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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年之后

长安有雨

雨丝穿城

自雨势稍起到大雨漫城这短短数息之间,偌大的长安城各条街道上,便演绎了一场由车水马龙摩肩擦踵的盛世景象,到寥寥无几屈指可数的无人之境地。在倾盆大雨到来之前,行走在街道上的的人们便开始寻找各自的避雨场所,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行色匆匆或者说是抱头鼠窜的避雨人群中,一名摆摊的年轻小贩却是浑然不顾大雨淋漓浇灌全身,迅速将仅有的一件破旧蓑衣慌忙而又仔细盖在身前摆有寻常麻布布匹的小木推车上,又是小心的检查小车四周确认没有遗漏这才放下心来。

不是他不愿将蓑衣穿在身上,而是他不敢。

若是稍晚一些,小车上的布匹被这雨水浸湿,别说卖个好价钱,便是送人恐怕都有些难。这让他在每次大雨临盆时都有些胆战心惊,唯恐一个闪失葬送了这些讨饭吃的家伙什儿。

自从他家里仅有的三亩田地被奉天教玄武堂强行收缴修盖庙宇,顺带着象征性的得到一些可有可无的碎银子后,一家三口的生活来源就只能靠他整天上街贩卖布匹所得的微薄收入了。

虽说一天下来也就只是不过百枚铜板,但总归是让柔弱无力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在这个奉天而行、人命贱如纸的年代,他从未想过如何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因为对于他这种生活在帝国底层犹如蝼蚁般的存在,能够平平淡淡的生存下去有可能都是一种奢望。

确认将小车盖好后,小贩才急急忙忙的跑到屋檐下,龇牙咧嘴的拍了拍身上早已湿透的粗布麻衣,看着越来越大的雨势,有些骂骂咧咧。

忙活了这一阵之后,他感觉有些口渴,便向屋里人家讨要了一碗酒。

由于常年在此处摆摊,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屋里人家不仅端出一碗自酿米浆,而且还盛情的邀请他进屋去避避雨。

他接过酒碗道了声谢,然后摆摆手,笑着说道一会儿看不见这些破陋玩意儿就有些不安心,还是守在这儿看着吧,免得被过路的给顺手摸鱼拿了去。

屋里人家闻言也没有坚持,与他说了两句闲话便返回屋内了。

小贩双手捧着酒碗,坐在门槛上,看着屋檐外的宽阔的青石板街道。

雨势似乎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密密麻麻的雨点打在街道上发出的清脆声音,混集在一起竟然让人的耳朵都有些承受不了。

他叹了口气,轻轻酌了一小口碗中酒,眉宇间满是担忧与迷惘。

当他喝下第七口酒,雨势始终是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

低头看了一眼手中酒碗,才片刻时光酒碗中便所剩无几,只剩下碗底些许酒堪堪而已。

他又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有些不舍的放下手中青泥酒碗:

这场大雨还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需要等待的时间可能还长,能省一些酒那便省一些吧。再讨要第二碗酒的话,不管人家是否愿意,自己总归是有些过意不去的。

当他再次抬起头时,却是不由自主的愣了一下,连放下酒碗的手都一时间忘了抬起,就这么一直握着碗沿儿,不动分毫。

他看到一个怪人。

他看见一件怪事。

如瀑雨中,一人缓步走来。

若是说他貌比潘安那只能说是高抬了潘安,他肤色雪白,怪就怪在他的白,不是那种江南水乡柔美女子的水嫩透白,而是一种常年生活在冰牢雪域中的苍白,是真正的肤白胜雪。

这种白再加上他清冷的丹凤眼、紧蹙的眉头,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在鳞次栉比店楼相接的无人宽阔街道上显得他如鹤立鸡群般禹禹独行,十分扎眼。

那人缓缓前行,自北向南。

怪就怪在他不同于一般市井之人之前的脚步慌忙、急于躲雨,而是脚步稳健,亦步亦趋,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大雨加身。

更奇怪的是他竟然在这春雨润如酥的暖人季节中,仍是身披一件一看就是名物的厚重貂皮长麾。在春雨如织、四处无人的青石板道上举步前行,始终如一。

最让小贩感到惊诧的是,年纪轻轻的那人腰间竟是悬有一把刀。

那是一把猩红的刀!

白面黑麾,

佩刀独行!

虽说大唐以武立国,自始至终从未禁止百姓佩刀进城,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见过世间竟然会有刀身如此猩红,如血般猩红的刀!

而且它的主人竟是如此年轻!

最重要的是,他的样子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且又是孤身一人。

他到底是如何走过吃人不吐骨头的草野江湖,来到这天下首善的长安城的?

