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底不浮粉小技巧
若是你用粉底霜或粉底液上妆, 最好以海绵垂直轻弹的方式, 让粉底与皮肤更融合, 粉底也就比较持久。
如果用两用粉底上妆, 应将海绵拧八分干后, 按一般步骤上粉底, 接着用干的海棉, 再上一次粉底, 第二次的粉底可代替蜜粉, 这样粉底不易浮粉。
2.蜜粉紧贴小技巧
粉扑蘸适量蜜粉, 先拍打脸各处, 再以按压方式上蜜粉。
3.眉毛定型小技巧
首先以眉笔定出眉型, 用细的眼影笔蘸点水, 待水分快干时,蘸点眉粉或眼影粉, 顺着眉毛的形状轻刷眉型。 少许的水分, 可以让眉粉更轻易地固定在眉毛上。
4.眼影不脱落小技巧
上妆时眼影部位也要上粉底。 眼影刷或眼影棒蘸少量的水,用面纸将眼影刷上附着的水分吸掉, 眼影刷快干时蘸上眼影粉,以按压的方式上妆。 如此眼影不易落粉, 眼影的颜色更好。
5.眼线笔持久小技巧
眼线笔持久度不如眼线液, 不过只要在用眼线笔后, 在眼线上再盖一层眼影粉, 就能运用这层眼影粉让眼线更持久。 在上眼线之前, 先在眼线部位上一道蜜粉, 就能得到你要求的持久效果。
6.腮红定妆小技巧
上完粉底后, 用手指蘸膏状腮红, 淡淡地在颧骨处晕匀后上蜜粉, 最后上与膏状腮红颜色相近的粉状腮红即可。
巧涂睫毛膏不会花
想涂睫毛膏, 但是很怕它花掉, 总要小心抹抹眼角, 还要不时去补妆, 太麻烦了! 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睫毛膏不会花掉!
(1)涂睫毛液之前, 先用睫毛夹把睫毛夹曲, 一来使双目看起来精神点, 二来也使睫毛液不易粘到皮肤上去。
(2)涂睫毛液时最好把镜子放在较低的位置, 双目往下方望镜子时的角度, 是最方便涂睫毛液的。
(3)最好预备一支棉花棒及一支干净的睫毛刷, 这种睫毛刷可在美容店里买到, 价钱很便宜。 棉花棒是用作及时清洁粘到眼睑或皮肤上的睫毛液的, 睫毛刷则用来把睫毛刷开, 因为, 刚涂上睫毛液的睫毛都很易粘在一起, 容易化开, 很不自然, 用睫毛刷把每根睫毛梳开便可解决。
(4)然后再涂上第二层睫毛液, 有需要时可重复梳开睫毛的动作。
休闲旅游
旅行社的选择
如何鉴别旅行社
首先, 要注意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根据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目前中国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 其中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按照国家规定, 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50万元, 国内旅行社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0万元, 这在旅行社的营业执照上能清楚地反映出来。 正规旅行社, 都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是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 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 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两种。 条例规定, 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必须由国家旅游局特批, 因此部分国际旅行社并没有出境业务经营权, 只是能做入境接待, 为避免出现“倒客” 现象, 旅游者一定要问清或看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其次, 注意旅行社是否已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管理条例》 规定: 设立旅行社, 应当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 的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是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为规范旅行社质量管理, 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所采取的一项措施, 为旅游者投诉旅行社并要求相应赔偿时用。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分别是: 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为60万元人民币;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为100万元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为10万元人民币。 已交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 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 这也是鉴别旅行社是否规范的一个判别标准。
第三, 注意旅行社的各种有关手续, 是否有足够的公章发票、严格的管理。
第四, 签订合同之前, 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文本。第五, 注意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是否明码标价, 是否为旅游者办理旅游专项意外保险, 并在合同上标明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第六, 如果仍然不能决定, 也可以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或有关管理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
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
民主与法制化的程度, 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社会的文明程度。 在与旅行社签署合同时, 应充分理解自己在合同主体中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旅游者的法定权利:
(1)了解旅游商品及旅游服务质量的真实情况。
(2)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 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旅行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 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 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称的旅游服务。
(5)人格尊严、 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6)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旅游者的法定义务:
(1)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2)自觉地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 爱护旅游设施。
(3)遵守安全规定和旅游秩序。
(4)履行旅游合同或者约定。
其他注意事项:
交通工具: 注意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 无论是飞机、 船舶,还是车辆, 都应持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运资格, 如安排非法交通工具,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立即更换, 否则拒绝搭乘并要求赔偿。
