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主旋律。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在国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指导思想、主流文化,因此,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指导、主流地位,就是坚持在文化竞争中优胜劣汰,实现先进文化战胜落后文化。然而,在国际上,社会主义处于低潮,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是强势文化。但是,先进文化不等于西方文化。美国文化原先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但近100多年来,由于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的全面创新,使得美国文化从整体上处于资本主义世界文化的领先水平,其中不乏代表文明发展方向的先进文化的成分。但从人类的整个文明史看问题,特别是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出现的“社会病”来分析,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以外的文化中存在许多优秀的文化因素,如东方文化中就有许多可以疗救西方社会病的药方;另一方面,对西方文化中的不利于文明发展的成分也应引起高度的警惕,不能“东施效颦”,以丑为美,奉行“西方的月亮比中国的月亮圆”的“全盘西化论”。有的人把先进文化等同于文化工业、网络文化、西方的先进技术等等,这些只是文化的先进手段,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还应当有文化的内核的先进性和现代化。毛泽东说:“我们应当大量地吸收外国先进文化,作为自己文化食粮的原料,这种工作过去做得很不够。”即便是世界上处于先进水平的文化,也必须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应当学习符合文明发展趋势,同时又适合我国国情的东西。由于文化的传播是遵循力学规律的,强势文化总是向弱势文化传播,很难出现逆向的文化传播。经济与社会文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利用经济实力和文化强势,不断向外扩张和辐射;而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文化不发达,甚至处于文化贫瘠状态,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和民众生存的需求,因而形成文化引进的强烈愿望,为外来文化的传输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容易产生崇拜发达国家文化的心理和惟西方文化马首是瞻的全盘西化论。本书在有关文化侵略的章节中,提出必须严防西方强势文化对本土文化的侵袭,这里我还要重申文化侵略的问题,强调在抵制西方文化侵略时,应当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批判西方文化中的反动腐朽落后的东西,不采纳一切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从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占据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文化批评。有比较才会有鉴别,要通过文化批评让人们看清楚落后文化的本质,明确其危害性,从而提高抵御落后文化的自觉性和识别能力,也可以促使落后文化向先进文化转化。
(2)要善于学习,取长补短,可以吸取对方的某些长处和优点,以弥补自己的不足,使自己得到提高和趋于完善。文化生态繁荣的兼和共荣规律要求文化多元、多样并存,要求包容文化的多样性的存在。文化竞争甚至是斗争是必然的,而学习先进文化,并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决定了这也是文化竞争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我们不能一味地只讲斗争、只讲批判,不能不讲和而不同,不能不学习他人的长处。历史的教训证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多次发动了主体文化的批判改造运动,诸如批《武训传》,批胡风、胡适、梁漱溟,批“综合基础论”和“合二为一”,批价值规律和“生产力论”,批《海瑞罢官》、“三家村文艺黑钱”,最后直至史无前例的“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文化大革命”。虽然不破不立,但只破也不能立,胡批一通,文化遭殃。对待西方文化,更要充分认识吸取和借鉴当代西方国家文明成果的极端重要。文化交往中既有排斥、冲突,又有吸收、融合,应虚心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利于发展自己。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西方的文化学说,被我们吸收过来成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此外,对于资本主义在发展中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我们应该大胆地吸收借鉴,为我所用。就经济社会形态而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要进步,从文化形态整体上,社会主义文化优越于资本主义文化。但西方国家也在不断吸取和借鉴社会主义国家的长处,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实现了工业化、现代化,有的开始进入后工业社会、信息化社会,在经济、科技、教育、军事等方面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我们应自觉地、主动地吸取和借鉴他们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实行对外开放,大胆吸取和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都要虚心地学习、吸取和借鉴,要使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为我所用。每一个有生命力的民族,都需要与其他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借鉴、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营养,从而完善和发展自己的文化。文化的生命力正在于它的流动性与传承性,没有了流动与传承,文化终有一天会在孤芳自赏中渐渐枯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一种具有宽广胸怀的开放性文化,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是它的内在要求。珠三角文化更是开放型的文化,珠三角人最善于学习他人的长处发展自己,这是珠三角今生态文化遗传珠三角原生态文化的一种优秀品质。
(3)文化应当努力创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利益。一方面,先进文化必然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创新的文化,反过来说,凡是有利于主体创造力发挥和提高的文化就是先进文化,凡是不利于甚至阻碍主体创造力发挥和提高的文化就是落后文化。文化代谢总是以创造、创生、创新为先导,以新事物的出现为先导,没有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也就没有由旧向新的转化,也就没有旧事物的淘汰,也就没有新陈代谢。所以文化代谢本质上是文化创造过程。这恐怕是文化代谢最迷人之处。正是创造、创生、创新,带动新陈代谢过程的进行,开辟一个又一个人类文化的胜境。另一方面,文化工作者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为人民创造和奉献更多的反映时代精神的好作品,最大限度地使人民群众得到高尚情趣、高品位的文化享受。要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出发,切实加强基本阵地建设、基本队伍建设、基本活动内容建设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文化实惠。文化的先进性与群众性本质上是一致的,文化虽然不能落后于群众,而应当引导群众,但群众是文化力的真正源泉,是文化发展的根本方向。关于文化创新和满足群众需求,这在本书前面的有关章节中都有论述,在此不复赘述。
