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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迷情(2)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

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

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

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

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人定胜天。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

能充满视线的,

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

心里早已憔悴。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

我选择流浪远方,

远离于你的城市……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什么也没留下,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只两瓶,不喝醉而已。

“出来喝酒吧。。”金伟三天后,又发来信息。

阿花糊涂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求者。经过那样子的约会以后他竟然没有丝毫挫败感。阿花来劲了,觉得金伟很有意思,竟然破天荒地见了第三次面。

见面后,金伟只是微笑,点了四瓶雪花啤酒,熟练地用开瓶器打开,然后为阿花斟满酒。“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开始喜欢你了。”金伟含情脉脉地看着阿花。

阿花惊愕。无语。

“但是,我这次来只是为带一封信而来。”

随后,金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

阿花觉得很莫名其妙,当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时,阿花的眼睛湿润了。

“岁月,

一把梳子

本以为可以把你轻轻紧于发间

转身后

我却仍然走入不了你的内心

思恋,

一纸心酸

本以为可以把你紧紧放在心上

放手后

我却仍然抹去对你的记忆

岁月如旧

思恋成诗

一刹那

你的一记闪耀

我昏眩

一辈子

忘却了一段往事

任尔冷

任尔清

岁月静好

思恋成河

忘”

署名:你北方永远的死党

阿花轻声哽咽着看完这首诗,抬起头来,满是期望得看着金伟。

“我是他深圳的同事,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这些年,尽管你与他相隔两地,但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金伟说,“还有你那失败的相亲经历。”

阿花破涕一笑,“他还好吗?”

“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喝酒。听说他大学四年喝了太多酒,结果病情恶化才去的深圳。虽然在深圳挣了不少钱,他玩命地工作,也在不停地看病治疗。但是透支过度,加剧病情,上个月去世了……”

“临走时,让我给你带这一封信。”

阿花发愣似的坐在那里,呆了五秒后,竟然嚎啕大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花终于停止了哭泣,金伟看着她双肿的眼睛,来了一句“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他要我来这里照顾你。他知道我适合你,你会喜欢我。”

阿花彻底愣住了。

“你所有的爱好,所有的习惯,他都已经给我说过不止一百遍了。我也觉得他的要求很过分,很不可理喻,本来打算送完信后,我就离开。可是,我已经发现,我喜欢你了……”

从破天荒和他见第二面起,阿花就知道她对这男人有好感,莫名的。

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我一直都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的街道,一个人的公司,一个人的家……甚至连名字,也很孤独——莫璃。

原本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下去,永远的一个人,但在那个雨季,我遇见了他。

我敢肯定地说,这是我的初恋,并不是因为我长的丑,而是实在不愿与自己以外的人多说话罢了。

他的名字叫白锡,的确,他的皮肤很好,很嫩、很白,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我喜欢纯色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但从我认识他之后,我开始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包括,抽烟、喝酒、蹦迪……也许是因为我太爱他了,这让我容忍了他的一切,有一天我想,我会忍多久?所以,我开始害怕,开始躲避他的一切侵犯行为,而他似乎也明白了,渐渐冷淡,却始终没有提出分手,我和他慢慢远离……

我以为,我会忘记他,可是每当入夜时,我的脑海里依然会呈现他那迷人的微笑,就像是一多带刺的红玫瑰,惧怕,但是不想躲开……

那天,我按照重新规划好的时间表正常上班,在我刚踏出家门的时候,外面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失神了,我承认,我又在思念他。公司依旧是喧闹的,而我,还是那么孤独,没有人和我讲话,可能是因为我的冰冷,他们不愿意冒犯一个像死神一般的经理。

我的工作很好,是个高级经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骄傲的,上帝让我失去了亲人、朋友,却给了我一个聪明的头脑,让我填饱肚子。夜深了,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地面上还残留了一些雨水冲刷过的痕迹,我脱下高跟鞋,用脚踩在冷冰冰的地面上,不要问我为什么,只是有人说过,只要脚冷了,心就感觉不到痛了……

周围很安静,眼看快要到家了,突然,我被一个人横空抱了起来,我没有惊慌失措,因为我闻到了那个熟悉的柠檬草香味。

“宝贝,怎么不穿鞋呢?”白锡温柔的在我耳边问道,我却只是笑了一笑,不给予任何回答。

他抱着我走了很久,可能是因为他的柔情把我迷住了,导致那短短的200米路像走了一个世纪一般。

白锡把我放在床上,替我脱去外套,自己则坐在床边,我很疑惑,今天的他,不是以前那个只想着占有我的男人了,他多了一份焦虑,多了一份温柔……

我静静得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仿佛只有眼神在交流,在那个神情中,我知道,此刻的他是爱我的。

