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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爱已凉

我叫小薇,王小薇,在那首黄品源的《小薇》唱红大江南北以前,我就叫小薇了。

十六岁的王小薇,在遇到朴逸宁之前,一直是一朵紧紧闭着的含羞草。

一个人,背着大大的书包,常常跑到法国人留下来的那个教堂去听《圣经》。破旧的单车,很长的牛仔裤,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常常在夜幕四合时,跑上高高的旧城墙,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我疯狂地迷恋着三毛,除了白衬衣和牛仔裤,我不穿任何别的衣服,我有十双白球鞋,轮换着穿。我知道自己是个偏执狂,所以,阿落说,如果王小薇喜欢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死定了。

阿落是我的闺中密友,这家伙刚过完十七岁生日。但她对男人喜新厌旧朝三暮四,她说,因为,我有吸引他们的资本。

不可否认,阿落很媚。我说你这种媚是浮光掠影,一个女人要媚到骨子里才有味道。在十六岁的时候,我总说女人女人的,其实我们充其量只是一个个小女生,当我们真正成为女人时,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尽管我永远不可能再是女生。

十六岁的夏天,我上高一。

在高大的梧桐树下,我遇到朴逸宁。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走过来,说,嘿,你好。

我的面前,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

多年后,我用《惊艳》为题目写过谢霆锋,而其实,朴逸宁给我的惊艳远远超过了他。

我以为他不是在叫我,他应该是叫美女阿落,阿落是所有男生喜欢的女孩子,聪明漂亮美丽大方。我的一切,和她恰恰相反,我内向自卑,有单薄的身材和细高的个子,我的眼神寂寞孤单,不善于与同学们和平共处,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阿落一个。

阿落,她是让我当她的陪衬。

她当年光彩照人光芒四射。我得承认,这个校花的美丽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她弹性饱满的身体成为许多男生的想象。这是事后多年有男生告诉我的,而我在他们心中,印象颇浅。

我宁可当绿叶,因为阿落可以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哪个男生和哪个女生如何如何了,她总有办法知道,她总是“一中”情事的汇总中心,这一点,别人无可比拟。

大多数时候我选择沉默,那时我是一只孤单的羔羊,不具备任何竞争力。在别人眼中我不懂风情,木讷沉默。我戴深度的近视眼镜,留着男生一样的短发,我穿旧了的白球鞋和牛仔裤,这与阿落的高跟鞋、口红、香水格格不入,但我们成了朋友,无所不谈,包括她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上了高中以后就此起彼伏连绵不绝,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而我空城独守,不为任何人开放。阿落说不会有男生喜欢我,我是个中性人,一个不穿裙子的女生是不会让男人有任何兴趣的。

我依然不穿裙子,依然独来独往,去教堂颂诗,看夕阳西沉。

直到那天遇到朴逸宁,他说,嘿,你好。

是叫我吗?阿落说。

不,朴逸宁指着我,我叫她。

我看着眼前阳光中的美男子,黑亮的头发,细细高高的个子,蓝色的球衣,蓝色的长裤,我几乎是迷恋地看着这个美少年,这是第一次有男生主动和我说话。我说,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的声音有些变形,我的声音颤抖了。

他笑了,没事,昨天看你的自行车上掉下一本书,我追了你好半天,你骑得好快,我没想到,你骑车比男生还快,给,这是你丢的书。

是的,那是我丢失的一本《约翰克利斯朵夫》,昨天我找遍了去过的所有地方,我没有想到在他手里。

谢谢。我说。

不用,再见。

他转身离去,在深夏的粉红阳光下,一片灿烂。而我花痴一样看着他消失,听到阿落喃喃自语:他真美。

阿落继续说,我要认识他。

我扭过头,看到阿落那张如桃花一样的脸,生动、鲜嫩。而我多么嫉妒她,她有花一样的容,月一样的貌,这一切,我都没有。

我黯然神伤。

阿落终于认识了朴逸宁。

她总有一千种方法让男生落网,朴逸宁不是个例外。他带着阿落穿过那条樱花大道,阿落狂放地笑着,似一朵夜晚的菊花。

那时,我正路过,依然是旧的牛仔裤和球鞋,依然是背着大书包。那是十七岁的春天,我们在樱花路上相逢,落英缤纷,一片妩媚。

嘿,他说,王小薇,你好。

你好。我的心那么疼、那么疼。背后的阿落说,朴逸宁,我们快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他们要去看王菲的演唱会。

