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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叶如意

我热爱每一个没有课的日子。我要为每一个没有课的日子歌唱。我那么热爱它们,恨不得跟它们拥抱接吻。在我的感觉里没有课的日子总是阳光很好,尤其是在这样的春末夏初,阳光明媚灿烂得像一块上好的织锦缎,没有一丁点儿的起褶或者跳丝。它拂在我的脸上让我心醉神迷。我就是在这样的阳光里醒来的,这差不多等于是在充满爱意的目光里醒来的,使我在那一瞬间无端地觉着自己在情感上特别踏实或富有。是的,我常常把刚刚醒来时看到的第一缕阳光臆想成是某个男人温存的目光,一个像我这样孤零零的单身女子是需要时不时地有这样那样的一点臆想来安慰安慰自己的,不然的话就会内分泌失调。

我教的课是世界上最可笑的一门课:写作。好像是福克纳说的吧,那些自己不会写作的人最好的职业就是到大学讲台上去讲写作课。这话不折不扣就是针对我说的。这话当然不会是针对我的同一教研室同事兼闺中秘友李洁抒说的,李洁抒教写作课,同时又是著名诗人,看来她是个例外。我不太好意思告诉别人我是教写作的,教写作在我看来等于什么也没教。我最憎恨的就是文章做法,这样开头那样结尾,起承转合,以小见大虚实相映寓情于景,形散而神不散--这多么像《恋爱技巧100问》或者《做女人的秘诀》,深入浅出循循善诱,这么多伟大的条条框框令人望而生畏,最终是为了让人不再写作--就像学不会恋爱技巧就不恋爱了,不懂做女人的秘诀,这女人就干脆不做了--那就只好混成我如今这个样子,都二十八了,还是单身,一个人这荒凉的世界上形影相吊。

我的课不知为什么大都安排在上午一二节,这对于一个爱睡懒觉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摧残,我会为此折寿的。每次学期末要排下学期新课表的时候,我都得跟系里的教学秘书吵上一架,吵架结果总是她赢。我就只好还是上一二节。我在学生时代是一个爱逃课的学生,有几门课逃课逃得都不知道任课老师是男是女,长什么模样,毕业时我们那批学生中只有我做了教师,当教师无论如何是逃不了课的了,我想这大约是老天爷对于我经常逃课的惩罚,你不是爱逃课么,现在让你做教师,看你还怎么个逃法。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大约三四个学期了吧,每当我有课的日子,我的电话就一定会在早上7:25准时响起,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每次都是不多不少地响两下,每次都是我还没来得及接那边就挂断了,如果我刚好拿起话筒来,那边就温柔地摁下电话键,我的耳边响起一阵嘀嘀嘀的忙音。我五分钟起床,十分钟梳头洗漱,五分钟满屋子找教案并锁门下楼,剩下十分钟用在骑车去教室的路上,经过学生超市的时候顺便买一袋牛奶,一手扶着车把继续骑车另一只手拿着牛奶仰面朝天往肚子里灌下去,这样到教室门口时就该是7:55了,剩余五分钟去上个厕所,8:00钟正好进教室上课--如此策划时间,几乎精确到秒,就像在战争中安排突袭或发动总攻一样。时间久了我就明白这神秘电话是叫我起床的。我认为这个打电话的人既然这么了解我的排课情况,那一定是我周围的人,可是问遍系里每一个老师他们都说不是自己干的,看来这个人想做无名英雄。李洁抒一口咬定这个7:25是个男的,该是我的一个暗恋者。于是我干脆把有课的日子的7:25称为爱情时间。我对这个7:25充满了无边无际的想象,越不知道他是谁,我对他的想象就会越膨胀,这想象久而久之演变成一种相思,这相思由于无法看清楚对方是谁而显得并不太强烈,倒类似情窦初开时那种淡淡的怀春。在很多个夜晚我都是想着这个面容模糊的7:25入睡的,对于我这样一个足不出户的单身女子,梦的酵母从来不需太多,世上还有一个男人在想着我,这毕竟不是坏事,算得上是一点慰藉吧--这总比什么也没有要强呀。

