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大学士公阿桂等奏折(议覆福康安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乾隆五十三年六月
七三、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遵旨赏给兵丁银两)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七四、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遵旨赏给义兵熟番匾额及生番物件)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七五、礼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续经查出柴大纪得受海口陋规、巡查夫价等款,严审定拟)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五日
七六、礼部「为内阁抄出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公福康安奏」移会(酌令生番头目入京瞻觐)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十九日
七七、刑部「为内阁抄出管理步军统领定郡王绵恩奏」移会(盘获西津奏契买台湾幼童审拟)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七八、兵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台湾添设戍兵)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七九、兵部「为内阁抄出和硕怡亲王等奏」移会(审奏拏获台湾逃出幼童李止夫)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八○、兵部「为内阁抄出汉字上谕一道」移会(着将奎林补授台湾镇总兵)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八一、吏部「为内阁抄出将军福康安等奏」移会(台湾义民分别议叙)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八二、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军营将军福康安奏」移会(查明军营效力人员)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一日
八三、吏部题本(议恤死难人员)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初四日
八四、礼部题本(题请旌表)乾隆五十三年七月十七日
八五、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奏」移会(审明义民挟嫌捏害,按法定拟)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八六、刑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奏」移会(审明征兵割用印册,冒支钱粮,分别定拟咨拿)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八七、闽浙总督李侍尧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一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九日
八八、吏部「为内阁抄出奉上谕一道」移会(庄天畏、黄天养二犯着派妥员解京审办)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八九、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伯和等奏」移会(查办叛产犯属)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九○、福建巡抚徐嗣曾奏折(恭报台湾地方情形)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九一、暂兼署闽浙总督魁伦题本(恭报兼署总督印务日期)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九二、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阿等议覆广州将军存奏」移会(广州前往台湾阵亡披甲之缺给与养育钱粮)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九三、礼部题本(议拟李侍尧恤典)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九四、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等奏」移会(查明叛产入官)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九五、浙江巡抚觉罗琅玕奏折(柴大纪之子分别发遣)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
九六、给闽浙总督福康安敕谕 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九七、湖北巡抚惠龄题本(恭谢天恩)乾隆五十四年三月十九日
九八、户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公阿桂等奏」移会(单鸿俊代子瑞龙赎罪)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初五日
九九、户部题本(核奏四川总督李世杰题销川省两次拨交江南转运闽省军米所需水陆运脚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一○○、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奏」移会(台澎新旧戍兵酌筹一律拨换班程)乾隆五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一○一、户部题本(核准前护浙江巡抚顾学潮题销各镇协营押护逆首林爽文及贼目贼眷人犯过境兵丁赏给钱粮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一○二、兵部「为内阁抄出闽督伍等奏」移会(拏获逃兵审拟)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初四日
一○三、户部题本(核奏湖南巡抚浦霖题销湖南省由闽凯旋回营官兵经过地方应付口粮夫船价脚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初十日
一○四、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缉获从贼挟恨同谋杀人首犯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五、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拏获榜示著名匪犯陈兴,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一○六、户部题本(核准浙江巡抚觉罗琅玕题销运闽米石护送兵丁赏给银两)乾隆五十四年九月十九日
一○七、四川总督李世杰题本(登覆户部题驳川省请销各属应付由闽凯旋回川满汉官兵支过口粮柴觔夫工坐饷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
一○八、吏部题本(遵旨查议浙抚琅玕递解要犯柴际甲迟误)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一○九、闽浙总督觉罗拉纳题本(题报福建内地水陆各营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分马步战守兵丁)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一○、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十四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一一一、户部题本(核准原任四川总督李世杰题销出师闽省阵亡及受伤屯弁兵丁领过恤赏银两)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
一一二、户部题本(核奏福建巡抚徐嗣曾题报台湾府属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察盘存仓榖石)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九日
一一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残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二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日