良久,他开始低喃。

“璃,我爱上你了?怎么办?我这个玩世不恭的人爱上你了……”

我露出一个微笑,眼眶很快就湿了,我扣住他的脖子,轻轻在他的唇上吻了一下。

“锡,你愿意只爱我吗?如果可以,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

他望着我,然后重重的吻上了我的唇,我的心,融化了……

男性强烈的荷尔蒙让他迫不及待的占有了我,我并没有以往的挣扎,只是享受着我们之间的爱情……

清晨的太阳像新生的孩子一般露出大大的笑容,我注视着枕边的男人,长长的睫毛,性感的唇,那里有昨晚留下的伤痕,我用手轻轻拂过,似乎惊醒了他。

“璃,你在偷看我吗?”白锡就像个天真的儿童一样眨着眼睛问我,我点了点头,柔声说:“是啊,我在偷看你……”还没说完,嘴就被他的唇给覆盖了……

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我和锡一直同居着,他答应我,不再拈花惹草,不再去烟花酒地,以后只会注视着我,让我永远幸福下去,我相信了他。

这天的傍晚,原本晴朗的天气突然下起了暴雨,锡,还没有回家,我坐在餐桌前,看着丰盛的晚饭,开始幻想两人吃饭时的甜蜜,不知不觉,十点的钟声敲响了,我的思绪被拉回了现实,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他在干什么?

一次次拨出去的电话总是有个甜美的声音回复我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心,又一次被悬在了空中。

外面还在下着大雨,我终于按奈不住了,爱情的力量支持着我冲进了大雨,脸上精致的妆被雨水无情的冲刷着。

霎那间,我倒下了,仿若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心,麻木了。

远处的榕树下,锡牵着女生的手,脸上幸福的笑容把我推进了深渊,我看着他们相拥,相吻,最后,离开……

我任由雨水打在身上,身体已经没有知觉了,不知过了多久,朦胧间,我看见我被抱上了救护车……

次日,医生告诉我我怀孕了,我没有笑,也没有哭,只是呆呆的坐着,我打开手机,里面有二十个未接电话,我知道那是他打来的,因为手机里只存了他的号码。我回拨了过去,再次听见他的声音时只觉得有些慵懒,也许是刚睡醒吧,他问我去哪了,我说我在医院,他说他很快就到……

当病房门打开时,我转过身去,刚想开口,却被他一句话给堵在了心口。

“璃,我们分手吧,我爱上了另一个女孩。”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把我伤的很深,原本只想把昨天的记忆当作垃圾一般丢进垃圾桶,却没想到被他的一句话吹的烟消云散。

我摸了摸肚子,没有说话,回头望着那躲白云,突然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纯色……

他接着说:“璃,我爱过你,曾经我的心为你而激动的跳动,曾经我被你的脸庞吸引过,那时我就知道,我是爱你的……但是,我就像一阵风,谁也留不住我的心……”

“你走吧。”我装作不在乎的说出这三个字,心,被撕咬着

“谢谢,你要记得,我爱过你……”说完,他转身想要离开,却被我轻声唤住了,我失神的说:

“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转身,用一辈子忘记

记忆中,夏日的夜,没有这样清凉过。或许那时是在内地的原因吧,那时候自己裹满了厚重的盔甲,炎炎烈日过后的夏夜,所有的疲惫在夜里发酵开来。时隔三年,我从一个城市到乐另一座城市,只是,我的行囊中多了你离开时的背影,一直一直在……

月,变得丰盈,皎洁的俯视着广袤的海。海,静静的,在海的深处,低低的沉思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三年前冷雨夜转身的故事。已经夜半深更时,三三两两的情侣依偎在海边,漫天星斗在海的宁静中越发的多情,呢喃的私语,她趴在他的怀里笑了,海边的夜好媚,好柔。偶尔的老者,年仅古稀,十指相扣,相互搀扶,温暖的话语从海的远处穿透时空而来。

“老伴,小心点,这地方的沙太软了,别倒了。”