我在阳光里醒来,望了望墙上的石英钟,大约九点三刻。从学生时代至今我已经有十几年没吃过早饭了,书上说长期不吃早饭会提前衰老,书上又说睡眠不充足不利于美容,可是要吃早饭就不能睡懒觉,要睡懒觉就不能吃早饭,二者是矛盾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只好选择了睡懒觉而舍弃了吃早饭,在我看来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吃得上早饭。此刻我虽然醒来了,但是有充足的理由继续赖在床上不起来,起来无事可做,就是想做也饿得没力气做,再说起来又有什么用呢,食堂里早就开过了早饭,午饭时间又不到,如果马上起来给自己煮方便面吃了,那么到了吃中饭的时候肯定就吃不进去了,中饭不吃,这样顺延下去,到了下午两三点钟又饿了,那时距离晚饭时间还早,到哪儿去吃呢,难道还要继续吃方便面么?我这个没有男人疼的女人,我这个女光棍,生活的最高境界就是得过且过。我超常敏感,连看到书橱上两个接吻的小瓷人都嫉妒,连地板上成双成对的鞋子都能让我触景生情,墙上的两个衣帽钩在我看来相依为命,俨然一对患难的老夫妻,连那盆刚开花的扶桑都是一副热恋的样子,玻璃缸里一红一黑的两条金鱼像是刚刚成亲……

这一切使我有点气急败坏并且有点肝肠寸断,我多么需要有一个丈夫每天买买早餐呀,当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上班去了,屋子里静悄悄的,连空气中飘浮的灰尘都安静得像淑女,我看见早餐温情脉脉地放在茶几或桌头柜上,一伸手就能够得到。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目标并不高远,人人皆可成尧舜,人人都能结婚成家,可我就是不能,制定过两次五年计划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眼看到期,我还是一个人在这世上混着。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二十八,二十八,这个数字多么难听,有种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念起来像吃一只糠了心的萝卜,让人打不起精神来。我如果胆敢在李洁抒面前感叹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她肯定要骂我的,说我不该在和尚面前说秃驴。李洁抒仗着比我大了不到两岁,在我面前永远有倚老卖老的资格了,她对我说,我都三十岁了呢(她把二十九岁零五个月称为三十岁,倒也没什么错),你才二十多岁,在我面前发感慨不是做作就是故意气我。李洁抒就住在我的楼下,她能把爱情诗写得如火如荼。她有一个在社科院工作的搞文学评论的丈夫老古,老古喜欢穿一身黑衣服,总是像治丧委员会的,他是在丧妻之后与李洁抒结婚的,他那副样子仿佛总是在为他的前妻服丧,据说他的前妻无比贤惠,贤惠到给他补内衣时,可以细致到把那补丁缝缀成一朵美丽的月季花。老古是回族人,李洁抒和他结婚后,就自愿随他皈依了穆斯林,从此再也不吃猪肉了,我觉得这嫁狗随狗的作风非常不像女诗人李洁抒干的,我只好把这归结于她的偏执,害得我和她在一起吃饭吃常了,由于总要迁就她,也差不多算是半个穆斯林了。他们两个人都不坐班,伏在家里写呀写的,他们家已经不像个家了,每当我下楼经过他们家门口我都忍不住萌发出要在他们家的门上挂个木头牌子的愿望,牌子上面镌刻“李洁抒古元金写作协会”的字样,古元金是老古的名字,听上去无端地觉着像是个收藏旧币的。

