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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兵匪

安格斯的马向下一顿,但随即便恢复了速度。不过一个娇小的身躯贴上了安格斯的背,还是把他吓得差点跌落马下。真要这样可就丢脸丢大了,幸亏安格斯很快就反应过来是莱米丝。这样的把戏,一路上她玩过不止一次了。

“带我一起过去。”莱米丝毫不见外地要求。

“我可没说我们要凑过去。”安格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得到的任务是保护车队,不是去管闲事。”

莱米丝一句话就把安格斯堵了回去。“后面那五个在杀人,隔着那么远我都能闻到新鲜血液溅起的味道。”

偏偏安格斯还真是热血激昂的年纪,受不得这刺激。“你确定?”

“怎么?你怀疑我这个金牌杀手的听力和嗅觉!”

安格斯哼了一声,双腿夹着马腹开始加速。一旁的比里耶看着两人一骑的背影,露出有些猥琐的笑容。他略放缓马速,手指扣环吹响了一声尖利的口哨。随着哨音,一个穿着皮甲的年轻人骑着一匹杂色马,从队伍的另一侧绕了过来,他会顶上比里耶和安格斯之前的位置。比里耶向车队中间的一个车厢钻出,全身披挂重甲的魁梧男子做了个手势,然后打马向跑出不远的安格斯追去。这位刚上任的卫队长还真是缺乏经验,难道就不担心中了调虎离山的诡计?幸亏老到的麦酒男爵替他收尾,还顺便成全这一对年轻气盛的男女。

“阿斯特朗(Arstlong),外边什么情况?”一个倦懒的声音在魁梧男子身后响起。

“子爵阁下,卫队长和您的亲随保镖发现西北方向异常,已经赶过去查看了。随行的是护卫比里耶。”被称做阿斯特朗的男子一丝不苟地回答。

多芬子爵长途跋涉后依旧俊朗的面容和飘逸的长发从车厢里冒了出来。“这世道可是越来越不安定了,帝国大道上都会出现意外。”

他又回看向魁梧男子。阿斯特朗可谓是他这支新组建的卫队里,最符合标准的一个。作为皇家龙牙骑士团最出名的骑士侍从,阿斯特朗在十年的时间用自己的汗水乃至鲜血晋升到几乎伸手就能成为龙牙骑士的地位上。可惜他出身平民阶层,此后四、五年间始终就突破不了那个门槛。这可不是皇朝肇基初期,皇家需要典拔有能力的平民和低阶贵族补充到军队,从而巩固自身的统治。哈姆斯堡-卡罗黎昂皇朝积累了太多的嫡系亲信,还要加上要示恩于掌控各地权势的领主贵族。即便是无法传代的皇家骑士,用来照顾这些家族的子侄都不够,阿斯特朗这样的平民要想得到爵位,除非是得到龙神特别看护的天赐之子。

这位忠厚坚韧的男子并未死心,一如既往地在骑士团中服役,听从一任任资历远不如他却有个好父亲的长官的指手画脚。直到某一天,他莫名其妙地卷入一场酒馆斗殴事件,因为涉嫌杀人(最后都没搞清楚那个酒保是怎么死的)而被强制赶出了军队。或许是他的声名和能力,挡了某位贵族庶子的晋升之道罢。在阿斯特朗绝望颓废或者是被某个贵族拉拢前,多芬子爵就找上了他。也不知道给了他什么条件,从此之后阿斯特朗就成了马克西米利安的忠实部下。即便安格斯抢了他卫队长的位置,就像他在龙牙骑士团里十几次遇到的情况一样,他都没有丝毫怨言。

多芬子爵拍了拍穿着重甲的阿斯特朗的肩膀。“有你在,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的。”

阿斯特朗微微点头,不知是承诺还是自傲,就像以前一样的沉默寡言。

多芬子爵又自言自语道:“接下来,就要看我的新卫队长给我带来什么惊喜了。”

