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刚到热砂城就有喜欢的女孩了!?”朵莉丝大吃一惊。这些天来,她和路西法也算混了个脸熟,在她的印象里路西法就是个穿着破旧皮甲、面无表情、身材瘦削却特别能吃的东部难民。浑身上下唯一的闪光点就是西部少见的黑色长发,估计能让一些好奇心强的女孩子芳心暗动。
“不不不不不!我只是在担心……”柏妮丝连忙解释,她冷静下来后想了想,觉得以路西法的性格不太可能会对那个诅咒之子动感情,他们牵手一定是另有原因的!当然,她对这个判断多少还是有点怀疑,只是试图安慰自己。
“担心这,担心那。”朵莉丝伸出细长的食指在空中画圈,像个主日教堂里教训孩子的修女,满脸不耐烦的表情,“胡乱担心就是爱情最大的敌人!这个年代可没有给我们多少时间去担心。”
“可如果他不喜欢我怎么办呢?他总是说我笨,说我软弱,如果我能再坚强一些就好了。这次的保卫战我要是能多杀死几个敌人,或许能改变他对我的看法?”
“别傻了,小妹妹!哪有男人会在意你坚强还是软弱?男人会爱上女人,都是因为脸蛋和身材。你长得这么漂亮,身材也不错,他会不喜欢你?他又不是圣人!”
“我觉得路西菲尔和其他男人不一样……”
“那你觉得利迪亚和其他男人一样吗?”朵莉丝诡异的一笑,勾起了柏妮丝的兴趣,连忙摇摇头示意朵莉丝继续说下去。柏妮丝还真不知道这俩人怎么好上的,还瞒了她这么久!
“他带着你刚来到热砂城的时候,就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还要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我猜他是担心别的男人对你心怀不轨吧。他的剑术倒是不错,可远没有现在的水平,只能装装样子吓吓人。而这酒馆的主人就是我老爹,我从小就在这里做工,我和利迪亚就是在酒桌上认识的。”
说着,朵莉丝指了指坐在狭长柜台后面的一个壮硕老人。柏妮丝对这个老人的印象不深,因为他从不说话,只觉得他称得上老当益壮,肌肉鼓得快要赶上羊蹄怪,体型比诺恩兄弟还大上两圈,浑身上下都充斥着经年不散的煞气。军队里的人都猜测这个酒馆老板过去是骑兵之国的雇佣兵,在骑兵之国覆灭之后逃到了热砂城。
“是不是觉得他很壮?他三十年前可是一个千人长,他的部队在热砂平原东北角的雷鸣沙地被击溃了,全军覆没,只有他一个人因为被恶魔作为俘虏活了下来。恶魔为了取乐割断了他的舌头,还戳聋了他的耳朵。在他被钉死在倒十字架上前,被一位封号魔导师大人给救了出来。之后他就离开军队,定居在了热砂城,和我早死的老妈结了婚。”
“天哪……”柏妮丝没想到一个酒馆老板还有这样的故事,她太过自闭,在热砂城里外生活了多年,却没有深入了解过这里的人们,她只敢亲近自己所信任的人。
“热砂城可是个了不起的地方,你随便在街上走几步,都可能碰到一个退役的百人长。他们现在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市民,身手却没有半点退步。偷偷地告诉你,我老爹可是个大剑师,只不过没有印记,他把自己右臂上的皮肤给切掉了。”
朵莉丝说的十分轻松,可柏妮丝却听得眼睛都红了。舌头被割断、耳朵被戳聋,自己还把刻着天界印记的皮肤给剥了下来?一个重伤退役的军人明明可以回到神佑之城,得到大笔的赡养费,得到一栋市内的好房子,他却要留在热砂城,留在最前线?
“为什么……要这么做?”柏妮丝早就忘了两人一开始的话题,被朵莉丝说的老兵轶事深深地吸引住了。
“你知道热砂城总有一天会被攻破的吧?”
“……怎……”
“每个人都知道,军人知道,市民知道,只是不想说出来,可是难道不说就不会发生吗?我们的物资一天一天在减少,后方配给的食物每年都在减少。我们开酒馆的对物资变化最为敏感,恐怕用不了五年,热砂城就要弹尽粮绝。这五年间地狱军团会组织多少次进攻?每次进攻又会消耗掉热砂城多少资源?”
