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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当我步入花甲之年,退休赋闲在家,时常想起童年的许多往事。那些快乐的记忆总在我的生命中呈现出一片无限的绿色。它飘着泥土的清香,牵引着我走进流逝的岁月,走进童年那些水花一样澄澈的日子。不管曾经的生活怎样艰难,在我的生命中,丝毫不曾有半点悔意,那是因为我珍视人生中每一点每一滴的经历,它们给予了我最初的人生体验。而家乡那奔腾不息的千河,也始终在我的每一段行程中汹涌澎湃,让我看清将要跋涉的路。

父亲说我是在千河岸边的沙塄上学会行走的。

小时候,父亲在稻田下种或麦田收割时,随手就把我扔在了河岸边的沙塄上,就像扔一把水壶或者镰刀一样。

沙塄是温暖的。四月的阳光,把沙塄烤得如同母亲的怀抱般温馨。我爬着,或者仰躺,在河流大地的怀抱中,承受着来自大自然深处的温度。这种温度透过母亲给我做的棉布衣服,透过一层薄薄的嫩皮,开始在我的四脂百骸中,野草一样地蔓延。我感觉到了一种力量、来自河流大地深处的力量,让我与田地里的麦苗、泥沙里的水稻一起,舒展四肢。

我用自己渐渐有力的四肢支撑着,在沙塄上慢慢爬行。在爬行的途中我遇到了很多和我一样爬行的同类,譬如:青蛙、花蛇、蟋蟀、蜻蜓等。它们都很友好,像老朋友一样温和地看着我,像我看着它们一样。一只青蛙甚至对着我“呱呱”地唱了几句,“咚”地跳进了河水里;几只蟋蟀在我旁边低低吟唱;一群蜻蜓在我面前翩翩起舞。而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除了笑、傻傻地笑,我没有其它的语言和艺术天赋。它们和我一样,也不曾学会说话,但它们的眼睛告诉我,它们是友好的。

我已经不记得我在那条沙塄上来回爬了多少遍,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沙塄上的青蛙、蟋蟀、蜻蜓、蛇都认识我,我也都认识它们。我们常常用语言之外的眼神,交流着彼此的友好。沙塄上很多芦根草、艾叶草、杨梅子草……也都认识了我,而我并不认识它们,这些草要等我渐渐长大,长到与它们势不两立,成为一生的敌人时,我才认识它们。

父亲说我不是读书的料,只能打牛后半截。我在沙塄上爬着爬着,我就能走了,走着走着,我就能跑了。我能在沙塄上像一阵风一样,跑得飞快。父亲说只有能下苦的人,才能在沙塄上跑得这样飞快。你看咱薛家那个牛娃,十几岁了,走沙塄还怕掉进水里,掂着脚,要大人扶着才能走。这种人长大了也没出息。

我于是很高兴。

父亲说我可以成为有出息的孩子,因为能出力,肯下苦。我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出息的孩子,可以吃着自己种的粮,穿着自己纺的布,睡着自己铺的床。我在沙塄上行走的时候,一直在想,等长大了,一定要讨个漂亮姑娘做媳妇,她也能走沙塄,也能在沙塄上飞快地奔跑。

能在沙塄上飞奔的女孩子很少。在我离开沙塄,走上机耕路,上完小学走出村子,走上坚硬的柏油路或者水泥路之前,我一直没遇到她。

在沙塄上走路,是有难度的,脚板宽的路朝着稻田、麦地,十分平缓地倾斜着。谁都能从中看出,沙塄不过是土地的一条肋骨,并非所有的血肉。对于整块的土地来说,这根肋骨过于瘦弱,细细长长,如果沾了水,脚踩在上面,就会不住的打滑,走一步,滑三滑。有时,都搞不清是在前进,还是倒退。所以,有些人干脆舍了沙塄,从一垄垄地头上斜着跨了过去,他们跑得飞快,像跟谁拼命似的。实际上他们也只能是飞快地奔跑,否则要是让农人看见,有人敢在他们的领地上这样白白地折腾庄稼,不跟他拼命才怪。

庄稼是农家人的命根子。每次父亲下地时,总是老老实实地走沙塄,从不为贪图一己之便,从别人家的田里斜着或横着跨越。于是我也养成了走沙塄的习惯。儿时,颠颠倒倒,醉酒一样,赤着一双脚丫,在沙塄上行走。大些了,还能在肩上压一副盛满大粪的担子。一压上担子,脚步就沉稳了,像五月的麦穗和九月的稻穗一样,显示出一种成熟的力度。