坐在门槛上的小贩痴痴的看着奇怪的那人慢步走向自己,一时间竟是忘了动作。

那人正是李玄霄。

十年未下山,

今日临长安。

一路走来,仿佛是这座灵性十足的古城不欢迎自己似的,在他走进长安城的第一步刚刚落下之时,大雨骤然而至。

让他感觉有些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

但他感觉很不好,虽然雨水早已打湿他的长麾,就连里面的衣衫也早已湿透,但他不在乎落下的如豆雨珠。

倾盆大雨之下的长安城竟是恍若一座空城,他竟然找不到任何一个能够问路的人,这让他心情有些不好。

于是他蹙紧了眉头,扯了扯肩上长麾,默然前行。

他看到一人坐在门槛上,一只手握着放在地上的青泥酒碗,两只眼直愣愣的看着他,目不转睛。

李玄霄前进步伐不变,在方正的青石板上缓步前行,没多久,便已经来到小贩蹲坐其下的那处屋檐。

李玄霄低下头,清冷俊美的脸庞竟是露出一丝好看的微笑,轻声问道:

“请问,玄武门怎么走?”

小贩反应过来,轻咳了一声,慌忙答应道:

“从这里一直向东走,看到城墙的时候便到了玄武门了。”

李玄霄看了一眼他脚下的酒碗,试探性的说道:

“这一路上走得约莫是急了些,所以,我有些渴……”

常年与人打交道的小贩怎会不知眼前这名年轻人的话里锋机,再说半碗酒也不值几个铜钱。

他拾起脚下酒碗,捧在年轻人的面前,言语中却是有些歉意:

“刚才等候的时候喝了大半,如果公子不介意的话,这小半碗酒就算作是给公子解渴的吧。”

李玄霄道了声谢,接过酒碗,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此时雨还在下,李玄霄全身衣衫早已被打湿,依稀有雨滴自他的长发和漆黑长麾间顺势滑落,激在方正青石板路上,与无根雨水混在一起,化为一滩脏水,向远处流去。

躲在屋檐下的小贩接过空无一物的酒碗,有些好奇的问道:

“公子是外乡人?”

李玄霄笑了一声说道:

“算不得是外乡人,约莫现在也算不上是京都人氏,只是有些日子没有回来了,所以当年的事物有些记不清楚了。”

小贩哦了一声,说道:

“那公子这次来长安城是来寻亲戚的?”

李玄霄想了想,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思忖了一下,咬文嚼字的说道:

“确切说,是来寻故人。”

小贩点了点头,以为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是外郡哪家富贵人家的子弟,家中有些变故前来长安寻亲访友谋求帮助的。

眼看着雨势不减,想着自己艰难谋生的日子,他有些同情孤身一人风尘仆仆的这人,便热心的说道:

“这雨可是要下好一阵子,不如公子你在此歇息一下,待雨停了再走也不迟,虽说这屋檐下地方不大,可好带也算是有个避雨的去处。”

李玄霄拱了拱手,说道:

“大哥的好意小弟心领了,只是兄长所托之事有些紧急,小弟不敢过多耽搁。”

小贩注意到李玄霄说话的同时看了一眼盖在小木推车上的破旧蓑衣,他心中一慌。

虽然已是极力压抑心中的慌乱,可端着酒碗的手还是忍不住一阵阵颤抖。

是的,他十分担心、十分害怕李玄霄会提出借用那件蓑衣的“过分”要求。

李玄霄自然是注意到小贩的异样,没有多说,再次道了声谢便抬腿离开。

小贩松了一口气,幸亏刚才那人没有想要那件蓑衣,若是他提出要求,自己真的是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给他。

给了他,一家三口便只能喝一个月的西北风;不给他,他腰间的那把猩红宝刀确实让自己有些心颤。

正当他站起身,想要将酒碗还回去时,却发现那个年轻人竟是去而复返,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手中酒碗竟是差点脱手而出。

李玄霄看着心神紧张的小贩,先是正衣襟,然后将肩上貂皮长麾解下,露出一身淡青色的上好丝衣。

将长麾捧在手上,放于胸前,言语真挚,

“大哥的酒,味道很好,许多年没有尝到这滋味亲切的米浆了,无以为报……”

李玄霄见他毫无动作,仿佛听错了一般竟是眨了眨眼睛。轻笑一声,将长麾叠放在他举碗的臂上,道了一声告辞。

小贩在不知名公子走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摸了摸臂上长麾,长麾兀自还在滴水。

他心中却是一惊,这只长麾竟然是万金堂都要推崇的雪山貂皮!这还是他在路过万金堂的丝绸店出于艳羡偷偷看到的,据说不少上层贵妇对这种貂皮趋之若鹜。

莫说是如此精美的长麾,便是一只方寸有余的暖手,都要五十两白银!

小贩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探出头看向李玄霄离开的方向,眼神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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