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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马吕斯(3)

它是杰出的,它有一个拯救世人的犹如异峰突起的七月十四日,它促使其他国家的民族也发表网球厅誓言。它的八月四日夜间会议,以3个钟头的时间摧毁了1000年的封建制度。它按自己的逻辑制造了人类一直向往的肌肉,它的精神在各种各样的崇高形式下繁衍生息。它滋养着华盛顿、考斯丘什科、玻利瓦尔、波查里斯、里埃哥、贝姆、马宁、洛佩斯、约翰·布朗、加里波。在未来火炬燃烧的地方,都有它的光;1779年,波士顿;1820年,莱翁岛;1848年,佩斯;1860年,巴勒莫。它向聚集在哈珀渡口渡船上的美国废奴主义者和集在海边戈齐客店前阿尔基黑影中的安科纳爱国主义者,低声说着那强有力的口号:“自由。”它创造了卡纳里斯、基罗加和比萨康纳。它的精神照亮了整个世界。在它的鼓舞下,拜伦死于梅索朗吉昂,马则死于巴塞罗那。它成为米拉波的讲台。它成为罗伯斯庇尔的火山口。它的书刊、它的戏剧、它的艺术、它的科学、它的文学、它的哲学,成为全人类的生活手册。它的帕斯卡儿,它的雷尼埃,他的高乃依,他的笛卡儿,他的卢梭,他的伏尔泰,成为全人类的导师。每个世纪都不能没有莫里哀,世人异口同声地讲着他讲过的话,他的妙语成为全世界的箴言。他在每个人的精神领域建起进步的思想大厦,其解放信条成为后人铸造枕边剑的熔炉。1789年以后,各国人民的所有英雄,都是由法兰西的思想家和诗人的灵魂陶冶的。但是,这不妨碍它的小淘气的顽皮劲儿。人们称为巴黎的这个大天才,在用其光辉改变世界面貌的同时,涂黑了忒修斯神庙墙上布什尼埃的鼻子,在各个金字塔上,还写了“克莱德维尔匪徒”的字样。

巴黎无时不露着文明牙齿,不是在责骂,便是在发笑。

巴黎就是那样。它屋顶上的烟乃是世界的思想。说它是一堆堆的烂泥和乱石也未尝不可,然而,最主要的是它有它的思想。它不仅大,并且无边无际。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它敢于如此。

勇敢是追求进步需要付出的代价。

任何卓越的胜利,都或多或少是以果敢为代价的。革命,单凭孟德斯鸠勾勒,狄德罗宣传,博马舍预告,孔多塞计算,伏尔泰准备,卢梭策划,那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丹东的勇敢。

“拿出勇气来!”一切成功都源于这一吼声。人类要前进,就必须从高处不断地发出鼓舞人的号令。大无畏的精神永照史册,是人类永恒的奇光异彩,犹如勇于冲破沉沉黑暗东升的旭曰。探索、挺进、忍耐、坚持、忠贞不渝,与命运搏斗,以泰然自若的精神与苦难抗争,时而对不义的暴力嗤之以鼻,时而唾骂狂热的胜利,脚站稳,头高仰……人民所需要的,正是这样的典范,人民所期望的,正是这样榜样。那巨大的光芒巳从普罗米修斯的火炬移到康布罗纳的烟斗上。

十二未来在于人民

巴黎的人民,即使是成年人,也属于淘气鬼之列。刻画这孩子,便是刻画这城市,我们这是借天真的麻雀来研究雄鹰。

只有各个郊区才有这种巴黎种。这一点是应当着重指出的。换句话说,只有这里的小淘气才是纯种,只有在那些地方,才能看到他的真面目。在那里,人民忍受着痛苦,劳动着。而劳动、吃苦是人生的两大要素。在那里,这些人多到不可胜数,也鲜为人知。在他们当中,各式各样的人都在攒动着,从拉白河沿的杂工到隼山的屠夫,应有尽有。“都市的渣滓。”西塞罗喊着;“乱党。”伯克补充了一句。贱民,下民,小民,这些字眼脱口而出,可以不加理会。那有什么关系?他们赤着脚与我何干?他们不识字,活该着。为了这些就可以抛弃他们吗?可以借他们的苦难来咒骂他们吗?难道光不能照透这人群吗?让我们呼吁:光!我们坚持:光!光!光!谁晓得有朝一日光明不会穿透黑暗?革命不就是改变面貌的行动吗?前进吧,哲学家们,要教育,要发光,要燃烧,要想得远,要喊得响,要欢欣鼓舞地奔向伟大的太阳,到公众中去交结兄弟,宣布好消息,不惜唇干舌燥,宣布人权,高歌叶马赛曲》,发散热情,采摘橡树的青枝条,制造思想的风暴。这些民众会振奋起来的。关键在于善于抓住时机,点燃本原与美德结合时突发的劈啪作响、剧烈抖颤、势必燎原的熊熊烈火。那些赤着的脚板、赤着的胳膊、破烂的衣服,那蒙昧、卑劣、黑暗的状态,是可以作为起点最终达到理想境界的。你对人民进行透彻细察,你就能发现真理。沙砾踏于人们的脚下,没有多少价值,但是,如果把它放进熔炉,让它熔化,让它沸腾,那么,它就会变成灿烂夺目的晶体,并且正是靠了它,伽利略和牛顿才有了伟大的发现。

