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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更加复杂(3)

三天时间,为了打发漫长的无聊,为了排遣心中堆积的思念,我在看守所的墙壁上画满美女梅和蓉的各种各样的素描。

画画让我觉得呆在里面的三天时间倒不是很难挨,反而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快得像溪水在流动,不分昼夜,能够让我清楚地感觉得到。

我想,我的被关押的后继者们读着墙上的美女壁画,日子一定会丰富得多,一定好过得多了。

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让自己,让别人过得好一点,这是不是一种崇高的生存的意义?是不是人生价值的一种体现?

我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大大吓了一跳,什么时候我开始思考这么高深莫测的哲学命题来了?

人为什么活着?

我一直回避着这个问题,并拒绝思考。

我认为人活着就应该简单简单再简单,不要太累,不要太辛苦了。

没想到这个命题会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而且和以前的想法完全不一样。

在我的记忆里,只有梅曾经让我不由自主地思考一些比较严肃正经的话题。

自从与梅分手之后,虽然与我好过的女孩多得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蓉是继梅之后,让我思考世界和人生价值的独一无二的女孩了。

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我还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已经心灵麻木,思想僵化,不可能再有这种伟大的思考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过的真是一段风光快活的幸福时光。我那时的幸福源自我的初恋情人,梅。梅十天半月就要借故给小杂货店采购货物上城到学校来看我一次。梅每次都给我带来好多好吃的东西,就像置年货一样。这些东西有梅从家里带来的土特产,也有梅从城里的商店里购买的各种各样的时兴的包装小食品——那是梅在城里的小超市专门为我买的。梅还给我买皮鞋买西裤买领带,梅把我打扮得光鲜无比,在同学面前像一个典型的暴发户。临走时,梅还塞给我大把大把的零花钱,梅一次给我的零花钱比我自己家里一学期给的零花钱还要多。让人感概爱情的大方,亲情的吝啬。

那时,我家虽然在城里,但经济状况却并不怎么样。我母亲身体不好,上班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一个月好发到手里的工钱还不及她的公交车费和个人生活费。普通工人的父亲一个月才五六百块钱,除了养活几张口之外,还要负担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人的学费,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像晒干的萝卜条,榨不出一点儿水份来。

梅的资助足以让我不用向家里要钱,就可以在同学面前出手阔绰,派头十足,风光无限。

更重要的是,梅的到来解决了我的**,缓解了我的性饥渴。

处在那个精力旺盛的年龄阶段,这个问题的解决才是最至关重要,最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那个年纪,我们都被朝气蓬勃的**弄得焚身似火,但又无处发泄,只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被窝里,自己解决问题。

我们最渴望的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到来,只要一下晚自习,我们都早早上床,都假装进入了睡眠,其实,我们谁都没有睡意,大家彼此心照不宣。集体宿舍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腥味。在腥味里,我们互相在私下猜忌是谁干的,我们互相躲闪着对方询问的目光。因为我们之中,谁都有可能。

梅一般清早就从家里搭上城的早班车出发,上午时候就可以到我们学校,晚上再搭最后一班车赶回去。最后一班车要到傍晚六点钟才走,从我们见面到送梅搭车返回,这个时间段之间还有好长的一段时光是属于我们的幸福时光。我们抓住这中间的一切可能的间隙寻找可以遮人耳目的地方开始我们的爱情游戏。

只要梅一来,我就逃课。我选择在上课的时候避开众人,走出课堂,把梅领到宿舍,或者学校后面茂密的竹林里,或者我自己的家里(父母上班去了,兄弟姐妹们上学去了),只要有可能,我们就开始进入状态,彼此爱抚,彼此进入对方。

虽然每次都匆匆行事,草草收场,但比起我那群可怜的兄弟们只能通过意淫或手淫来解决问题,我要尽兴多了,幸福多了。

据说我们班上二十多个男生,到中学毕业的时候,除了我做了名符其实的男人,享受了女人的滋味外,还没有第二个破了处子之身的。这使我当年在他们当中颇为得意,尤其是在心理上老是觉得自己是男人了,而我的可怜的伙计们连男人都不是,裤档下空长了一个男人的玩意儿。在他们当中,因为生理上的原因,我有一种鹤立鸡群,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那时的梅适时的出现,喂饱了我的物欲和**,让我在快乐的**里沉浮起落。