现在,当我走在雍城的柏油路上,试图充满力度地走几步时,便开始感觉心慌,再也找不到那种肌肤贴着泥土的温暖与和谐。坚硬、四面八围的坚硬,让我感到疼痛。

这种疼痛的感觉像野草一样蔓延,直到我的记忆也开始疼痛。

在一阵一阵的疼痛中,我看到那个在沙塄上爬行的婴儿。他爬着爬着,就会走路了,跑着跑着,他突然迷路了。

沙塄在哪里呢?

我第一次下地干活,是六岁那年。父亲扛着锄头在前面走,我像尾巴一样踩着父亲的脚印走。那时刚学会走路和跑步,在沙塄上还常常要摔跟头。摔倒了,父亲也不扶我,只是“嘿嘿”地笑,看着我用极不雅观的姿势重新站起来。我承认,六岁是我充满坎坷与沧桑的一个年纪,它像一道沙塄一样横在我的生命里,让我无法忘记,但我不嫉狠父亲。我坐在地头,看着父亲用锄头把新翻的泥土敲碎、整平。

当中午的阳光把父亲的影子压得很扁很扁时,父亲终于把一块历经坎坷的地铺成了一张平展展的大床。父亲说:“九娃,你记住,家里的床是女人伙铺的,外面的床就得由男人伙来铺。”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一个男人,我得学会把一块地铺成一张床父亲撒种,撒完再把地捋一遍,然后拍拍手对我说:“九娃,开始劳动。”我站起来,和父亲并排着在地上踩脚印,一脚紧跟着一脚,像是比赛走慢步。我的脚印小,父亲的脚印大;我的脚印浅,父亲的脚印深;我的脚印凌乱,父亲的脚印从容。我发现我的脚印在父亲的面前,像漂在水面上的浮萍,完全不像人类的脚印。而这两排极不和谐的脚印种在地上,却像两行极为和谐的诗。

就在我这样想时,父亲拍着我的头,说在夕阳把影子拉长之前,我们得种满一地的脚印。我显然太慢了,拖累了父亲的的脚步,于是我快走几步,结果脚印更加凌乱,脚印与脚印之间留了许多眼睛,在那里对着我眨。父亲一急,就把我扛在了背上。我在扭头看时,发现两排脚印并成了一排,我的小脚印套在了父亲的大脚印里,找不着了。父亲说:“在的,我娃的力使在爸的肩上,就是使在了地上。”于是我很高兴,即使骑在父亲的肩上,我仍是一个男人。

地不长,但细碎的脚步显然把地拉得很长很长,我和父亲一起,背着太阳从地头踩到地尾。来,回,再来,再回。父亲看着前头,我看着后头,我不会数数,记不得到底踩了多少遍。多少年以后想起,我突然发觉,父亲其实是一个比尼采或叔本华还伟大的思想者,尼采那些深邃的思想,还不是这么踩出来的?而我至今仍不清楚,在父亲日渐衰老的脑袋里,到底装了怎样高深的思想,能让他如此耐心地面对一块土地。

我的耐心是十分有限的,没几个来回,就对脚印失去了兴趣,开始看另一块地上的人和牛,另一块地上有一个和我一般大小的女孩,爬在牛背上,参加劳动。于是我便想,她爬在牛背上一定没我舒服,说不定牛的脾气上来了就会把她摔下来,让她啃一嘴巴土。后来连这些也无法吸引我的眼神,我的目光开始游离,我盼望太阳快点躲起来,炊烟快些升起来……然后,就在父亲的背上进入了梦乡。梦和脚印一样长,一串串,一串串,多少个无梦的夜晚,我仍会回想起,那梦,怎么会那么长!

