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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两个文人(1)

老实说我早就不写小说了。虽然电脑房寂静温暖──它配有中央空调──是勤奋写作的好地方,可我天天用电脑给人家打表格,打完表格也不许下楼,因此我身上的那股曾沸腾一时的满腔热血,便慢慢冷却下来,写小说也浅尝辄止。以前我是喜欢海明威的,后来才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也是令人沮丧的重要问题,这就是,即便我比海明威多活一百年,我的生活经历也不及这个美国人的万分之一。这时我才意识到,没资格像海明威那样写小说。

我整日一个人待在这间四面是玻璃的小房子里,人家给我的工作命令是由局域网传过来的,所以有时一两个月见不到一个来这儿跟我说话的人。每次打完其线条错综复杂的各式表格,我就拉开抽屉看书,抽屉里总有一两本我喜欢的书。我是很晚才读到博尔赫斯的,而且最近才知道,我国文坛热炒博尔赫斯是十五年前的陈谷子事。不过我还是喜欢博尔赫斯,甚至比喜欢海明威还喜欢他。

既然这个阿根廷人光读历史书就可以写小说了,我想本人也不妨这么做。当然这是一个荒唐念头,可惜当初我并不知道。我们这些人有几个知道自己要做的、或正在做的某件事是否荒唐?我埋头读完二十五史中的所有列传之后,脑子像灌了浆糊似的粘稠滞重且混乱不堪,记什么都记不清楚。我无法由一个王后生的儿子──不知他是不是国王的种──写出像《阿斯特里昂的家》那样出色的短篇小说。虽然它只短短一千六百二十六个字,但比有些作家写一千万字分量还重。我怎能像博尔赫斯那样以王子的眼光,把平民的脸比喻为“像摊开的手掌一样平坦苍白”?这是博尔赫斯小说中的经典句子。也许我本人是平民的缘故,所以对王子那样的人物缺乏有效的洞察,而且很不关心。有一阵我苦苦思索我平日最关心什么,苦思冥想后的结论毫无诗意。这个结论是:没有什么事情比晚发一天薪水更使我心神不安。

我年轻时打算征服小说世界的幻想如今使我惭愧。幸好我平日出言谨慎,做事稳重,即使最有信心的时候,也不曾把这个幻想说出来。因此连我妻子都不知道我平生最大的誓愿是,为国家拿第一份诺贝尔奖金。读了博尔赫斯的小说,我才真正明白,妨碍我赢得荣誉和金钱的是我自己。有一种被称之为想象力的东西是写小说的催化剂,可惜我从没得到过它。要我像博尔赫斯那样,用脑袋走进一个王子的、或者一个纳粹的、或者一个流浪汉的内心世界,想象他们看见了什么,并想象他们看见什么后怎么想及怎么做,我办不到。我只看见我自己在这间小房子里,任何一面玻璃墙都照出我的影子来;而且,我只知道我自己怎么想。如果我在小说中打比喻的话,也许反复出现的是“玻璃”或“墙面”之类的死板字眼。尽管我也会一开头就写“我所要讲的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这样的陈述句,这是博尔赫斯最拿手的开场白,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值得一写的故事来。这到底是玻璃墙屏蔽了我的想象力,还是我天生缺乏想象,我百思不得其解。幸好我不是非写小说不可。老实说,现在我读小说比写小说来劲得多,而且喜欢对刚读到的小说评头评足一番,甚至还写出来,发到网上去。

我只喜欢那个不那么热闹的、甚至颇为冷清的中文网站。我对那个网站的痴爱,竟使我不愿在此公开它的网址。因为我有些担心,生怕某一天,有成千上万个网虫像海浪似的滔滔而来,把它冲得稀里哗啦然后退走,只留下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幸好站主──想象中应是一位相貌不佳但气质优雅的中年女人──比我更懂得如何避免这种危害,所以她的入会条件比其他网站苛刻得多。我是累计回答了几乎上万个问题,才有幸成为她的星级会员的。如今我每日五次或者十次,打开这个几乎毫无美术修饰的简朴网站随意浏览。我打完表格没心思看书的时候,除上网之外别无选择。

有时我会从网上收到一些善意的电子信函,虽然不知道写信的人在什么地方,可读了他们的信觉得很亲切。除阅读小说外,这是我在玻璃房中得到的另一个乐趣。

昨日下午收到的那封信,是由雅虎服务器传来的。发信的先生姓甚名谁我不知道,但这无关紧要。信中除了与我商榷博尔赫斯小说中的几个不大引人注目的细枝末节外,还给我别了个附件,捎来一个故事。我按来信的EMAIL地址回了信,感谢那位先生读了我对博尔赫斯的评论文章并读得这么仔细,可一向信誉可靠的雅虎服务器,却来函告诉我没这个地址,这使我大惑不解。幸好我从不深究那些莫明其妙的古怪事情,因为我觉得,有些事弄明白了未必对你有好处。

