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819900000033

第33章 家产继承与家庭门户传继(8)

寡妇招接脚夫入居家中之后,尽管不再算是守“节”了,但没有放弃承担前夫留下的家庭义务,并且是招了一个帮手来帮助她完成这些义务,因此,她应该与守节不嫁一样享有继管亡夫家产、支撑亡夫门户的权利,但事实上这却比独居守节继管更容易遭到族中近亲的刁难。寡妇本来是外姓人,又招进来一个外姓人,这比本家的姑娘招赘婿更难为族人接受。宋代有个案例说,闾丘绍死后其妻“阿张奉姑(按:指婆婆)阿叶命,纳胡哲为接脚夫”。胡哲死后阿张仍在前夫家侍奉婆婆,抚养幼孙,后来“有族侄闾丘锜诉蔡佾、阿张犯义事,籍记家业”,阿张不服,“称自(前)夫丧后,主掌家计,鞠养儿女,实为夫家增置田产”,有权与孙子同居,族人无权干涉。官府审理后也认为,“其归闾丘家有年而不离宗,遂给闾丘物业付阿张、阿曹(按:守寡儿媳)掌管”。还有一个案例说,丁昌的寡妻阿甘与一个3岁的养子难以活命,招了一个接脚夫,不料有个叫朱先的人告状,说丁昌是绝户,县衙便“拘没”了阿甘的家产。州衙复审的时候认为不妥,“前谓阿甘已召接脚夫,不应复为前夫抱子,便欲籍没其业,则尤未安。妇人无所依倚,养子以续前夫之嗣,而以身托于后夫,此亦在可念之域,在法初无禁绝之明文”,实际上于情于法都是允许的;“纵使此子不当养,阿甘系召接脚夫,亦有权给之条,未当拘没也”。这个告状的朱先与丁昌、阿甘是什么关系不清楚,但可以肯定是财产利益相关者,多亏州司的同情,阿甘和接脚夫才没被剥夺家产赶出家门。另一个姓赵的寡妇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赵氏先嫁魏景宣,景宣既没,赵氏能守柏舟共姜之志,则长有魏氏之屋,宜也。今已改嫁刘有光,遂以接脚为名,鹊巢鸠居”,占据了魏景宣的房屋。尽管赵氏与刘有光持有“招夫入舍之约”,但魏景宣的哥哥仍然说他们是“权借本家成亲”,而且兄弟尚未正式分家,所以“其屋业系同居亲共分,法不应招接脚夫。”官府审理后认为,“赵氏改嫁,于义已绝,不能更占前夫屋业”,判令刘有光携赵氏去了刘家,不再算是接脚夫妇了。赵氏也只好放弃了前夫魏景宣的家产继管权。

以上是寡妇在婆家继管家产、支立门户的两种方式。如果既不守节独居,又不招接脚夫,而是要改嫁他处,原则上就不能继续继管亡夫的家产了。但如果是携带子女改嫁,还可以带走前夫的部分家产;如果没有子女或抛下子女而嫁,表明其不再负担前夫的义务,相应地也就失去了对前夫家产的继管权,只能带走当年从娘家带来的随嫁奁产。不过,此例一开,便为寡妇携带前夫家产改嫁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少妇人趁丈夫在世的时候把丈夫的财物记在自己的名下,伪称用奁产购置,一旦夫亡他适,便名正言顺地携之而去了。宋代有个案例记载,贡士吴和中娶了继弦夫人王氏,原有前妻所生的一个小儿子,王氏到吴家后,吴和中“续置田产,所立契券,乃尽作王氏妆奁。吴贡士溺爱,一听其所为”。不久吴和中病死,留下很多财产,“未几,王氏挈囊橐再嫁。王氏原有自随田二十三种,以妆奁置到田四十七种,及在吴收拾囊箧,尽挈以嫁人”。吴和中的儿子告官,官府明明知道“王氏所置四十七种之田,系其故夫己财置到,然官凭文书,索出契照,既作王氏名成契,尚复何说!”只好作罢。陈仲龙兄弟未分家的时候,寡妻蔡氏把部分田地给了娘家弟弟蔡仁。蔡氏的公爹告官,蔡氏说这是她用妆奁购置的,地契上写的是蔡氏的名字,不在婆家兄弟公家的财产范围之内,官府也没办法,只好以“其父陈圭既已有词,则蔡仁自不宜久占”为理由,才让蔡仁把田地还给了陈家。这种情况是很多的,以至于袁采在家训中专门告诫子孙:“作妻名置产,身死而改嫁,举以自随者多矣”,千万别干这种傻事。