“九娃,回了。”父亲叫醒我,我发现夕阳已经把我和父亲的影子拉得可以盖住一垄地了。而每一垄影子下的地,都种满了父亲和我的脚印。一块地像一块镶满繁星的夜空,无数的脚印在地里闪闪发亮。我揉揉眼睛,不明白是梦把这些脚印拉长了,还是脚印把梦拉长了。父亲说:“九娃,再有五天,这些脚印就会长叶,再有六十天,这些脚印就会开花了。”于是我就看见一地的脚印“嗖嗖”地发芽、长叶、开花,像无数个鲜活的生命,扑面而来。

到秋天,再来到这块地的时候,发现脚印没了,一地的脚印长成了一地的高梁,一株株在地里笑开了花。而我虚浮的脚印阻碍了庄稼的生长,在我踩过的那一块地里,高梁长得特别瘦小。没想到第一次劳动,就让我充满了自卑,所以我更加敬佩父亲,是他一天天、一年年在这块地上种下了自己,收获了我的昨天和今天。

如今,走在雍城冰冷坚硬的水泥路上时,我的脚步仍像六岁时那样虚浮和凌乱,我仍无法踩出像父亲一样深沉、宽大和从容的脚印,我开始怀念和父亲一起种下的那一地脚印,那一地脚印如今都长满了绿色。而现在,我的身后已经没有脚印。

我七岁那年的夏天,父亲常带着我下田间锄草,他顶着烈日劳作,却吩咐我在河岸畔的柳荫下玩耍。那时,我的伙伴除了芦苇丛中的“呱呱鸟”、“叫天子鸟”外,还有河岸畔草丛里来回飞舞的蜻蜓、蝴蝶,而最多的却是柳荫下草地上叫不上名儿的小虫子。我一个人常常玩腻了,就躺在树荫下的草丛里不知不觉地睡着了。这时候,在朦胧中我的身上便成了众多小虫子温暖的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而睡——那时候我身体上发生的这些事自己一点也不知道。记得有一天下午,父亲让我一个人去泉边菜地里拔草,我顶着午后的炎阳,拔了将近半下午的杂草,又饿又累,我急忙去泉边喝了几大口水,由于腿发酸,就躺在泉边的柳树下。时值盛夏,泉边、渠旁的虫声、蛙声、蔬菜和庄稼生长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一支巨大的催眠曲。我的头一挨地便酣然入睡,天啥时候黑的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泉边担水的人来来去去我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当父亲叫醒我回家时,我的身边爬满了各种颜色的虫子,这些勤快的小生命,在我身上留下了许多又红有痒的小疙瘩,证明它们来过了。我想它们和我一样睡了美美的一觉。有几个小家伙竞在我的裤腿里呆舒服了,不愿出来。若不是瘙痒得难受,我不会脱了裤子捉它们出来。对这些小虫来说,我的身体是一片多么辽阔的田野,就像我此刻爬在大地的某一个角落,大地却不会因瘙痒和难受把我捉起来扔掉。大地是沉睡的,它多么宽容。在大地的怀抱中,我比虫子大不了多少。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包括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还有藏身于泥土之中的。它们以海陆空的方式自由生活在宇宙空间,我常想:如若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昆虫学家也难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而虫子知道我们人类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薛九来这条大虫吗?有些虫子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的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我因为无聊和困倦,常常于父亲锄禾时在河岸边的柳荫下酣睡,曾被哪么多虫子认识。它们好像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对我的血和肉体的味道赞赏不已。有几个虫子显然趁我熟睡时,在我脸上走了几圈,想必也大概认下我的模样了。现在,它们在我身上留了几个看家的,其余的正在这片草滩上奔走相告,呼朋引伴,把发现我的消息传播给所有遇到的同类们。我甚至感到成千上万只虫子正从四面八方朝我呼拥而来。我的血液沸腾,仿佛我出生以来梦想出名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这些可怜的小虫子,我虽然与你们为伴,但我认识你们中的谁呢?我将怎样与你们一一握手?你们的背脊窄小得签不下我的名字,声音微弱得近乎虚无。我能对你们说些什么呢?

当千万只小虫呼拥而至时,我已回到人世间的某个角落,默默无闻地做着一些事。没几个人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认识几个人,不知道谁死了谁还活着。一年一年地听着虫鸣,使我感到了小虫子的永恒。而我,父母把我降生到这个滚滚红尘世界,苦度的岁月才开了个头,不知还有多少个艰难坎坷的路横亘在我的面前。那时,吖吖学语的我只能面朝黄土,与虫为伴,而没有叫声。

渐渐长大了,常听母亲说过去遭年馑、闹蝗灾年月的事:蝗虫来了,铺天盖地,河湾庄稼草木被洗劫一空。蝗虫吞噬了村里人所有的希望。那年月,村子里逃荒的人都走了,走不动的留在家里看着惨不忍睹的场景,不住地叹息,这是恶魔般的虫。母亲每说起闹蝗灾往事的时候,我的脊背一阵阵发毛。想象着蝗虫“黑城压城城欲摧”的样子,颶风般肆无忌惮地狂笑,震落了屋檐,震碎了河湾村人缥缈的希望。