那封电子信函的附件是WORD格式。使我感兴趣的是,发信人给它加了密码,却没告诉我那密码是什么。对电脑文件的加密与解密,是我颇有心得的拿手戏。我曾一度破解本市一家重要银行的网站密码,堂而皇之地走进它的客户数据库大肆浏览一番。如果我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准会吓晕过去。从最简单的8086电脑面世起,身为电脑管理员的我,就开始细心研习DEBUG程序的各种用法,至今有十五年之久。因此对我来说,任何企图阻挡我进入其网站核心部位的防范措施,都是徒劳的。而我拒绝为我现在服务的这家保险公司编制加密程序,是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也有人会像我那样解破我的密码使我丢人现眼,甚至丢饭碗。

那个附件的密码是112799,是发信人发信那天的日期。我一面喝白开水,一面敲几个字母键,密码就自己跳出来了。用密码打开这个附件,里面果真是一个故事。因为闲着无聊,第二天我就把它打印出来。也许看这个故事看得太投入,错以为是自己写的了,所以在打印之前,居然改动了其中几个并非非改不可的字。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我于一九五六年出生于江南一个其村名为宥里岗的村子里。我曾祖父的曾祖父,是一位做了生意又做官的本地名人,他死于一七九八年二月。除偶尔一次在一间黑屋子里看到过我们胡姓人家的家谱,确切知道我的这位六世祖生了几个儿子,并由此知道他娶了几房妻妾外,我对他的了解,完全来自于眼下书店里的那痛快写他的传记和小说。在我的印象中,至少有十七八本各色传记,以及两倍于此的各色小说,在其书页中绘声绘色地模仿我六世祖如何跟乾隆皇帝及花楼女子说话。由于这些作者的资料来源各不相同,以及他们放纵想象力的胆量有大有小,这使我无法断定我的六世祖一生中与其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是几百还是几千。后来拍了五十六集的电视剧我一集也没看。这时我已经从单位上辞了职,开始忙碌起来,无暇捧一杯清茶──有时是白开水──看那些闲书,从上班看到下班,自然也不看电视了。

我看那本家谱的时候,已经读大学了,这在我们宥里岗是破天荒的大事情。从此以后,村里人对我刮目相看并开始尊敬我,连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太也对我点头哈腰,仿佛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以前那个一巴掌打不出半个响屁的蔫孩子。那本家谱不在我们村里,我是走了七八十里山路,走到另一个也是胡姓人家是大姓的村子里才看到它的。当时我抱拳作揖的动作不够规范,也不会抽水烟,给我看家谱的那间小屋黑漆墨沓,刚进去的时候什么也看不清,差点把那家人家挂在墙头的钉耙碰掉地。那是一位鹤发童颜的谦谦老者,一手拿水烟筒一手拿引火用的纸棒儿跟我说话。我再次作揖与他告别时,也不曾见他打火点烟。尽管他屋里空荡荡的,没一件像样的家具,我猜除了那本胡姓家谱外,只有放家谱的那只硬木盒子最值钱,可是这位老者气定神闲,仿佛比陶渊明还陶渊明。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村庄,几只白鹅在柳树下觅草觅虫,天上是白絮般的云朵,不像我们宥里岗,一出村口就望得到城里的几柱黑烟囱。

那儿的胡家不是我六世祖的后代,因此我六世祖的名字在那本两寸多厚的家谱上,并不比其他人更显眼。若不是我反复查阅,可能就无功而返了。由此我才知道,我六世祖的长子长孙一脉,在邻县的一个著名小镇上。如今那个镇子越来越大的名气,与我六世祖生前营建的那九进老态龙钟的祖屋,以及祖屋前的那两座玲珑石桥不无关系。可惜乾隆皇帝御赐的一座石头牌坊给红卫兵砸掉了,我六世祖的正妻是诰命夫人,那座石头牌坊是皇帝给她造的。

我和林莉一起去那个小镇时,她还住在她自己家里。我们坐的是一部日野豪华客车,车子里既有说话响亮的东北男人,也有脸色土黄但眼珠子转个不停的广东女人。就像去别处一样,自然也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讲英语的白种人点缀其间。我没说我是胡某某的后代,即使在林莉瞪大眼睛仔细阅读我六世祖的石刻家训时,也忍住没说。林莉总是挽着我的胳膊走路,这时总有一些女人仔细看我并莫明其妙。她们猜不出我这个其貌不扬的跛脚男人,究竟施展了何种法术,使一位漂亮女子倾心于我。而看我的那些男人,也只有羡慕和嫉妒的份儿。当时林莉才二十四岁,比我晚出世十二个年头。

