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上午11点6分,州江市人民法院微博直播庭审已经发布17条消息,涉及图片、视频8个,2万多文字。
第8份证据是视频证据。
审判庭大屏幕上视频证据显示时间为一周前的2014年2月17日,视频画面是长港市区法院和公安干警在碧水源小区物业管理处调查。物业管理经理朱叶丽说:“小区B13-2房屋住的是一对夫妻。一年前他们搬到小区居住,在我们物业上有登记,男的叫杨林,女的叫梅果,每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都是梅果来交纳。”门卫保安张小龙说:“见到都是女的梅果在买菜,小区像梅果这样在家做专职家庭主妇多的是。也经常见他们进出小区时书拉手挺恩爱,不像有些业主是男的独来独往。”
这短短几分钟的视频证据简直“爆表”,“爆得”律师孔忻措手不及,比他收集的白灵请法官蔡寅东吃饭的视频证据还要“牛13”。这证据足足可以将杨林“请入”牢房,一下子让孔忻的辩护陷入沼泽地而不能自拔。
被告席上的杨林一下子“无语”。
龚铮和纪怡当时在长港市医院调查梅果做B超检查情况,他们为梅果怀孕之事进行争论。纪怡愤怒说,杨林买房子有梅果的名字,梅果现在又怀了杨林的孩子,这已不单单是杨林和白灵离婚感情破裂问题,而是破坏婚姻法涉嫌重婚的问题,杨林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龚铮感叹说,构成重婚的要件依照最高院的批复和我们东原省地方法规,必须是杨林和梅果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半年以上,才能定杨林构成重婚罪。咱们调查的这些证据认定杨林和梅果同居没有问题,可以判决杨林和白灵离婚结案,但要认定杨林和梅果构成重婚,缺少他们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证据,会有很大争议。
纪怡当时义愤愤不平地说,看看那些找“小三”、包“二奶”的,有哪个脑袋进水银了才会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难道咱们就这样让杨林钻法律的漏洞而逃避法律制裁?龚铮毫不犹疑地说,打击罪犯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决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我们只要进一步在杨林梅果居住的碧水源小区调查,就一定能查到他们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证据。
因碧水湾小区是高档住宅小区,居住的都是“土豪”、“大佬”等重量级的人物,门卫上的保安看管的十分严,不要说调查就是想进去都没有门,除非“内接外应”方可。龚铮和纪怡后来在长港市区法院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碧水湾小区物业部门才配合调查。调查结束后,杨林看到小区物业室内外都有摄像头,灵机一动,就有了这段可以让杨林难逃法律制裁的视频证据,并调取了杨林和梅果以前几次十分亲密出入小区的视频,属于个人隐私。
法庭接着出示第9份视频证据,值庭法警仅给杨林和孔忻看。此因属于个人隐私,视频证据法庭也没有进行微博直播。
旁听群众及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议论纷纷。
审判长:请大家静一静!第9份视频证据因涉及被告人与梅某的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公开。
旁听群众及媒体记者各自发挥穿越时空的想象力,猜测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这第9份视频证据一定有多个版本的测测。
孔忻看了第9份视频证据后和杨林一样哑口无言。孔忻这次为杨林做无罪辩护,不在出名,而是想借杨林重婚案的复杂性、难取证、难认定特点,与龚铮对决,没有想到这次辩护竟然一败涂地,成为他从事律师行业输得最惨一次。
被告人席上的杨林看到这些顿时“暴汗”,知道这次他是在劫难逃。
审判长:辩护人对法庭出示的证据还有哪些质疑?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首先对自诉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歉意。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悔过,愿意将自己州江的房产、证券账户上的300万元补偿给自诉人和女儿,请自诉人能够原谅我!从我第一次到贵院起诉离婚至再审经历了4次审判,结果是1次撤诉,3次判决,时间长达两年多,与我的犯罪存在因果关系。请求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考虑我犯罪的实际情况,从轻处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你们!
孔忻听了杨林的最后陈述,真挚、感人,悔过发自内心,感人发自真心;补偿是“割地”和赔“白金”,能够打动自诉人,更能够得到自诉人白灵的谅解,这样杨林就能重获自由。倏地,他想到这么重要的法律程序在看守所他怎么没有想到,更没有告知杨林,好在杨林最后陈述这些内容全有,不然他就会犯了一个小儿科的大错误,良心会受到谴责。
依照法律规定,重婚罪案件是自诉的,被告人能够主动悔过,积极弥补自诉人精神上造成的伤害,在案件判决前能够求得自诉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可以向法庭申请撤诉,法院依法会准予撤诉,就不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因此,法院受理重婚罪自诉案件大多是“零判决”。自诉重婚罪案件判决前,自诉人对于真诚悔过的被告人往往会网开一面,毕竟是多年的夫妻,不看在多年的夫妻情分也会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结果往往会放被告人“一马”。
白灵会放杨林“一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