此后,我就开始嫉恨虫子。不管飞的爬的还是游的,见到后不是毫不留情地撕成碎片,就是踩在脚下,碾成齑粉,狠不能让它们碎屍万段。但夏天在稻田碰见大伯的时候,却让我对虫又有了另一种看法。

大伯在稻田里施肥时逮了几只蚂蚱和蛐蛐拿回家,分别装在麦秸编织的笼子里,挂在院子葡萄架下,每当傍晚,我蹲在葡萄架下,听蚂蚱唱歌,窥蛐蛐斗架,那美妙的乐曲和斗架的乐趣使我入神如痴,不仅对虫又有了一点可爱,少了几分嫌恶。

再后来,我和村里的小伙伴们在春天里去千河里摸小鱼,逮小虾,捉螃蟹,捞河蚌,为了满足我们好奇的心理,拿回家嚷着母亲给我们烧烤着吃。那缕缕醇香和带有泥土丰厚的气息至今留在唇边耳畔。

和虫在一起的时光总的说起来还是快乐的。我和小伙伴们在泉边掏螃蟹的时候,争吵着一定要分辨螃蟹的雌雄;玩耍时大多时间在大树下看蚂蚁们不辞辛劳的搬家,在草丛花簇里观蝴蝶跳舞、蜜蜂酿蜜、湿湿虫聚会、蚯蚓松土;夜里踏破浓浓的月色,迎着轻风的絮语,去河畔逮萤火虫拿回家照明。我甚至为某个小小的生命而耗去诸多的光阴。我住的窑洞天窗角有一挂蛛网,主人是一只个头很大的蜘蛛,我叫它“大肚子”。大肚子是极少见的那种,长长的腿,圆滚滚的肚皮,很多时候藏在墙洞里不肯出来,蚊子和苍蝇当然太弱小,碰上蛛网根本动弹不了几下便成了大肚子的美食。天渐渐地黑了,我才离开了墙角。从此之后,每每看到蜘蛛,无论大小我都会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它耗尽心力织就的岁月之网,打扰了它们静静流淌的时光。

人有善恶,虫也有益虫害虫之分。譬如前面所说的蝗虫,黑压压地铺天盖地,洗劫的是乡村的希望和收成。但在万物衔接的生物链条上,缺了谁也都不会那麽完美。

我生长在一个与虫为伴的河湾村,虫们骚扰着农人的庄稼或草木成长的脚步,父辈们风雨无阻地和虫们展开战争,谁胜谁负没有那麽重要,重要的是在你来我往中,交流着彼此对乡村和土地深深的眷恋。

儿时,母亲常常对我说:“见了打碗花,记住,别碰它,碰了会摔碗的。”记得有一回,在通往河畔田间的小路上,我的小手还没碰着一朵淡白的打碗花骨朵时,母亲就急且地阻止我,好像生怕我犯下错误似的。记忆里,春天的河湾村落、千河岸畔野花遍布,但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母亲就对这种花如此偏爱。

每年的四五月份,河畔、沙塄、崖边、房前屋后,随处都能见到打碗花素洁淡雅的身影。她开花的时候,状如喇叭,红白相间,一串串一簇簇,像春天娴静的女儿来到了人间。她的花萼极薄,宛如婴儿的嘴唇,一看,会令人顿生怜爱。这正是她不同于众多乡间野花的地方,好像一场风雨,就会带它离开这个世界似的。

母亲说,这种花一旦碰一下,回家吃饭肯定会摔碗。村子里有不少人刚开始不信,一试,都失败了……回家吃饭时摔坏了碗。母亲还说:“村西头有个叫狗娃的小伙子,脾气很犟,死活不信这个邪,有一次喝多了酒,拿了把镰刀,把一条乡间小路上所有的打碗花全给割掉了,后来,他家里接二连三地摔碗,最后,家里一个碗都不剩了。”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理所当然地对这种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信以为真。因此,一双好奇的手就从来没有接近过打碗花虚弱的身体,而打碗花也就在我的心里神秘地开放着。但一个稚童的好奇心是天性使然,所以,当我和同伴在乡间小道上遇上打碗花时,是多么想碰一下呀!可就是一直不敢。终于有一次,我和我的同伴丑蛋一起互相壮胆,摸了一把打碗花。我们捏着它,嗅嗅、看看、再嗅嗅。我至今还能回忆起当时那甜丝丝的感觉,好像刚刚闻过一样;当然,至今还记得那次回家后我所付出的代价;吃饭时端着碗格外小心,生怕摔坏了碗——这次冒险被我守口如瓶到现在,也无人知道。

