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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如果当年

同桌MM

高中同桌王翠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说话走路远远看去都如一个小子。有一段时间王翠花突然文静了下来,说话开始细声细气,走路两只脚也学会了放在一条直线上。结果把我们这些不明内情的人下了一大跳,以为她不正常了。谁知王翠花知道我们的想法后很不高兴。

她说:“你们才不正常了呢!人家恋爱了。”

后来我见到了他的男朋友,那小子长得又高又帅,走路时昂首挺胸如一只大公鸡。两个人黄昏时常常去小河边散步,被我碰到过几次。每次我一和王翠花打招呼,他总是立刻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浑身绷紧,不时地用余光观察我和王翠花的表情,仿佛随时准备扑过来和我打一架。再后来,突然有一天王翠花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不明内情的人以为她终于恢复正常了,其实是因为她和那小子已经办过手续拜过堂了。我遇到他们时,两个人也正在散步,王翠花边走边大大咧咧的说着什么,那小子站在她身边,依然如一只大公鸡,不过已是比赛后一败涂地的样子。

对于这种变化,我是这样理解的,王翠花天性是个大大咧咧的人。

我对这一解释的正确性非常有把握,因为我认为我对王翠花十分了解,化成了灰我都能把她扒拉出来。按照我的解释,王翠花本性大大咧咧,但后来为了嫁人,便不得不投男人之所好,送男人之所要,伪装成那种男人一见便丢了三魂七魄的文静女子。当然,王翠花能成功嫁出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硬件还不错,就是说除了她那假小子的性格,单从脸蛋外表上看绝对是个漂亮女生。无论如何,总之她成功的骗住了那小子,和她一起领了证。而那小子呢?被卖了还当是捡了个便宜,还欢天喜地的帮王翠花数钱,结果很快发现上了当。刚从民政局出来,王翠花就因为兴奋忘了顾忌,跳起来兜屁股给了他一脚。王翠花在学校时是女子足球队的前锋,她那两只脚除了踢球还喜欢踢别人的屁股。我就曾经被她踢过,因而知道那一脚的分量。总之那小子被她那一脚踢醒了,于是大呼上当,但已悔之晚矣。因为钢印已经轧上多时,此时若立刻回去说反悔,不但有可能得个扰乱公务的罪名,说不定还会被当成拐骗良家妇女的骗子给铐起来。于是只好自认倒霉,但从此便一蹶不振了。

当然,我是男性公民,如此解释难免有性别歧视的嫌疑,而且如此损自己曾经的同桌也实在太不顾同学情谊了,甚至有人还会不三不四的说我大概是曾经喜欢过王翠花,但是被她给踹了,于是乘机造谣陷害,打击报复。对于最后一条我毫不担心,本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自有当年的同学可以作证。但对于前两条我却不能不有所顾虑。于是我抽空专门去拜访了一次王翠花,趁她丈夫不在家向她调查了一下,结果果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本人在征得王翠花的同意之后,抱着为真理而献身,即使自毁形象也在所不惜的信念,将此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孰对孰错,相信诸公一定自有明断。

王翠花说,在未认识自己的丈夫之前,自己还是个容颜靓丽,天真烂漫,洒脱无羁的少女,言行举止都大方豪爽,大有古代女侠红拂、聂隐娘之风。但自结识了现在的老公当时的男朋友之后,却不得不时时小心,处处留意,言行举止不敢稍有越轨。何哉?我虽豪气干云,但怎奈身为弱质女流,蒲柳之姿,干起仗来远非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准老公的对手,遂不得不舍小节,全大局,挨打与忍耐相较取其轻者,于是乃有软语温言,走直线之丑事。谁知辞公乃是一个天生怕老婆的主,当日在民政局钢印落下的那一瞬他便软了下来,开始对我这已转正的原配夫人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不敢有一毫之不恭。余遂长出一口气,将原来担着的千百颗心全抛开了,独将一颗真心扶回了正位。于是便恢复原状了。试观余之今日,虽不敢奢比古时之花木兰穆桂英,亦是巾帼不让须眉矣!