安格斯-路德维希-克里斯坦森,正统的玛威堡皇室血脉,意料之外地顺利融入了这支东拼西凑的卫队。他受过良好教育,却没有贵族圈子的那种高傲。他曾经谈吐优雅,却很快就习惯了雇佣兵、退伍军人的粗豪口语。他的教养无可指摘,却能毫无愧疚地和莱米丝一起用匕首小刀抢烤肉吃。菲恩评价说,安格斯就像生活在玛威堡公爵威廉姆时代的古人,要不就是克里斯坦森家族中的返祖现象。马克西米利安倒是将此归因于年轻人思想观念的可塑性。就是不知道这一轮教育,会把他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好几个人嘀咕的安格斯,此时正风驰电掣地疾驰在海斯勒姆平缓丘陵之间。在视线右侧是蜿蜒的领主大道,左侧是野草和灌木的开阔地带或稀疏的林地。

领主大道和其他帝国建造的国家级道路一样,宽度在两到五厄尔之间,以粗沙混合粘土夯实而成。大部分路段表面覆盖鹅卵大小的砂砾,接近城镇的时候则会用打磨过的不规则石板强化。这些道路连接起方圆数百弗隆的社区,将文明的点点星火连接到一起。为了防御蛮荒和魔物的侵蚀,道路沿途每隔五弗隆就深埋了一根圆形石柱。石柱内固化了驱逐净化的魔法阵,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驻军扎营的军事要点,也是远行的商旅临时宿营的最佳选择。筑路时还一并清理了道路两侧五十厄尔范围内所有高过成年人腰部的植物,为行人和军队留足了警戒的时间。

据说这种道路式样源自古老的精灵帝国,但也注定了在人类的时代其建造的耗资极其巨大。也就是朝气蓬勃的撒加塔伊诺帝国初期,第一玛威堡皇朝及后续一、两个皇朝之间,一口气修筑了贯通南北的领主大道和更为西边的弗雷德里希大道,以及东西向的征服大道,玛威堡延伸至北境的北海大道。此后的历代皇朝,仅仅只有帝国本土跨越叹息山脉通达南部诸省的南方大道是同等规格的,其他军团驿道、长公主驿道、北方简道、毛皮之路等都是被大幅简化的次级道路。

就算是帝国财政逐渐窘迫的当代,这些大道依旧被维持在较高的维护水平上。然而闪烁着文明秩序的光辉的道路,却阻止不了人类的野心和贪婪。越过一个矮丘,安格斯便看到五名穿着样式各异的镶铁皮甲的武装人员骑着马挥舞着刀剑,狂呼叫嚣地追赶商贾平民打扮的一群人。逃跑的那些已经是气喘吁吁脚步蹒跚,而追击的还心有余暇地包抄侧袭,将试图离队的再驱赶回去。当其中某个坚持不住坐到在地,就有一名骑手靠过去一剑或一刀将其砍倒,于是余下的立刻像被扎了屁股似的奔逃蹿跑。每到这个时候,那些骑马的就哈哈大笑,好像在玩某个狩猎的游戏。

安格斯顿时感到一股热血涌上了头,义无反顾地抽出了剑,朝着那暴徒们的方向冲了过去。按照他所看过的骑士侠义小说的描述,那就是如狼入羊群,左砍右杀,正义得胜,邪恶之辈抱头鼠窜的结果。可惜作为他对手的几个却是有些经验,看到一人一骑冲锋过来的时候立刻四散开来,安格斯只得盯着其中一个追了过去。他的马快,不几秒就撵近,一剑戳进对方坐骑的侧肋。马顿时悲鸣着人力起来,马上的骑手结结实实地摔到了地上,半天都没爬起来。

安格斯勒住马,剑尖指着倒在地上的那人。其他骑手此时聚拢过来,将安格斯和倒地的同伙围在中央。他们见安格斯来得凶悍倒也有些畏惧,嘴上却不停招呼着。

“哪里来的?”

“敢管我们狂鼠佣兵团的闲事。是活得不耐烦了罢?”

