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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夏初围猎

不管王莽的为政举措有多么的糟糕,也不管有多少天灾人祸,日子总不会为你停留,那怕是一刻。

在人们的喧闹声中,新朝天凤元年悄然而过,刘秀也开始了他在长安的第二个年头。

在太学学习的日子里,刘秀过得平淡而充实,每天认真的学习,与邓禹下棋,去药铺打理,闲暇之余,跟大家聊聊天,开开玩笑也是他喜欢做的事情,不过,被他开玩笑的对象总是弄得想哭。

当冰雪融化,渭水初长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人伤感的事情——韩子要离开了。

灞桥是时人送别的地方,在长安东,跨水作桥。

杨柳刚长出嫩芽,无法迎风飘扬,一桌践行的酒席无论多丰盛,也无法掩盖离别的愁绪。

韩子一边大口的喝酒吃肉,一边大大咧咧的说道:“早知道离开一下你们就给我那么多吃的,我就多走几次了。”

众人没有出声。

韩子停止了吃东西,大了个饱嗝,道:“好了,都别伤心了,虽然我知道我貌比子都,文比宋玉,你们都很仰慕我,但这又不是生离死别,我还是会回来看你们的,到时,我让你们仰慕个够,可以了吧!”

“去你的,老子好不容易悲情一次,就这样被你给破坏掉了。”铁柱大骂道。

刘秀拍了拍韩子的肩膀,以严肃的的口吻说到:“好了,断头饭已经吃完,是时候上路了。”

韩子一脚飞向刘秀,故作生气道:“有你这样给朋友送行的吗?大吉大利呀!”

一番嬉笑后,气氛又再次沉重起来。

韩子有些不舍的拿起了包裹,慢慢的爬上了马车坐稳,随着马夫鞭子的扬落,马车缓缓而动,他向众人挥了挥手,以示作别,众人也挥手回应,韩子连忙把车窗的布放了下来,因为他不想让同窗好友看见他眼里的泪水。

不久后韩子的马车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刘秀叹了一口气,意兴阑珊道:“回去吧!”说完便率先离开了。

几天前,韩子接到了一封家里的来信,那封信只有四个字“父危,速归。”

韩子是普通的商贾之家,父亲就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父亲有个万一的话,恐怕他是不能再来太学学习了,所以在这世道,这次的离别,可能便是永别了。

在韩子离开一个月左右的时候,搬来了一位新的同舍生,名叫强华,小个子,眯缝眼。强华一见到刘秀,便挪不开步,直勾勾地望着刘秀,满面怪异之色。

刘秀起初并未在意,但一连几天强华都以这种眼神看着他,这时刘秀不由寒毛直竖,莫非这小子有断袖之癖?

对于这种怪癖,世人并不陌生,断袖之癖的典故也才发生在约二十年前。

话说大雍哀帝专喜男色,常常与自己宠爱的男宠董贤同卧同坐。曾有一次白天睡觉,董贤头偏枕了哀帝的衣袖,哀帝想起床,而董贤却未发觉,哀帝不想惊动董贤,于是用剑截断衣袖后才起来。

这时,强华走到刘秀跟前,鬼鬼祟祟的说到:“你额头中央突起,此为日角,乃帝王之相也。”

“原来是个神棍!”刘秀心想,他轻咳一声道:“你脸庞突出,此为秃脸,乃欠揍之相也。”说完,他便扬起拳头作势要向强华打去。

强华连忙闪开,他笑道:“你还别不信,我强华观人无数,还从未失误过。”刘秀没有理他,摇头离开了。

之后几日,强华仍锲而不舍的向刘秀诉说他的观点,直至刘秀不堪其扰,将他打了一顿,并狠狠的对他说到:“你这人做事不经大脑吗?别说我没有帝王之相,就算有,你这样说出来,万一被有心人听到了加以利用,我和你就得掉脑袋!”

强华听后一惊,承认自己考虑欠缺,于是以后再没有把什么帝王之相挂在嘴边。

强华这人除了平时神神叨叨了一点,其他方面还是挺靠谱的,比如他在儒学经典方面造诣很高,有些问题博士都要向他请教,比如他交友广泛,每当他走到路上,总会有其他的太学生向他打招呼。

在春去夏来,气温升高的某一天,强华一把夺过刘秀手里的书籍,一脸轻蔑的道:“如此大好时光,竟闷在屋里读书!”

刘秀夺回书籍,一边继续看书,一边随意说:“不然呢?花天酒地?”