相信广大女同胞看到王翠花此番独白,肯定心花怒放,但广大男同胞也肯定要对此进行一番激烈的质疑。因为王翠花实在难摆脱为自己辩护而不惜歪曲事实的嫌疑,同时也难保证王翠花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对男同胞抱有偏见。据本人长期观察,王翠花的言行举止也确有此嫌疑,比如她在学校时不仅爱踢男同胞的屁股,还曾向男厕所里扔过坷垃、砖头等等。

至此,关于王翠花婚前婚后变化的原因已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陷入了混浊不清的状态,如此纠缠下去恐永无水落石出的那一天了。于是本人剑走偏锋,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王翠花的老公。但那小子因为我和王翠花曾是同桌至今对我怀有戒心,拒不接受我的调查,致使这一计划刚开始便成为了泡影。好在本人曾师从一位逻辑学大师受业多年,精通各种推理,向有“小福尔摩斯”的美誉。关键时刻本人发挥特长,经过反复推理,得出了王翠花的老公婚后发生变化的第三种原因。

据本人推理,王翠花的老公婚后发生变化的第三种原因是受到了某种打击,而且这种打击并非来自王翠花,很有可能是事业上的,或者与别的女人打交道时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于是他便一蹶不振了。

本人写到这里,拿予一好友欣赏,不想他扫了两眼便给扔到了一边,然后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否定了我的推理。他说他认识王翠花的丈夫,那小子自幼生活优裕,现在事业有成,感情上也颇洁身自好,因此从未受过什么打击,除非那个打击是来自王翠花。

他的这一否定让我很失落,暗暗佩服当年业师拒发我毕业证实为明智之举,同时也非常庆幸因而避免了一场冤假错案。

至此本人已技穷矣!同时也发现自己绝非“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料。再看看王翠花,现在人家已经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了,和她老公小日子过得幸福着呢。而我呢?到现在还一事无成。我决定放弃自己的研究工作,老老实实回家结婚生孩子去。

两个家庭

暮色四合,天色渐渐的黯了下来。夕雨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家门。打开门,房内空无一人。房内的摆设还是她清晨走时一模一样。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了,子帆还没有回来。夕雨知道子帆又去赌博了。这一年以来,子帆一直都沉迷于赌博,为此两人时常吵架。夕雨想给子帆打一个电话问他晚饭是否回来吃。电话拿在手里,只通了两声,子帆就挂断了。再拨时传来服务台小姐甜美的声音:“您好,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夕雨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狠狠的把手机摔的老远,手机立马在夕雨的眼前七零八碎。夕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砰”的一声关上房门,走出了家门。

寒冷的冬日夜晚,万家灯火璀璨旋目,夕雨一个人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与车辆中,夕雨觉得自己就像是飘游着的浮萍,任凭风儿吹送没有方向。就这样漫无目地的走着,想着,无助的泪水早已挂满脸颊。夕雨回想起当初自己不听父母的劝告执意要嫁给子帆时,子帆在自己的父母面前对自己的承诺和誓言。子帆说一定会让夕雨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如今,子帆却日日沉迷于赌博,甚至夜不归宿,一个月都难得见几次面。想到这里,夕雨就哭得愈发伤心了。

突然一辆电瓶车停在夕雨的面前,“夕雨这么晚了,一个人要去哪里啊?”玉兰大声的喊着夕雨。玉兰是夕雨的好朋友,两个人亲密无间。夕雨一脸倦累的说,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玉兰说快上车吧。去我家,我才不允许你一个人在外游荡了,太不安全了万一遇到坏人了可怎么办?