在他们骑车走的一刹那,我回过头去,而在那一瞬间,我发现朴逸宁也回了头,我们的目光对在一起。我逃开了,与他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因为朴逸宁,我和阿落疏远了。

这是第一次因为一个男生我们疏远。以往我曾经开她的玩笑,说她太花心,但这次,她很认真地告诉我,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俊朗的男生。

朴逸宁打排球,她必站在一边呐喊,虽然不是一个班,可她会为对方加油。

朴逸宁踢足球,她会是最妖艳的拉拉队,穿了迷你裙站在边上,场面颇让男生激动。

朴逸宁去为五四青年节练歌,她会一直跟着他。

……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他们那么招摇放肆,甚至惹得老师在大会上点他们的名。

绯闻的最后结果是他们真的走到了一起。

阿落说,朴逸宁吻我了。

那是十八岁的春天,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美丽的阿落在一天上晚自习时忽然叫我出去,我们在操场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在转了有十圈之后阿落告诉我,王小薇,朴逸宁吻了我。

我呆住了。

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好像朴逸宁吻的是我,心,却又凉到彻底,我暗恋的男子已然与我错过,他吻了阿落。

他居然吻了阿落。

我哭了,哭得那样绝望伤心,阿落问,王小薇,你怎么哭了?

我怎么哭了?我失去了什么?我为什么这样绝望难过悲愤?我为什么好像要痛不欲生。我撒了谎,我说,快毕业了,我舍不得。

我舍不得的,是朴逸宁。

那个晚上,月亮好美,我好孤单。阿落回了宿舍,我一个人跑到教堂外面,独坐到天亮。天亮后我发起了烧,在床上躺了三天,只喝了一些水。妈妈说,我不停叫着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叫朴逸宁。

我红了脸,妈没问别的,嘱咐我好好学习,妈说,野百合也会有春天。

也许每个少年都有秘密,也许妈在年轻时也曾经这样深深爱过一个人吧。

三个月后,我考取石家庄财经学院,阿落落榜,而朴逸宁,去了北京的一个工程公司,那个公司,每年可以向国外劳务输出好多人。朴逸宁,学习不是那么好,这,应该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以为自己可以开始新的爱情,但是,一切恰恰相反。我更加狂恋着那个眼神浩渺的男子,把他毕业照上的照片从五十六个人中摘了下来,然后去冲洗放大,手机链、钥匙链、钱包里,所有的地方全有他塑封的照片。有人问起时,我总是说,男友。

自始至终,我把他当成男友。

我唯一的、永远的、不能替换的男友。

阿落说得对,我是个偏执狂,这样的女人下场不会好到哪里去,一是孤单一生,二是寂寞一辈子。

我不甘心,决定去北京一趟,那年,我大二。

那年,阿落找了一个台湾人结婚,那个台湾人多金,就是年龄高点,他的年龄,足以做阿落的父亲。阿落更妖艳,说,没钱,我怎么如花似玉?

