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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公司的业务发展得非常好,甚至有不少外资企业的客户。最近又拿下了Paris香水的地区广告代理权,琥珀觉得人很疲倦,看到进账数目非常乐观,文开心起来。若长久如此,做大做强绝非口头作业。整个下午她忙着和彼岸的客户沟通,发了几封E-mail,打了几个电话。办公室里到处是低低的英文声音。煮咖啡的味道在雨天浓重地弥漫于整个房间,让人觉得有点闷。

这段时间龙皓负责一个策划的项目,必须跟到片场去做监督,去了镇江出差。他在公司起的作用很大,琥珀很高兴选对了人,在漓江面前可以完满地交差。漓江在公司当了个财务总监,不太参与管理,给予琥珀足够的信任,她只需要每天下班回家对他汇报一下就可以。

龙皓在工作中和平时的嬉皮笑脸有很大的出入,他在外是精明的角色,一个人带领着数十人的班组,从创意到细节都要打点周到。现在琥珀和他的联系仅仅是工作上的电话和邮件,很少谈及私事,但她总能感觉到他固执而温和的关注,虽不明显却让人无法视而不见。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不得不佩服这个男人的隐忍,他始终谨慎地保持着不让她感到压力的距离,却也看不出放弃的意思。哪怕她从来不认为自己值得他如此执着。

接到漓江的电话时,琥珀刚忙完。

“下班了吧?我在楼下等你,吃饭去。”

漓江的确在楼下,但并不是在门口,而是独自站在大楼转角的地方,把手插在黑色风衣口袋里,眼睛看着十字路口。

站在冬天街角灰暗背景前的漓江,呈现出脆弱而挺拔的美。他的脊背笔直修长,透出些许寂寥。

琥珀向他走过去,有那么一瞬间,清楚地感觉到这个黑衣男子落寞的侧影将会长久烙印在她的记忆里。

两个人顺着高大建筑下显得逼仄的街道朝外滩走去,经过和平饭店,再走过两个路口,穿过人行天桥就到了。江边和往常一样有不少游人,对岸是作为这个城市标志之一的东方明珠高高耸立,旁边有几座着名的建筑。在琥珀和漓江的这一侧,灯火勾勒出璀璨金色。江风拂面,他们牵着手慢慢踱着步。

琥珀的手被漓江牵着,紧张得出了汗,又舍不得放开,好像一牵手,就有天长地久的预示。

天长地久,这个她从来没有奢望过的词语,居然闪现在这牵手的时光。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为我哭吗?”漓江问。

“你还担心被仇家追杀到这里?”

“这里很美。”漓江不答,换了个话题。

“是啊。你知道吗,公司离外滩虽然近,可这么长以来,我是第一次来这里散步。”琥珀对漓江说。好象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太容易办到,所以不急于实践。“外滩不适合独自行走。”漓江伸出另一只手替她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说道。

两人松开手,趴在江边的护栏上看了一会儿江,青灰色的江水浩荡地缓慢地流向远方。“这里以前是着名的情人墙,那时候年轻男女都在这里约会,大概很壮观。”琥珀今天穿的也是黑色风衣,手插在口袋里,领子竖起来。

正是黄昏,上海的冬天非常清冷,有着全世界最为寂寞的景象,天空还是湛蓝的,万里无云的不落尘埃。漓江抬头看着天空,说:“我喜欢蓝色。有时会长久地注视着天空。我的父母,丁伯伯还有许颜,都住在那一片蓝色里。”

琥珀早就习惯了身边的男人常常冒出一句奇怪的话语。很多时候,漓江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是一个属于过去的某个年月,无法走出。

这并不好,只是她说不出任何劝解的话。

然而此刻她听到漓江的话语,震惊了:“许颜不在了?”

