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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心急如焚救老公

也许这样更好,总比用酒精麻醉自己要好些,至少这样劳累后,他能睡一个安稳觉了。

“那个人怎么样了?”在风行庄的密室里,风行烈冷冷地问身旁的恨。

“属下无能。”恨低下头,愧疚地道,“我们追上他时,他已经进入了金乌国的皇宫,所以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再给你们一次机会。”风行烈把玩着手里的茶杯,双眼射出一道冰冷刺骨的寒光。

“是。”恨抱了抱拳,领着命令快速地退了下去。

“司马庆宇,为了完全拥有晶晶,我只能除掉你。”风行烈放下茶杯,站起身走出了密室。

“娘。”刚走出密室,他便看见风紫衣一脸严肃地在不远处望着自己。

“说说吧。”风紫衣面无表情,无喜无乐地背着手走进了密室。

“娘,我是真心喜欢晶晶的。”风行烈将始末毫无隐瞒地说了出来。

“娘虽然干的是抢钱这个行当,可做人一直都是光明磊落的。”风紫衣听后,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结实的木桌顿时被震的哗哗乱颤。

“你怎么可以做出这等事来?”她气的浑身发抖,伸出手指指着自己的儿子,“你这样做跟那些贪官有什么区别,强抢民女,是为娘最不耻的。”

“娘,儿子真的很爱晶晶。”风行烈早已没了刚才的冷酷,上前抱住母亲的手臂哀求道,“娘,你别告诉她。”

“唉。”风紫衣长叹一声后,无力地坐到凳子上。

儿子这样柔弱的一面,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说明儿子是真爱上了水晶姑娘了。

一边是道义,一边是亲情,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我可以不说,但是,从今往后,再也不许给晶晶吃那些药了。”风紫衣思量了半天,实在不忍儿子伤心,选择了退步,“那些药吃多了,会伤害她的身体。”

“是。”风行烈低垂着头。

其实给孟乐喜吃那些药,他也一直很矛盾,是药三分毒。他原打算,等自己与孟乐喜的感情深厚了,再停药。可是如今娘下了命令,他不得不从。

只希望,恨他们能快一点,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小遇啊,今天想吃什么菜,娘给你做。”风紫衣笑着走进孟乐喜的房间,亲热地拉起她的手。

“夫人,您别辛苦了,还是让水晶做给您吃吧。”孟乐喜拉过风紫衣坐下,乖巧地道。

“啊,也好,让娘尝尝你的手艺。”

“那娘坐会儿,水晶很快就来。”孟乐喜说完后便向厨房走去。

风紫衣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子,如若真做了风家的媳妇,她这辈子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孟乐喜走进厨房,看了看厨房里备的菜肉,很快便有了决定。

“晶晶,要我帮忙吗?”风行烈适时地走进厨房,温柔地问。

“好啊。”孟乐喜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要怎么弄?”风行烈拿起一棵白菜,左看右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下手。

“你一片一片把叶子掰下来。”孟乐喜白了他一眼。

真是个少爷,连白菜都不会弄。

“那这个呢?”风行烈又拿起一条鱼问。

“你自已想吧。”孟乐喜的急脾气又上来了,不耐烦地回了句。

风行烈在研究了很久后,也失去了耐心,于是,手起刀落,直接把鱼的头给剁了。

“你……”孟乐喜指着仍在不甘地死命跳动的无头鱼身,气地小脸通红,半天说不出话来。

“出去。”憋了一肚子火,终于在一声恐怖地咆哮声后发泄了出来。

风行烈在一片菜叶的狂轰乱炸下狼狈地抱头逃出了厨房。

“看来,厨房真是男人的禁地。”成功逃脱后,风行烈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谁?”司马庆宇原本在屋顶快速跳跃的身体,猛地一滞,转过身冲身后茫茫夜色喊道。

话音未落,便见对面屋顶,唰唰唰唰,凭空跳出四道黑影。

“你们,终于来了。”司马庆宇双手紧握,眼里充满了仇恨。

四道黑影并不说话,提起手中的长剑,直接冲向了他。

他见四人来势汹汹,连忙向后退,躲开了四人的齐攻。

“喜儿是被你们抓去的?”他从腰中抽出软剑,唰的一抖,柔软的剑身立刻变的挺直,在清冷的月光照耀下,发出冰凉的银光。

四人仍然不说话,举起剑又杀了过来。

“乒乒乓乓”清脆地兵器撞击声,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显的格外刺耳。

司马庆宇功夫虽好,可是以一人之力也难对四人之手,强撑了一断时间后,他知道自己不是四人的对手,瞅准了一个缺口,想要突围而出。

“啊。”不料,就当他要跳脱包围圈时,一支冰冷的长剑还是贯穿了他的右胸。

“什么人?”