刚进玉兰的家门,便闻到厨房里飘出的一阵阵香气,夕雨知道那一定是海涛在做饭,海涛是玉兰的老公,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恩爱有加。海涛听到夕雨的声音便出来热情的打招呼,随后又投入到了厨房内烟油缭绕中。夕雨对玉兰说你可真幸福啊,海涛每天都会幸福快乐的为你下厨烧饭,而我家的子帆却总是把厨房当成战场。

海涛似乎是听见了夕雨和玉兰的谈话说:“我哪里是幸福快乐的下厨房哦,我完全是被玉兰逼迫出来的,你知道么?她简直就是一个女皇帝,而我就是日夜不停为她服务的小奴隶!”海涛一边调侃一边把锅铲碰撞的吵菜声敲的更响了。

而玉兰则在一旁偷着乐说:“你大可以不做我的小奴隶啊,你也可以让我服侍你嘛,只要你不嫌我做的菜放多了盐或是没放油。”海涛则又在厨房内为自己打抱不平了:“夕雨你听见了么?这都是玉兰使的诡计。”夕雨大笑着说:“可偏偏就有个男人心甘情愿的中玉兰的诡计哟,世上若有个男子愿意为我一个星期烧两三次饭菜,我嫁一千次也愿意了!”

海涛听了夕雨的话,只得无奈的摇头。

短短的时间里海涛便烧好了一桌五香味俱全的饭菜。玉兰急忙的摆好碗筷准备开动。海涛拿起玉兰手中的筷子说:“又忘了么?喝感冒药。”玉兰撒娇着说我不是已经快好了么?就不用再喝了吧?海涛不语,只是默默的起身拿起药片及开水放在玉兰的手中,玉兰只得乖乖的喝了。边喝边唠叨着说真拿海涛没有办法。夕雨笑着说:“你是遇到这样的好男人是幸福的没办法。”

饭后夕雨和玉兰一边看电视一边聊着天。海涛则在一旁对着电脑安静的画着机械工程图。多么宁静而幸福的夜晚啊,夕雨在心里想为什么我就无法拥有这样宁静的幸福了?夕雨在玉兰家玩了很晚才回家,和玉兰聊天使夕雨的心情舒畅平静了许多。子帆已经回来了,看了看时间说:“去了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去了玉兰家。和她聊了会儿天。”

“是么?玉兰家,我看你是和哪个男人约会去了吧?”夕雨不语。“是和哪个男人啊?你讲话啊?”子帆加重了语气问夕雨。夕雨静静凝视着子帆的那张脸,那张因赌博而熬红的双眼,那张因多疑和猜忌而显得毫无生机的脸,觉得好可笑,笑子帆的可怜,笑自己的可怜可悲。那还是子帆么?一个多疑不自信的男人,一个索取而不付出的男人,一个沉迷于赌博对自己人生毫无规化的男人。面对这个男人,夕雨没有任何的争执,只是很平静的说“你说有就有吧。”那一夜又是在争吵中度过。

第二天的阳光很好。工作不忙的时候夕雨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倚靠在窗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凝神发呆。阳光不错心情似乎也很好,夕雨拨通了冬阳的电话,电话通了夕雨只是不讲话,只听见冬阳在电话的那端不停的叫夕雨,夕雨你怎么啦?夕雨你怎么不讲话。夕雨笑了,夕雨一定要等到冬阳最最焦急的时候才发出声音。夕雨说“冬阳,你在做什么”。冬阳是夕雨的好朋友,似乎又不是朋友,是哥哥,似乎又更像知已。

夕雨深深的知道,在心底早已爱上了冬阳。夕雨看得出来,冬阳也深爱着自己,夕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爱冬阳,在夕雨对子帆失望透顶心灰意冷的时候,冬阳悄悄的来到了夕雨的身边,给夕雨温暖和关爱。夕雨也说不清冬阳哪里好,两个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总有那么多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冬阳知道夕雨喜欢读书、写作,便买来书籍给夕雨看,夕雨不懂得地方就耐心的指导夕雨。

