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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间2616年,距离那一天已经过去600多年,没有人会忘记那一天,即便侥幸生存下来的人慢慢变老、死去,他们的后代仍然能够通过想象感受到先代们在诉说那一天时所体会的绝望。

2012年12月21日,这注定是一个全人类永远无法忘怀的日子,就像很多年前神秘的亚特兰蒂斯从地球上消失一样,这一次换成了地球上的绝大部分城市。

玛雅人的预言成真了,事先没有任何的征兆,火山、地震、海啸这些毁灭性的自然灾害在同一时间里,在地球上绝大多数的国度大规模的爆发,将整个人类社会的文明瞬间摧毁,洪水淹没了四分之三的陆地,侥幸生存下来的人类如同蝼蚁一般的苟延残喘。

滔天的洪水直到100年后才完全退去,人类度过了最艰难的100年,似乎变得更加的坚强了,城市得以重建,整个人类的社会看上去一片百废待兴之态。

如今时间又过去了500多年,经过这500年的建设,人类的社会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倒也恢复到了20世纪末时的状态。

然而在城市重建的同时,人类当中却出现了这样一类人,没有人知道这些人是怎样诞生的,但没有人能够忽略他们的存在,他们平常就混迹在普通人之中,与普通人无异,但他们却拥有着普通人所无法企及的能力,他们通常大多会选择在夜间活动,带上自己的面具,除了一些至亲之外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他们就是“面具客”。

而关于他们的犯罪也成了世界各国政府们极为头疼的一个问题,所以虽然人类的经济恢复到了20世纪末期的状态,但社会的秩序却是远没有达到那个时代的标准,繁华的表象下是虚伪的罪,人们也几近麻木的与他们共存着。

故事从一个叫“莲花村”的小村庄开始,那是一个坐落在华夏中部省会城市逐鹿市南面的一块巴掌大小,鸟不拉屎的村庄,属于那种发生点鸡毛蒜皮大的小事也能从村头传到村尾的地方。因为在村子的东面有一块莲花荷塘因而得名莲花村,村子民风淳朴,村民们的生活还是“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那种。

我们的主角沈三生便是从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人生的,沈三生今年23岁了,这个年龄在村子里也算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却没有哪家的黄花大闺女会看得上他,根据老不死的说法他是被一只野狗给叼到村子的,村民们都说不吉利,所以沈三生也就不受人待见。

老不死的就是将沈三生抚养长大没有血缘关系的爷爷,之所以叫老不死的是因为村民们都盼着他早点死,但偏偏就是死不了,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大概讲的就是这个。

老不死的是村里的头号祸害,是村民们大老远见着了绝对是撒腿就躲的那种人,据说老不死的年轻的时候去过城里,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又回来了,被村子里的人嘲笑了好一阵,但从那之后村里就接二连三的发生了鸡鸭被窃的事件,等到发现的时候那些可怜的鸡鸭已经只剩下一堆骨头了,以至于村民们一到夜里就担心受怕,时不时半夜里还要忍着睡意去检查自家的鸡圈鸭圈,那日子过的只叫一个心力憔悴。

后来村民们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煎熬,就拿着自家的锄头、板锹之类的去堵那个他们认为是凶手的家伙,可是一来没有证据,二来那家伙一张嘴厉害的很,这些村民根本就不是对手,村民们实在没有办法就企图以武力解决一切,可是你人都还没有碰到他的衣领,他就搁那一躺,有时为了逼真还会给你来点白沫,就一下子让那些村民们都傻眼了,说又说不过,打又打不得,这些村民别提有多憋屈。

这样的日子直到沈三生的到来才终于解决,当时沈三生被一只野狗给叼到村头,那时村里的人几乎都去凑热闹围观,眼看那小娃娃哭的稀里哗啦就要饿死,愣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收养,为什么?一个被野狗叼来的孩子不吉利啊,谁都不想触霉头,到最后谁也没想到,居然是那个挨千刀老不死的将小娃娃给抱回了家。不过打那之后,村里就再也没有鸡鸭被窃的事件了,而村民们似乎却没有注意到这点。

被老不死的收养了这算是沈三生的幸运,也算是他的不幸。

打从记事起,沈三生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饭从来都不是张口就吃,衣也不是伸手就穿,一切都得靠自己的双手获得,有时候甚至手慢了都不一定有;当别人家的孩子围在一起打弹珠的时候,你得考虑如何用弹珠将树上的鸟儿给打下来。