大家都知道我和李洁抒关系好,我们俩几乎形影不离,如果看见我就一定能看见李洁抒,如果看见李洁抒就一定能看见我,要是人家看见我一个人在路上走着,就会问,李洁抒呢?遇见李洁抒一个人在路上走,就会问,叶如意呢?叶如意是我的名字。我天天和李洁抒搅和在一起,甚至不顾老古的白眼,我老是盼着老古到外地出差,有时候他刚刚出差回来,我就问他,你什么时候出差去呀?我希望他把李洁抒彻底腾出来夜以继日地陪我聊天。某些时候我从老古的眉宇间也能看出一丝一毫克制着的隐忍和不满,只要这隐忍和不满永不发作,我就可以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我认为只要李洁抒不讨厌我就行,只要老古不在家,条件又允许,我可以在她那里从早上一直呆到晚上,甚至还会在她那里留宿--我就是不愿意迈上十六级台阶回到我自己的荒无人烟的住宅里来。单身女子有无边无际的寂寞,寂寞就是伸出手去什么也抓不到,空气在指缝间肆意流淌--如果她不想办法把寂寞打倒,寂寞就会打倒她。有时扪心自问,我怎么这样呢,成了他人的祸害,朋友们的累赘呢?因此更想结婚了,不止一次暗下决心,一定要在本世纪末把终身大事解决,很像小时候喊着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决不能把这事拖到下个世纪去,现在已经是1999年5月了,如果把2000年看成是本世纪最后一年,那么还有一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如果把1999年看成是本世纪最后一年,那么还有七个月的时间,总之是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赶快,要赶快,要不就来不及了,真的是来不及了,女人说老就老,比柳树叶子还容易衰老,上星期校园里的柳树还是像泡开来的嫩绿毛尖茶叶那样赏心悦目,这星期就成了没精打彩的拖把了。

现在我不仅吃不上早饭,还得常常干干本该男人们干的活,我准备了一个大工具箱,里面盛满了诸如变压器铁钉锤子电线胶布螺丝刀子铆钉之类的物品,随时准备自己拿来接电线修电闸换水龙头--没有男人的女人必须是一个业余的电工兼管道工。还有,我爱喝干红,可是那酒瓶子难启的要命,仿佛那是所罗门关魔鬼的的瓶子,我每次都是拿开干红的专用启子毫无效果地使劲折腾一阵,最后只好气呼呼地用锤子把那木塞子砸碎砸到瓶子里面去了事,结果是喝那带木渣的酒,这还算好的,最要命的时候是干脆把瓶子口或瓶子径砸碎了,玻璃渣子飞溅,酒就彻底不能喝了;现在我每次喝干红都得抱着瓶子到楼下找老古帮忙,对李洁抒说借她的丈夫一用,老古把那专用启子先是往木塞里一旋一旋地,后来又做出力拔山兮气盖势的样子,一下就把那塞子拔出来了--看来为了喝干红开瓶塞也非得找个丈夫不可,每当李洁抒说她想离婚,然后一个人过,我就说,那不行,你离了婚我找谁来帮我开瓶塞呀。单身女人的苦处真是说也说不完,我在每天晚上上床睡觉前都要仔细查看这一室一厅的每个角落,尤其是看看门后、壁橱和床下,看是否藏了坏人,有时还想起英文里的那篇“壁橱里的骷髅”。我会在夜半三更醒来上厕所的时候被凉台上我自己晾的一条在风里摇曳的白色衣服吓个半死;而电闪雷鸣的夜晚我一个人用被子捂住脑袋还瑟瑟发抖;我平生最害怕的动物是壁虎,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怕,怕里还带了敬畏的成分,我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我看报纸看到“壁虎”这两个字都会吓得把报纸扔掉,可想而知当夏天我的卧室雪白的墙上出现了一只小壁虎的时候,我怎样魂飞天外,夺路而逃,一口气跑下七层楼楼梯,一直跑到楼外面去,有家不敢回,我想要是有人在我身后拿着一只壁虎吓唬着我,我拼命逃跑的速度足以使我在奥运会上拿到百米赛跑的金牌--就为这个我也要去结婚,找个男人放在屋子里壮胆,其作用跟在胸前挂一柄避邪的桃木小剑差不多,大学时代一个叫曹西风的男同学就曾送过我那么一柄小剑。