“想半路进来分一杯羹,先看看我手里的剑答不答应。”

安格斯冷冷道:“你们滥杀无辜,任何人都管得。”

听了这话,那几个人不禁大笑。“原来就是个吃饱了饭没事做的公子哥。”

他们之前怀疑是周围领主的军队或者其他佣兵团看中了他们追赶的肥羊,想要插手来个黑吃黑。现在察觉不过是偶然经过的路人,还自以为是地要主持正义,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为首一个环顾四周没发现有这愣头青有什么同伴(安格斯背后的少女被自动默认是公子哥带的侍女了)。至于刚才那伙商队的残余,这时候也早就逃出好一段距离了。他的目光转冷,向周围的几个使了个眼色。

安格斯侧面的一个骑手驾着马悄悄挪了两步。在视线死角,他从背后鞍袋里掏出一把短弩,抬手便指向了安格斯。一旦他发动,其他的狂鼠佣兵就会一拥而上,把这不识趣的家伙利刃分尸。不过倒是要注意别伤了马上的女人,这样单纯的公子哥带着的必定不是寻常货色。

根据吟游诗人的故事,恶徒往往死在说得太多或者想的太多。这个狂鼠佣兵的手搭在弩刀上正得意着呢,眼角瞅见披着斗篷的女人抬起头,带着古怪的笑容看了他一眼。他还没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女人的胳膊上就鼓起了一块,靠近手腕的地方寒光一闪。然后……然后他就丢下弩弓,双手抱着喉咙咳嗽了起来。

这么好的表演场,莱米亚怎么会错过。射死偷袭的佣兵后,她的身形在马背上一顿,随即消失在空中。安格斯的身体后仰,用力拽住缰绳才保持住平衡。同一时刻他还要闪躲侧面砍来的刀剑,没时间抱怨女刺客的盲动。

实际上莱米丝已经转移到另一匹马上,对她可没有之前对安格斯那么‘贤淑’了。那名狂鼠佣兵刚举起钉锤,就被背后传来的触感给惊呆了,缰绳也脱了手。

“嘻嘻嘻,我有那么可怕吗?”

身后的声音非但不可怕,还有些可爱。不过任谁处于这场合,也无法生起什么绮丽的心情罢。狂鼠佣兵心领神会地丢了武器,然后缓缓地转过头来,希望能保住自己一条性命。在他看来,即便只剩下另三个佣兵了,也足以解决那个男人。至于这个女人身手为什么如此诡异,那么男人会不会有类似的手段,他的脑子里现在剩余的智力不足以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了。他只希望那几个杀戮成性的家伙能留点手,好给他一个交换人质的机会。

因为恐惧而张大的双眼,看到的是一张尚显稚嫩却显露出今后秀美的脸庞。于是佣兵勉强挤出一丝讨好的笑容,可惜换来的却是——“哼,丑死了。”的一句评价。然后冰冷的利刃便刺入他的脖颈,似乎还能听到飞溅的血在空中发出的兹兹声。

难道丑就是不能继续活下去的理由?这简直比他之前砍死商队学徒用的更离谱。至少那学徒被殴打溅出的血,的确污了他的皮甲啊。

“还有,臭死了。”那女人又补充了一句。

那狂鼠佣兵临死前最后一个念头就是——今天出发前应该先洗个澡的。最后半个念头——该死的学徒……诅咒……。

“砍死他们两个。”被安格斯闪过一击的的狂鼠佣兵头领,回过头就看到在地上抱着脖子垂死喘息的弓弩手,以及脖子两侧向上滋血的另一个同伙。睚眦欲裂的他发出狂怒的咆哮,然而在看到被忽悠的另两个佣兵开始冲锋后,他便调转马头向北狂奔而去。

废话!

那个男人骑着马,三个人夹击都没弄死他,一定是武技娴熟之流,还是一个对五个都能莽上来的水平。他带着的女人更像是披着少女外壳的魔物,反手间就灭了两个全副武装(海斯勒姆对这个词的理解与盛产钢铁的北地不同)的佣兵。而且他的眼睛尖,已经看到西南丘陵边缘出现了另一个骑士的身影。那方向来的,说不定就是热血楞头青的同伙。这种情况还不跑,他也不会过了二十多年刀尖舔血的日子,还能全头全脑地活到现在了。

安格斯没注意到这罪魁祸首的脱逃。他的脑子里深刻意识到训练场的比试,甚至敏塔-阿玛多瑞斯的街巷与只凭蛮力毫无技巧的黑帮老鼠的殴斗,和今天的战场厮杀完全是两回事。刚才躲避一枪两剑先后而至,就用尽了他的体力、脑力。为了格挡那柄戳过来的骑枪,他的手臂现在还有些发麻。什么反手一挡,顺手将敌方劈落马下,是杂剧家和吟游诗人臆想出来的东西罢?