自此,我断然和她失去联系,从心里,我鄙视这样的女人。

去北京之前,我换掉了眼镜,戴上博士伦,我换上了裙子,头发已经成了流行的离子乱发。镜子前,我不再是那个木讷的少女。

我准备给自己一次机会,给爱一个机会。

北京站下车时,我测了测心跳,下,怦怦怦地跳。我蹲在站前,假装系鞋带。那是北京初春,还有寒意,我穿了粉红洋装,涂了淡淡胭脂,我要给朴逸宁看,我,也可以倾国倾城。

但我晚来一步,就在前一天,他们去了科威特。

劳务输出,两年。

我一个人在北京,失望至极。在东四,我随便找了一家小店,要了十瓶啤酒,狂喝,最后,醉倒在北京街头。

老板多收我钱,我大骂,如泼妇,结果我赢了。

回到石家庄,我发烧,三天三夜。同宿舍的人照顾我,擦我的眼泪。我还是叫一个人的名字,她们以为他负了心,骂他,我阻止,不,不能骂他,那是我最爱的人。

我骂自己,王小薇,你为什么这样痴这样傻?也许,他根本就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女生!

两年后我大学毕业去了廊坊,那样一个清凉的小城,在天津与北京之间,遥望相思,遍地寂寞。我的暗恋,由盛开到衰败的开始,亦是在这个小城。

他所有的消息,哪怕能打听到片言只语,我也会去问。

阿落说,他回来了,去了兰州,说是在一个沙漠里。

那年公务员休假,我飞到兰州,穿过茫茫千里戈壁滩去找他,只要能亲自问一问他,到底喜欢不喜欢,我就可以放弃。

我又迟到了。

他的同事说,五天前,他再度出国,这次,是战火纷飞的伊拉克。

回来的飞机上,我一直沉默,用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朴逸宁,朴逸宁,朴逸宁。

衣带渐宽终不悔,我不再年轻,二十五岁了,阿落的孩子已经两岁半,她介绍给我一个台湾的英俊帅气多金的男人,不,我不喜欢。

阿落问我喜欢谁?

我轻轻笑着,没有答她。如果没有她,也许我可以义无反顾地说出自己的爱,而因为她,我是一只自卑的丑小鸭,没有展示自己的机会。

阿落告诉我,男人嘛,就是那么一回事,爱情是一碟黄花菜,凉了烂了也就完了,谁喜欢谁还真的一辈子吗,那是犯傻犯贱。

我宁愿犯傻犯贱。

二十六岁这年春天,我知道朴逸宁回国了,我知道他回到了我们曾经的小城。

打通了他家的电话,是他的父亲接的。

伯父,我找朴逸宁。

是他的老同学吧?这两天打来电话的可多了,你明天来吗?他九点钟举行婚礼,今天去试婚纱了……

轻轻地,我扣了电话,后边的话,我没有再听,我和朴逸宁之间,总是迟了一步,再迟一步。

那时,我并不知道,朴逸宁的妻子叫什么。

我自此再也没有问过他的消息,一个人选择沉默。二十七岁那年,我遇到美貌似朴逸宁的男子,他来我的单位办税务登记,他给我他的名片,他偷偷记下我的电话,晚上,他约我喝咖啡。

这次,我没有拒绝。

有的时候,尝试放弃是一种拯救,我已经快不能呼吸。此时的朴逸宁,在家乡做了一名警察。我在电视上看过他,穿着警服,英俊逼人,近乎完美无瑕。他的事迹,常常会在电视上播放,我喜欢看那个法制频道,虽然那时的他,已经和我隔了千重山万重水。

可我,还是喜欢。

我接受送我玫瑰与戒指的男子,婚期定在九月。此时,离我十六岁已经十一年过去,我不再是那年内向自卑的女子,我穿着迪奥女装,黑色蕾丝吊带,橘黄明艳的长发。我的牛仔裤和白球鞋放在了箱子里,我不是遗弃它们,而是装在青春的记忆里,做永远的绝版。