柏妮丝无言以对,只能感慨于利迪亚大哥找女朋友的眼光果然不错。朵莉丝只是个女侍者,却懂得比她这个正牌军人还多,而且,更加坚强。
这大概就是路西菲尔所说的坚强吧?柏妮丝有些懂得了。就算你硬要说蓝天是绿色的,天依然是蓝的,你硬要说火焰是冰冷的,它依然火热,有些事无论怎么逃避,怎么否认,都依然会发生。
“热砂城里的老兵们,就是在等待破城的那一天。那一天他们就能够解脱,能够光荣地死在战斗当中。”朵莉丝微微一笑,甜美的声音中带着令人敬畏的平静,“我的父亲不会说话,可他会写字,他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就写了四个字让我背下来:死在此城。那时我很生气,哪有父亲咒女儿去死的?后来我认识了许多生活在热砂城中的老兵,于是我懂了……他们在后悔,后悔自己当时后退了,没有和战友一起死在战场上。活着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煎熬,我每天看他们喝着酒吃着肉,目光却好像透过酒杯看着过去,沉浸在回忆里。看到他们痛苦的样子之后我就决定了,我不想后悔,我要死在这里,如果地狱军团打进了热砂城,我就要站在恶魔面前死去——但死前我一定要把匕首捅进他们的肚子里。”
死亡何时变成了女侍者口中的家长里短?从何时开始,死亡比活着更让人向往?
柏妮丝脑中无法控制地浮现出自己的家人被残杀时的画面,尸体堆积如山,而她躲在尸堆的下面侥幸逃生。可是她活了这么多年,得到了什么呢?她只能紧跟在利迪亚的身边,甚至连一个朋友都不敢去拥有!过去的记忆日夜纠缠,如影随形,时时刻刻提醒她人命如草芥!地狱大军早晚会再次夺走她所拥有的一切!
若不是遇到了路西法,这样活着与死去又有什么区别呢?
“抱歉对你说了这些。”朵莉丝看到柏妮丝失去血色的小脸,终于想起这个女孩悲惨的身世,有些后悔自己口无遮拦,“但这些事也与我和利迪亚的故事有关。我们在认识的第二年就察觉到了彼此的心意,可他却不肯接受我,因为他担心自己随时会死去。难道我不知道他会死?斥候部队的人经常出了热砂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只有烟火和旅鼠能证明他们曾经存在。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或早或晚,我们都要死的,我们能做的只有趁着还没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你把你的决定告诉了他?”柏妮丝明白了朵莉丝的意思。
“是的,利迪亚担心自己死的太早,会害了我。于是我就回答他,我也会死的很早,所以不用担心。我对他说有许多事情我们决定不了,但至少还能决定自己如何去活着,如何去死。我活着的时候想要好好爱他,我去死的时候想要了无遗憾。”
“……然后他就答应你了?”
这真是个无比悲观却又无比乐观的爱情故事。这对男女都悲观的认为自己死定了,判决了自己的死刑,但却不肯任由命运摆布,一定要死出自己的风采!当他们决定面对必将到来的死亡时,死亡就已经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柏妮丝觉得自己已经被震撼到无法呼吸,她发现路西菲尔说的没错,自己确实太软弱了!一个女人原来可以活得如此坚强,坚强的如此美丽,如同夜空中的银河般闪耀着光芒,让人忍不住抬头仰望!
她朦朦胧胧的开始明白了信仰是什么——有些事比死亡还可怕,有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当一个人找到属于他的信仰,他就能无所畏惧,就能无悔无愧的活着,然后死去。
可惜剧本没有像柏妮丝想象中的那样发展,朵莉丝接着说道:“当然没有,利迪亚可是个死脑筋,倔的像头驴!所以有一天我就买通了军营的看守,偷偷溜进了利迪亚的卧房,然后生米煮成熟饭了呗。男人呀,嘴上说的好听,看见喜欢的女人脱光了在自己床上就什么原则都没有了。”
“呃……”
万万没想到。
最后的结局是如此简单而粗暴。
“那之前说的那些……?”
“之前说的那些话是为了让你充分认识到自己未来的嫂子是一个多么了不起、多么与众不同、多么温柔而美丽的女人!”
“确……确实很了不起……”
“也是希望能用我们的故事给你一点鼓励啦,人类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与其犹豫不决最后错过机会,不如赌一把哦。”
“也就是说……我要去夜袭路西菲尔?!”
柏妮丝这句话最后的几个字走音加变调,幸好酒馆里只有一个聋子老头,否则她以后就不用出来见人了。
恰在此时,路西法推开了酒馆的木门走了进来,正好听到自己的名字,便疑惑的问了一句:“叫我做什么?”
““什么都没有!””柏妮丝与朵莉丝两姐妹异口同声的大声回答,随后害羞地相视一笑。柏妮丝发现自己不光挣脱了恐惧的枷锁,还多了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看着一头雾水的路西法,琢磨着什么时候自己能够和朵莉丝一般勇敢,放肆而从容地追求自己所爱的人与事。
到那时她一定能面对自己的记忆,面对自己死去的亲人,面对懦弱而孤独的自己——然后无所畏惧地去战斗,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