正当四人举起剑,想要将司马庆宇彻底消灭时,不远处,一支巡逻队及时的出现了。

四人互换了下眼色,看了看倒在地上倦着身子已然晕迷过去的庆宇,举起剑迎向了巡逻队。

四人的功夫显然很好,十几人的巡逻小队,只一会儿的功夫便成了他们的剑下亡魂。

“人呢?”正当四人回过身来想要解决掉司马庆宇时,才发现原本昏迷过去的司马庆宇早已没了身影。

“追。”四人互相点了点头,身体一纵,呼的一声向四个方向追奔而去。

天,渐渐地亮了,人们纷纷打开房门往昨晚打斗的地方瞧去。只见一大片大片的血迹几乎染红了整条小巷,巷子口十几个身着官兵服饰的人杂乱的倒在那里,脸色灰白,早已死透了。

“快来,这里还有个。”不知是谁眼尖,看见被垃圾遮挡住的角落里的司马庆宇。

“还活着。”一个大胆的男子走上前试了试司马庆宇的鼻息,发现还有呼吸,连忙大声地喊道,“快来抬他。”

“嗯。”他被梦里的景象吓的一身冷汗,忍不住低吟一声。

“大哥。”司马宝儿止住哭声,激动地握住大哥的手。

“小妹。”司马庆宇听到妹妹的喊声,终于睁开了干涸地双眼。

“终于醒了。”接着又响起司马楚谦如释重负的声音。

“我这是在哪里?”司马庆宇睁眼看了看四周。

宝儿坐在床边正握着自己的手,二弟站在床的另一边焦虑地看着自己,母亲站在后面脸色苍白地似乎快要晕过去。

“醒了就好。”半晌,司马楚谦才说出话来。

司马庆宇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看见孟乐喜站在一片火红的水里,正笑意盈盈地朝自己招着手。他开心地奔向前去,将日思夜想的人儿搂进怀里,久久不愿松开。

突然,他觉得怀中一空,睁开眼时,哪里还有娘子的身影,向下看时,哪里还是水,分明是热滚滚的鲜血,他捧起一捧鲜血,在血水的倒影中,看到自己满是伤痕的脸。

“大哥,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司马宝儿焦急万分地问着。

“一定是他们抓走了喜儿的。”司马庆宇似乎没有听到妹妹的问话,自言自语着。

回忆着昨晚那四个黑衣人,他们似乎非常着急着想要至自己于死地,冥冥中,他感觉到,一定跟娘子有关。

“大哥,你在说什么?”司马楚谦原本就焦虑地神情,听到大哥这句话后,变的更加急躁,“谁抓走了大嫂?”

“娘子已经失踪十天了。”司马庆宇轻叹口气,幽幽地道,“这十天我一直在寻找她的下落。”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司马楚谦气恼地走上前质问,完全没有顾忌。

自从自助餐厅开张后,他就忙的前脚不沾后脚的,天天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见到大嫂了。所以,大嫂失踪了十天,他会一无所知,他以为那个活泼的大嫂一定在某个地方开怀大笑着呢。

不曾想,如今却从重伤的大哥口里得知,她已经失踪了十天。

此时,司马楚谦已然失去了理智,毫无顾忌地表示着自己地担心与在意。

“对不起。”司马庆宇看到弟弟的失控,有一些诧异。不过,此时的他,根本没心思来管这些,心里已经被内疚和自责填的满满的。

“谦儿!”陈秋莲何等的聪明,怎么会看不出二儿子的心意。当下板起脸喝道,“当下,是不是应该先关心关心你大哥的伤势啊!”