临毕业的那个春天,校园里的桃花似乎开得格外早格外亮丽,曹西风在学校图书馆前面折了一根粗桃枝,用小刀为我削了那么一柄小剑,钻了小孔,用红线穿了,送给我,告诉我可以避邪。那个春天和夏天我就一直把那柄小剑挂在脖子上,让它贴着我的肌肤,我只要急急地走动,那柄小剑就在我胸脯上跳荡,正好就在我心脏那个地方,与我的心跳合辙押韵。那时候我正手忙脚乱地跟曹西风宿舍的一个家在本市的外号叫大树的男生恋爱,曹西风临时抱佛脚地爱上了我宿舍的川妹子老七,我成天往曹西风他们那个男生宿舍跑,曹西风则忙着往我们这个女生宿舍跑,这就像两个男女生宿舍换亲一样。到毕业离校那天大家的爱情全都无疾而终,随风而逝,成了将来文学创作的素材。曹西风一个人分回了老家武汉,我分到本市另一所高校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这所师范大学教书。记得当时在那人手一册的彩色胶印毕业留言册上我的留言是崔灏的一句诗“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这诗与曹西风的老家有关;曹西风给大家的留言大约是西蒙诺夫的一句诗“等着我吧,我会回来的。”我们都不是诗人,只好借别人的诗来抒情。当时读到曹西风的留言时,我不知怎么想象着哪天他也许真的会回来,那时他也许会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我们毕业后联系不多,只是在元旦时总忘不了给对方寄上一张贺卡。曹西风在毕业留念册上的那张照片像一幅梵高的画,以一片摇晃得十分激烈、韵律十分粗硬的松树林为背景,在旋涡似的强风中,他黑发飞扬,神色苍茫。

我未来的郎君呵,你现在究竟在哪里?我对着茫茫人群喊,你在哪里?我对着漠漠天空喊,你在哪里?我对着窗外安装着天线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一大片灰灰的楼顶喊,你在哪里啊你在哪里?我的郎君也就是叶如意的郎君,天经地义就是如意郎君了。谁听了我的名字都要会心地一笑:叶如意--这是一个多么吉祥的名字啊,万事如意、称心如意、如意算盘、如意郎君……父母当初给我起这么个名字时一定是情不自禁的,他们把一生一世的祝福都包裹在这三个汉字里面了,以为好运气也可以当成糖果赠送,他们要让我一辈子万事如意,称心如意,打如意算盘,得如意郎君。这个名字简直承载了数以吨计的期望和祝愿,算得上任重而道远了。这个名字如此直观和率真,使我觉得同理我也许还可以叫做叶高兴或者叶愉快什么的,当然啦,相比较而言,还是叶如意听上去更熨贴更平易一些,像一件纯棉的碎花小夹袱。我的相貌用李洁抒的话来说,叫做长得特别如意,解释一下意思就是,既不惊艳也不平庸,而是有一种远河远山般的清秀,让人看着很舒服。可是这叶如意的名字算是白叫了,一年又一年过去,我的人生非但没有看出有什么如意的气象来,而且还很有些不如意呢,所谓不如意也并不是说遇上了多少大坎坷多少大挫折,而是说时常有那么点儿倒霉或者沮丧什么的,有时候我认为我简直都可以改名叫叶倒霉或者叶沮丧了。我开始认为我父母给我起这么个名字是个严重失误,按照某种民间习俗,孩子起个贱名才好养,起名叫宝贝疙瘩、富贵、美玉之类,远不如起名叫狗剩、小臭、妞子什么的。每当我运交华盖,头撞南墙,我就觉得叶如意这个名字是一种反讽,就恨不得立刻跑到派出所户籍科去把名字改成叶狗剩叶小臭叶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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