冬阳理解夕雨,知道夕雨是一个对待家庭认真负责的女子。所以,冬阳一直都在默默的等待着夕雨,他相信总有一天,夕雨会和他在一起。冬阳的爱让夕雨很放松也很舒适。让她感觉自己像是飞翔在和自由宽敞的天空下,天是那么的蓝,白云是那么的悠。冬阳对夕雨说,他会让她好过上幸福的生活,问夕雨会不会和他走?夕雨问去哪里啊?冬阳说去另一座城市,我们一起生活啊。夕雨笑了,不说话。窗外的阳光灿烂明媚,照在夕雨静好的脸庞上。

又是一个子帆不在家的夜晚,是彻夜不归还是夜半归来,夕雨已经都不在乎了。子帆不在家的日子夕雨反到觉得自在,可以一个人安静的看着煽情的肥皂剧流泪,或者读书读到大半夜无人打挠。电话铃响了,是玉兰打来的:“夕雨你今天来我家吃饺子吧?海涛包的,味道很好哦”。“不要了吧,老是打挠你。”夕雨故做客气的回应着。“林夕雨,你要是现在不来,以后咱们就绝交”。“好啦,马上到。”夕雨唱着小曲,快乐的穿好衣服一路小跑的去了玉兰家。吃完香喷喷的饺子,玉兰和海涛两人在收获着残局,夕雨一个人舒服的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这时,冬阳发来信息:“夕雨,你今天说会和我一起离开的话还算么?我可是一直都认真着了,而且我要立马就付出于行动,明早我在车站等你。”夕雨看着那条信息愣在了那里,玉兰问夕雨你怎么呢?夕雨故作轻松状笑笑说没事,突然有朋友找我急事,我要先走了。

夕雨的心里六神无主。她想回家找子帆,她想和子帆好好的谈谈,她想让子帆为自己改变,不要再赌博了,更不要再夜夜不归宿。可是子帆不在,夕雨拨通子帆的电话,子帆不耐烦的问她有什么事,夕雨说你回来吧,我有事要和你谈谈,子帆说我现在有事,有什么事以后再谈吧。夕雨固执的对子帆说,你若是不回来,我们就分手,子帆默不作声挂了电话,那一夜子帆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夕雨提着简单的行李走了,走出家门的那一刻夕雨想在字条上多对子帆写几个字,可是什么也写不出来。未了只是了一句“对不起,我走了,别找我。”

很快夕雨便消失在了茫茫晨雾里。

天大亮,子帆回家,看见整洁的家里空无一人。

或者,子帆还是不明白。

或者,子帆什么都明白了。

只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如果我当时吻了她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2002年3月,和我同住的那个人搬走了。我于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记,寻找合租人。两天之后,她来看房子,觉得还比较满意,便搬了过来。就这样,我和她开始了异性合租生活。

最初的日子,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每天下班之后照例在楼下的步行街闲逛,或者跑到同学家里打牌。后来有天我下班直接回家,看到她正在做饭。香气溢满了整个房子。看到我,她笑盈盈地说:回来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既惊且喜,没有任何犹豫就点了点头。老实说,她的手艺还很不错。那一顿饭我一共吃了三碗饭。接下来的日子,我便经常买菜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对于一个单身许久的人来说,这种简单的乐趣其实就是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

然而,没有多久,她就搬走了。原因是她妈担心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不太方便,所以叫她搬到一个熟人那里去。看得出来她也不想搬,可是实在拗不过她妈的百般劝说。她搬走的那天,我默默地帮她收拾东西,并将东西拌到车上去。临走前她凝视了我将近两分钟,不言不语。车开走了,我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忽然悲从心生,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她……

第二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可是她却说不行,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我一听如遭雷击,当场呆住了。我万料不到她会这样说,因为据我所知,她应该没有男朋友的。挂掉电话之后,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过的那间房间里蹲着,一直蹲了整整一宿。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勇气再联系她。可是,后来忽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看房子。我觉得很奇怪,她搬走之后我并没有在什么地方登记出租呀!不过我很快便明白了:一定是她帮我去登的记!我按捺不住自己,便给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我心里有些发酸,我说:“其实我不想再出租了,我宁愿一个人住,或者,我也搬家。”我们言不由衷地随便说了一会,忽然她说,那天她在电话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在上班,老板在身边,所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上班时间老板在身边就得那样说,我也没有问她,但是我的心里却兴奋不已。

