的“第二食堂”。
一到晚上总会吸引一波波的学生结伴过来吃饭。
林正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打给方兴。“你小子到哪里了?吃个饭都这么墨迹。”
“马上就到了,你先点单。”方兴挂断电话。
林正点了湿炒牛粉,炒田螺,炒花甲。麻辣煲当然等方兴来了再夹。
方兴对夹这个也颇有一手。
店里人声鼎沸,林正点完餐坐下,边用茶水冲洗碗筷边等着方兴的到来。
偶尔朝旁边看去,都是三三俩俩结伴的学生在边吃边聊天。
有女生交头接耳。
“喂!你知道吗?隔壁班那个狐狸精闫依依,听说在高中就跟很多人谈过。整天一身红装,骚气十足,不知道穿给哪个看哦。”
“真的吗?不是吧?她人很漂亮啊,没想到是这样的人呢。”
“这年头,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呵,漂亮的人儿事非多。林正忽然想起刚撞他的那绯红。
是她吗?闫依依?林正留心起这个名字。
在热气腾腾的炒花甲端上来时,方兴终于姗姗来迟。
“你舍得来啦,再不来我打算一人吃光它。你先去夹菜,给你留点。”林正拍着方兴的肩膀说道。
“先吃俩口,省得我夹完煲回来被你吃没了。”方兴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哈哈,林正你猜今天我在画室碰见了谁?”方兴问他。
方兴是美术专业的,常常在学校的画室练习。
林正见过方兴的作品,不客气的说,真是毫无艺术感可言,再努力也只能到达街头卖艺的水准。
方兴真正感兴趣的汽车,他在校外兼职做了一份二手车销售的工作,做得相当不错。不仅学校生活费能自给自足,且能常常约林正出去改善伙食。
林正觉得汗颜,跟方兴比起,自己似仍未长大,学费生活费都由父母资助,出去吃饭也多由方兴埋单。
林正也曾问过方兴,怎么会想要去学美术?
“哈哈..........当然是因为学美术的美女多啊”方兴笑答。
林正无语,为此事颇为鄙视方兴。
后听共同的朋友说起,才知道实情,原因不过是方兴高中时成绩不太想,考不上太好的学校,只得走偏门进来。
“谁啊?值得你这么兴奋?”林正回神问道。
“我们学校的校花,闫依依,你见过没?”方兴边夹麻辣煲边和林正说起。
“哈哈,不愧是校花,长像那没得挑,关键气质才华也都极佳。”
方兴每位女友都离不开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标配,还有哪位能得他如此称赞。
闫依依是谁?林正今天已经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他不禁开始有些好奇。
“不过听说校花男友也相当出色,看来我没希望咯。”
林正努力对付眼前的食物。完全没在意方兴说的什么。鲜美的汤汁沁入和粉中,口感湿润顺滑。炒田螺又香又辣,林正拿着牙签吃得满头的汗。
吃吃喝喝到肚子有点撑,林正才停下筷子。
“我先去埋单,你再坐会喝点茶。”林正站起身朝收银台走去。
虽平日常由方兴埋单,但林正深知,朋友之间有来有往,友谊方能持久。
方兴亦由他去,他懒得和林正挣抢。
“你等下回学校吗?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打球?”方兴看着埋完单走过来的林正问道。
“不了,出太多汗,我想回去先洗洗再去图书馆查些资料。”
“得了,你们这些好学生,天天泡图书馆不闷么?”
呵呵,林心只是笑笑。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嗜好不同而已,
他告别方兴,走过拐角。朝人行道斑马线走去。
走在快到红灯路口,街上人来人住,大部分年轻人都盯着手里的手机,不停刷屏。
他看到有个年轻的妈妈手里抱个小女孩,后面跟个小男孩牵着她的衣角东张西望。那小小的人儿突然撒手,原来是发现路边手机店有用来促销的气球,当他拿到气球转过身却发现妈妈已走到马路另一边,他一着急。撒开腿往马路对面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