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真是奇怪,怎么会邀请这种野人一样的客人。”
“你知道什么,虽然他穿得破,可是长得帅啊!仔细看,帅不帅?”
“帅有什么用,老爷又不是找女婿。”
“他长得那里帅了,胡子那么乱,像个土匪一样。”
德雷克斯斯抬头,几位侍女正躲在敞开的大门后,偷偷议论着。看到德雷克斯斯的目光,一颗颗脑袋接连消失在了门后。
又等了片刻,德雷克斯斯望见一个矮矮瘦瘦的老人从城堡里走了出来。老人约有六十多岁,长长的白须飘扬在胸前。他戴着官员们常戴的假发套,亮银色的发丝卷曲着,一直垂到老人的肩部。老人穿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便服,只在外面披了一件深蓝色的礼服,看来也是匆忙着装。如果不是他右手拄着一根镶满黄金宝石的权杖,德雷克斯斯根本就想不到这个老人是这座城市的统治者。
老人精神矍铄,虽然满面皱纹但是目光炯炯,他走路的速度并不慢,手持权杖更像是出于礼节而不是辅助走路。他的腰板挺直,毫无驼背的迹象。
德雷克斯斯向右跨了一步,站到了大门前方,正对着走出来的老人。他双腿绷直,站成了最标准的军姿,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见过拉比克先生。”
老人加快步伐,大步流星地穿过大厅,走出大门,来到德雷克斯斯面前,看到德雷克斯斯的相貌,顿时又惊又喜:“啊,真是太像了,杰克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世间能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德雷克斯斯礼毕,老人一把抓住德雷克斯斯的双手,紧紧地握着,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德雷克斯斯很纳闷,画上画的不是自己,难道真的有一个和自己无比相像的陌生人?还有,长着一张土匪的脸也可以混饭吃?但看着老人激动得都快哭了的样子,德雷克斯斯还是实话实说了:“我叫德雷克斯斯。弗朗西斯?德雷克斯斯。”
“你姓弗朗西斯?”老人的眼睛一闪一闪,“你和弗朗西斯?克拉普先生怎么称呼?”
德雷克斯斯心中像划过了一道闪电,豁然开朗。原来画上的人不是自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老爹。他傻笑着说:“嘿嘿,克拉普啊,他是我爸。你认识他啊?”
老人喜道:“当然了,我当年可是受过你老爸恩惠的人。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父亲,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想不到今天遇到了你,哈哈哈哈,真是老天有眼啊!贤侄,来来来,里面坐,我这就吩咐人备饭备酒,好好招待你,今天咱爷俩好好聊聊!”
看着老人布满皱纹的老脸笑得一塌糊涂,德雷克斯斯也有点糊涂了。这位城主和他见面十分钟,就已经以“爷俩”相称了。
不等德雷克斯斯反应,拉比克就拉着德雷克斯斯的手向屋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说:“贤侄若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叫我拉比克叔叔就好,或者你直接叫我伯父。”
走进大厅,德雷克斯斯恢复了思维能力,这老人和父亲的关系颇好,自己叫他一声叔叔也是情理之中。如果运气好,还能向他打听一些父亲的消息。当下点头道:“小侄谢过伯父了。”
“都是一家人,谢什么啊!”拉比克大笑着,带德雷克斯斯穿过前厅,向右一转,走进了一间小一些的房间。房里已摆了一张大圆桌,桌上摆着大果盘和几副餐具。拉比克道:“这就是餐厅了,你一定饿了,我已经让厨子们张罗晚宴了,你要是饿就先吃些果子,哈哈哈!”
两人落座,看着拉比克热情如火,青春焕发,德雷克斯斯也开心许多,抓起一个苹果啃了起来。拉比克大笑不断,看着德雷克斯斯的目光里充满慈祥。
过了片刻,一个穿着华丽、仪态端庄的老妇人走进餐厅,看样子像是拉比克的夫人。看到德雷克斯斯,她也是呆了一下,问拉比克道:“这就是弗朗西斯家的公子?”