“娘,我们已经请了国内最有名的几位大夫来看过了。”司马宝儿红肿着眼哭道,“可是,他们都说大哥伤的太重,几乎无药可救。”

“一群庸医。”陈秋莲气恼地拍了拍桌子,咬牙道,“我就不信治不好宇儿。”

“我去想办法。”随即像想起了什么,她丢下一句话后,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大哥,你一定要好起来。”司马宝儿看着娘离开后,又转过身握住大哥有些微凉的手,“娘一定会想到办法救你的。”

“宝儿,乖。”司马庆宇想抬起手,像从前一样为妹妹拭干眼泪,可是虚弱的他现在连动一根手指都那么困难。

“二弟。”他看向站在一旁发愣的司马楚谦,无力地道,“如果我挺不过去了,你一定要找回大嫂。”

“大哥,不许胡说。”司马楚谦闻言,跨步上前,神情坚定地道,“你一定会好的,为了大嫂,你也要好起来。”

“嗯。”司马庆宇困难地扯了扯嘴角,想笑却没力气笑,“我想睡会儿。”

“大哥,你好好休息吧。”司马宝儿站起身,仔细地替大哥压好了被角。

看着大哥闭上了眼睛,两兄妹悄声地退出了房间。

“春桃。”走出房门,司马楚谦便瞧见傻站在园子里的春桃。

“二少爷,三小姐。”春桃幽幽地回过神,神情木然地向两人拜了拜。

“你这是怎么了?”司马宝儿发现春桃的不妥,拉起她的手关心地问。

“三小姐。”谁知,原本木木的春桃,被她拉住后,竟嚎啕大哭起来。

“春桃,你是不是知道事情的始末?”司马楚谦见春桃如此反应,连忙问道。

“呜呜呜”谁知春桃却不回答,只是一个劲地哭。

“你快说啊?”他受不了了,也不顾忌男女有别,抓住春桃的肩膀用力晃了晃。

“那天,小姐带着我和小梅去河边玩。”春桃终于被摇醒了,哽咽地讲述起来,“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黑衣人,打晕了我,杀死了小梅,还掳走了小姐。”

“小梅死了?”司马宝儿只觉得天眩地转,仿佛被一道擎天霹雳击中,脑袋嗡嗡直响。

“那人的样子可看清?”司马楚谦此时却清醒了过来,连忙追问。

“当时太混乱,我只记得那人的左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好。”司马楚谦听罢,对两人点了点头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了园子。

该死的,不管是谁,只要敢伤害喜儿,我一定叫他不得好死。司马楚谦一面向外走去,一面愤恨地默誓着。

大公主府内“司马夫人,今日怎么有空前来啊?”锦秀公主乖巧地对陈秋莲笑着。

在她与司马庆宇好事未成之前,可不想惹陈秋莲生气,听说,司马庆宇是个特别孝顺的儿子,娘亲的话从来都是绝对服从的。

“大公主,事关宇儿性命,请恕老妇无礼了。”陈秋莲匆匆对锦秀拜了拜,焦急地道,“昨夜宇儿被人刺伤,命在旦夕,请公主救救小儿啊。”

“庆宇受伤了?”锦秀闻言,惊地站起了身,顾不上形象,大步上前抓住陈秋莲的胳膊问道,“很重吗?”

“是的,城里的大夫都说无药可医了。”陈秋莲拿起锦帕,擦了擦眼泪。

“快传御医。”锦秀倒抽了一口气,抚着胸口对一旁的老妈妈吼叫起来。

司马庆宇小园内“怎么样?”锦秀见老御医终于把完了脉站起了身,焦急地问道。

“回禀公主,依老臣看来,司马公子是被人伤及了内脏,失血过多,再加之受了一夜的凉,才会伤上加伤。”御医习惯性地缓缓解释道。

“本宫不要听这些,本宫只想知道,他还有没有救?”锦秀那唯一的一点耐心已经被御医消磨殆尽,毫无形象地大吼起来。

“有救。”御医被锦秀吼的差点瘫坐在地上,终于收起了职业习惯,直接道出了答案,“只要有三千年的血灵芝,补足司马公子所失之气血,便可治愈。”

“那还不快去取。”锦秀继续冲御医吼着。

“回禀公主,三千年的血灵芝,只有皇上才有。”御医不敢看锦秀的眼睛,拱着手垂着头回答。

“好,我去取。”锦秀听后,转过身对陈秋莲道,“司马夫人请稍候,本宫这就去找父皇。”