“是。”漓江收回注视着天空的双眼,看住琥珀。在他的眼神里,琥珀时常会觉得迷乱。她知道这是爱情的情绪。

可她什么都不能说,什么也不能表示。虽然他们能够自然地牵手,或者是拥抱,然而这也是不带有任何情欲的,更像是亲情,比如现代表兄妹互相有意的那一种,有血缘关系存在,只好努力维系亲情。就像古墓里的杨过和小龙女,同居一室仍月朗风清,便是这么拘束下去,结合几成终生目的。

怎么可能没有暧昧呢,可是,无论是漓江或者琥珀,经历过的不如意太多了,才特别珍惜点滴快乐,因为知道这已是难得。

有经历的人都懂得忍情和在未开始时就放弃,饶过可能的暗礁,让人生平滑些,这实在是人之常情。于是琥珀和漓江,生生地把怀着隐约爱情的彼此,变成了哥们儿。

寻一家餐厅吃饭的路上,漓江问琥珀:“你知道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什么吗?”

“什么?”

“做尘埃。只是尘埃。但可以飞翔。”

“是的,可以在阳光中飞翔,很自由。我也曾就这个问题问过阿燃,他说要做草。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草无关紧要,每年都有生死。”

漓江轻轻地笑,缓缓背诵:“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我觉得离离这两个字,特别感伤。”琥珀说着,和漓江向理查饭店走去。这座年久失修、惨淡经营着的老字号饭店坐落在外滩边上,有着漂亮而寂寞的中庭,欧化的雕木栏杆,锃亮的地板。

饭店的人不多,沿着宽阔的走廊走,一拐弯,走进饭店三楼的酒吧,一位中年的侍应生立刻走了过来。吧厅内的音乐坚持很轻很慢的旋律。风笛。大提琴。键琴。音乐永远明亮忧伤,带着遥远国土的惆怅。

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总是特别放松,琥珀乐意听他说话。这种乐意是不带有窥私欲的。也许仅仅是着迷他讲故事的方式或者是语气。可她已经知道,这个夜晚注定会叫人溅泪。因为漓江会讲到关于生命里最为呼啸的变故,死亡。

他们坐的位置正对着一台电视,画面是《大唐歌飞》。琥珀在家曾经看过几眼。她对饰演许合子的演员印象不错,虽然看起来有点土,然而就是这点土气,显得很卑微,很容易打动人。漓江轻叹:“其实这之前所有的叙述,对于我来说都只是铺垫。直到现在,我才真正开始倾诉我最想表达的东西。之所以罗里罗唆,废话连篇,是因为我想避重就轻,想逃避痛苦。但我还是想让你知道,那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老板果真十分阔气,斥资10万,只买了漓江那一次。之后他就消失不见。因为有钱了,许颜不愁毒品了,精神也好了很多,见到漓江,高兴坏了,抱着他开心得又蹦又跳。她平时的表情总是很内敛,很少有这样甜蜜的时候,漓江抱住她,觉得只要能天天看到她的笑,那么再多屈辱,也是值得的。

许颜说:“我去医院看过丁伯伯,他的病又加重了,连说话都困难,医生说,恐怕是熬不了多久了。他说就是想再见见你。”

漓江听之下,觉得肝胆俱裂,急急拉开门,冲了出去。许颜跟在他身后,一路小跑着。

赶到医院,漓江先找到医生,果然和许颜说的一致,他呆了半晌:为什么,为什么即使有钱,依然挽救不了他的生命,甚至连延长一些日子,都这样艰难?

特护病房外,漓江隔了窗看丁振中,他侧身睡着,又瘦了,从前那么高大,染了病,瘦成这么一把骨头。漓江望着他,很心酸,凄凉得很想掉眼泪。许颜在他身边,不出声地陪着他。

他心里一动,觉得很久以前,似乎见过丁。不然怎样解释他对丁的这一腔重若生命的感情?仿佛在冥冥之中,他们早已相识。想起丁曾经对他说过的:“你这么想知道?有一天,我会告诉你。这个日子,不会太久。”现在回想起来,字字句甸仿佛谶语。那时候他是那么想知道答案,可现在,他不愿意知道了。

如果不知道就能令丁的生命延长的话,漓江愿意选择一生都这样糊涂过下去,只和丁情同父子。他是真的害怕,怕丁说尽了人生的前因后果,就了结了与这个世界未完的牵挂。

漓江宁可不知道啊。

他走了进去,恰在这时,丁醒了。他微微抬起手,示意漓江过去。

漓江走到床前,蹲下,握住丁的手。许颜也走进来,在他旁边站着。

丁挣扎着坐起,他已经这样瘦了,脸颊深陷,皮肤松弛,每一根骨头都清清楚楚。他张口,想对漓江说话,突然剧烈地咳嗽,漓江猛地站起来,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许颜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叫医生。