附带说一下遗孀继产承户的时候与婆家叔伯家庭的矛盾。寡妇守节不嫁,由于失去了丈夫这个靠山,名义上受尊敬,实际上常被视为外人、多余的人。“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们必须小心翼翼,才能不受侵害,才能生存下去。隋朝大将郑诚的妻子翟氏20岁开始守寡,生活极为小心谨慎:

自寡初,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内外姻亲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门。非自手作及庄园赐禄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

可见翟氏已经不是谨慎守礼节,而是明显防范了。同时期的韩凯妻于氏18岁开始守寡,也不敢随意走动,只是回娘家看看,“至于亲族之家,绝不往来;有尊亲就省谒者,迎送皆不出户庭”。显然,守节寡妇这样做是出于一种惧怕心态,她们怕的主要是婆家近亲特别是亡夫的弟兄们。

寡妇守节继管亡夫家产为习俗所认同,也受到法令的保护,律令规定,“妇人夫在日已与兄弟叔伯分居,各立户籍之后夫亡,庄田且以本妻为主”,但是在实际的继管过程中,却常常与族人发生直接冲突。因为寡妇如果改嫁,立嗣之事由族长决定,自然会选本族子弟,不会引来外姓;不立嗣,户绝财产也可以由本族近亲瓜分一部分,没官的部分也会通过拍卖等方式落入近亲手中。现在由于寡妇要守节,既使招接脚夫,也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管了财产,这些人便无望了。尤其是亡夫的亲兄弟,更是直接的利害相关者,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占取本该属于寡妇的财产。宋代有这样一个案例,丘萱的堂兄丘庄“包藏祸心,垂涎于从弟之方死,染指于丘新之立继。觊觎不获,奸巧横生,竟将丘萱三瞿里已分田五十种,自立两契,为牙卖与朱府”,直接抢夺寡妇的财产。寡妇惹不起这些叔伯,是尽量忍让的。丹阳一个寡妇穆氏的儿子吴敏修才6岁,“吴氏尚饶于资,敏修之诸父求异籍,夫人愀然不能止,既教敏修惟诸父所与,乃取”。这方墓志是记载穆氏的善行的,据说她教儿子这样做使“乡人异之”,但我们从中不难想象遗孀孤儿在与“诸父”分家时忍气吞声的情形。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的《女妇令狐大娘牒》说,张鸾的父亲与寡妇尊严的公爹是亲兄弟,分家多年之后,张鸾家改建门口,以与尊严家共用的门道还未分清为借口,侵占了尊严家的宅地。尊严到官府诉说的时候,“张鸾所有见人,其他兄弟相似,及是亲情,皆总为他说道理。又云:你是女人,不合占得上舍!”这是亡夫的堂兄弟们合伙欺负寡妇了。还有五代后晋天运二年(945年)河西归义军的一份文书说,寡妇阿龙只有一个儿子索义成,犯罪去了瓜州,阿龙把家中的20亩地托付给亡夫的侄子索怀义佃种,阿龙生活艰难,从索怀义手中什么也没拿到,只得求助于官府。开始的时候官府以索怀义负责纳税为由,把收获物判归索怀义,只是说“义成若得瓜州来者,却收本地”,没提给寡妇阿龙;后经进一步申诉,索怀义才同意“其地便任阿龙及义成男女为主者”。连晚辈的侄子也敢欺负守寡的婶子。