梅是个精明的小情人,她的每次出现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她总是在我感到物质匮乏,**泛滥,在产生强烈的物质和情感的双重饥饿的时候,才风情万千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每次都让我觉得梅就是一只擅长采花酿蜜的蜜蜂,在我刚刚盛开,花蕊里含着清洁晶莹的露珠,初张的花瓣迎着初升的朝阳的时候及时地飞过来,停留在蕊心之上,开始辛勤的劳作,早一分钟太迟,迟一分钟太晚。

没有纸包得住的火,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和梅背地里相好的事情,在我读高三时成了全城公开的秘密。

那时候,那个小城里的风气还不像现在这样开放和宽容,中学生谈恋爱,只能偷偷摸摸,不敢公然大胆。不像现在这样,初高中生谈恋爱是一种时尚和普遍现象,放学或者上学的路上,小男生小女生公然手拉手,出双入对校园,众目睽睽之下接吻,肆无忌惮地偷食禁果。

我和梅的爱情成为小城里一道独特的风景,成为众多家长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但这些丝毫不影响我和梅相亲相爱,在大众广庭之下出双入对,勾肩搭背,搂抱在一起。我们的所作所为弄得我父母在那个地方,在左邻左舍面前说不上话,甚至抬不起头来,他们的背影都成为千夫所指。我成了父母和别人发生口角时,别人讥笑和谩骂我父母的靶子。

最为要命的是梅所在的那个村庄里的人也终于知道了我和梅相好的事。

一次梅上城采购,正好碰上星期天,我们的表现比平时更加肆无忌惮,像一对新婚夫妻。

我和梅采购完毕,在临街的一家小快餐店吃饭的时候,我和梅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的亲密无间的镜头被同村一位上城办事的老乡摄入了眼里,而这位老乡是岩的一位远房亲戚,他当时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他走到我们跟前,左瞧右瞧,确认真的是我和梅之后,就像买彩票突然中了百万大彩一样,眉开眼笑地走出了小吃店,屁颠屁颠地赶回乡下,向岩领赏去了。

看着他屁颠屁颠地离去的背影,我和梅呆若木鸡,半晌都回不过神来,不知如何应对。

不知所措的梅开始嘤嘤地哭泣起来。

没事的,我安慰着梅,大不了你和岩退婚,这样更好,你和岩退婚后,我们就更加自由了,只不过是你要多等我几年,等我读完书,我们就结婚,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事情,我们高兴都还来不及呢,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

你愿意等我吗?我问。

愿意。梅说。

她像一条泥鳅钻进湿泥里一样钻进了我的怀里。她的脸上是一片娇羞的红云,把我的天空映得一片通红。

碰上我和梅的那位老乡是一位农村妇女一样喜欢饶舌的人。于是我和梅相好的事情,经他添油加醋,在梅生活的那个小村庄一传十,十传百,在梅还没返回家就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满村风雨了。

其实小村庄的人们早就在怀疑我和梅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在他们眼里,我们这样的自由恋爱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是长期以来都没有人证物证。

而这样的事情在那个村庄,在那个时候,可是一件伤风败俗,大逆不道的大事,杀人放火都还没有这样受到当地舆论的关注。

我和梅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贬义谈资。

我倒无所谓。反正生活在城里,风言风语传不到我的耳朵里,我两耳清静,不受丝毫影响,即使传到我的耳朵里,又能把我怎样?我不用面对村人们质疑的目光,指指点点的议论。

但梅就不一样了。梅是一个订了婚的人,梅要整天和那些议论纷纷的人打交道,那可不是滋味。在那个中世纪一样传统的农村,订了婚就等于是别人的人了。梅和岩订了婚,就等于梅是岩的人了,有背叛行为是要受到公众舆论和道德的谴责的。他们那里订婚就像现在的城里结婚一样,给两人的关系装上了一把防盗锁,进了保险箱。而我开了这把锁,成了一个登堂入室令人切齿痛恨的小偷小摸。那个小村,把我和梅这种行为叫偷人。偷人是所有的偷盗行为中最下流,最令人不齿的。解放以前,这种行为,在那个地方是要受火刑,把双方绑在一棵树杆上,脚下堆满干柴,点上火,活生生地烧死;或者受水刑,把双方关进猪笼里,扔进村后的瀑布潭里淹死。

虽然这些惨无人道的酷刑现在被废止了,但偷人的行为还是为村人所不齿,为乡风乡俗所不容的。公众舆论和道德谴责的力量并不少,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性情稍微脆弱一点,就可能精神全面崩溃,要么成为疯子,要么自杀。这在那个小村的历史上都是有先例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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