之前还想放对手一马的想法,一瞬间就飞到南方诸省去了。安格斯紧紧握住剑柄,双腿夹着马鞍,迫使坐骑向前窜出。这下,让剩下三人中武技最好的那个从刁钻角度扎来的骑枪再次无功而返。安格斯的剑,下一秒狠狠地劈在另一个佣兵的脸上。让你甩剑花,让你吸引我注意——安格斯几乎是本能地掌握了对方的战术,把突破口放在诱敌的。

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大师级铁匠制作的快剑,在砍断了鼻梁骨后便伴随着清脆的铛啷声折断了。断裂的剑身沿着最省力的路径,也就是眼睛径直戳了进去。被刺入脑部的佣兵一时未死,大声哀叫着由安格斯右侧跑过。安格斯一副难以相信的表情看了一眼断剑,随即继续策马疾驰的同时警觉地扫视四周。他的马虽然其貌不扬,却实在是一匹战马,在与敌骑交错后它便沿着一个弧形向右旋转。等转过半圈,安格斯这才发现自己又进入攻击位置,只是攻击目标一个都没有了。

使用骑枪的佣兵穿着有好几处破损的皮甲,带了一顶锅形盔。他的身材中等,长了一脸络腮胡子,骑术和武技都给安格斯很深的印象。不过此时他并没有继续作战的意思,坐在马上遥看着跑得只剩下背影的头领深深地叹了口气。随后把手里的枪矛丢到了上,自己从马上跳了下来。

“不打了,我投降。”

咦?这就赢了?安格斯也有些诧异。转头看到莱米丝两眼发光地靠了过来,再看看她身后两具彻底停止活动的尸体,似乎多少有点明白对方这么快放弃的原因了。哦,还有那个身先士卒……逃跑的首领的加权因素罢。

可惜即使做到这地步,还是没能救到那首领的性命。与安格斯前脚后脚的比里耶虽然没赶上交战,倒是赶上了追击。他从丘陵一侧下来,接着坡度将马速加到最快,一弗隆的路就逼近了对方。唯一逃脱的狂鼠佣兵拼命鞭打马臀,可惜马匹质量不佳,至多只能保持住四、五个马身的距离。比里耶也没再催马,而是从背后鞍袋抽出一支一厄尔半长的投矛,甩手就掷了过去。锋利的矛尖从佣兵背后刺入,从他右胸钻出——这命中率、这穿透力、这刁钻必死的角度,熟悉的都能看出至少是十多年的功力。比里耶乘着佣兵的马由于失去控制而缓缓降速的机会追了上去,一脚把不知死活的佣兵首领踹下了马。然后便拉着对方的马缰绳,一路回来折了个弯,又去追赶逃散的那些商人了。

安格斯稍稍理顺心情,就拿出皮绳把投降的佣兵绑了双手,带着他去看剩下三个被打落马的。很不幸(或者幸运),三个是死得不能再死了。莱米丝还颇为得意地介绍,一箭穿喉——内出血入肺憋死,一刀割喉——动脉破裂飙血而死,都是省力又必死的好招数。至于安格斯那个断鼻扎眼破颅死,则是吃力不讨好的典型,就是比死相也是难看到了极致。说得安格斯自己都有点沮丧了。

这么点功夫,比里耶押着十几个人回来了。他左手拿着一条绳子,套在最前面的商人脖子上。后面的则是一个个被腰带扎了右手,与后一个的左手套在一起。为了不至于露丑,他们还不得不双手提着裤子,也就没功夫解开绳索了。倒是里面两、三个女性得到特别照顾,分别用多出来的裤带绑了两只手,与队首的左手系在了一起。也不知道这队首是该感到喜悦呢还是该觉得悲催。