“俗!如此大好时光,当然是去骑马射箭,猎虎屠狼。”强华豪气冲天的说到。

刘秀不为所动,道:“没马没箭,不去。”他来长安的时候骑的那匹马早就卖掉了,因为平时也用不着,养着耗钱。

强华带着几分神气的说到:“也不看我是谁,这些都包在我身上,明天早上来找我。”

丢下这句话,强华便趾高气扬的离开了,刘秀对此视若不见,一直低头看他的书。

第二天,骄阳初升,长安城外。

刘秀几人都骑上了一匹骏马,人手一张弓,一壶箭。

铁柱反复摸着手里的弓啧啧道:“强子,不错呀,想不到你还真有两分本事啊!”

强华眉头一扬,道:“那是,也不看我是谁?”他话语刚落,朱祜便质疑道:“这都是哪里搞到的,不会是偷的吧?”

强华生气道:“怎么说话呢?我强华可是读圣贤书的人,怎么可能干那些有辱斯文的事情?”

刘秀道:“那你得说清楚这些是怎么来的,不然我可不敢用。”

强华只得支支吾吾说到:“这些都是从马场租来的,弓箭都是附带的。”

刘秀诧异道:“就这样?租金不便宜吧?”强华咳了一声道:“额,不用租金,只需你们将打到的猎物的九成交给马场就行。”

众人一阵爆粗。

铁柱道:“强子,感情你是把我们当成苦力了呀,马场没少给你好处吧!”

强华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道:“你们太伤我心了,我在你们心中就是那样的人吗?要不是管理马场的人是我的朋友,一般人就算是给十成都租不来的。”

他说的倒是实话,没点关系的话,长安马场的东西是不能外借的,不过众人也是随便说说,并不算很在意猎物的归属,因为出来打猎,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刘秀道:“好了,我们再墨迹的话就掉队了。”说完,他便拍马向前而去。

此次初夏之猎人数众多,热闹非凡,除了刘秀几人外,其余的大都是高门子弟,太学精英。

打猎的地方是位于长安西北十余里的宏御猎场,每到春夏之交,这里的猎物最为丰富,飞禽走兽,不甚枚举。

当刘秀等人到达猎场的时候,这里已是人声鼎沸。

“这么多人,打什么猎,别打到人喽!”铁柱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到。

这时,刘秀发现了一个同学,这个同学名叫庄光,汝州人。庄光少有高名,亦为刘秀好友,只是他的年龄稍微有点大,现在已经五十三岁。

其实庄光也只是挂了个太学生的名头,以便继续留在太学,因为太学藏书颇丰,挂个太学生的名头后,便可随意借阅。

刘秀走到严光跟前道:“老头,你来这干什么?不会也是打猎吧,你这身体可不要勉强呀!”

严光刚听到有人喊他“老头”的时候,顿时恼火了,但转过头发现是刘秀的时候,脸色才缓和过来,他冷哼道:“俗!俗不可耐!谁说来这里就是要打猎的?那都是武夫干的事!”

刘秀疑惑道:“那你来这干什么?不会是吟诗作对吧!”

“孺子可教也,如此大好天气,当然是要行这种雅事,你就不要参和了!”严光一脸正经的说到。

刘秀经过一番打听之后才明白,原来这里的人大都是附庸风雅的,真正参与打猎的大都只是他们的门客家奴。

为了活跃大家的热情,操办初夏之猎的人准备了一些彩头,举手是一把造价不菲的弓,而权贵门客家奴打到猎物的多少则关系到彩头的归属。

刘秀听完庄光细细说完后,看了强华一眼,道:“说吧,把我们卖给谁了?”

强华嘿嘿一笑,道:“别卖不卖的那么难听,其实就是在执金吾林大人的公子上挂了个名,林公子说了,如果咱赢了的话,他只要那把弓,其余的都归我们。”

刘秀狠狠道:“下次再骗我们的话,小心我扔蛇进你被窝!”

强华道:“这不是为了能让你们来这玩玩,才出此下策吗?那还有下次呀!”

当时辰差不多的时候,刘秀几人便来到了参与围猎之人集合的地方,看到众人都准备妥当,在那跃跃欲试了。

强华看着其他的对手,在一旁如数家珍的对刘秀几人说到:“那边以黑大个为首的那几人是中散大夫李为善大人的家奴,听说那家伙力气奇大;那个脸上有一条刀疤的人名为延岑,是大司空王邑新受的门客,武艺非凡,不可小觑。”

见强华对那人给予这么高的评价,刘秀不由多看了那延岑几眼,发现这人确实有不凡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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