一一四、户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台局军需第四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三十日
一一五、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销内地军需第三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四月二十日
一一六、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徐嗣曾奏」移会(闽省军需动用款项分案核实报销全竣)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初三日
一一七、户部题本(核准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台局军需第八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十三日
一一八、户部题本(核销原任两江总督书麟题销江南省各镇协营押护逆首林爽文及贼目贼眷人犯过境兵丁赏给钱粮银两)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十九日
一一九、户部「为内阁抄出工部尚书金简等奏」移会(核奏闽抚徐嗣曾造具台湾府并嘉义县城垣工料细册)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二○、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奏」移会(遵旨核实台湾军营例外恩给义勇难民钱米确数)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二一、工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内地军需第二十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二二、兵部「为内阁抄出大学士和等奏」移会(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等请将内地及台湾军需实经支给与例未符款项于通省各官养廉内摊扣归款)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初五日
一二三、户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内地军需第二十五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十八日
七二、大学士公阿桂等奏折
大学士公臣阿等谨奏为遵旨议奏事:内阁抄出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将军公福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一折,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奉旨:大学士九卿议奏,钦此。臣等谨将所奏各事宜,逐款分别核议,开列进呈:
一奏称:向来台湾各营戍兵,离营散处,技艺生疏。即遇操演之期,亦复虚应故事,并不按名全到。兹当整饬之时,已将修建营房、添兵按汛、增设骑操马匹等事,次第办理。营制更新,亟须严定章程,认真操演,以收实效。嗣后水陆各营,按无操演枪箭之期,兵丁等齐集教场,逐名点验,不许一名不到。将备带同弁目,亲往较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折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立将该管将备揭报查参。其分防营汛,毋论冲僻地方,均应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单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以别勤惰。凡该镇查阅原单,并抽验过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统于年底汇送总督衙门察核,并存底册一分,俟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如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奏明将该镇交部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行严查参究等语。查操演兵丁技艺,为营伍第一要务,全在该管将备实力整顿,训练有方。该镇尤须严立规条,随时查察。今将军福等将各营操演,立法稽查,臣等悉心核议,应如所奏:嗣后水陆各营操演兵丁,齐集教场,毋许一名不到。将备带同弁目,亲往较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册,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其分防营汛,毋论冲僻,均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册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即将该管将备随时揭参,分别议处。并令该镇将阅过并抽验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造册二分,一分于年底汇送总督察核,一分存底,俟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果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者,准将该镇奏请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将该镇严参议处。庶该镇及将弁等咸知振励,而营伍自臻整饬矣。
一奏称:台湾澎湖为海疆重地,额设水师战船,以为巡哨之用。例应将备带领,弁兵按月出巡所辖洋面及本汛地方,缉拿盗贼。近年以来,营伍不能整饬,将弁等心存涉险畏难之见,怠惰偷安,不谙舟楫。有汛防之名,无巡哨之实。洋面盗劫频闻,莫能禁戢。殊非慎重海疆之道。查洋盗虽系亡命匪徒,未尝不患覆溺。其窜匿之地,必有偏僻岛屿可以避风取水者,方能停泊。亦必于台飓不作之时,方敢出洋行劫。至于私渡民人,尤非盗贼可比,湾泊之处更易,巡逻官兵,若能于近边口岸留心搜捕,断无不获之理。嗣后应令水师将弁,按期亲自出洋,周历各处,实力哨查,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预驱贼匪走避,徒衍虚文。仍将出汛、回汛日期,报明督、提各衙门稽核。务将港澳之险易、风信之向背、及驾船之柁缭斗碇诸事,讲求通晓,时时操练,自可渐臻纯熟。如能擒拏盗贼匪徒者,准其记功升用;倘敢空文申报,仅在内港往来,虚应故事,查出立即严参究办等语。查台湾、澎湖孤悬海外,况当滋事之后,尤宜严密巡查,不得有名无实,徒事虚文。应如将军福康安等所奏:嗣后令水师将弁按照巡期,亲历各处,实力哨查,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转致贼匪闻风远扬。仍将出汛、回汛日期,报明督、提各衙门稽核。凡港澳之险易、风信之向背、及驾船之柁缭斗碇,务须诸事讲求通晓,时时操练,以臻纯熟。该将弁等能于巡期内擒拏盗贼,审明时如系本境应行缉捕之犯,除拏获及半照例免参疏防外,其在疏防限内全案拏获者,准其加一级;若于疏防限外全案拏获,准其纪录二次;如系邻境劫掠案件,该将弁能首先拏获,其本汛并无承缉未获逃盗外,准该督抚专折声明具奏,请旨送部引见,恭候钦定。倘有不肖之员,仅在内港往来,畏怯风涛,不亲身带兵出洋巡缉,一经查出,立即严参,从重究办。如此立定章程,功过两不相掩,则海洋盗贼自可弭戢矣。
一奏称:台湾镇总兵,向例于每年冬间巡查南北两路,各营供应尖宿。四十八年以后,渐至派送夫价。而沿山、沿海偏僻汛地,并不亲历周巡,往返皆由大路,南至凤山,北至竹堑而止。上淡水营及下淡水营兵丁,祗系酌调抽验。殊非慎重营伍之道。嗣后总兵巡查全郡,一切供应夫价,尽行革除,不许丝毫派累。惟是总兵出巡,必须酌带弁兵一、二百名,方足以壮声势。向来出差兵丁,并无盘费,难保无需索情弊,应照内地出差官兵给与差费之例,酌给盘费,入于本省公费内报销。所有巡阅地方,务须北自淡水石门,南至凤山水底寮,毋论冲僻汛地,一律按汛操阅兵丁技艺,点验屯番,并令留心察访,弁兵如有包差、庇赌者,立即严行惩治。巡查后将营伍地方情形,据实陈奏一次。倘该镇仍蹈故辙,勒索夫价,一经查阅之将军、督抚、提督等查出,即照枉法赃从重治罪等语。查总兵每年冬间巡阅南北两路营伍,其沿途需用夫役,理应自行出资雇觅。如有仍前勒索各营将弁,折收夫价,应如将军福等所奏,计枉法赃科罪。至所称该镇出巡带去兵丁,照内地出差官兵给与差费之例,入于本省公费报销之处,亦应如所奏,行令该省督抚转饬查照办理。并将所给兵丁盘费银两,入于本省公费报销册内送部查核。其巡阅地方,务须北自淡水石门,南至凤山水底寮,毋论冲僻汛地,一律操阅兵丁技艺,点验屯番。如有包差、庇赌等弊,立即严行惩治。并于巡查后将营伍地方情形,据实陈奏一次,以凭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