但我清楚,我的行为让母亲的“信仰”出现了漏洞。当我这么理解时,我已近而立之年,对打碗花的认识也更加接近它的本质与真相:在那遥远的岁月、非常的年代,家家都穷得勒紧裤带过日子,甚至穷得连一只多余的碗都没有,所以,一种常见的植物被西府土塬顺手拿来,赋予它教导和劝诫的意义。

也许,这正是打碗花名字的来历;也许,打碗花像关中西府大地上的一处小小伤口,隐藏着更多的伤痛与秘密。

小时候,跟随父亲在千河滩里割稻耘田,我最怕稻田里的钻子虫。尽管我现在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想起那时被钻子虫咬伤的日子,还是后怕不已。

孩提时,我和小伙伴们在千河里摸小鱼、捉田螺,在田里逮泥鳅,看见这该死的钻子虫,就惶惶然避而远之。有时候当我们正赤条条地在水中嬉戏的时候,只要听到河岸上有人高喊着“某某的腿上有只钻子虫”,水中的我们就会活跌死撞地爬上岸,扭来扭去的查看身体,一脸的着急相,一脸的惊恐相。于是,小孩与小孩之间,有时也以“吆,一条钻子虫”这样的话来惊吓对方。

因为钻子虫的可恶,因为对钻子虫的惧怕,所以处死钻子虫倒是一件十分解恨的事情。我们小时候最常用的办法是两种。一种是捉住钻子虫翻它的内脏,其动作如杀猪时翻猪大肠。一种是烤钻子虫,把一只水淋而滑腻的钻子虫放在瓦背上用火烤,笑看热锅上的钻子虫挣扎弹跳,拼命打滚,直至烫死绻缩成颗粒状。

我对钻子虫的深刻记忆,源于上小学后的每年暑假。暑假里,我跟随父亲在稻田里插秧,在相对凉爽的秧田里,人的脚有时候简直无立足之地,你的脚才伸进秧田,饿扁了肚皮的钻子虫,就爬树似的爬到你的脚杆子上来,一接触皮肤,就狠命的咬吸,让你先是疼痛,再是奇痒,于是只得拔一会儿秧,再捉一会儿钻子虫。人的腿脚最怕有伤疤,饿瘦了的钻子虫早已没有了力气,所以一见了这些疤痕,就争先恐后地把它们的吸盘贴上去。钻子虫的吸盘很象现在大街上的吸尘器,有时候一个伤口上会挤出三四支钻子虫的吸盘,你就像一个无偿献血者,其情其景惨不忍睹。所以,几乎每个暑假,我的双脚两腿总是满目疮痍,千疮百孔,那都是钻子虫侵略过的地方。

斗转星移。如今我已走出田野已经四十多年了,但害怕钻子虫的余悸始终拭抹不掉。我不知道现在的田里是否还有那么多钻子虫,倘是有,我想,它们也一定会饿得差不多死光了吧。因为现在赤着脚在田里的农民百姓已经寥寥,割稻用的是机械化的收割机,育秧有专门的塑料秧盘,种田是懒汉种田——插秧,一桶除草剂代替了一遍二遍艰苦的耘田,田里的钻子虫,包括泥鳅、黄鳝什么的也差不多断子绝孙了,钻子虫若果真想生存,那就只得改变食物结构,去吸污染了的空气,去喝污染了的河水。真是活该这些钻子虫!

