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485500000007

第7章 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背景与路径(2)

1922年,国际法权会议在美国华盛顿召开,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中国政府代表提出要求收回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问题,与会的西方国家并不想将此特权归还给中国,却议决要对中国司法状况进行所谓的调查。为此,中国政府责成司法部抓紧司法上应行改良的各个事项,并令修订法律馆积极编纂民刑各法典。可以说,列强的威逼利诱与领事裁判权本身的示范性外部冲击,成为清末民初刑事诉讼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制度改革的长久动因。

(二)巩固统治地位的紧迫需要

近代以来,虽然中国和日本一样,都希望通过改良法律来收回治外法权,但两国的目标却大相径庭。日本不仅要消除不平等条约带来的耻辱,更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将日本建成独立而强大的资产阶级国家,“富国强兵”成为日本近代法律改革的主要动机。而就清政府而言,法律改革是不得已而为之,从统治者方面看,“皇位永固”的打算占据了主导地位。鸦片战争之后,内乱外患不止。有识之士一再呼吁变法,以实现富国强兵。但以慈禧为首的顽固不化的清政府却认为,太平军和捻军是心腹之害,蚕食中国领土的俄国是肘腋之忧,而以暴力要求贸易的英国只不过是肢体之患,因而将全部力量都用在对付人民起义上,并竭力阻挠改良派的变法。及至甲午战争惨遭失败,革命派推翻王朝的威胁日益逼近时,慈禧才宣布“变通政治”,实行新政,但并未采取具体措施。直到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实行君主立宪的日本大获全胜,清政府眼见专制统治下的俄国惨败如此,才不得不接受立宪派的主张,取法日德,预备立宪。但清政府自始至终并未真正打算全面实行立宪,而只是幻想通过预备立宪的形式,平息国内人民的怒火,迎合西方列强要求改良法制以保护其切身利益的愿望,最终达到维护大清王朝永久统治的目的。这个根本动机在载泽等五大臣考察欧日宪政后得出的立宪三大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的结论中,即可得到明显的体现和印证。在如此自私、急功近利的法律变革动机下,刑事诉讼律等法律的改革被推上了前台,但也由此决定了改革之路的极度颠簸与曲折。

(第二节)变革的路径

清末民初的社会虽然具有了近代社会的某些因素,但这种发展在时间上是短暂的,于程度上是不成熟的,因此反映出的新的社会关系亦是不全面的、不发达的,近代性的立法与司法技术也相当不成熟。可以说,中国法律的近代化是在中国社会尚不完全具备近代化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包含刑事诉讼法律在内的法律近代化,需要很大程度上借助外来的法律与技术。在此情势下,这一时期的刑事诉讼制度变革,在内在精神上,采取了以融通中西的承继固有、继受外来的思路为指导;在外在途径上,选择了远法德国、近采日本的以大陆法系为参照的道路。

一、承继固有,继受外来

“历史的经验证明:固守传统不可能实现法律的现代化,简单的拿来主义也不等于现代化,更不能完成现代化。无论对传统文化还是外来文化,都有取舍的问题。其标准是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符合国情。”清末民初的刑诉法制变革标准当然难以完全做到“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但在“符合国情”方面,历届政府却无不在固有与外来之间斟酌取舍,尽量融通。随着社会整体的发展和变革的深入,在承继固有法律传统的基础上,外来法律的原则与内容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继受。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外新关系的形成,面对内忧外患的颓危国势,清朝统治层内出现了一个以奕、曾国藩发其端,李鸿章继其后,张之洞总其成的洋务派官僚集团。他们的理论基础与施政宗旨是“中体西用”,即“在保持孔孟盛道与纲常名教的前提下,在工艺、练兵、法制等问题上,可以采用西法以应世变”,提出“博采东西各国律法”,在不超越“政教大纲”的前提下改善法制,完全不同于顽固派的盲目排外。“这种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祖宗之法不可改变的束缚,是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遽变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引起的分化。”可以说,这也是当时朝野上下的“中上西下”观念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折射。

随着时局的发展,迫于情势,清廷于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1901年1月29日)颁发“变法”上谕:“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强调“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在1905年、1908年和1909年陆续发布的有关上谕中,清朝统治者又反复强调了修律的原则,要求“酌法准情,折衷至当”,“参考列邦之制度,体察中国之情形”;虽然“不宜墨守故常,致失通变宜民之意”,但是“只可采彼所长,益我所短”,绝不能动摇“三纲五常”这一“数千年相传之国粹,立国之大本”。曾以联衔会奏“江楚变法三折”而名噪一时的两江总督刘坤一、两广总督张之洞,其“采用西法十一条”强调,只有“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才能“变而不失其正”。从而为变法明确定下了折衷“固有”与“外来”