案例中常有叔伯设法逐走守节之妇的记载。宋代岳州(今湖南岳阳)一家姓李的“以赀雄,其弟死,妻誓不他适。兄利其财,嗾族人诬妇以奸事,狱成”,把弟媳赶了出去。还有一家兄弟三人,“其季已死,二兄欲并其产,诬季妇以义绝罪而出之”。这是没有儿子的寡妇。有了儿子也不保险,洋州(今陕西洋县)李甲的哥哥死后,寡嫂不改嫁,与儿子相依度日,李甲却“诬其兄之子为他姓,赂里妪之貌类者,使之认为己子。又醉其嫂而嫁之,为夺其奁橐之蓄”。由于这类诬陷守节之妇的事情很多,有的地方官甚至积累了一些巧断这类案件的办法,如李甲寡嫂孤侄之后,孤儿寡母诉于官府,“每勘核,多为甲行赂于官吏,其嫂侄被笞掠,反自诬服。受杖而去,积十余年矣。暨韩公(亿)至,又出诉。韩公察其冤,固取前后案牍视之,皆未尝引乳医为证。一日尽召其党立庭下,出乳医视之,皆伏罪”。子母复归家中,并令李甲归还了所霸占的家产。

不只是族人和亡夫的亲兄弟,有时候公婆也强逼守寡儿媳改嫁。唐代一方墓志说,晋氏年轻守寡,誓不改嫁,并且“少养孤幼”,与其子张太忠过活。但是其“舅(按:指公爹)夺其志,再改孙门”。后来晋氏临终遗嘱与原夫张师合葬。这是儿子张太忠为其父立志,谈到了母亲的经历,没有揭露家丑内幕,很可能这个“舅”当年逼嫁儿媳的时候有经济动机。有鉴于这种情况,唐代就曾明文规定:“其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皈前家。”所谓“期亲”也称“服亲”,即服丧一年的近亲,原指长辈的祖父母、叔伯父母和平辈的兄弟姐妹;从这条令文看,除了娘家祖父母和父母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逼嫁;但从实际情况而言,限制的主要是婆家的近亲,特别是亡夫的兄弟姐妹(可能对公婆不予限制)。如果这些近亲逼守节之妇改嫁,除治逼嫁者的罪之外,还要让守节之妇回到原来的家中,继续继管家产、支立门户;至于逼嫁者罪减二等,可能是为了缓和守节之妇回到亡夫家之后与族中近亲的关系。考虑得可谓细致周到。

当然,遗孀继产承户的时候并不都像以上说的那样,总是受到婆家和族中近亲的挤兑,也有不少的家庭出于同情和亲情,对遗孀很关照。因为如果不照顾兄弟的遗孀孤侄会受到人们的指责,唐中叶一个叫马畅的官员为人弹劾,内容之一就是他“生前与孤侄寡妇分居析财,丑声闻于时”,影响很坏。唐代墓志中也有具体的事例:赵郡李烨“将冥之夕,遗诫二子,手疏数幅,且曰:必以余赀厚于孀嫂孤女,尔辈无伦也”。还有上篇考察同居合活家庭时提到的荥阳郑鲁,两个哥哥去世后“奉先训,养诸孤”,由于当地供给不足,还专门举家去亡兄生前在荆州任职时所购置的庄田,将荒芜的数百亩地重新开垦耕种,收获充足了,“分命迓二嫂氏洎诸孤”。此时郑鲁已经病重,当家人告诉他说两个寡嫂到了,他高兴地说:“二嫂至矣,吾家毕集矣,吾往今而瞑,庶无愧矣。”另一方墓志说,郑某去世后夫人孀居守节,“闲家味道,安节食贫,向廿年矣”,其间与婆家人相处很和睦,“族子立俟于门,兄弟进慙于踰阈”。宋代也是这样,尤其是在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中,对兄弟遗孀孤儿的照顾很周到,德安(今湖北安陆)王氏“诸母新寡,弟侄谋析财,而与之俾营别居。诸母曰:吾之子幼,未有知识,吾所依赖,犹子叔叔伯伯也,不愿他业”;莆田(今属福建)林氏自唐代开始义居,“太夫人少孤,与伯婶博咏图史,尤其熟班马二书,于忠臣孝子贞女列妇言行,琅琅成诵。季父吏部公枅尝曰:使二女为男子,吾兄之后其可量乎?”还有宗某的“伯兄中右科后调官,卒于京。为称贷反柩。谓夫人曰:兄贫,诸孤吾责也。自是与嫂侄共炊爨者十年”;扬州杜某“卒于里第,既葬,弟庑孤蕃等”。即使那些不曾同居共财的叔伯家庭对寡嫂孤侄的照顾也还是不少的,像宋代的郑兴裔,“早孤,叔父以子字之,分以余资;兴裔不受,请立义庄赡宗族”。毕竟血浓于水,有血缘关系就不同于路人,加之大家都需要互相照顾和帮助,所以还是矛盾对立的时候少,合作和气的时候多。