十三小伽弗洛什

在本故事第二部分所讲的那些事之后八年或九年,人们在大庙路和水塔一带时常看见一个男孩,十一二岁的年纪,嘴边挂着笑容,内心却绝对的空虚和苦闷。如果不是这样,他会十分妥帖地体现着我们前面所描绘的小淘气的形象。那孩子与其他小淘气一样,也穿着一条并非他父亲的大人长裤,也披着一件并非他母亲的女人上衣。这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出于行善的目的给他穿上的破衣烂衫。他并非没有父母,只是父亲不管他,母亲不爱他。这是一个有父有母,却又沦落为孤儿的可怜的孩子。

他母亲的心肠简直比铺路的石块还要硬。这孩子发现只有大街才是他的安身之地。

他的父母早巳一脚把他踢人社会。

他飞走了,对父母的狠心满不在乎。

他是一个喜爱吵闹、脸色发青、动作敏捷、生性机警、贫嘴薄舌、富有活力而又略带病态的孩子。他来来去去,唱唱蹦蹦,掷钱玩,掏阴沟,偶尔偷点小玩意儿,不过,和小猫小雀一样,只是一种游戏。人家叫他顽皮鬼儿,他就乐,叫他小流氓,他就气。他没有住的地方,没有面包下肚,没有火烤,没有温暖,但是他快乐,因为他自由。

这种可怜的小家伙,一旦长大成人,差不多总会与社会秩序发生碰撞并受到挤压,但是,如果他们还是小孩子,那么,一切就能避免了。这一小小的空隙救了他们。

不过,那被舍弃的孩子每隔两三个月,偶尔也会说:“哎,我要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路,离开马戏场,离开圣马尔丹门,走下河沿,过桥后,进人郊区,走过妇女救济院,到了—什么地方呢?就是读者所熟悉的那道双号门,50—52号,戈尔博老屋。

50—52号那所破屋常空着没什么人住,写有“此屋出租”的木牌子一直挂在那里。这时,说也奇怪,却有几个人住着,那几个人,彼此并不认识,也素无往来。这在巴黎并不稀奇。他们统统属于那种赤贫阶级,原来贫困潦倒,后又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最终坠人社会最底层,沦为小市民,由此开始,以与文明无缘的清除污泥的阴沟工人和收集旧衣烂衫的破布贩子这样两种职业告终。

冉阿让时期的那个“二房东”巳经死了。接替她的是与“二房东”属于同一类型的一个女人。正如某个哲学家所说:“老太婆是从来不缺的。”

这个新来的老妇人毕尔贡妈妈,一生中曾养过三只鹦鹉。它们是她的惟一安慰,除此之外,在她那里便不再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在那破房子的住户中,最穷苦的一户,是一个四口之家。一间我们上面曾经谈过的那种破屋子,父亲、母亲和两个巳经相当大的女儿,四个人挤在一起。

这人家,一下子就让人看出一贫如洗的特点。那位家长开始租借房子的时候,自称容德雷特。搬家时的情形,那“二房东”说了一句十分妥帖的话:“他啥也没有搬进来。”定居后不久,这容德雷特曾向那看门人、扫楼梯的人、同时又是住户中资格最老的女人说:“老妈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的。”

这一家,便是我们上面讲的那快乐的赤脚小孩的家。他回到了家,看见的却只是穷相、苦相,更让他难受的是他见不着一丝笑容,感受到的唯有炉膛里的冷气和亲人的冷淡。他进屋时会有别人问他:“从哪儿来?”他回答说:“街上。”他离开时又会有人问他:“到哪儿去?”他回答说:“街上。”他母亲还会这样问他:“你来这儿干什么?”

那孩子就是生活在这样没有爱的氛围之内,就像地窖里见不到阳光的小草。他并不因此感到伤心,因为他根本就不晓得父母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不过,他母亲对她的两个女儿还是特别疼爱的。

