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子见来人是她,也是一愣,张着樱红的唇瓣想要说些什么,却哽咽在喉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泪顺着他的脸颊滴滴答答地往下落,落在那鲜红的地毯上,泛着血液般的深红色。
这场景倒正是应了那句“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啊。
尉迟莙默默看着那个让她朝思暮想了三年的身影良久。
一瞬间,那些儿时的回忆一下子涌了上来。
第一次相遇,她拐走了他那只肥鸡。哦,不,确切的说,那是一只胖得飞不起来的鸟。
第二次相遇,她便发誓今生一定要拐走他。
他说他喜欢白衣,她便为他穿了五年白衣。但令人费解的是,她的白衣服上隔三差五的就会出现一些类似鸡爪的爪子印。他爱吃桂花糕,她便爬山上树地摘桂花。那时,她也不过十一岁,常常会跌得满身狼狈。而最可气的是,那只肥鸡还在旁边边蹦跶边发出不知从哪学来的“哈哈哈”的怪异笑声。他说他的未来妻主要能保护他,她便拼了命地学武功。日日苦练,一次次跌倒,一次次爬起,。汗也不知流了多少,浸透衣衫,再蒸发。她浏览各种武功秘籍,看各种奇书幻术,只是为什么那肥鸡总是能在她看书的时候淡定并从容地从书上走过。
好吧,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立刻马上掐死那只肥鸡。可是,这打狗得看主人,掐鸡也得看主人啊。如果那只鸡死了,他会伤心,而她舍不得他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