的基调。只不过在这种折衷中,洋务派一再倡导的“中体西用”思想仍然居于支配地位。

不过,“好深湛之思”、“媒介东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的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在政治上属于改良主义,在思想体系上则更趋向于资产阶级新学。法律变革中,他极力主张要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吸收西方内容,以此达成中西“融会贯通”。为此,他反对一味盲目崇拜西法、照搬照抄;也反对抱残守缺,固用旧法。他明确提出:“方今世之崇尚西法者,未必皆能深明其法之原本,不过借以为炫世之具,几欲步亦步,趋亦趋”;同时,对守旧派的陈腐也予以无情地批驳:“而墨守先型者,又鄙薄西人,以为事事不足取。抑知西法之中,固有与古法相同者乎?”在论及研究中法与西法的方法时,他进而谈到,“当此法治时代,若但征之今而不考之古,但推崇西法而不探讨中法,则法学不全,又安能会而通之以推行于世?”被任命为修律大臣后,沈家本结合司法实践,更是深有体会:“余奉命修律,采用西法互证参稽,同异相半。然不深究夫中律之本原而考其得失,而遽以西法杂糅之,正如柄凿之不相入,安望其会通哉?是中律讲读之功,仍不可废也。”因此,作为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近代法律文化交融贯通的突出代表,沈家本于主持修律期间,希望借西法之长补中法之短,以延续清廷的统治。虽然,“他既不可能否定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不会对西法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这些决定了沈家本主持的变法修律,只能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改良,而不可能是社会经济变革下的上层建筑革命,更不可能涉及清王朝的君主专制政体”。

但是,由“中上西下”到“中西对等”的认识转变,却已经在客观上越来越明显的影响着当时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

至民国临时政府初建,孙中山先生主张全面学习西方、建立“主权在民”的人民共和国的宏大计划尚未具体实施,临时政府即易位于北洋军阀。北洋时期,虽军阀混战不断,但清末开启的法律变革的脚步迄未停止。袁世凯本是洋务派“中体西用”论的积极倡导与践行者,甚至有人称其为“洋务派后起之秀。”其法律思想中,对李鸿章法律主张的继承与发展尤多。在其当政时期,前清各种新修之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应失效力外,余均暂行援用,以资遵守”;而且,即使并未颁行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的大部分章节,也被北洋政府长期援用,在其基础上修订的《刑事诉讼条例》,更是成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在全国颁行的法典性刑事诉讼法律文件。如此种种,无不显示出“承继固有,继受外来”的法律变革思想在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中的客观延续。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除独创外,大都是相互影响的结果。在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两个以上的民族或国家相互接触之后,对于外来的文化制度加以选择、吸收,创造出自己独特的文化。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中,“中体西用”的情结虽从未消逝,但由“中上西下”到“中西对等”的认识转变却是明显的趋势。从《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中改“推事管辖预审”为“检事管辖预审”的调整,到北洋时期大理院对西方判例与传统条例的折衷;从覆审制与上诉制的结合,到众证制度与自由心证的互补,无不显示出制度的变革者中西兼取、为我所用的融通思路。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固守传统或全盘西化的极端性,客观上有利于本国固有法律与外来法律间的互补与协调。

二、远法德国,近采日本——刑事诉讼制度近代转型中德日的不同影响

谈及中国近代法律变革,法史学界的通论是日法为中法的蓝本。

但事实证明,除了日本法之外,与其他国家相比,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律变革的影响也非常之大。早在1901年,张之洞、盛宣怀等人便鉴于情势,明确提出,“格物制造,取法英美;政治、法律,取法于日德”,建议参照日、德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来修订中律。事实上,清廷与民初政府也皆以此为向,各种法律的变革与建设无不深深打上日德烙印。可以说,包括刑事诉讼法律在内的中国近代法律制度,是以德国法为继受源头、以明治维新后效德法而成的日本法为直接参考,在世纪之交、政权迭替中曲折前行的。因此,日本法与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由落后残酷的封建法制转变为相对先进文明的资本主义法制,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只是两者所起作用的力度与方式不大相同而已。

(一)慎重的考察,一致的抉择

应该说,在法的问题上并无四海皆准的标准,每个国家依照各自的传统自定制度与规范是适当的。“但传统并非老一套的同义语,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清末,鉴于“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的严峻局势,清政府不得不接受变法要求以图生存,并在西法东渐中,准备“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

但在世界几大法系各领风骚、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并弄潮头的情况下,中国的“新政”究竟以孰为师?为此,封疆大吏张之洞、刘坤一在着名的《江楚会奏变法第三折》中建议,“欲求救急之方,惟有派游历之法,观其国势,考其政事、学术,察其与我国关涉之大端,与各国离合之情势”。袁世凯也“奏请简派亲贵分赴各国考察政治,以为改政张本”。对此,“朝旨俞之”。1905年7月16日,清廷下达“考察政治谕”,派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择善而从”。五大臣秉承旨意,按照“择各国政体与中国政体相宜者”的“择善”标准,对德、日、英、美、法等国,进行了为期七个月的走马观花、却又颇为认真的考察。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是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顾问——律师请进家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顾问——律师请进家