“那就有劳大公主了。”陈秋莲感激地对锦秀拜了拜。

锦秀来到司马庆宇床边,看着躺在床上毫无生气的心上人,心里疼痛万分。

无论如何,就算去偷,她也一定要找到血灵芝。

今日的风行庄内,喜气洋洋。庄里挂满了喜庆的红灯笼,每一个人都穿上了新衣服,笑容灿烂。

“终于过年了。”翠儿推开窗户,心情愉悦地道。

“怎么没见到烈?”孟乐喜放下手里的书卷,疑惑地问。

这段时间,孟乐喜总是一起床就跑来这里报到的,从不缺席,今天都快到中午了,还不见人影。

“小姐,莫不是想庄主了?”翠儿一听,立刻嬉皮笑脸地转过头看向她,“要是让庄主知道了,肯定高兴坏了。”

“死丫头,少胡说。”孟乐喜被翠儿说的不好意思,嗔怪地道,“只是奇怪而已。”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想风行烈,一个来月的相处,多多少少也会有点感情的。

其实风行烈条件非常不错,长的帅,武功高,还有这么大一个庄子,不知是多少少女的梦中情人。

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他产生不了爱。每次看到他时,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丝莫名的惧意与刻意地想要躲避。仿佛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自己,不要爱上他;总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在心底晃动,那个人影是那样的熟悉,却又那样的陌生。每次当她想要抓住那个不停晃动的人影,想要看清那个人的模样时,头就会剧烈的疼痛起来,痛的她再也不敢去想那个人影。

“晶晶。”正当她想的入神的时候,风紫衣笑吟吟地走进了房间。

“夫人。”孟乐喜站起身,亲热地挽住风紫衣的胳膊。

“走,娘带你去看热闹。”风紫衣微笑着拍了拍孟乐喜的手,拉着她走了出去。

孟乐喜被风紫衣拉着,七绕八拐的,来到了庄子的后园。

“这是?”来到后园,孟乐喜忽然瞪大了眼,惊讶地叫出了声。

只见,平日里有些杂乱的后花园,此时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过长的青草被修剪的非常平整,草坪中央摆满了盛放的红茶花,看似杂乱却又似很有规律般摆放着。

“晶晶,来。”

风行烈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温柔地牵起孟乐喜的手,另一只手则揽住了她的腰,脚尖轻点,咻的一下,把她带上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天哪。”被带上树枝,她吓的大叫起来,闭上眼死命抱住风行烈的腰,一动也不敢动。

“晶晶,不怕。”风行烈轻拍着她的后背,轻声道,“你再看看那些花。”

她定了定心神,深深呼吸了一下,这才缓缓地抬起头,看向下面的红茶花。

“你?”

当她看清那些红茶花摆放的位置时,再一次惊讶地无已言表。

原来,从高处看去,那些看似乱放的红茶花,居然被摆放成了三个字“嫁给我”。

“烈。”孟乐喜被震憾到。

她完全没想到,这个平日里严肃,甚至偶尔露出危险气息的男人,居然会有这么浪漫的一面。他居然会为了自己,不顾庄主的身份,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自己的心意。

她完全懵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说实话,任何一个女人,恐怕也抵挡不住这样浪漫的告白方式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正当风行烈满心期待地等待怀里女人回答时,一个突然出现的极不和谐的语音响了起来。

“斯思,你怎么来了?”风紫衣一见来人,立刻开心地笑了起来。

“干娘,斯思特意来给您拜年的啊。”突然出现的少女笑着上前挽住风紫衣的胳膊,“还有,来看看烈哥哥。”

说到风行烈时,少女脸上荡漾开淡淡的红晕,映着红红的山茶花,煞是好看。

“这些花是谁摆的呀,这么难看,一会儿我一定要惩治他。”斯思皱眉指着那些花。

“是我。”风行烈气恼地低吼道,“你要惩治我吗?”

“呀,烈哥哥,你怎么跑树上去了呀?”斯思听到声音,抬起头看向树上,看到紧抱着风行烈的孟乐喜时,气愤地问,“那个女人是谁?”

