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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狼众食人,人众食狼。--汉族谚语(2)

客厅里,小松原和舅舅生田教授喝茶。

“小松原,你脸色很不好。”生田教授见外甥今天有些不对劲儿。

小松原极力掩饰,苍白的脸还是把什么都暴露无遗。

“到底怎么回事?”生田教授追问。

小松原迟疑不决。

“有什么事情说出来,看我能不能帮你。”生田教授说得很诚恳。

“舅舅,队长给我一个任务。”小松原有些哭腔,“我实在完成不了这个任务。”

“什么任务?”

“他命令我搞到一颗眼球。”

“啊!林田数马要你弄一颗眼球?”

“鲜活的……舅舅,我不能那样做啊!”小松原说着说着哭起来,“从一个活人的眼睛里抠出眼珠,我下不了这个手。”

“谁都下不了这个手,有一点人性的人都下不了这个手。”

“舅舅,队长还要求必须是一个年青人的,一个女孩子的。”

“这又为什么?”

“他说换上一只女孩子的眼珠,体验一下她们是如何看男人,那样一定很有趣。”

“有趣?”生田教授有些气愤,“一个健康的女孩子,给抠掉眼球,仅仅为了有趣?”

小松原向舅舅讲了令人发指的他们队长林田数马的暴行。

林田数马吃火车司机肝脏的事发生在去年秋季,接到上级命令的林田数马,在亮子里火车站将一司机截获,罪名是“通匪”。

守备队部的一间密室,正发生着狼群里的故事。一只动物如果活着被带回洞穴,目的就不单单为了果腹,凶残者把杀戮当成乐趣。

林田数马有一特殊的癖好--听人痛苦惨叫。火车司机却是一个死也不叫一声的人,这大大扫了守备队长的兴。

小松原不敢看受刑的场面,他躲到炮楼里。晚饭的时候林田数马叫他陪着用晚餐,二十三岁的经历当中,他第一次吃人肉宴。

烹调后的人肉端上桌,小松原很陌生,是什么肉从来没见过。

“来,”林田数马夹起一块肝蘸了辣根儿,“吃吧,美味的狼肝。”

小松原没吃过狼肝,狼腿肉他倒吃过,和狗肉没什么区别,甚至比狗肉要细嫩。他夹起一块肝学着队长的样子,蘸了辣根儿,将肝送到口中,咀嚼着。

“味道怎么样?”

“香,有点腥。”小松原蒙在鼓里,“狼肝很腥。”

“腥就多蘸辣根儿。”林田数马亲自夹块肝送到小松原的碗里,“吃惯就不感觉腥啦。”

小松原吃了第二块肝。

林田数马忽然大笑起来。

小松原愣怔地看着队长,感到莫名其妙。

“看来人变成狼很容易哟!”林田数马望着小松原,说,“连我们的小松原也能吃人啦。”

“吃人?”小松原脑袋顿时就大了。“我吃人?”

“是啊,吃人的感觉也没什么特别,人肝和猪肝、狗肝没什么两样。”林田数马笑,得意忘形。

“哇!”小松原猛然呕吐起来。

咣当!生田教授墩碎手里的茶杯:“岂有此理!”

“舅舅,队长说选我去吃那个火车司机的肝,是看我在队里胆最小,连一只鸡都不敢杀……舅舅,我不想当兵了,我想回家。”

“这可不行,兵役没有服完,你擅自离开部队,那就是逃兵,守备队惩处逃兵历来都是很严厉的。”生田教授说。

“可是我不走怎么行啊!队长逼我去抠一女孩的眼珠。”小松原走投无路的样子。

“眼球的事,我们共同来想办法。”

花膀子队风风火火地向荒原深处走,他们的第二个秘巢在人迹罕至的大漠里。

行进到一座土坨,卢辛对项点脚说:“你带好弟兄们,我回来前不要去踢坷垃(抢劫)。”

“大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照你的吩咐做。”项点脚说。

“再见弟兄们!”卢辛按照关东风俗,确切地说按匪行的风俗,抱拳和全队人告别。

“一路顺风!”众匪道。

卢辛坐骑的鞍子上还连着一匹马,那匹马空鞍驮着狼皮。

“挑(走)!”项点脚胳臂一挥。

花膀子队连夜挪窑是接受了项点脚的建议,事实上这个建议相当正确,它避免一次冲突,或者说把一次厮杀推迟了。处在火气上的韩把头抱着血洗花膀子队、为死去的弟兄报仇的心理,派吴双寻找卢辛匪队。赶到老龙眼,见到的是空荡荡的匪巢,人已不知去向,便回到玻璃山向韩把头报告。

