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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 阿呆的奇葩乐队

我说:“去哪?”

木木说:“去更大的草原,那里有更野性的马。”

我没想到木木对马这个物种居然有这么偏执的狂热,说:“你真是徐悲鸿转世啊。”

木木微微一笑说:“我想过,我下辈子转世就要转世做一匹马。”

我觉得不可思议说:“你要做畜生啊。”

木木说:“你得从佛学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众生平等,而且你不觉得有些人有时候连畜生都不如吗?马多好,多自由。”

我说:“如果你被抓了呢。”

木木说:“我跑啊,我要做全世界跑得最快的马,快到能飞那种。”

我说:“在广东人面前你是跑不掉的。”

木木说:“那我就飞。”

我说:“据我所知,世界上这么多马除了马航,还真没能飞的马,而且马航还不是往天上飞,是往地上飞的。”

木木说:“你就是爱钻牛角尖,反正我下辈子一定要做一匹马,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马,没有任何人追得上我,我要去追天上的星星,去踩着云彩飞翔,哈哈,光是想想都觉得太刺激了,快高原反应了。”

我无法理解木木对马的狂热去到什么程度,但还是想多了解她,我说:“我相信你,你下辈子一定很做世界上跑得最快的母马。”

木木说:“傻啊你,要做肯定做公马,这辈子给人干下辈子肯定得干回别人啊,这叫因果循环。”

我们的话题一直围绕在马身上,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自己可以跟一个女的聊一种我完全不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讨厌的动物聊如此之久,我讨厌马也没什么原因,就是因为马长得丑,而我能和木木聊马聊这么久也没因为什么,就是因为木木长得好看,仅此而已。而长得漂亮的人一般都喜欢幻想,抛开她那投胎的幻想不说,她还聊了她那穿越的幻想,她说:“我还要要穿越到春秋战国做一个像孔子一样的大家,而且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做马子。”

看来V是真的很喜欢马啊,我说:“你真是个女中豪杰。”

木木似乎很得意,甩了下马尾,说:“走吧,去看看他们拍得怎样了。”

我们走到岸边,阿呆和他的乐队成员正一筹莫展坐在木头上,负责给他们拍摄的摄影师也是一筹莫展。

我说:“怎么不拍了。”

阿呆的贝斯手说:“刚刚才发现,我们这乐队好像只有贝斯啊。”

我对这样的成员结构表示无语,我说:“你们当初组乐队就应该分工明确点,好像谁负责打鼓,谁负责键盘等等。”

贝斯手说:“谁都想做贝斯好不好,一场演唱会永远都是贝斯手最帅,你看,我们贝斯可以可以抱起来,举起来,还能抗肩上,还能甩,一边玩一边健身,最重要的是和粉丝干架还能当家伙使。”

我吃惊说:“你还打算跟粉丝干过架啊?”

贝斯手说:“什么打算,简直是试过啦,以前我在另外一个乐队做鼓手,有一次我们演出在唱《海阔天空》,唱到“那会怕有一天会跌倒”的时候现场哭了一片,都是家驹的粉丝,结果一个至少两百斤的人说,家驹就是跌死的,你们别唱跌倒。你给我说说理,歌词就是这样,怎么改啊,你也知道粤语,跌倒的表达方式也不多,不跌倒就摔倒,唱成摔倒又拗口难听,我说那就唱成扑街咯,结果家驹的粉丝就和我们打起来了,我一个鼓手有两根棍子起码还能戳戳人,就像忍者神龟里面拿烧烤叉的那个一样啊。但我们的键盘手就惨了,扛不起键盘啊,之后医院躺了一个月到现在看到电脑键盘都怕,需要用到键盘的游戏没一个敢玩的,现在天天蜘蛛纸牌跟扫雷,他娘的,想到就窝火,那晚就贝斯没人敢动他,”

我说:“你这真是骇人听闻啊。”

贝斯说:“是啊,粉丝就是害人,我从那天起就发誓再也不演《海阔天空了》。”

就在这时,远处沉思已久的阿呆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说:“来来来,都过来咯,排《海阔天空》咯。”

贝斯手一听就急了,说:“那个呆哥啊,不是说好不演海阔天空的吗。”

阿呆说:“我也没想排家驹的歌,但你看这海这背景,实在是太适合唱《海阔天空》了。”

贝斯手说:“我说了不演家驹的,我最讨厌黄家驹。”

阿呆对着贝斯手发怒说:“王嘉居,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有原则,但我们是个团队,我保证,这次绝对不会有人打你,你看我们在丽江演出,没几个听得懂粤语歌的,你信不信你骂他们他们都不知道,所以啊,这样就能营造出唱英文歌的感觉,越听不懂就越觉得好听,你看还有人听意大利歌剧就是这个道理,你看过《海阔天空》的MV吧,你看那场景跟我们现在多像,就这么决定了,排《海阔天空》。”

阿呆一声令下大家都按部就班,阿呆他们四个学着《海阔天空》MV里面的站位站好,摄影师说:“可以开始唱了。”