三、家产和门户的立嗣传承

所谓立嗣继承,又称立继、过继或继绝,即认领一个他人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称为养子或嗣子,使之担负起与亲生儿子相同的养老送终、承立门户的义务,同时也享有与亲生儿子相同的继承家产的权利。“人之无子,而至于立继,不过愿其保全家业,而使祖宗之享祀不忒焉尔”。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用立嗣的方式,通过家产的传继来保证家属门户的延续。

从古代宗法制的角度而言,立嗣子与立养子是有区别的,嗣子主要是为了宗祧继承即保证(由长房主持的)祭祀而立,不一定是无子才立,有的时候正妻没有儿子即没有嫡生子,从庶生子中选一个人充长房也要经过立嗣手续,而且只有大宗才立,小宗不需要;养子则主要是为了养老送终、继立门户而立,一般的没有亲生儿子的家庭都可以立。战国以降,随着宗法制度的衰落和个体小家庭独立性的增强,相对于日常的生产生活来说,祭祀已经退居次要地位,所以一般说的立嗣都是指的立养子,都是就继立小家庭门户、继承小家庭财产而言了。尽管古代人有多子多福观念,并通行以早婚早育、一妻多妾等有利于生育的习俗,但是对一个家庭来说,能使每一代都至少有一个亲生儿子来继产承户也并不容易,几乎没有不中断的,立嗣也就成了经常使用的补救方式。

我国历史上的立嗣继承方式起于何时已经难以确考。按常识推想,应当是随着个体小家庭的确立、直系血缘关系观念的强化而出现的。《诗经·小雅·小宛》中有“螟蛉有子,蜾蠃负之”之句,《传》解释说:“螟蛉,桑虫也;蜾蠃,蒲卢也”,都是昆虫类;《笺》解释说:“蒲卢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照妪养之,以成其子”,所以就以“螟蛉”作为养子的代称了。《诗经》传、笺的作者都是汉代人,可知到汉代普通民户立嗣养子继承家产、继立门户已经是习惯做法了。

1.以侄甥为养子的选择范围

立嗣的时候,原则上应该由立嗣人即无亲生儿子的家长在进入老年、确信自己没有了生子能力的时候自主选择被立嗣人。而且有不同情况下由不同的人来作主的具体规定,“立嗣合从祖父母、父母之命”;“夫亡妻在,则从其妻”;“若一家尽绝,则从亲族尊长之意”。但是在传统的习俗上,选择的时候并非由某个人包括小家庭的家长完全作主,还需要经过族人的同意,这便有了选择范围的限制。家庭的传延实际上是直系血缘关系的传延,在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时候,也要尽量寻找血缘关系近一些的人来代替,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选择毫无关系之人,大都是依照“亲属推广法”在两个方向上选择。