“没错没错,你看他和我贤弟长得像不像!我还以为我又看到了三十年前的贤弟咧!”拉比克又对德雷克斯斯道:“小雷啊,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夫人丽安娜,你叫她阿姨就好。”
德雷克斯斯急忙站起来鞠躬:“阿姨好。给你们添麻烦了。”
“贤侄说哪里话!”拉比克摆摆手,“别说是请你吃顿饭,就算你今后都在府上吃住,我们也是要照顾的。我老来无子,见到你就像见到亲儿子一样,哈哈哈哈!”
说话间,饭菜已经摆上了桌。拉比克毕竟是城主,他家的晚宴称不上奢侈,但夸一句豪华还是恰如其分的。各色菜品依次端上,无不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德雷克斯斯自小在山村长大,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莲花岛上,何曾经历过这等豪华宴会,何曾见过这么多的美味佳肴,自然是甩开了一切礼节,狂吃大嚼起来,一边吃一边赞道:“不错,好吃!”
风卷残云的气势一上来就把送菜的仆人吓了一跳,但拉比克看到德雷克斯斯吃得尽兴,也十分开心,手捋着长长的胡须,心旷神怡地看着。
趁他吃得兴起,拉比克问道:“你老爸现在如何了?他生活得好吗?”
“他……”德雷克斯斯停止了狂吃,艰难地咽下口中食物,嘀咕了半天,嗫嚅道:“他……我也不知道。他可能已经去世了。”
“什么?”拉比克夫妇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拉比克问道:“克拉普比我还小几岁,而且武功超绝,怎么会……”
德雷克斯斯定了定神,讲述道:“我出生以后,便从未见过我父亲。直到我7岁那年,村里来了一个叔叔,他说他是帝国的骑兵队长,父亲的老战友,受父亲的托付来抚养我和哥哥,教我们武艺和文化。他告诉我们,父亲到南疆参加了一场远征,却被一个什么结界困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小时候我盼过他回来,可是一直毫无音讯。可能,他已经……”
拉比克仰天长叹:“唉,想不到贤弟已经……老天不佑好人啊!”
“伯父,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些我老爸的事?”德雷克斯斯问道,“小时候我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长大一些,问起叔叔,他又总是含糊其辞。”
“其实,我与你父亲的交集也不多。二十六年前,也就是1494年……”
“第三次世界大战?”德雷克斯斯对历史上的重要年份颇为敏感。
“对,正是第三次世界大战。”拉比克说,“第三次世界大战,起因正是帝国第四代皇帝达威德刚刚登基,年纪轻轻,根基不稳。魔族以为有了可乘之机,于是在达威德皇帝登基后不久挥师南征,意欲颠覆帝国,夺回中土。”
德雷克斯斯点头道:“对。”
“那年,我39岁,在帝国为官。战争开始时,我刚刚接到帝国任命,前往北方的赛里斯城担任城主。”拉比克说,“那时,我们夫妻为了躲避战火,专门挑偏僻小路走,而且连夜赶路,生怕遇到魔族的军队。结果,我们还是在路上遇到了魔族大军。我们只带着二十几个家丁,却被一个魔族千人队围困。如果不是克拉普突然出现,我们全家早就成了路边枯骨。”
“克拉普突然出现,手提一把金红色的双手大剑,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让我们夫妇带着剩余的几个家丁都躲进车里,说是怕误伤我们。几分钟后,他又叫我们出去,可是当我从马车中探出头去的时候,我发现……”
德雷克斯斯瞪大了眼睛。一个人挑战魔族千人队,老爸当年好厉害。
“魔族的千人队全部变成了死人!”拉比克道,“一千多个如狼似虎的魔族士兵在几分钟内变成了一千具尸体,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克拉普身上全都是血,他意犹未尽地擦着他的剑,然后告诉我们,安全了。”
“父亲……这真的是我爸?”德雷克斯斯震惊。克鲁兹从未提过克拉普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一个人,一把剑,屠杀一个千人队,如此实力远超德雷克斯斯的认知范围。
“我和你父亲从此结识,我们意气相投,当晚就找了一间酒馆开怀畅饮,彻夜长谈,然后抵足而眠。后来,克拉普怕我出危险,一直护送我到了塞利斯城才离开。那时,我们就已经以兄弟相称了。他比我小9岁,所以就只能做我的贤弟了。从那时起,我就令画师临摹了他的画像,贴在住所中保平安。那年他刚刚30岁,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嗯,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你完全一样,无论是身材相貌,走路的姿势,说话的声调,吃饭的习惯,都是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一直以为你是从小就在你父亲身边长大的。”
“那后来呢?他离开以后呢?”德雷克斯斯急道。
“我是个城主,必须留在塞里斯城,他是个将军,必须要带领将士征战四方,我们以后一直是天各一方,再未相见。直到1499年,他才出现在我的府中。那时,他怀里抱着一个用绸布包裹的男婴,说是自己的儿子,拜托我把这孩子抚养长大,让他做个善良之人。”拉比克说,“第三次世界大战是1498年结束的,当时塞里斯城百废待兴,我身为城主自然是日理万机,又哪有工夫抚养孩子,于是就推脱了。”
“1499年……”德雷克斯斯沉思,“我哥哥比我大三岁,难道是我哥哥?”