二十八岁,我嫁为人妇,从此,相夫教子,我与过去握手告别,两两相望。

我以为这就是结果,不不,一切没有结束,在毕业十年的同学聚会上,我突然见到了故人。

我们不是一个班,是阿落带他来的,阿落说,他那阵和咱们班男生混得熟,他想来看看老同学。

等闲识得故人面,却道故人心已变。

不不,我没有变,我骨子里还是那个站在教堂外孤单的女生,《约翰克里斯朵夫》依然是我的最爱。

见到朴逸宁的第一眼,我以为自己会嫣然一笑百媚生,恰恰相反,我一如十二年前,自卑颤抖内向羞涩张口结舌,脸,突然红了。

而此时,我是一个已婚的小妇人,他亦是一个三岁男孩儿的父亲。他穿黑色的警服,英姿勃发。我想笑一笑,却哽咽不已,差点流泪。

王小薇,你好。

他居然还记得我叫王小薇。

那天大家全疯了,说当时谁和谁有意思一定要喝一杯,阿落喝的酒最多,很多男生说阿落是他们的梦中情人,很少有人和我喝酒。女生们围着朴逸宁,说曾经多么暗恋他。

他渐渐地喝多了。阿落说,她和朴逸宁,差点成了夫妻,但那时,她死拉活拽,他也没有看上她。

我偷偷看他,他脸上依然是那样不动声色,你知道的,我喜欢不动声色的男人。

我去露台上看月亮,我喝多了,有些许的心跳加速。

王小薇。他在背后叫我。

是的,是他叫我,时隔多年,我依然能从千万人中辨别出他的声音,那样的磁性质感,不是别的男人能有的唯一的声音。

我转过脸去,他手里有两杯红酒。是那种叫做宁夏红的酒,鲜艳、诱惑、纯粹的宁夏红。

我能和你喝一杯吗?

我怔住。

可以吗?他又问,我还是发着呆,我想,我都二十八岁了,怎么还会如十六岁一样慌张呢,这一切,多么不合情理!我笑了,说,难道你暗恋我吗?我真的是开玩笑。

是的。他很坚定地说,他的眼神泄露着他的秘密,来,我们喝一杯,为了我曾经暗恋的岁月。

上帝!我几乎有晕眩的感觉,多少缱绻之夜,是我一个人暗自相思,我的暗恋,与这个人这么息息相关,我以为,他是天上的星星,我的手够不到,我以为,他是对岸的风景,我只能远远地看着。

我哭了,抽泣得厉害,多少委屈,多少相思泪,多少往事!

他过来,抱住我的肩,我一下子缠上他,如一条青藤,我甚至有些歇斯底里地嚷着:朴逸宁,我是那么那么那么的爱过你!

是他吻的我?还是我吻的他?全然忘记了,我们深情而绝望地吻着,语无伦次地诉说着相思。我疯狂而放肆地攀上他的肩头,用双臂缠绕着他,仿佛抓住一根爱情的稻草,但我知道,这稻草是那么脆弱,它马上就会断的,因为彼时,他已为人父我已为人妻。

有人进来起我们的哄,说我们私自开了小差。有人拿来麻将牌提议打麻将,朴逸宁被拉了进去。他一直在狂输,心不在焉,偶尔看我一眼。我就那样坐在角落里,心如死灰,注定,我会与他擦肩而过吧。

天亮了,他输光了,我坐在角落里睡着了。

我不知他什么时候走的,他是悄悄离开的。

当我起身去卫生间时,我打开包,发现他写的一张纸条,是用宾馆的那种信纸,只有一句话:小薇,我曾经爱过你。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片憔悴之色,我对自己说:王小薇,你已然错过。

我趴在台上,放声大哭。

此后,我与朴逸宁再无任何联系。我想,那是忘记和怀念的最好方式,把彼此放进最深的心的角落,留待漫漫情路上,一个人慢慢咀嚼。

后来,我常常会在街上听到《小薇》——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薇,她有一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

那天在露台上,我曾问他,是不是悄悄偷走了你的心?

朴逸宁给我的答案只有一个字:是。

虽然醉了,我仍依稀记得他说,如果你再听到《小薇》这首歌,那一定是我在远方唱给你听。

那时,我常常会驻足长听,然后扭转身,大步往前走。

亲爱的,我记得,那过去的华年,我们曾深深吸引,彼此缠绕心间,这就够了,那最美的光阴里,曾与你同行,这,已是心中最心醉的感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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