比里耶右手拿了个黑褐色的钱袋子,还一上一下地掂量着。双手脱缰,他用两腿就控制着坐骑的方向,倒是表露出一番好骑术。

“那个私人的钱袋就九个银塞斯特,剩下都是铜角子。这帮穷鬼更是早就被扒干了,身上一个比阿斯都没剩下。”他故作惊讶地对安格斯说:“你们不会还没搜尸罢?是在等我吗?这多不好意思。”

他的话,让莱米丝茅塞顿开,连忙赶着去几具死尸那里摸索了。不多久,她就喜笑颜开地走来,手里也是好几个装得慢慢的钱袋子。安格斯无奈地摇了摇头,又朝着唯一幸存的狂鼠佣兵叹了口气。这佣兵却误解了,也叹了口气道:“我的钱没他们多,就七个银塞斯特,十三个比阿斯,都在我腰带左边的皮袋里了。”

发现安格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的脸色迅速地变幻一番,又咬着牙补充道:“反正迟早会被你们发现的。我的马,马鞍有夹层,前后藏了两个奥瑞,是我近四、五年里的积蓄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安格斯说。

莱米丝已经跑着过去了。她迫不及待地卸下马鞍,用手摸了几下,便抽出匕首切割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跑回来,手指里夹着两枚黄灿灿的金币。“一个归你,另一个归我。”虽然嘴上说得义气,其实盯着交给安格斯的那枚奥瑞的眼睛中透出浓浓的不舍。

安格斯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下了这枚战利品。一则,搜刮战败者的浮财是帝国的传统,要是为了精神洁癖而拒绝,恐怕刚接手的这支卫队会对他留下负面印象;另一则,这些钱落在莱米丝或者比里耶恐怕再也要不回来了,看那佣兵莫过心死的表情,安格斯觉得有必要替他留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任什么职务?”安格斯表情严厉地问那佣兵。

“我叫伽瑞(Gary),以前是个农夫,现在是狂鼠佣兵团的一名佣兵。”他又指着另几个死去的同伙。“黑狐是头(也是之前土匪窝的二当家),莱弗是弓弩手,鲁罗和刀疤是侦察骑兵。我有时候当长矛手,有时候当冲阵骑兵。我们是一支小队。”

“狂鼠佣兵团?”安格斯质问道。“可我看到的是你们在袭击无辜商人。难道他们是佣兵团的作战对象?”

伽瑞看了商队中的某个人讷讷道:“算……算是罢。”

通过他进一步的描述安格斯他们了解到,前面大约二十弗隆的地方,成了两名领主贵族私战的战场。其中一方是纳温基男爵,另一方是斯林霍姆子爵。狂鼠佣兵团,是子爵请来的帮手。不过这位子爵又抠又坑,只愿意提供每人每天3塞斯特的薪水,还不包食宿。可为了让佣兵们竭力作战,他又给予佣兵团劫掠对方的补给辎重且保留其中一半的权利。被伽瑞他们追杀的商队就是因为出售物资给纳温基男爵的军队而遭围剿。不但马车、商品全部罚没,身上的私财现金都被搜刮一空。

安格斯犹豫不定。根据帝国贵族间的惯例,斯林霍姆子爵的做法确实不算错。“既然如此,你们在驱逐这些商人后,就不应该继续骚扰他们了,更别说是追杀了。”

“这也是斯林霍姆子爵的过错。”伽瑞怨恨地回答。“他违背了承诺,吞掉所有的战利品。黑狐带我们去理论,他就随手签发了一封文件,允许我们把俘虏当成奴隶出售,以弥补我们应得的部分。而这时候他其实已经在这些商人答应缴纳足够的赎金后释放了他们,所以我们只好紧赶着追上来了。”

“这是违法的。”安格斯向佣兵解释道。“帝国法律允许出售战俘为奴,前提是非帝国臣民,且无法缴纳赎金的情况下。就算这些商人没有帝国国籍,私战不在此范畴内。”

“我猜……他们是帝国公民。”比里耶在一旁挥了挥手里的铁片,看样式安格斯就知道是帝国本土流行的杰出市民徽章。一般是由领主赐予,或某城邦的地方议会授予。“所以那个什么子爵就是给这帮傻老鼠画了个饼,还是吃了就会中毒的大饼。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抵触海斯勒姆人了罢。”