“有可能。在我拒绝之后,克拉普就抱着孩子纵身而去了,走前还告诉我,将来一定再来相聚,彻夜欢饮。可是我等了21年,等到胡子头发全都白了,等到长出了这一脸皱纹,依然没有等到他……”拉比克说完,站起身来,负手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明月,连连长叹。德雷克斯斯听他叹息,不由得也很心酸。
丽安娜看着这一老一少都很难过,只得岔开了话题,问德雷克斯斯道:“孩子,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现在是11月了,来年春天,家里会很缺乏人手,我要回去帮家人干农活。”德雷克斯斯说,“不过我在海上得到仙人指点,学会了御剑飞行之术,比走路航海要快得多了,在府上停留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的,只是怕给大家添麻烦。”
这时,一名侍女走进屋来,看着刚才还言谈甚欢的三人都沉默了,有些不明就里,但还是对拉比克道:“老爷,这是你要的朗姆酒。”
拉比克看了看侍女手中的酒瓶,笑道:“逝者已逝,生者还是要享受生活的乐趣啊。”虽然话中不免沧桑之意,但多了一股豪情。他拿过酒瓶,给自己和德雷克斯斯倒上两杯:“今天能与故友之子相会于此,自是天公作美,该当一醉方休,一醉解千愁!”
看着杯子里金黄色的酒汁,闻着扑鼻的酒香,德雷克斯斯深呼吸道:“好香啊!”
“当然了,你老爸当年最爱喝的就是这朗姆酒了,但是这酒产于南疆,价格昂贵,我特意藏了几瓶在地窖里,准备等你父亲来了再开怀畅饮。现在你来了,正该把这酒拿出来喝了。贤侄不用客气,多喝几杯!”
“那小侄这第一杯酒,就先敬伯父了。”德雷克斯斯说完,仰脖把酒喝下,他只觉得一种又甜又辣的味道直冲咽喉,过了片刻,一种沁人心脾的醇厚甜香的气味在嘴里蔓延开来,胸腹间也是滚烫发热。他满脸陶醉地赞了一声:“好喝,真好喝!”说罢又给二人倒满酒,一连喝了四五杯。
拉比克打开另一瓶酒,两人自斟自饮,时不时碰一下杯,倒也痛快。德雷克斯斯是第一次喝这种烈酒,喝了多半瓶就已经醉了,两眼朦胧,口吐胡话。拉比克酒量稍好,但他今日开怀,自是连连畅饮,喜不自胜。很快,一个半醉的老头子和一个烂醉如泥还在灌自己的傻小子就以兄弟相称了。丽安娜在旁边看得冷汗直流,哭笑不得。
“大哥,我就是欣赏你这种义气,干杯!”德雷克斯斯举起酒杯,然后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嘿嘿嘿嘿,你我兄弟二人相识多年,什么话都别说了,都在这一杯酒里了!”拉比克举杯,仰脖,咕咚,杯子空了。
两人推杯换盏,不知不觉间,已到夜半。
突然,两个家丁冲进餐厅,喊道:“拉比克先生!”
“怎……么了?”拉比克抬头,喷着酒气问。
“今晚是祭祀龙神的日子啊!”家丁大喊着,“先生你怎么了?”
“啊?今天就是祭龙神?”拉比克揉了揉眼睛,“哦,对,好像就是今天。”
家丁感觉情况有点不妙,问德雷克斯斯道:“小兄弟,我家大人怎么了?”