与其说林莉对我一见钟情,还不如说她对我的某些诗作印象深刻。结婚前我几乎天天写诗,既然工作之余没女人约我一起出去,而我也约不到女人,所以把同龄人花在花前月下的时间,以及随之而来的侍弄儿女的时间,都用来写诗了,后来结婚了也没放弃。我以为我写的诗只有我一个人懂,谁知林莉对它的理解比我还透彻。从那时起,我才明白一个常人不易明白的道理,这就是,诗人的诗是有生命的,它会落在乐意读它的读者中发芽生长,其结果连诗人自己都无法控制。那时有人开始叫我诗人了,且冠以“年轻”二字着意抬举我,其实我比年轻诗人,如海子、麦戈等等年长得多。每个写诗的人都知道,海子弃世的时候才二十五岁,麦戈比他还小,他们的年轻才货真价实,且永恒不变。不过我是宁愿放弃诗也不肯放弃生命的,跟我一见面林莉就问我又写了些什么,我实话实说,现在不写诗了。她惶惶不安:“你也像他们一样写小说了?”林莉所指的他们,是那些因诗歌稿酬实在菲薄、才改辕易辙写小说的诗人。那些诗人写小说文笔流畅,与他们先前写的诗一样优美动人,只是林莉不喜欢。

我们坐在低矮的圈椅里,隔着同样低矮的圆茶几,一起喝速溶咖啡。我注意到茶几上的一朵暗红色的玫瑰,是名副其实的鲜花而不是塑料花;它正含苞欲放,花蕾上滴着清晨洒它的水滴。那是入秋后的一个宁静的上午,我们所坐的这处消闲茶座设在商场顶楼,隔着落地窗居高临下,能看见下面十字路口被红灯挡住的像瓢虫般大小的车辆,和蚁群一样移动的行人。因为这家商场专门卖有钱人才买的高档商品,所以几层楼面常是空荡荡的,只有寥寥数人走动。

墙角那边的一对男女正手握着手絮絮叨叨,反复讲他们各自的配偶对他们的好与坏。那个女人的脸有些苍白,头发也干枯得没有光泽,而且身子像刚做了手术似的有气无力。林莉瞥眼看她时,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我们一起坐了两个多小时,林莉不爱喝那种咖啡,所以只抿了一口就不碰它了。我问要不要来杯茶,她说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好茶。虽然她的咖啡慢慢放凉了,可她看我的目光却越来越火热。我知道她看我的脸比我看她的时间长,并猜出她已经喜欢我了。若不看我走路的样子,刚穿上西服的我,似乎与这位长裙长发的美貌姑娘一起坐谈并不惹眼,至少我五官端正,也不显老,手伸出来也不难看。而最关键的是,当时我口才不错,不加思索便可说几句笑话活跃气氛。到我们起身下楼时,我不再担心她看我跛脚的样子心里难受。

午餐是在一家川味火锅店吃的。她说她能吃辣,于是我要了一份鸳鸯火锅。那火锅一半是辣味红汤,一半是不辣的白汤。奇怪的是,平日爱吃生辣椒、自以为能吃辣的我,居然被红汤辣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出来,而林莉却没事似的,只是偶尔拿自己包里的餐巾纸擦擦嘴;怕是嫌不卫生的缘故,没碰餐厅小姐用竹碟送来的热水毛巾。

我对她讲我不是城里人,她说她知道,不过我没说海子和麦戈也不是城里人。以前有人捧我的时候,把我跟这两位天才诗人扯在一起惹我生气。我既不是海子,也不是麦戈,否则我不会不写诗,也不会不弃世自绝。林莉一气背出我早期写的好几首短诗使我吃惊不小,而我本人对那些诗的印象却已经模糊不清了。我们坐在计程车上继续说午餐时没说完的话题,车子正开往我住的地方。那是刚租了不到半个月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里面的家具也是刚买的,打开衣柜门可闻到新鲜的木屑味。

我说过我屋里没有一页诗,林莉点点头,不改既定主意,非要看我的居所不可。她背着皮质柔软的小包包,两根背带细细的,斜着从两边勾勒出她那丰满迷人的如丘阜般隆起的一对前胸。她背这样的包包,使她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年轻更稚气自然也更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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