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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十五【锦衣夜行】

金庸似懂非懂,接过来一看,封面上是“锦衣夜行”四个字,瞬间就想到了明朝,翻开初看了一阵。

“靖难削藩,迁都修典,征蒙古,下南洋,我无处不在,却无人知道我在。乾坤入袖,锦衣夜行,低调!低调才是王道!……”

主角夏浔是个警校学生,因为接受特殊任务进入黑帮卧底时被揭穿,在大街上被车撞飞后离奇穿越到明朝,成为锦衣卫在齐王处安插的心腹,目的是在朱允炆上台后把齐王搞翻以得到建文帝的政治地位。

设定很新奇,文字也很老辣,尤其是对一些明朝风物习俗显然都有较深的研究,但对武功只是点到即止,更多放在历史上。他有些理解什么叫做“架空历史”了。“英雄你还在研究明史?”

“读过一些,当然跟专业历史学者无法相比。但只用来写书的,似乎也够了。”

原版《锦衣夜行》三百多万字实在太长了,并不适合在这个年代出现,华英雄肯定是要精简的。但以原版的质量,后来还被拍成电视剧,可读性毋庸置疑,这也不奇怪华英雄会选择这本书来练手。

金庸笑道:“活到老学到老,你没有上学也能保持自学的态度,这很好。”

“别说我占你便宜,这本《锦衣夜行》我们《明报》算是提前预定了。正好现在跟你谈一谈《昆仑》的出版问题,有好几家出版社找上门来,开出的条件也算公道。有几家口碑不错的,我说给你听听。”

华英雄摆摆手道:“不用了,既然都找到查先生这里,那口碑是其次,直接选开价最高的一家就行。”

金庸不悦道:“对出版这一行来说,口碑是很重要的,你小小年纪以后前途无量,不需要过分沉浸在金钱里,还是听听比较好。”

华英雄笑道:“他们敢欺骗我,难道还敢欺骗查先生吗。何况凭着《昆仑》如今的热度,只要出版了就不用担心销量。请查先生见谅,虽说读书人对于金钱一事很多难以启口,但与我而言,还是利益最大化更适合我。”

金庸苦笑道:“真不敢相信你是个十四岁少年,既然你已经有主见。这件事,我就帮你牵线做主了。”

“还请查先生能够再答应我的一个请求?”

“你说,希望是我能够做到的。”

“就请查先生给我的新书《诛仙》题写书名并写序吧。”

“只要你不嫌我的字写得差,倒是无所谓。至于写序,拉上你的偶像古龙一起写可好。”

华英雄欣喜溢于言表,道:“那再好不过,最好能要到古龙先生的亲笔签名小说。”

金庸失笑道:“你呀,还真是得寸进尺。”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金庸即席挥毫,写下了“诛仙”两个大字。

三天之后,华英雄再次带着李延忠签下一份出版协议。对方是鼎鼎大名的天下出版社,开出100万稿酬外加30%稿税的条件,《昆仑》实体小说随即开始在香港上市。

一年不到,就成百万富翁,香江名人,这种赚钱速度让李延忠都有跟不上时代之感。连他家里姨太太们也听到消息,拐弯抹角的询问,那个华英雄是不是那个华英雄?

李孝仁从老爹口中得知,华英雄一本书光卖版权就大收百万港币时,更是直接傻眼。之前他们李家也许会自认高人一头,凭的是什么,不就是有钱吗?可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人家就已经是香江名人,百万富豪了。亏他还是港大高材生,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因为武侠征文大赛的热度,在香港还是很响的,又有那么多前辈抬举,想不红都难。

小说一经上市,可谓一炮打响,事实上反响比大家预料的还要好。仅仅一周时间,就畅销二十万册,相当之耀眼。台湾东南亚的书商也已经闻风而动,那边的市场才是大头,大陆那边就不用考虑了,光审查就不可能通过。

看到如此反响,连金庸都开口道歉,“要少了,早知道英雄的小说会如此畅销,就应该多帮你要点稿酬。”

华英雄问道:“那还能要多少?”

“最少翻一倍。”

华英雄若有所思,笑道:“没关系,下次找他们要回来。”

还别说,这个年代才子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华英雄不见其名却收到了一大批读者寄来的信。可人红是非多,他一个十四岁少年功成名就,难免惹人嫉妒。市面上风言风语,也开始流俗起来。

这也就罢了,未几日,金庸为华英雄的新书亲笔题名的《诛仙》,竟然刊登在了《东方日报》副刊的小说版上,立即在香港引发了广泛的议论。

《昆仑》在《明报晚报》上的连载还方兴未艾,紧接着又是一部《诛仙》。更加奇怪的是,《诛仙》竟然不是连载在《明报》而是选择了《东方日报》,改旗易帜竟然还能得到金庸的亲笔题字肯定,还有古龙、金庸的写序,无疑让那些刊登有武侠小说的报社的编辑大跌眼镜。

在许许多多普通的武侠小说爱好者的心里,古龙、金庸的武侠小说是金字招牌,毋容置疑的。

他能够给一部小说题字写序,也就间接证明了那部小说的较高可读性,尽管他没有对外评价为什么华英雄的新书不在《明报》上连载。

《东方日报》出了大价钱,自然不会藏着捏着。千字两百元的高价宣传出去,也算是千金买马骨。人们释然了,难怪会改投《东方日报》。大家感慨金庸量大的同时,又是更加一等羡慕嫉妒恨。

不管外界如何评论,《诛仙》第一卷《青云志》终于是丑媳妇见公婆的见报了。人们带着审视的目光去逐行逐字的阅读,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特么的竟然不是武侠小说,而是仙侠小说。

嗜血珠、毒血幡,六字大明咒:奄、嘛、呢、叭、弥、哞!

毒血尸王、七尾蜈蚣、黑水玄蛇、碧水麒麟……

还有“神剑御雷真诀”: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等等新鲜又奇妙的物事、玄妙不可言的仙侠设定一齐出现,立刻就引爆读者的想象力,自此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现在的武侠小说,还沉浸在地面轻功打斗上,《诛仙》却已经纵横上九霄了,这还怎么比?

有忠实的读者,甚至已经高喊出:“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一时之间,无论是《昆仑》还是《诛仙》,都在一片叫好声中火爆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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