风行烈没有回答斯思的话,轻搂住孟乐喜,轻轻地将她带回到地面上。

“狐狸精。”斯思一见孟乐喜下了地,快速地冲上前,扬起一巴掌就要打下去。

“你别放肆。”风行烈轻松地捏住斯思的手腕,眼神里再次射出危险的信号,语气冷冷地道,“你敢动她一下,就休怪我不客气。”

“妖女。”斯思被风行烈冰冷的神情吓到,不甘心地收回手,嘴里恨恨地骂着。

孟乐喜从始至终也没有说话,她一直在观察着这个少女的举止。经过她的观察,这个叫斯思的少女,一定是极爱风行烈的,而且从她不假思索打向自己的行为来看,她还是一个心狠手辣,娇纵蛮横,不讲道理的刁蛮小姐。

“斯思姑娘。”待初步了解了对手后,孟乐喜才开始有所反应,“请你以后先搞清楚了状况,再发脾气好吗?”

“妖女,你勾引烈哥哥,还想狡辩吗?”斯思不甘示弱地冲她吼着。

“对不起,我看你弄反了。”她莞尔一笑,柔声柔气地道,“可是你的烈哥哥先找的我哦。”

“胡说。”斯思不相信地摇着头,“烈哥哥眼光那么高,怎么看的上你这样的丑女人?”

“晶晶,我们走。”风行烈再也受不了这个刁蛮干妹妹的野蛮行为,怒视了斯思一眼后,拉起孟乐喜的手快步离开了后花园。

“干娘啊。”斯思看着风行烈冷漠的离开,挽住风紫衣的胳膊不依不饶地哭道,“把那个女人撵走嘛,别让她缠着风哥哥嘛。”

“斯思,别胡闹了。”风紫衣知道这个干女儿的脾气,无奈地道“你烈哥哥的事,你就别管了啊。”

说完后,头也不回地匆匆离开了。

“妖女。”待后花园的人都走光后,斯思这才收起小女孩的模样,露出与她年龄极不相符的冷酷神情道,“我会让你消失的。”

锦秀公主这边,从司马家出来后,便一刻不停地向皇宫奔去。

“父皇。”终于到了后宫,锦秀顾不上礼节地直接冲进了皇帝的卧室。

“皇儿,何事这样着急?”皇帝正躺在软塌上午睡,被急匆匆跑进来的锦秀惊到,有些不满地问道。

“父皇,请把血灵芝赐给儿臣吧。”锦秀扑嗵一声跪倒在皇帝面前。

“你要血灵芝做甚?”皇帝从未见过大女儿这般惊惶失措,当即坐起身,关切地问。

“司马庆宇受了重伤,必须要血灵芝才能治癒,请父皇给儿臣吧。”

“司马庆宇?”皇帝疑惑地捋了捋胡须,“就是那个司马家的大公子?”

“正是。”

“你为何要救他?”

“儿臣喜欢他。”性命攸关,锦秀也不再扭捏,直接道出了心意,“希望父亲念在儿臣的心意上,能够救他一命。”

“真是笑话。”谁知皇帝非但没有同意,反而气愤地拍了拍床头道,“那个司马庆宇不是已经娶妻了吗?你救他又有何用?”

“父皇。”锦秀连忙解释道,“我不管他有无妻室,如今,儿臣只肯请父皇先救他性命。”

“血灵芝何其珍贵,普天之下,也只有朕这一株而已。”皇帝站起身,负手立于锦秀跟前严肃地道,“朕还想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呢。”

“父皇,您真的不同意?”锦秀见皇帝铁了心不给,心慌如麻,也不想什么后果,抓起矮几上的小刀抵住了自己的脖子,神情坚定地道,“那么,儿臣今日就随庆宇一同去了吧。”

“大公主。”一旁伺候的内官吓的跪倒在锦秀跟前,不停地磕头,“请大公主三思啊,可不能拿性命当儿戏啊。”

“你真的甘愿为了区区一介草民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放弃自己的生命吗?”皇帝有些讶异,没想到这个平日里刁蛮不讲理的女儿,居然有也这样大胆的一面。

“是的,为了他,我可以什么都不要。”锦秀认真地回答着父亲的话。

“你先放下刀。”皇帝转过身,思量了一下后,长叹口气柔声地对女儿道。

“父皇,你答应了?”锦秀见父亲的语气缓和了下来,心里升起了希望,决定不再胡闹,乖乖地放下了刀。

一旁的内官立刻麻利地接过刀,迅速将刀藏到了自己怀里。他怕啊,如果大公主真的自杀了,就算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皇帝也一定会迁怒到自已身上,让他给大公主陪葬的啊。

“来人。”皇帝一声喊,一直守在门外的侍卫紧张地跑了进来。

“把公主带下去。”

“父皇。”锦秀不明白父亲的用意,疑惑地看向父亲,“您这是什么意思?”