这时,冷静下来的韩把头,改变了主意,暂时放弃了打仇家的计划,忙起狩猎队的事情,就是说把和花膀子队算账放在一边,这无疑给卢辛安心去哈尔滨放下不少的心。

卢辛独自去哈尔滨,不带一个弟兄,令人担忧。

“世面上很乱,叫两个弟兄同去保护大当家的吧。”有人提议。

“我自己去。”卢辛态度坚决。

“别劝了,听大当家的。”项脚点对提议的人说。

卢辛一匹马一杆枪独去哈尔滨,与他去哈尔滨的另个目的有关。项点脚心里十分清楚,相当一部分人也清楚,心照不宣而已。

从爱音格尔荒原到哈尔滨,虽然说不上千山万水,但也是翻山越岭,需要一些时间。好在卢辛在这条路上多次来去,驾轻就熟。

即使不是这样,卢辛每年也要去一趟哈尔滨。那里有吸引他的东西--俄国人开的妓院,乳白色小楼顶镶嵌的木马头和木浴巾磁吸着他,使他常常回先想起亚玛街上的特佩雷妓院。

哈尔滨街上的起着中国名字的“欢乐堂”妓院,实际是俄罗斯人开设的纯粹的俄国妓院,妓女们清一色的俄国女人。

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还转,旋转的世界里把本不相及的东西转在了一起,卢辛和娜娜在“欢乐堂”相遇,真是超出想象的巧合,比小说还巧的情节安排,如此说来,上帝是最伟大的作家,什么样的故事他都能虚构出来。

“是你?”娜娜抬头见走进妓院的来人。

卢辛的惊异要比娜娜多几倍。

当年可以说是“性”使他们走在一起,而今辛卢为“性”走进妓院。五年后他们俩在最赤裸性交易的地方相遇,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娜娜就是“欢乐堂”的老板--老鸨。

“你们两人开妓……”卢辛问。

卢辛的话被娜娜打断:“是我自己,他死啦。”

大概他们的一切障碍都是那死去的男人,已经死了他们之间就不存在什么障碍。男女之间一旦没了障碍,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你还很行。”娜娜在一件事圆满结束后说。

“你也没变化。”卢辛对比着往事。

在老鸨卧室的二人世界里,他们乘着记忆的翅膀,飞回到爱音格尔荒原最初的日子。

“马肚子下,我很幸福。”

“我也是。”

这是去年的“欢乐堂”里发生的一幕,去往哈尔滨的一路上,卢辛反复回味这一幕,把每个细节都回味几遍。

娜娜!对卢辛是一种呼唤。

他像一只急急赶回领地的狼,听到同伴在遥远的地方呼喊自己,觅声而去。

卢辛昼夜兼程,马不停蹄地朝哈尔滨赶。

“大当家的大概到了哈尔滨。”项脚点心想。

在爱音格尔荒原上的野狼沟,项脚点坐在月下的土冈尖上,望着东北方向,哈尔滨在那个方向。在他的脚下那个有着恐怖名字的沟谷里,是花膀子队的第二个巢穴。这里有草有水且沟深草密,环境适合于马队藏身,胡子黑话称藏身作趴风。

花膀子队没进入此沟前,这儿的主人是狼,它们选择此地做巢穴,和胡匪们不谋而合,同一个出发点--安全。

独眼老狼称王时代,独眼狼王带领它的全体臣民来到这里,掘洞建穴,几十个洞窟蜂窝在沟的两侧,正像人类模仿蜂巢建筑一样,花膀子队模仿了狼,把一个个马架(简易窝棚)建在狼洞旁,有的马架地下部分直接利用了狼洞,有些鹊巢鸠占的味道。

狼在选择了望方面是专家,从它们的洞穴望出去,十里长沟尽收眼底。几十个狼洞口朝着不同的方向,海陆空多角度地守望家园。狼有着很强的集体意识,每只狼都自觉地维护集体利益,都负起责任。

“我们向狼学习。”项点脚说。

选择野狼沟作为第二个巢穴,项点脚列举多个狼的例子,譬如狼群的秩序,狼群的纪律,狼群的组织……花膀子队就是要成为狼一样的群体。

生活在狼洞边,谁也不会去想狐狸。被狼的种种行径熏一熏,染一染,增加一些狼性,在极端险恶的生存状态下,似乎人有了狼性才能生活得更好。

野狼沟此时有一群喝酒的狼,沟中的平静生活被打破,马吃草和打响鼻声,让许多小动物不寒而栗。它们也不知这些过客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刺鼻的酒味儿呛得它们受不了。

有人唱起妓院的歌谣来:

馋嘴的哥你听仔细,

好一朵荷花漂水里……

项点脚听后,感慨道:“憋的,纯粹憋的。”

花膀子队清一色男人,每到年关撂管(暂时解散),他们大都跑到镇上去,找相好的,找半掩门、卖大炕的,天翻地覆地释放一个冬天,转年拿局(重新集结)后,大半年的时间就没得机会,就得憋着。唱唱荤段子也是一种发泄。

项点脚倒不用担心花膀子队因憋爆炸了出什么事情,大当家的临走时托付照管好绺子,他感到肩头很重。守备队的林田数马不会善罢甘休,猎头韩把头也要找茬儿,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这两个仇家。

为老巢安全起见,项点脚设了三道岗,最远的离野狼沟足有四五里路,只要发现可疑的人马进入荒原,就早早传消息给老巢,马队即刻顺着沟底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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