“哦,你是说他啊?他喝醉了!”德雷克斯斯指了指拉比克,“我大哥就这样,一喝就醉!我了解他!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放屁,你是今天才来到我家大人府上做客的,何谈认识许多年?”家丁正色道,“虽然大人对你礼遇有加,但也不得胡言乱语!”
德雷克斯斯打了个酒嗝,瞪了瞪眼,喊道:“嘿嘿!你待如何,老子就这样!”
家丁越来越摸不着头脑,又看了看丽安娜,问道:“主母,他们两个人……”
“你还看不出来吗?”丽安娜无奈,“他们两个都喝高了。”
“可是今天晚上是祭龙神的大典啊!”家丁急得直跺脚,“大人待客不要紧,现在马上就到0点了,他喝醉了,不能举行召唤典礼,如何是好啊!”
丽安娜听他如此说,也是急得愁眉不展。想了半天,她举起一个酒瓶,重重地砸在拉比克头上:“老酒鬼!该办正事了!”
拉比克目光混沌,晃了晃脑袋。酒瓶的碎片混着半瓶酒汁从他的脑袋上滴滴答答滚了下来。老头子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的酒,非常享受地咂摸几下,傻笑道:“现在连下雨都是朗姆酒的味道,哈哈哈哈,不错不错!”
丽安娜无奈,对家丁道:“没办法了,我只能用特殊方法弄醒他了,你带这位小兄弟回避一下。去隔壁就好。”
家丁把德雷克斯斯拖到了隔壁的小房间,丽安娜把餐厅的门关上。
然后,两人只听到丽安娜的怒吼声和拉比克的哀嚎声。家丁长叹一声,颓然坐在地上。
“大哥,祭龙神是怎么回事?”突然,身后传来一个浑厚的男子声音。
家丁回头,只见德雷克斯斯已经靠着墙站了起来,虽然嘴里还喷着酒气,但目光比拉比克要清楚多了。
“你没醉?”家丁疑惑,“那你刚才为什么说那些胡话?”
“刚才醉了,现在清醒多了。”德雷克斯斯缓缓道,“说胡话是因为心情放松,和你们开开玩笑,其实我一直在体内运行魔力来逼酒,所以没有像拉比克叔叔一样醉得那么死。”
“运行魔力?逼酒?”家丁问,“那是什么?拉比克先生也会魔法,他为什么不用魔力把酒逼出来?”
“魔法师在体内储存魔力以后,可以按照魔法师的意志在四肢百骸内运行,把喝进体内的酒送出体外。就像这样。”德雷克斯斯伸出手,指尖湿润,一道淡金色的细小水流从他的指肚上渗出,流到地上。“至于拉比克先生,我估计他实在是开心过头了,连祭龙神这种大事都忘了,当然也就忘记了逼酒。而且他老了,自然比我容易喝醉。”
家丁连连点头称是,同时对眼前这人有了新的认识。这人看上去大大咧咧的,豪爽得甚至有些粗野,但是到了关键时刻,居然是一反常态的冷静理智。
家丁正想说什么,德雷克斯斯双眼一翻,眼看就要醉倒。他闷吼一声,从腰间抽出火红色的长刀,手腕一翻,刺进了自己的大腿。
“当魔力运行速度减缓的时候,最直接的身体刺激也是醒酒的方法之一。”德雷克斯斯拔出刀,盯着呆住的卫兵,笑道:“你可以告诉我了,你为什么来找拉比克先生,祭龙神的大会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拉比克先生参加。如果你问我为什么问这些,我只能告诉你,我的好奇心很强,老子就这样。如果拉比克叔叔还醒着,他一定对我知无不言。”
“拉比克先生视你如亲生儿子一般,这些事又不是秘密,你想知道当然无妨。”家丁说,“相传在十几年前,也就是拉比克先生初到此地做城主的时候,岛上灾害频发,春旱夏涝,风沙盐碱,还有各种台风地震泥石流。后来,有一条巨大的黑龙来到这里,找到拉比克先生,他说他是龙神派洛特的使者,暗黑巨龙泰穆格尔赛。他可以保证全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这条龙不错啊。”德雷克斯斯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