丁咳着,痛得紧蹙着眉,仿佛要把心肝五脏都咳出来似的。漓江帮他捶背,又倒水给他,却也明知没有用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痛苦,一点忙都帮不上。

医生进来了,看了丁一眼,走上前去,帮他躺平。过了一会儿,丁才止住了咳。在这之前,漓江就听医生说过,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毫无手术价值。他几乎疯了一样摇晃着医生:“我有钱了啊,求你们,求求你们,给他做手术吧。”像个很小很小的孩子,还不知道何谓天命。

1993年的10万块,在A城这样的普通城市里并不算是太小的一笔数目。医生摇头:“没用了。即使用化疗、放疗手段来延长寿命,也不会超过两个月。而且最后会非常痛楚。”人生真的可以溃败到这样的地步,惊心,无能为力。起先丁单位的人陆续来看过他,他的家人也悉心地照料过一阵子。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那些人渐渐来得少了,越来越少,再后来,是一个都没有了。丁说:“漓江,我时曰无多,你何必再浪费钱,走吧,就当我是一盏灭了的灯。你看,连我的家人也是放弃我了。”他的病这样重了,就连说几句话,也如此吃力。漓江摇头:“伯伯,伯伯,我的命就是你给救的,现在我也不要你死!”依稀回到那一年,妈妈临死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心痛。他哭了。一大滴眼泪,落在和丁交握的手上,温热。这是自9岁那年妈妈去世后,他的第一滴眼泪。漓江央许颜回家替自己拿了几套换洗的衣裳,在医院住下了,他不放心护士的看护,决心亲自照顾丁的起居饮食。

白天酒吧通常没什么生意,三寿看漓江情况特殊,对他的作息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求他晚上一定准时来,不要耽误“魔”的生意才好。漓江千恩万谢地答应了。他陪丁做化疗,等丁进去,他就在医院里乱跑,看墙报,“防癌小常识”等等,也找医生了解情况。医生对这个执着的年轻人印象很深刻,虽然他们对丁的病情也是无可奈何。晚上,他帮丁洗澡,为他宽衣,给他调水温,再用温水擦洗随着病情加重,丁越来越泛着铁锈的暗色身体。有一次,丁说:“漓江,别为我难过。那次你被人打伤,我就对老天说过,你这么年轻,还有大把好日子没有过,我反正活了这些年,也不在乎了,就把我的年头加到你身上吧。你看,老天说话算话的。它对咱很好,很公平。”

漓江沉默了,紧紧握住丁的手。

丁笑了:“你不是总想知道我和你到底有什么渊源吗?我现在告诉你,不然以后可能来不及说了。”

漓江慌乱了:“不不不,我知道我知道,就是咱特别投缘。没别的了。”赶快岔开话题,胡乱开些玩笑。

丁当然明白他的用意,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漓江亦没有让三寿失望,从来不曾延误“魔”的生意,他是酒吧的台柱,少不得的。而且他知道,丁的药、许颜的毒品,一日也不能断。10万块虽然能支撑一段日子,到底也得防患未然,不能坐吃山空。

这天夜里,漓江在酒吧里调酒,哼一首白光的歌: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正经,你想看,你要看,你就仔细的看看清,一本正经,何必呢,你的眼睛,早已经溜过来溜过去,去偷偷地看个不停……有人停步在他的面前,是个女声:“咦,这年头,知道白光的人不多。”

漓江抬眼看了看她。眼前的女人短发,一身灰衣,戴了精致的耳钉,30多岁的年纪,有着恍惚的笑颜,看得出来很有钱。他沉默了片刻才答道:“家母在世时,喜欢她的歌。”

女人说:“我听过你的歌。很好听。”说罢,伸出手来。在酒吧里如此正式地握手寒暄,漓江觉得怪怪的,还是伸出手来,和她象征性地握了握。女人笑了,神情里很笃定的样子,自我介绍道:“我叫祝太平,下班后去消夜,可好?我等你。”