阿呆一展歌喉,显然今天吃饱了,声音浑厚了起来,阿呆说过他可以唱很多种类型的歌,他甚至还能唱王心凌。木木似乎很喜欢阿呆唱歌,因为阿呆的歌声是那么地充满力量,木木喜欢一切充满力量的东西,哪怕是便秘时的表情。她也说喜欢V那辆破车子发动时的引擎声,她说那是被迫着发出的最后吼声,那才是最纯粹的力量,最朴素的力量,是来自解放前那般遥远的力量。我这么回答她,你果然是艺术家,你看我,我就觉得这声音听起来像放屁一样。

阿呆唱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指着平静的水面说:“这不行,家驹的MV里面是有海浪的,你看着水面,这么平静,完全无法燃起我的激情,我唱不下去了。”

贝斯手说:“将就下唱吧,海浪回去合成。”

阿呆说:“不能合成,我们要搞最真实的音乐。”

贝斯手说:“那只能回去咯,哎,白跑一趟。”

阿呆说:“这更不行,大老远来一趟,怎么也得拍,因为我不愿意拍完了以后再加一些特技上去,海浪“哗”一下,很大,很高,这样观众一定会骂我,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海浪,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这跟假唱有什么区别,我们搞音乐就求个真实,如果我回去唱再合成,这就不是外景拍摄了,我得想个办法。”

木木看着阿呆小孩子一样坐在了石头上说:“阿呆看起来虽然傻,但只要涉及到音乐,他就会很固执的。”

不一会,阿呆灵感大发,说:“我想到办法了,我们可以租个船,你们看那远处不就有艘马达船吗,等等我们租两艘过来,让他们不停对着我们这个方向发动马达,这样是不是就会激起很多浪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很聪明。”

我想,那应该叫水花不叫浪花,还没容我说话否决这个荒诞的设想,阿呆已经冲着湖面上的人喊着:“喂,船家,有活啦。”

有点耳背的船家缓缓开着小船靠到岸边,划动着手中的浆说:“去海上转两圈是不。”

阿呆说:“不是。”

船家说:“那就是捞尸咯,我们这就两种业务,谁掉下去了,我这捞一具6000,比老王的便宜。”

阿呆连忙解释,说:“不是不是,也不是捞尸体,就是我们几个在这拍MV想要那种波涛汹涌的感觉,但你看这水面静得实在是很难实现我们想好的效果,你能不能帮帮我们。”

船家说了句有毛病,转头就要走。

阿呆急忙挽留说:“你先别走啊,你就只要开着船用屁股对着我们发动马达就好了,原理就跟狗刨一样。”

船家说:“哦,这简单,这水花越大越好是不,这我得叫老王来,他的船马达够破,搞起的水花够大。”

说完,船家打起来了电话,嚷着:“喂,那个老王啊,把你那辆要报废的船开出来,有活干了,你别问那么多,你人来了再说。”

木木似乎也不想看着阿呆他们折腾下去,凑到我耳边说:“我去走走。”

我说:“一起吧。”

我跟在木木屁股后面,我很少会情愿跟在一个女人屁股后面走,一,我不是小狗得让她们溜着对不,二,我也不是喜欢尾随女人的变态狂,我想,我可能是因为喜欢木木身上那股味道,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她了。

也对,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上她,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她都完全符合我心仪女人的标准,而何语童在我眼里看来是庸俗的,浓妆艳抹,只对如何让自己变得漂亮感兴趣,崇尚物质的享受,以至于她现在还因为喜欢人民币上的头像而产生了恋父情结。

而我的初恋情人,也就是“我初”也是如此,她的梦想是坐上不知谁的保时捷,睡在不知道谁的高级公寓床上,手上提着不知道啥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做成的包包,终于,我初如今终于怀上了不知道谁的孩子。我得知消息后表示遗憾,还打了电话过去安慰她说:“你也别难过,实在找不到,你还是可以打掉它的。”

我初跟我说:“不行,我凭灵感觉得孩子可能是温州开厂那个的。”

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她孩子生下来没有,如果她如愿以偿,我祝福她,并希望她家庭和睦,如果她还在百思不得其爹,那么我也希望她好好照顾那个小孩,好说歹说那是个可爱的生命如果按照生殖步骤来看,我也算是那个小生命的亲戚。

而木木素颜也是那么美丽,她身材高挑,踏着平底鞋的脚步是那么干净,她雅俗共赏,可以听着歌剧跳舞在广场。她还难得胆识过人,这一点在她的兴趣爱好那一栏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她说:“我最喜欢就是打僵尸,我一点都不觉得他们恐怖,我还觉得它们很可爱,我好想抱抱它们。”

我想到了许多僵尸的恐怖画面,说:“那你胆子真的很大啊,为什么你不怕?”

木木说:“啊,你玩《植物大战僵尸》都怕啊?”

我勉强地笑着对她竖起了大拇指说:“你真是女中豪杰啊。”

所以说,她在我眼里是那么完美,我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便印象深刻,所谓一见钟情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当然,这还是得首先看脸。不过,长得丑的人看多一眼必定会比看见美的人更加影响印象深刻,毕竟一段惨痛的经历肯定是比美好的时光更加深刻嘛。

这种感觉,没错,就是我初恋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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