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因为那是人的一生中最纯洁、最简单的一段爱情。但初恋往往都不会有结果,因为它太纯洁,以至于忽略了现实的残酷。
当一个人再次开始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或者白雪公主)的时候,其实她(或者他)总是在潜意识的找寻初恋的影子,找寻那份美好。
一、
一群陌生人的命运,在这所学校交集。三年之后,有些人会成为知己朋友,有些人会再次各奔东西。
军训之后,正式开学。我静静地在校园里飘荡,莫名地怀念起了一个人——那个和我一样傻的人。
王远,你过得还好吧?
垂头,我看见了自己飘扬的长发,才意识到头发已经长了。对,我已经不是那个一头短发的假小子了。我变了,可惜他不会看见。
也许是因为阅历的增长,也许是因为环境的改变,总之我变了。不仅仅是外表上的变化,还有性格上的变化。我发觉自己对很多事情不再那么看重,看得淡了,这应该叫成熟吧?或许,可以更准确的概括为“蜕变”。
二、
我想把初恋比作一杯加奶的咖啡。喝的时候,感觉苦中带着牛奶的香甜,喝完之后,香浓久久留于口中,让人回味。
第一学期的学习生活很平静,学习的压力不大,也没兴趣担任干部。忙的时候,为了考试而忘我的复习做题;闲的时候,细细回味属于自己的那份“香浓”。
这样的状态一直保持到第二学期文理分科考试之前。分科,把一群熟悉的人再度分开,重新组合。因此我又到了一个新的班级,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因为实在不喜欢去记忆太多东西,所以我选择了理科。可是后来才意识到,其实理科也一样。
于是半期,我在年级的排名下降了。之后,大概是受了刺激,后半学期开始发愤图强。我高频率地出现在图书馆、老师办公室等地点,脑子里也只装着我的语数外、理化生。那时的我,完全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当然老师的办公室里,差生们也是常客,比如外号“英语白痴”的苏瑾,他理综超好,但英语怎么都及不了格。我也就和他混了个脸熟。
期末在预料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第二个学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
暑假里,偶尔看看NBA,偶尔看看散文……无忧无虑,却也糊里糊涂。
再次开学,我升到了二年级。
开学初期,学校开展篮球赛,可惜没有女子的,否则我也去试试看。
虽然,比不上NBA的精彩刺激,可毕竟是身处球场,实况直播。所以只要是我们班的比赛,我也就每场必到。虽然不在场上比赛,但场下我也会帮帮忙,打打气。
“啊——”女生们的叫声此起彼伏,就因为球飞了过来……一个球而已,不是砖头,也不是炸弹,有什么好尖叫的?不过那些可爱的女生们,大概都是淑女吧。不过也对,场上的场下的,打球的看球的,男多女少,的确该“淑女”点。
“啪”的一下,我接住了篮球、抬手就传给了苏瑾——除了“英语白痴”的身份之外,他还是我们班的篮球队队长。这点和王远很像呢。我没多余的话,他接过球稍愣,然后对我点头笑笑。我也礼貌性的点头示意。
接着比赛继续进行,苏瑾带领我们班的队员们在场上奋力拼搏,场下“淑女”们奋力呐喊尖叫。
“嘘——”哨声响起,比赛结束,我们赢了。
之后的比赛,我们班难逢敌手,一次次顺利晋级。不少女生是冲着苏瑾去看球的,而我只是冲着比赛去的。
之后的日子,因为那次偶然,我和苏瑾不再陌生,一天一天开始慢慢熟悉,慢慢了解。
四、
那天,NBA直播,学校食堂的电视机附近,人山人海。
我,见缝插针,朝电视机进发。
“刘莹,这里......”
寻声望去,是苏瑾他们。
“谢谢。”我微笑,坐下。
接着就是“没事”“大家这么熟,不说这些”之类的礼貌寒暄。
由于球赛精彩进行中,所以大家很快就投入进去。只是时不时的,食堂里会整齐的响起一阵阵整齐的叹息声或者欢呼声。
在不知不觉中,比赛结束了,食堂恢复了以往的状态。
“还没吃午饭吧?和我们一起去吃吧。”苏瑾提议。
“……还是算了吧,我自己随便吃点就行了。”
“哎,没关系的。就多你一个人,你又吃不了多少,走走走,一起一起,我跟你说啊,学校后门那家饭馆……”这说话的,是我们班球队的中锋——夏奚,一个唐僧似的人物,特点:念叨罗嗦,活的能被他念叨死,死的能被他念叨活。
在权衡之下,我妥协了,选择“吃到撑死”,而不是“念叨致死”。
我跟着他们到了校外的一家馆子,看他们和老板很熟的样子,应该常来。
我们六个人,要了七菜一汤。
“刘莹,别跟我们客气啊,自己夹菜啊,要使劲吃啊。”“唐僧”念叨着。
“知道……我不会客气的……”
记得,那顿饭,我吃得很别扭。第一次单独和一群男生吃饭,其实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我坐在苏瑾的右边,他时不时帮我夹菜,很会照顾人,我想估计是被某位女生训练出来的吧。当时我只是觉得他把我当妹妹在照顾,因为他说我像个小孩子似的,让人操心。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对他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他是个挺好的人。可能是受过伤的人,往往更害怕再受伤,所以越是小心谨慎。
不过能有人和自己谈论篮球,真的很不错,就像回到以前,和王远赌球的日子。王远和苏瑾,他们的某些地方,真的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