人们都管这个孩子叫伽弗洛什。为什么这样叫他呢?也许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

断绝骨肉之情似乎是某些穷苦人家的一种本性。

容德雷特一家人住在过道最靠里的一间,他的邻居是个很穷的年轻人,名叫马吕斯。

下面我们就来谈马吕斯先生的故事了。

(第二卷)大绅士

一90岁,32颗牙

直到现在,还有几个曾经住在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圣东日街的老居民,对一个叫吉诺曼先生的老人记忆犹新。他们谈到他的时候总还免不了有些思念的心情。那位吉诺曼先生在这些人们还年轻时便巳上了年纪。这些街道都在大庙一带,它们交错曲折,犹如迷宫。当这些人怀着惆怅心情回顾那些街道中活动着的一片若有似无的往日幢幢黑影的时候,吉诺曼先生的形象总是闪现在他们的眼前。在路易十四当政时,这些地方全部被冠以法国行省的名称,这与今天的蒂沃利新区冠以欧洲首都的名称一模一样。顺便说一句,这说明历史在前进,其中的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吉诺曼先生是一个以长寿而着称的人,1831年的时候还异常健康。他举止怪异,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另一个时代的遗老。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绅士,而且是一位老古板,身上有一种腐臭的略带傲味的缙绅派头。他虽巳90多岁,但步履稳健,声音洪亮,目光有神。他能吃、能喝酒、能睡,鼾声如雷。他尚有牙齿32颗。除去读书,平时从不戴眼镜。他对女人仍有很浓厚的兴致,但他总是说,这十年来,他彻底放弃了女人,因为讨女人欢心的年岁巳经过去了。但他不说“我太老了”,而是说“我太穷了”。他常说:“要是我依然富有的话……嘿嘿。”是的,他现在的收人只有1.5万利弗的年息。他总是梦想能继承到一笔遗产,得到10万法郎的年金,以便找个小娘儿们。不难看出,他和伏尔泰先生绝不是一路人,绝不像80岁的伏尔泰那样,半死不活、苟延残喘、与鬼为邻。他绝对不是一位风烛残年的寿星,他雄心勃勃,一副好胜的模样。

、他浅薄、急躁、容易发火,动辄大发雷霆,而且常常不通情理。如果有谁不肯顺乎他的心意,他便举起他的手杖,打人,好像还生活在大世纪。他有一个女儿,50多岁了,没有结婚,是个老处女。每当他发脾气时,这个女儿便成了出气筒。他恨不得拿鞭子抽她。在他眼里,50多岁的人还是个小孩子。他经常用“你这个坏女人”来咒骂女佣人。“破鞋堆里的破鞋”是他的恶语中的一个。有时,他又镇静得出奇。每天,他总要一个得过疯病的理发师来替他刮胡子。那理发师非常讨厌他,因为理发师的老婆,漂亮风骚的老板娘,老是在吉诺曼先生面前表现得酸溜溜的。吉诺曼先生自诩聪明过人,对自己的判断力有足够的信心。他常说:“如果有跳蚤叮我的话,我完全可以分辨出它是打哪个女人身上跳过来的。”他最常用的字眼儿是“多感的人”和“造化”,虽然他所赋予的涵义与今天我们的理解不尽一致。他总是坐在火炉旁,俏皮地解释着他的意思。“造化,”他说,“其作用就是让文化包容一切,就连有趣的野蛮时代的标本也要有一点。亚洲、路易十四当国王时期称大世纪。

非洲有的东西欧洲全都具备,只不过体积小一点儿罢了。猫儿乃客厅之虎。壁虎乃袖珍之鳄。歌剧院里的舞女是东方蛮婆。她们不吃人,却能把人咬碎,也可以称她们是‘一群女妖’!她们先把人变成牡蛎,然后吞下。加勒比人吃后只剩下骨头,她们吃后只剩下贝壳。我们的风尚便是如此。我们不吃人,但咬人,不杀人,但掐人。”

二那样的主人,就有那样的居室

吉诺曼先生的住址是沼泽区受难修女街6号。房子是自家的。那房子后来曾拆毁重建。巴黎的街道曾经历过“大改号”,也许他的门牌那时给换过了。他的卧室在二楼,是一套宽大的老式房间,一面临街,一边对着花园。天花板上挂满了大幅的哥白兰绒毯和博韦绒毯,图样是牧羊图。每张围椅上,画着天花板上和壁框里被缩小了的画。床前摆着九折长屏风,涂的是科罗曼德尔漆。一幅幅长窗帘,打着褶,在窗口掩映,美观异常。花园就在窗下,在两排窗子之间有一扇门,门打开后,便是一道台阶,大致有12到15级,台阶虽高,但老人却能健步如飞、上下自如。除了卧室和书房之外,他最看重的是客厅,那是他款待女性密友之所在,马虎不得。那里的墙上挂有绣着百合花的米黄色壁衣,是路易十四时期大桡船上的产品,由德·维沃纳先生特为其情妇订做,是吉诺曼先生从脾气古怪的年满100岁才死去的姨祖母那里继承的。他结过两次婚。他从未当过朝臣,却差一点当上法官,神气介于两者之间。他喜欢谈笑,愿意的话,他也能显得亲密温柔。少壮时,他常受妻子的欺瞒但从来不受情妇的欺瞒。这类人自身很难与妻子相处,而与情人却可水乳交融。他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卧室里收藏着一幅佛兰德着名画家约尔丹斯画的什么人的肖像作品,笔触苍劲,精妙绝伦,那肯定是画家信手偶得的。吉诺曼先生的衣着不是路易十五时期的那种式样,甚至也不是路易十六时期的那种式样,而是督政府时期的那种“荒唐少年”式。年纪这样大了,他还自以为十分年轻,仍很时髦。他的上衣是薄呢的,宽宽的翻领,长长的燕尾,大大的钢钮。他穿短裤,带扣的船鞋,两只手总是插在坎肩的小口袋里。他对时代的变化却是另一种态度,谈起革命,他总是带着一种权威性口吻说:“法兰西革命一一群土匪。”

三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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