一是侄子或侄孙,即亲兄弟的儿子或孙子。

《唐律》规定“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否则就是违法;宋代也沿用了此规定,北宋初年所修的《宋刑统》照录了《唐律》全文,天圣年间又专门强调“无子者,听养同宗之子昭穆合者”。所谓昭穆相当之人,即辈分合适的本家子弟。

同类推荐
  • 教师课堂教学的十大技能

    教师课堂教学的十大技能

    本书系统而又深入浅出地讲述了课堂教学的十大技能,如导入技能,语言技能,讲授技能,提问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强化技能,控制技能等。全书内容密切联系新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对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指导的一些理论和实际进行分析,致力于使广大中小学教师更好地理解新课程标准,使教师在教学中能有效地将教育教学理念创造性地引入日常教学实践中。
  • 聚焦中国新课改-新课改之师德修养

    聚焦中国新课改-新课改之师德修养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是社会新风的倡导者,是人才成长的铺路石。步入新世纪,我们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师肩负着神圣的责任和光荣的使命。广大教师应该积极响应江泽民总书记的号召,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修养,大力提倡顾大局、讲风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努力培养自身的坚定信念、高尚情操和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真正成为国中之范,人中之表,家中之模。
  • 经济新闻实务

    经济新闻实务

    本书是一部专门研究经济新闻及其实务操作规律的著作,它最大的特点是把经济新闻实务与一般新闻实务区别开来进行研究,从专业角度分析探讨了经济新闻采访写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并试图以独特的视角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经济新闻研究的理论框架体系。本书可供新闻行业经济新闻专业记者参考学习,同时也可以作为全国高等院校经济新闻专业课程教学用书。
  • 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6年卷

    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6年卷

    展现十六大以来党报改革、发展的新成果;交流十六大以来党报新闻宣传、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的新经验;探讨今天和明天党报应对诸多挑战的新方略,既是“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第三届(2006)年会的主题,又是业界和学界大力支持年会的原因。据统计,年会共收到论文、演讲稿105篇,反映了近五年来党报工作的基本面。现取89篇,辑成《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6年卷》以飨读者。
  • 师之初

    师之初

    本书是一个乡村教师对教育,尤其是教师本身的反省与思索,内容包括:教育是一种理想、在学校不只是长身体、发现课堂教学的规律、学校教育很重要。
热门推荐
  • 鳄鱼大人自传之钻石星辰

    鳄鱼大人自传之钻石星辰

    祭奠在新月浪费的青春。此书仅仅只是装了个英文第二个字母而已。同人的文风,仙侠的文笔,玄幻的文蕴,好了,开始。
  • 从崩坏开始的旅程

    从崩坏开始的旅程

    大地在颤抖,空间在哀鸣,慌乱的人们四处逃窜,审判的时刻即将来临……你又会如何选择……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修真之星际时代

    修真之星际时代

    这是一个全民俢仙的时代,联盟的制度,没有仙界,只有无尽的宇宙等着人们去探索。处于刚进入初中学修真的武天豪迎来了期末考试,回家被爷爷按排家族祭神,得知了自己家族是巫族守墓者,获得了巫族传承的武天豪在这片星空逐渐恢复巫族的荣耀(修真世界和现代生活的结合)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境界之内:神之黎明

    境界之内:神之黎明

    “你们!!可曾聆听苍生之愿!!”最后的那天,面对漫天金甲,李牧枫喊出了心中的悲愿————
  • 无敌散人

    无敌散人

    世界沉沦,人心异变,鬼魅横行。一声“系统,提升。”赵峰化身临世恶魔,吞噬邪能,证就无敌散人!
  • 圣凡录

    圣凡录

    道生宇宙,宇宙二分,一为圣界,一为凡界。楚鸿一门,本书主角,来历奇特,且看他如何巅峰凡界、飞升圣界、轮回得道,终成一代无上之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