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 旅游者在旅程期间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 应按有关机构(如交通部门、 酒店或保险公司)订立的条例处理或交由公安部门查处。
私自冒险行动: 旅游者应该遵守旅行社的规定, 不要采取任何私自冒险行动, 否则因此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意外损失的, 由其本人负责。
随身携带物品: 旅游者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 由旅游者自己保管, 旅行社对游客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损失或损坏, 不承担赔偿责任。
购物: 在旅程中如由旅行社安排到旅游定点商场购物, 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产品, 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协助交涉解决。 如由旅行社或导游安排到非旅游定点商场购物, 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产品, 旅行社应赔偿游客的全部损失。 如由旅游者自行安排的购物, 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产品, 由游客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交涉, 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 游客在购物时应向商场索取有效发票, 妥善保管。 当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 可以作为有效凭据。
导游行为: 导游在旅程中如果有任何变更旅游合同内容的行为, 如擅自改变活动日程、 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 擅自增加用餐、 娱乐、 医疗保健等项目,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 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 索要小费和增收团费等, 旅游者有权拒绝并向旅游质量监管部门投诉。
如何与旅行社商谈旅游价格
与旅行社商定价格前, 首先要知道旅行社是如何定价的, 做到知己知彼。 旅行社取得效益的“秘诀” 在“批零差价”。 旅行社作为旅游商品销售的批发商, 在订房、 机票、 门票等享受折扣批发价, 而销售给旅游者的是零售价。 这当中的差价是旅行社的合法收入。
但并不是旅游价格越低越好。 旅游价格的组成分两大块: 一块是代订费用, 由旅行社付给吃、 住、 行、 游诸环节上的消费;另一块是综合服务费, 主要是导游费。 除导游费等少数因素可由旅行社控制外, 构成旅游价格的交通费用、 食宿费用、 景点门票费等其他费用都不为旅行社所控制, 因此旅游价格的下调空间非常有限。 另一方面旅游产品内容的可变性也很强, 弹性很大。 有些旅行社在价格上搞“障眼法”, 在旅游项目上搞“短斤”, 在旅游服务上搞“少两”, 采取减少旅游产品中的部分内容以迎合客人的价格“口味”, 或先以低价将客人“抢” 到手, 然后再在旅行途中向客人临时加收费用, 所采取的手段如直快改特快要补差价, 增加景点要另收费等等。 常常有那种抱着货比三家不吃亏、哪家便宜找哪家的游客, 便陷入这种误区: 出发以前似乎比别的旅行社价格低, 回来一算, 实际花费反而要高, 不得不大呼上当。 因此,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商议价格时, 不要盲目地压价, 道理很简单: 一分钱一分货。 货比三家时, 特别要小心那些报价低于行业平均价格的旅行社。
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
造成合同变更或取消的原因可能来自于旅行社、 游客或者第三方不可抗力因素。 充分理解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分担及处理办法, 可有效地防止纠纷发生, 并积极采用其他渠道将各方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一般来说, 造成合同变更或取消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分别是:第一种: 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后, 突然变更不能参加或因病、 因故不能完成旅行。
这种情况下旅游者应尽快通知旅行社取消合同。 依照合同约定, 游客办理退团解约, 应赔偿旅行社的费用。 旅行社用收取的赔偿费用, 支付车、 船、 航空公司、 住宿酒店、 各地接待社等相关企业的解约违约金。
这种赔偿按解约时间长短而有差异, 愈早通知, 赔偿愈少。除另有约定外, 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是: 游客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 旅行社应在扣除游客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费后, 将剩余团费退回, 医疗费用由游客自理(保险公司负责的除外)。 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团队活动均视为自动弃权, 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因游客的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 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二种: 因旅行社的原因通知取消出团。
依照合约, 因旅行社的原因取消出团时, 旅行社应于预订出发日前7天通知游客, 或征得游客书面同意改订提前、 延后或加入其他旅行社同等级标准旅程的团队, 旅行社对游客不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若游客不接纳变更, 可解除合同, 旅行社应同时无息退还游客交付的全部费用。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旅程成行, 又没有预先通知游客, 并未采取处理补救措施时, 游客除要求旅行社退还所缴纳的全部团费外, 并可要求索赔。
旅行社因故取消出团, 除退赔游客交付的全部团费和一次性的补偿, 还必须支付车、 船、 航空公司、 住宿酒店、 各地接待社等相关企业的解约违约金。
第三种: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或合同变更。合同签订后,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 旅行社有权调整收费,但必须出示有关文件证明。 若游客拒绝交费, 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 并按合同约定收取业务损失赔偿费用。
因自然灾害、 气候条件、 政治形势、 航空航运及铁路部门的原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府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命令等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的, 旅行社免负赔偿责任。
在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各种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出现,导致原安排的旅程更改、 延误、 滞留或提前结束时, 其所发生的旅游费用差价由旅行社根据当时情况作全权处理。 对旅程、 游览项目、 食、 宿等作出相应调整, 所发生的费用差额按“多退少补” 的办法处理, 即超支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游览项目减少则将实际费用差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