我们又开始来往。我们一起吃饭、唱歌、看电影。每一次都玩得很开心。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渐渐升华为爱,但是每一次面对她,我总是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把苦恼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大骂我不是男人,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其实我又何尝不在骂自己。尤其是好几次我看到她满是期盼的眼神,更是心急如焚。

我过生日那天,邀请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庆祝,她当然也在场。当她在摺摺的生日烛火中微笑着面对我,将一条珠链子戴到我的脖子上,我完全沉醉了。朋友们在旁边有节奏地击掌,并叫我亲吻她,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我只是轻轻地挽了她一下,没有做出过多的亲昵行为。

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些话你是必须要说的,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就算别人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你如果不说,终究还是不能明确,尤其是爱这种东西。朋友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是,偏偏我觉得我和她已经心有灵犀了,不用再说,说了反而尴尬。然而,后来证明,我确实错了。

生日过后,我便将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却发现,她对我好像有点不冷不热。后来他们家都搬到了成都,在西门买了一套房子,她也便回家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2002年底的一天,我们见面了。我们照例去麦当劳吃东西。不过我感觉她好像变得有点忧郁了,没有以前那么开朗。本来说好了吃饭之后一起去看电影的,可是后来她却说困了,想回去了。我默然了,却只好送她回去。

下车之后,我们走了一段路,那是一条相对较冷清的巷子。我们并肩走着,我几乎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她忽然说前面不远就是他们家了。我用鼻子恩了一声。

她停了下来,看着我,幽幽地说:“你今晚找我出来,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怔了,我忽然觉得很感伤,但我微微摇头,说:“没有了。”

她依然盯着我,眼眸里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我咬咬嘴唇,说:“没有了。”

“好吧。”她惨淡一笑,“再见!”

我故做潇洒地也说了声“再见”,便扭头走了。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她。我看到她呆呆地站在路灯下,孤单的让人可怜……

我很想跑回去紧紧地抱住她,对她说出我最深情的三个字。可是,我没有动。我的脚像生了根。我们就这样遥望着对方,直到我违心地挥挥手……

我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那竟然是我们关系终结的一面。那天之后,有好几天我都没有和她联系,她也没有和我联系。一个星期后的某天夜里,我在百般思念之下拨打她的电话,却惊异地发现,她的号码已经过期……

2004年9月的一天,我和两个同学在市中心的一条小街上四处寻找茶楼,快到路口时,我忽然发现,她和一个男的手牵着手走着,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但是,我却不得不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紧跟着朋友的脚步,朝某茶楼走去……

一张被塑封的照片

走进了大学的校门,我才意识到他在我心目中是怎样的位置,于是我写信给他,希望他能给我寄一张照片,用这张照片来慰藉一下那颗想念的心。要求被满足了,照片也很快寄到了,那是一张艺术照,照片中的他在我的眼特别帅,心里也暖滋滋的。

该如何处理这张照片呢?同舍的姐妹告诉我去加膜,也就是塑封,这样就可以长久保存,于是我就按她们说的做了。至今,这张照片仍放在我的案头。

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并非相恋中人,一切发生很自然,我自认为是一个很多情的人,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同学,那个男生长像虽然很一般,却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吸引了我,我渐渐地深进去,我在苦苦地追求他,他却对我若即若离,因为他始终对我没有那份感情,而又不想伤害我。但是,他的行为却使我始终难以,以一种正常的心态投入学习和生活,导致我高考落榜,而他却去了一个省内的大学。

他走了,我却走上了复读的道,在这一年里,我始能够正确把握自己,经过了一番拼搏奋斗,我也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故事的主人公小华也就是这时走马观花似的入了我的生活,我的心灵。我与小华也是高中同学,而小华与以前的那位同学则是铁哥们,因此在此之前,小华与我已相当熟悉,小华也是比我早一年踏了大学的校门。

那是在我复读的那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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