在沈三生比较小的时候,老不死的还能每天定时的丢上一碗依稀能看见几根菜芽但绝不会有任何油水的水煮饭给他;等到沈三生稍微长大了些,待遇就没有这么好了,想要吃饭那就得跟着上山打猎去,打多少吃多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再大些,待遇变得更差,非但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而且还得分出一部分供养老不死的,用老不死的话来说那叫做孝敬,起初小沈三生对于老不死的这种手脚健全,却偏偏好吃懒做,甚至还敲诈他一个未成年儿童的无耻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但每次见到沈三生稍有发怒的苗头,老不死的就会立马端上一个小板凳坐在屋门口,用那枯瘦干瘪的老手捂着脸,装模做样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当年捡回沈三生时,村里人都说这孩子是被野狗叼回来的,不吉利,会给村子带来灾难,是他不顾全村人的反对将他收留,并且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就顿时让沈三生刚窜出苗头的怒火熄灭,到最后沈三生也就麻木了,懒得跟老不死的计较。

老不死的一辈子没有干成一件事情,不但自己尽干些龌龊下流的事情,还想把沈三生也给祸害了,记得那年沈三生是十二岁,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老不死兴冲冲的一脸兴奋外带神秘的拉着小沈三生来到村尾张寡妇的家门口,说是要教他人类最伟大的启蒙教育,结果却是带着小沈三趴在张寡妇的窗头偷看张寡妇洗澡,这一下可没把小沈三生给吓坏,一张小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最后爷孙两个被张寡妇拿着钉耙从村尾撵到村头,这件事情对小沈三生造成的直接恶劣影响就是村里唯一愿意跟他玩的小伙伴苏小渔有好些天都没有理他。

苏小渔是村里苏老四家的宝贝女儿,比沈三生小2岁,是村里唯一一个不介意沈三生出生的人,或许是因为苏老四上辈子修来的福吧,他生了苏小渔这么一个了不得的好女儿,不但人长的漂亮,心地还善良,而且还是村里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记得苏小渔考上大学那天,苏老四的家被村里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大学生啊,那可是比大熊猫还要珍贵的,以至于苏小渔离开村子的那天,家家户户都拿着鞭炮欢送,那排场比张寡妇年轻结婚时的排场还要大,考上大学,对于这些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到外面的世界,最多也就是去附近镇子里用柴米兑些日常生活用品的村民们来说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记得沈三生发现自己跟一般人不一样的时候是在他13岁那年,那一天他一个人上山打猎,突然从树丛里窜出一只熊瞎子,这下可没有把他给吓坏,眼看那熊瞎子一对巨掌就要扑上沈三生,不知怎的,他轻轻一跃就窜上了五米高的树杈保住了一条小命,而且自那之后沈三生还发现自己非但跳的高、跑得也快,有时打猎不小心受伤,伤口第二天就愈合了。

当小沈三生满怀希翼的将这件事情告诉老不死的时候,对方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告诉沈三生这件事情不要让外人知道,就一个人自顾自的跑到外面抽旱烟了,就顿时让兴奋的小沈三生如同一只泄了气的小皮球一般萎焉了下去。

关于沈三生异于常人的事情就像是在汪洋大海里投入的一颗石子一样,连一丝涟漪都看不到,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爷孙俩的生活一如既往,每天上山打猎、砍柴、吃饭、拌嘴、拉屎、睡觉、偶尔得空老不死的会强拉着沈三生一起去偷看张寡妇洗澡,直到苏小渔第一年从大学回来的时候,才稍稍有了转机。

那一年,苏小渔上完一个学期的课程寒假归来,跟沈三生聊了许多关于城里的人文趣事后,沈三生一颗小心肝被撩拨的蠢蠢欲动,便找老不死的商量来年去城里打工的事情,却被老不死的没来由的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坚决的拒绝了,老不死的骂完沈三生之后就又一个人跑到外面抽旱烟,只是在那之后不久,老不死的就死了。

沈三生叼着一根青草躺在草坡上,双手枕着后脑,任由草汁的苦涩弥漫整个嘴巴,呆呆的看着群山后方的那片天空,在他的不远处有一块小土包,土包的前面插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沈三生爷爷之墓。”这就是老不死的死后的坟墓,很简陋但却被收拾的很干净,在木牌的后面,有一颗小树,那是沈三生种下为老不死的遮风挡雨用的,今天是老不死的死后的第三年的忌日,也是沈三生为老不死的守孝三年期满的日子。

老不死的死的时候,沈三生没有哭,但老不死的下葬的时候,沈三生却是站在老不死的坟头一个人说了一天一夜的话。

沈三生至今为止都不知道老不死的名字,也从来都没有喊过老不死的一声爷爷,这在沈三生的心里留下了一个遗憾。

其实那天沈三生知道老不死的为什么会发那么大的火,老不死的光棍了一辈子,又不受村里人的待见,好不容易有个小沈三生生活才开始有了些乐趣,沈三生要是走了那他就又要孤独了,他一个人实在是孤独怕了!

但老不死的知道不可能一辈留住沈三生,潜龙在渊,终有飞天的一刻,从沈三生告诉他身怀异能的那一刻起,老不死的就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耽误这孩子了,所以他就死了。

老不死的一辈子都没有正经过,却在临死前无比正经的对沈三生说了一句话。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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