    本书包含法律问答、案例分析、相关法律和常用文书四个部分,突出实用性,同时,作者研究分析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力争做到回答问题准确、明确。
  •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难及相关制度研究

    执行难是在经济体制转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理性而客观地认识执行难,是解决执行难的前提。民事执行制度是执行程序正常运行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保障,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可促使执行功能的发挥,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本书共分六章,分别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民事执行权、民事执行机关、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再执行凭证制度以及民事执行竞合等进行了探讨研究,为民事立法提供建议,对坚持依法治国、促进改革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可操作性,可供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参考阅读。
热门推荐
  • 娘子太无耻

    娘子太无耻

    吃喝嫖赌除祟师VS温文儒雅仙公子沈陈晨的师弟们一致以为,他们大师兄上天入地,斩妖除魔无所不能,谁知道遇到谭凤军这天下第一公子,他家大大师兄变得啥都不会了沈陈晨的师弟们以前跟着他出去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谁知道遇到谭凤军后,他们大师兄原来很穷ps:非同人文,女主以男装示人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梦回明初

    梦回明初

    一次意外的穿越,一个世间平凡的少年。看他如何利用现代的智慧,玩转这片陌生的土地。嘿嘿,洪武大帝很铁血,建文皇帝很可爱,永乐大帝很威猛。这是一个风云变幻的大时代,让我们一起去看他如何凭借自己的力量,智慧的大脑,搅动这个时空的乾坤吧。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富二代影后的追星之路

    富二代影后的追星之路

    简瑭参加一档选秀节目,隐藏实力只想进入前10名签约星辰娱乐近距离接触自己的偶像柏彦一,却阴差阳错夺得冠军。一心只想着追星的她,却意外红得遭各路人的忌算退圈多年的影帝柏彦一重新复出,复出首秀竟是从不参加的综艺,尽管只是一期嘉宾,但是也震惊了整个娱乐圈。众粉丝仿佛过年,微博上一片喜气洋洋,转发抽奖忙得不亦乐乎。也是因为这个综艺,“壹糖”cp粉慢慢壮大,简瑭和柏彦一的粉丝由此撕的不可开交。而每当双方粉丝撕逼,两人便无意间发颗糖。简瑭、柏彦一的粉丝:“真香,壹糖真好磕”。
  • 末日孤心者

    末日孤心者

    “我早该死去,死在灾难降临的那天;死在地下城穹顶破碎的那天。”心死了若没有了留恋,存在的意义,也只剩仇恨
  • 虐恋情深:王爷太淡定

    虐恋情深:王爷太淡定

    她曾把初心付与绉子芽,把毕生的爱交予林风辰,又把最后的依赖全部托付给林宫。夜幕降临时,窗外的乌鸦盘旋低叫时,她蜷缩着身子,眼睛是止不住的水阀。她曾在想,若没有当初倾心的伞,她的父亲,她的家是否会一如既往,温暖而甜蜜。”悬崖边,满目的苍夷,她苦笑着流泪,“林风辰,你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样”。林风辰目光远眺,风拂袖而起,他嗫嚅着,却终究没说话。绉子芽穿着血迹斑驳的衣服,步履蹒跚的抱着她前行时,耳边的声音依旧,嬉笑中带着苍凉“丫头,欠你的我可能要下辈子给你了林宫在她面前一字一句的起誓,铿锵有力,“我此生必定以生命保护王妃。”她笑靥如花,戏谑中带着认真,“不,我只要你的心”……
  • 老荜的救赎之路

    老荜的救赎之路

    尝试一下,写着玩,随便气气某人。ps:现在都开始写小说互喷了。
  • 苦竹杂记

    苦竹杂记

    《苦竹杂记》多为杂文和“抄书”,属于周作人简练淡远的后期文章,其中“文抄公”写法成为周作人沿用多年的写作特色。同时,这本《苦竹杂记》也是周作人情感最浓的一本,是周作人的性情之作。
  • 谋夫惑国

    谋夫惑国

    "外拙内秀的潜台词是:腹黑!谁说名流清贵之嫡女不可沾染阴谋诡计,腹黑耍赖,皆可信手拈来。那日,金銮殿上。“朕能富人,朕能杀人,卿何逆朕?”他疾言厉色道。“陛下能贵人,吾不做陛下之妾。陛下能富人,吾不受陛下之禄。陛下能杀人,吾不犯陛下之法。”“你……朽木不可雕也。”他气急败坏指着她的鼻尖,恨不得将她整个人捏成一滴朱砂,藏在心间,深埋骨髓,化作一粒用抹不去的朱砂痣。“陛下,吾不是朽木,吾口干舌燥,吾饥肠辘辘,先让吾填饱肚子,再探讨情爱之事,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