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才对,谢谢你们。”说着女人感激不尽似的微微鞠躬。
“喂,真的要养吗?”女人走远后梓健问。
“是啊,多可爱啊,这小狗。”
“哪可爱……好丑……”
在这世界上,只有两个人觉得John可爱,一个是温妮,一个是卢小喻。
“我觉得它很可爱,最重要的是它是我和梓健一起遇到的,它和我们有缘。”
“可我家不能养哎……我爸妈关系不好,多只狗就更麻烦了。”
“没关系,养我家吧本来就想养一只的,不过老公要一直来看它……顺便也看看我。”
“那行。”
“那我们给狗狗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呢?”
“唔……叫它电冰箱吧。”梓健说。
“哪有狗叫电冰箱的……”
“那叫微波炉。”
“不行!不能叫家用电器的名字。”
“要么取个最讨厌的亲戚的名字,我有个姨夫特别讨厌,叫他王建国怎么样?”
“王建国?我们一见王建国狗狗和你姨夫一起回头怎么办啊?”
“那很好啊。”
“不要。”温妮抱起小狗,“叫它‘奇迹’好吗?”
“奇迹?”
“嗯,叫它奇迹,因为它是我和梓健一起碰到的,就像个奇迹一样。”
“不要不要,太土太土了,而且叫着也不顺口。”
“反正不能叫微波炉。”
“不叫微波炉,我好好想一个……嗯……叫John吧。”
“John?好普通的名字。”
“可叫着顺口嘛,决定了就叫它John。”
“John……John。”温妮又拍了拍小狗,“John,我是温妮,他是大坏蛋老公,以后你就跟我们一起生活啦,要一辈子哦。”
“把John放到袋子里面去,我们走吧。”
“哦,都忘了去书店了……哎呀现在几点了?”
“九点了。”
“书店关门了……”
“都是John拖延时间。”
“算了,我们不怪它,不然John会以为我们不喜欢它。”
“我是不喜欢它啊。”
“梓健!”
“好吧,就喜欢一点点。”梓健搂着温妮,温妮正低头看着纸袋里卷缩成一团的小狗。
“那我们去蘑菇吧。”梓健忽然说。
“啊?现在去?不把John放回家吗?”
“那就太麻烦了,带着它一起去。”
“可……John会看见的。”
“看见什么?”
“那个……”
“哪个?”
“……”
“没事,走吧。”
梓健拉着温妮朝蘑菇的小区走,只听见她冲着袋子小声说:“John一会儿你别看哦,什么也没发生,什么事也没发生哦。”
“好了啦,别催眠John了。”
2004年,6月中旬,梓健与温妮遇到了他们最最亲爱的John,但讽刺的是,温妮成了John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梓健却成了陪伴在这条丑狗身边几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