安格斯无奈地摇了摇头。可再追问伽瑞,他就说不出什么了,只是反复强调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佣兵。安格斯只好又去询问那些商队的幸存者,可惜他们经过之前一番追杀已是胆颤心惊,问了半天都在哆嗦,语气严厉一点就跪在地上求饶。几个女人更是泪涕皆下,搞得好像安格斯强迫她们做些什么不情愿的事似的。莱米丝还没心没肺地在一旁嗤嗤地笑,惹得安格斯一怒起来……把他们都带回了车队。

把麻烦丢给马克西米利安和菲恩之后,安格斯在一堆起哄的手下鼓噪中开始安排宿营。即使这支车队有上百号人,装备精良的作战人员也有三十多个,但前方局势不明,继续前进的风险较大。等到他们在以领主大道旁的某个净化石柱为中心扎下营地,布置好守卫,燃起篝火煮起食物,安格斯终于松了口气坐到卸下的马鞍上。查罗纳啃着一块肉干,给他带来一大碗放了肉块和干菜的麦饭。不远处,莱米丝和吉莉安朝他投来窥视的目光,还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安格斯谢过后,捧着木碗大口吃了起来。不知是不是白天的战斗消耗了不少体力,他觉得这碗麦饭喷香可口,一点不像是平民阶层简陋的食物。

“克里斯坦森皇室有个传统。”马克西米利安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在安格斯一旁坐下,伸手阻止他站起施礼。“每年小麦收获的季节,把第一批收割下的麦粒做成麦饭,供全家族共享。”

“我听说是为了纪念玛威堡时代的生活。”安格斯虽然也有克里斯坦森姓氏,不过却是失去皇位的一系,还是旁支,早就丢了这个传统。

“我记得除了威廉姆皇帝会象征性地吃上两口,其他成员,他的皇妃,后来陆续出生的皇子皇女,都是用勺子搅一下就算过了。那些麦饭,最后都进了皇宫仆役们的肚子。有个女仆觉得我可怜,哦,当时我七、八岁罢,给我带了一团。我吃得差点噎着,觉得世间再没比这更好的东西了。”

安格斯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即便是母亲去世的时候,父亲、姐姐也给了他更多的关爱和宠溺。不过他还是能感到马克西米利安话语中异样的情感。

马克西米利安从地上的野草拔了一根细嫩的新梗,含在嘴里细细咀嚼着。随即他便说起眼前的事,仿佛完全忘了之前的感慨。“幸亏你把那些商人带了回来。经过菲恩询问,事情似乎与那个佣兵说得有些出入。那支商队不但在做纳温基男爵的生意,之前也替斯林霍姆子爵运过粮草。更恶劣的是,他似乎对任何经过私战战区的商队都是横加阻拦。守卫强一些,背景深厚一些的,他就雁过拔毛;而自我防卫能力弱一点的,像你救回来的那些,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就有些怪异了。安格斯惊讶地问:“他这么做难道不怕得罪海斯勒姆的其他领主,甚至惊动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帝国政府?”

“这才是这件事里最有趣的部分。”

有那么一瞬间,安格斯觉得在马克西米利安的脸上看到兴致勃勃的表情,和那只诺德斯猫发现花园里飞舞蝴蝶时的重合到了一起。当然,他立刻就把这情景从脑海里赶了出去。

“刚才我可是花了好大一会儿功夫才说服菲恩。”马克西米利安此时还心有余悸。“虽然答应了一堆条件,但我们最后达成一致,决定介入进去看看能从中捞到什么好处。当然,主动卷入一场不怎么激烈的战争,也有助于我们摆脱可能存在的追杀者。”

一头巨魔都阻止不了的追杀?那些哈尔姆希卡德人还没到这么疯狂的地步罢。

察觉到安格斯眼神中的异色,马克西米利安连忙给自己辩护。“我在海斯勒姆可没孽情孽债什么的东西。嗯,或许和几个女人有过亲密关系,但都是你情我愿的,没留什么后患。”

安格斯觉得他不辩护还好,辩护了反而更是抹黑。两人相视楞了几秒,不觉莞尔大笑起来。周围几个看了他们一眼,便见怪不怪地忙自己的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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