“倒了就倒了,我不怕,你在一边呢,要倒我就拽着你一起倒。哈哈……”最美不过夕阳红。

是的,人生能有什么呢,多苦多累,只要你在,我都不怕。十年了,所有的往事都已经尘封,唯一留给我的是,那个冷雨夜,决绝的背影。

一转身的距离,我们成为天涯,一个转身的背影,我要用一辈子来忘记。

你走了,当初所有的誓言都已成空。宝宝那时只有三岁。望着你离去的背影,他问我一句话:“妈妈,爸爸去哪了?”岁月的厚度,无法承载一个孩子的忧伤,稚嫩的小手对着你的方向,拼命的挥舞:“爸爸,宝宝想你。”时光抚平不了时间的灼伤。一转身,三年的时间,宝宝已经长大。“妈妈,你说爸爸会想我们吗?我和妈妈一直在等爸爸回来的。”太多太多的创伤已经深深的烙刻在孩子的记忆中,每一个思念的季节里,一样一样的鲜活无比。

岁月的长度,拉长了等待的宽度。等待的路口,是我已经苍老的容颜。时光爆掉了那些美丽的年华,站在风的道口,一次次,我的泪飘向了远方。岁月镌刻过的痕迹,在路边的树丛中,如此的明显,一轮痕迹一个年轮,一个季节,一段心痛的等待。黄昏幕下,常常一个瘦弱的孩子,站在你转身的地方,默默的对着曾经的方向,一直一直不肯离去,他的心里,有一个背影,一个转身决绝,要一个孩子用一生去忘记的背影。此刻,我只远远的看着,揪痛了所有的曾经,揪痛了所有的记忆。

站在雨的巷口,开一把折合的伞。记忆中,一个季节折合过好多次,一个雨夜一次吧。因为,我怕你来时,正是滂沱满地。默默的撑着一把伞,只想为你来时的路,撑起一片窄小的天空,虽然小点,窄点,但,那里毕竟没有风雨的侵袭。伞下,一个孩子,一双等待的眼睛。

时间在指尖寂寞的溜走,等待的十字路口迟迟不见你回转的身影。恍惚中,你的背影越走越远,从清晰到模糊,从模糊到消失。岁月中,积攒了太多的忧伤,等待中无法承载那些阴霾,所有的泪,留给自己,一个个无助的夜,默默的流到心里,凭借所有凌乱的文字,拼接着一切的记忆。你的影子,来了,又走了,走了,复而回来。抚摸着时间的伤痛,键盘上滴满了所有的往事,一段文字,一段心碎,一个章节,一段记忆。

酒,醉了,你的影子却是如此的鲜活如初,知道吗,现在我唯一留给你的是,十年的亲情,天天的祝福,不管爱在或不在,你的健康,我的祝福,记得,一定要记得。

蒙,醒了,满脸的泪水,心陪着岁月一起隐隐作痛。知道吗,一个转身的距离,我们成为天涯,别在说爱于不爱,我们的爱,不可能重来,时光已经扼杀掉我所有的爱情。曾经扣指走过的岁月,那一段爱,我,永存。

转身,用一辈子忘记。

原来初恋只能怀念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只知道,我曾经无数次的梦过你、找过你,可是茫茫人海,我不知道你在哪里?

曾经的年少无知,留在记忆里,常常微笑且无奈的想起。最后的印象,便是身穿橄榄绿公安制服的你,抱着包坐在你哥的自行车后座上,慢慢的消失在我视线里的你。没有想到,那次的离别会是永远。

从此之后,我便带着满心的遗憾和思念在茫茫人海以及网海搜寻你的印记,希望我们能够偶然相遇。我想,对你说声对不起。

今天。终于得知你在深圳那座遥远的城市,我们之间被祖国的海联系着,你在海的南端而我在海的北端。

我也知道了你的号码,犹豫不决中,给你发去了,离别十八年的第一个信息,没有任何的目的,只想知道你的痕迹,也许你从来不曾把我想起,但是没有任何关系,让我想着你,让我记着你。

你还好吗?也许深圳的繁华早已淹没了我在你心中的印迹。可是遥远的异乡,孤单的我,时刻记着你,记着,你那身陪伴在我记忆里一生的橄榄绿。

发完信息焦急的等待,说不出我的心情,我不知道是幸福、是欣喜、是伤感还是什么?十八年、十八年漫长而又在弹指一挥间。十八年,你的身影、以及年少时的痕迹在我印象里,从来不曾模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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