竞争总是以先进文化战胜或取代落后文化而告终。而按照文化生态的优胜劣汰律积极地开展文化竞争,显然有利于先进文化在竞争中战胜落后文化,这就是发挥“规律”在认识和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是掌握文化竞争主动权的法宝。
(八)企事互促律
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得出的文化生态的特殊规律,它是文化生态的市场规律,也是文化生态的组织体制方法论。文化存在于产品之中,企事互促律的逻辑起点是文化产品的双重性,即包含了文化商品和文化公共产品两重性,这导致了文化必须有企业和事业的两种运作方式。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须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如果二者脱节,没有一个恰当的比例,甚至二者对立,必然影响整个文化生态的健康发展。本书把企事互促律的内涵表述为:把握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的对立统一才能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促进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的协同发展,主要是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责,而能否按照企事互促律办事,辩证地处理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的关系,促使二者协同发展,是检验政府文化职能部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块试金石。
1.文化企业是文化市场的主体
在现代社会,经济与文化日益水乳交融,在经济活动中注入文化内涵从而带来经济的飙升,已经变成现实。其主要表现,一方面是从产品的形式上,物质产品的文化内容价值比重迅速增大,许多消费品需要附着一定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文化也通过批量复制的方式在市场上大规模地传播。另一方面是从组织结构上,出现了以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为主的企业,即文化企业。文化企业形成规模,不断壮大而发展成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并由此构成的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市场的主体。
广东的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广东一个重要的产业门类,在走在全国的前列。这在本书前面有关文化产业的章节已经论及。但是,广东的文化产业却呈现“满天星星,不见月亮”的状况,即生产经营主体分散,规模较小,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和品牌,这些现象反映的本质是文化企业还没有真正成长为文化市场的主体。广东明确提出建设文化大省,制定了文化大省发展《纲要》,切实把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摆上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位置,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美术、文博和文化娱乐、旅游、会展业以及现代信息服务业。这就需要下力气进行资源整合,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产业集团和文化品牌。同时,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文化产业政策,把广东发展成为优秀文化人才的聚集地,优秀文化产品的催生地和优秀文化成果的展示地,以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来促进主流文化导向作用的实现。广东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对文化资源的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文化产业网络。此后,珠三角各地都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如2005年,深圳市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5份文件,在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有了具体详尽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据了解,与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比,深圳的政策更为具体明确。这些措施,无疑可以促进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并最终迎来文化产业蓬勃兴旺的明媚春天。
然而,对于文化企业的文化市场主体地位,还有一些制约因素,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其一,要将竞争性文化事业单位大胆地推向市场,转制为文化企业。例如,本书前面曾提到广州芭蕾舞团没有剧场,影响了剧团的演出。而剧场又是“院场单一制”,即剧院和剧团是分开的,剧团面向市场的演出很少,大部分时间是为了评选精品剧目、评奖剧目而排练,评完奖后就束之高阁。放到剧场演出没有票房,上座率低,一般只演出两三场。而国外大部分剧场实行“院场合一制”,即剧场和剧团长期合在一起,这种模式解决了演出资源的问题,剧团长期与剧场合作,排出一些经典的曲目,在剧场一个曲目就能演出几十场甚至上百场。更重要的是,剧场、剧团都应当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经营和管理,只有拥有了相对固定的演出团体,采取灵活的市场营销模式,剧团、剧场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佛山就将粤剧团和琼花大剧院等统统转制为文化企业,归属于传媒集团,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其二,要大力扶持文化企业,不仅要让其生存,还要让其发展,做大做强。由于长期以来大多数文化单位企业化改制不彻底,往往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政策,造成了这些文化单位的身份认证仍然是事业性质,或事业属性是根本的,企业管理的属性是次要的。这样一来,它们就无权享受来自于国家企业法、公司法的法律保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顺理成章地随国家经济改革的步伐迅速做出相应的调整,有效利用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殖。文化企业由于起步晚,特别是一些小型文化企业利润率低,还需要国家在税费方面给予优惠。随着文化企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这些问题无论在珠三角还是在全国其他地方,都在逐步得到解决,但还需加快步伐、加大力度。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扶持文化品牌,促使文化名牌的诞生,使文化企业成为明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