“你先下去歇息,父皇会替你做主的。”皇帝说完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后,便用眼神示意侍卫将锦秀带了下去。

“父皇,您言而无信。”锦秀不甘地哭喊着,可是柔弱地她又怎么是侍卫地对手,只能乖乖地被请了出去。

“宣司马家夫人觐见。”待锦秀被拖走后,皇帝才缓缓对内官说道。

“民妇参见皇上。”陈秋莲战战兢兢地跪倒在皇帝脚下,再也没了在家时的霸气。

“好大胆的贱妇。”皇帝怒视着陈秋莲,厉声道,“竟敢挑唆大公主来骗取朕的血灵芝。”

“皇上明鉴啊,民妇不敢。”陈秋莲被这威仪的一声吼惊的一跳,连忙解释道,“是大公主垂怜小儿重伤,自愿前来向皇上肯求血灵芝。”

“我问你。”皇帝见威吓的效果已经达到,便放缓了语气道,“大公主为何要帮你们司马家?”

“这?”陈秋莲不知如何回答,不知道大公主有没有跟皇帝说起过对儿子的感情,如若没有说过,而自己现在说了,不是反害了大公主吗?

“不要欺瞒朕,否则定你个欺君之罪。”

“民妇不敢。”陈秋莲一咬牙,不管了,现在谁也没有儿子重要,“因为大公主一直心系小儿,才会做出冲撞皇上的事来。”

“好一个不要命的贱妇。”皇帝用力地拍了拍扶手,喝道,“司马庆宇明明已经有妻,为何还要戏弄我皇儿。”

“禀皇上,小儿虽然是娶过妻,可儿媳前些日子被歹人抓走,不久前民妇收到消息,儿媳已经遇害。”陈秋莲连忙解释清楚,打消皇帝的顾虑。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孟乐喜的尸体,可风行烈确实传回消息说,目标已除。对于风行烈,陈秋莲是不会怀疑的,谁又会怀疑江湖上出了名的冷血杀手呢。

“果真如此?”皇帝疑惑地哼了一声。

“民妇不敢欺瞒皇上。”

“好。”皇帝紧绷的脸终于露出了一些轻松神情,“只要你答应迎娶锦秀,朕便将血灵芝赐予你做为嫁妆。”

“能娶得大公主这般尊贵的儿媳,是我们司马家百年修来的福分。”陈秋莲没想到一直以来朝思暮想的事情,就这样轻松地实现了,沉重的心情好了许多。

“来人。”

内官闻得皇帝召唤,立刻捧上装有血灵芝的锦盒递到陈秋莲手中。

“谢主龙恩。”陈秋莲小心翼翼地捧着血灵芝,儿子的命可全靠它了。

“司马庆宇痊愈之日,便是大公主大婚之时。”皇帝站起身,高兴地点了点头。

终于将难搞的大女儿嫁出去了,还是圣龙国第一大家,于公于私,都很让他满意。作为风行烈青梅竹马的干妹妹,斯思怎么也不想到哥哥有一天会这样对自己。虽然风行烈从小就少言寡语,终年冷着一张脸,可是对她这个干妹妹却一直照顾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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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公乔治?福兰斯比?巴比特是泽尼斯市一个生意兴旺的房地产经纪人。作者截取了巴比特生活中的一个横断面,以生动简练的文笔、鲜明的色彩、机智风趣的格调描绘了一幅二十年代美国中西部城市生活的风俗画,淋漓尽致地刻画了中层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泽尼斯虽然是一个虚构的名称,但有典型意义,可以被看成是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在那高度商业化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事物,包括人类精神文明的产物,都降为商品,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资产阶级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人与人之间没有别的联系,只有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和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