1958年,我已满十二岁,那年,稚嫩懵懂的我已有了模模糊糊的记忆,加上长大后母亲又对我说起过,于是,拣吃羊骨头那件事便像钉子一样钉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们姐弟妹四人,由于人口多,而能挣工分的劳动力少,经济上要比其他人家拮据得多。尤其是遭逢低标准、瓜菜代的年月。

春节将至,家家户户都忙碌张罗办年货,村子里少数几户有钱的人家还杀猪宰羊煮肉……整个村子里飘散着炊烟,人们沉浸在节日前温馨而祥和的气氛里。

这天中午,天灰蒙蒙的,铅色的云飘在空中,母亲在厨房内心事重重眉头微皱着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忽而掀动锅盖,忽而瞅一眼那几条的粮袋子,目光最后锁定在案板上的几朵白菜和一些手指头大小的胡萝卜上,她思忖了一下,说道:“九娃,去抱柴火吧,帮娘做饭。”

我迟疑地看着母亲,想说些什么。“快去呀!”母亲催促道,我只好无奈而又不情愿地去抱柴火。

往锅里舀满水,我闷闷不乐地点着火,往灶里一点一点地添着柴。母亲洗完菜,在案板上切着胡萝卜和白菜,刀碰到案板的声音让我幼小的心灵一直在打颤。

我终于憋不住了,嗫嚅着说:“娘,要过年了,咱们怎么就吃这个?”我抽噎着,眸子里有泪水溢出来。

那天中午,我耐着性子吃了一点东西后,就对母亲说:“娘,我出去玩了。”

“早点回来,别让我找你。”母亲叮嘱着。

贫穷抵挡不住一个孩子爱玩的天性,只要见到那些朝夕相处的小伙伴,我便似飞出了笼子的小鸟,欢呼雀跃,四处追赶。打闹了一阵后,我们来到了沟旁的草地上摔起跤来,在尽情地嬉戏玩耍中,我突然发现沟边草丛里有一块羊骨头静静地躺在那儿,还散发着一股余香呢,我怔了一下,玩耍的兴致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开始敷衍正在欢笑中的几个小伙伴,那块还带余香的羊肉骨头强烈地诱惑着我,我咽了一口唾沫,可我不能去拿它,因为身边还有那么多伙伴,我的自尊心使我只能瞥它几眼,我努力地克制着那个年代一个顽童对一种味道可怜而又强烈地占有的欲望。等小伙伴们玩累了以后,我支开他们,自己留了下来,这时已近傍晚,天上的黑云好像更浓了些。

我像个贼似地轻轻走过去,俯下身子猛地攥起那块骨头,仿佛昨天夜里二狗家杀宰绵羊后下在汤锅里煮肉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自己确也像只饥饿的小狼突然间见到了美味佳肴,我双手握着带鲜味的羊骨头用力地吮吸着,尽情地撕咬着上面的一点肉渣和几根筋脉。那是十岁的我第一次品尝到羊肉味,一点、一点,一下、一下……我忘情而贪婪地啃着,沉醉其中,忘了周围的一切。

“九娃,九——娃!”是母亲急切的叫喊声,那声音分明隐藏着痛楚。

我停住撕啃羊骨头抬起头,看见母亲向我飞奔过来。风迎着她吹,刮起她补丁摞补丁的衣襟,母亲的头发有点散乱,向后飘起,脸上交织着令我至今一想起来就落泪的表情。被草蔓拌了她一下,母亲险些摔倒。我愣在那儿,怔怔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预感到母亲要斥责我或者打我一顿。可她没有脸上充满了无限悲伤和酸楚的表情。

母亲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那块骨头,用力扔到沟里,她摸了一下我的头,猛地把我拥在怀里,泪水扑簌簌地流了下来,滴在我冰冷的脸上。

就在母亲把那块骨头扔到沟底的时候,看了我好长时间的小花狗搭讪着走上前,闻了闻骨头,失望地摇了摇尾巴,吐着舌头走了。

天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雪,雪花不大,却很急,像细细地沙粒摔打在我的脸上。

在那个傍晚的风雪中,在那个沟边的草丛里,母亲蹲下身来,用她粗糙但很温暖的双手捧着我的脸,为我擦干眼泪。怜爱的目光透过朦胧的双眼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九娃呀,长大了要争气。”

那是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也是她一生惟一的一次——为她的儿子一块被别人遗弃的骨头。尽管这件事已过去好多年了,但现在每每想起来,心里依然非常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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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芳华了一路,糊涂了一路,爱她的,恨她的,似乎几页书就能写完,但那些遗憾却终于无法弥补,倘有下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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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这个城市中看起来最光鲜亮丽的一群人,好的工作、好的家境、好的容貌,老天似乎特别眷顾他们,给予他们别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可是他们的辛酸与可怜只有他们自己懂,他们死死地守着自己的心,不让别人轻易看见,不让别人轻易读懂,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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