漓江惦记着医院的丁振中,摇了摇头:“不了,谢谢。”他已经看出这女人的心思。在太平之前,就有不少富家女找到他,开出条件,云云云云。

可漓江不。宋老板之后,他觉得自己无比肮脏,再也无颜面对许颜。他一向是骄傲的,不愿意再自轻下去,破罐破摔。于是无论出多高的价,他都不和女人做。这是原则,他告诉自己,必须坚守。

可祝太平,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吧。她很有耐心,连续两个礼拜都在“魔”里观看漓江的演出,不到落幕绝不离去。散场后,漓江总会吃到热气腾腾的夜宵。以前,为了节约一点钱,他向来都是饿着肚子回家的。

祝太平很体贴,给了钱让一个酒保替她买了这些吃食,只说是三寿买的,这样漓江才会没有负担地吃下去。如此数日,那酒保觉得还是有必要对漓江讲起,告诉他了。

漓江一听之下,怔住了。就算明知祝太平对自己是有所求,他仍然有些许的感动。

酒保阿亮说:“你知道这祝太平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

“她父亲祝云山你知道吧?”

漓江点点头,哦,原来祝太平是富家小姐。这祝云山做生意发了大财,在A城,只有他能和秦力的父亲秦大为抗衡,在城东城西,各自雄霸一方,民间有人称他们为两大家族。因为他们在A城投资无数,并吸引了一些外地客商来此合作建厂,用政府的话来说就是——起到了推动A城经济的作用,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以连市委书记都要敬他们几分。

不仅如此,太平的母亲,也是A城响当当的人物,她是本地市委宣传部长。作为这对显赫夫妇膝下唯一的孩子,太平可以说是从小衣食无忧,幸福地长大。

她早早地就嫁了,夫婿是母亲给她选的,对方一表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做干事,事业发展得也不错,一路扶摇直上,几欲手可摘星辰。

初结婚那两年,太平和丈夫的感情还是不错的。时间长了,感觉就像老夫老妻一样,加上丈夫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向上爬,把心思都放在钻营上,对太平不如初相识那么在乎了。虽然他知道太平的家世对自己的仕途会很有帮助,可他总觉得,反正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就算对她不那么奴颜婢膝,她又能拿他怎么办呢?到底他是她的丈夫,她不利用自己家庭的关系竭力帮他,又能帮谁呢?所以有时候他会大大咧咧一点,没有从前那么小心翼翼得如同伺候老佛爷。

太平的丈夫其实并不够了解她,像太平这样的人,从小就被宠坏了,对人习惯了颐气指使。他从前对她不错,为了事业对她冷落了不少,在他看来,这是正常,在她,便是巨大的落差了。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事实上,驸马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太平由母亲安排在市图书馆上轮班,只需要每周三、五两天中午12点到下午5点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时间自由支配,手头上大把大把空闲。起先她迷上了打麻将,很快就厌倦了。她家里有钱,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本着赢钱的目的来参与。缺乏金钱刺激,只一味打发时间,这种方式令太平意兴索然。然后她在家看电视,或者出来上健身旁,逛街,购物,慢慢地也把兴致磨得差不多了。她觉得很是无聊,这时听说一家叫做“魔”的酒吧里,有个叫做苏漓江的歌手,非常受欢迎。也有人私下议论,说这少年如何如何英俊,甚至吸引了男人,有富豪出资10万买他一夜。种种种种,令太平非常好奇,来到“魔”里,一见之下,觉得果然名不虚传。

她以为凭自己的身家一定会手到擒来,未曾料想,竟然碰了个钉子,很是恼火。

从来都是别人讨好她,没有人会如漓江待她这么冷淡,加上他的容颜的确出众,激得太平热血澎湃,扬言非要征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于不可。

纠缠不行,那就实施点怀柔政策吧,给他以温情。如此几天过去,她发现这一招竟然有些奏效,不由眉开眼笑。

再和漓江说话,他果然随和了不少。只是他和她说不了几句话,就匆匆告辞,神情忧虑。

太平向阿亮打听,才知道漓江家中有病人需要他照顾。阿亮闲散地说,太平却是有意地听,从心里升起一点对这贫寒的少年的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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