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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江湖气

随着交往的深入,刘一莎的缺点也逐渐浮现在沈毅的面前。刘一莎有一种骨子里透出的骄傲,十分地自信。没有自信的女孩,吸引力自然大大减弱。过分自信的女孩,很吸引人,但有时让人胆怯。曾经沈毅最爱这个和自己一样“微笑镇定地看淡一切的女孩”,但现在,沈毅发现刘一莎和一般女孩不一样,她有太强大的小宇宙,她淡定、从容、果断、敏锐,今天她的小宇宙感受到了来自他的吸引,日后他的吸引力未必能满足她的小宇宙的需要。

在沈毅眼里,刘一莎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什么事情都处理的恰到好处,让人找不到缺点。而自己则是一个充满孩子气的男孩,有点冒冒失失,还总和宿舍里的兄弟一言不合吵起来。两人的形象不符合传统社会中,男子是天,女子是地,乾坤和睦的传统形象。这让沈毅有点心理失衡,觉得驾驭不住刘一莎,骨子里东北男子汉的内心需要有点小受伤。

刘一莎和沈毅有很好的语言沟通关系,沈毅对刘一莎的缺点有时也是直指的。这个做法让刘一莎对沈毅更倾心了。刘一莎对自己的缺点并不是十分清楚的,很多人喜欢她,男的、女的都有很多人喜欢她,这个她知道,但是当沈毅指出她诸如“太冷”“恰到好处”等问题时,刘一莎从沈毅的表达中认识到了自己一直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竟然都是直指人格本质的,沈毅果然是最懂自己的人,面对沈毅对自己缺点的指出,刘一莎竟然是对沈毅死心塌地地臣服。

在刘一莎眼里,沈毅思想深邃,看事情很透彻,就爱他的深沉,也爱他孩子气的一面。多变的沈毅满足了多变的刘一莎的各种幻想。

沈毅眼里的刘一莎的这些缺点,其实也正是沈毅眼中刘一莎的特别之处,是刘一莎在漂亮的外表之下,让沈毅倾慕的原因,沈毅并不特别清楚这一点。而且刘一莎的这些特点在沈毅身上同样具备,沈毅从刘一莎这个女孩身上看到了自己熟悉的特点,吓了一跳。

沈毅还这样评价过刘一莎“你如果是个男的,而且生在二三十年代的上海,一定是个青帮大流氓。”因为刘一莎太特别了,她温柔靓丽的外表下,竟然让人感受到的是异常冷静、顾大局的思维方式。青帮大佬们就是一种该低调时低调,该张扬时张扬的性格,不重眼前小利,具有深谋远虑的视角。

沈毅表达的其实是刘一莎身上有这个年代女孩身上几乎看不到的“江湖气”,不是流氓气,而是爽快、沉着、有分寸、顾大局的气质。沈毅的确最了解刘一莎,他的确有“读心术”的本事,看得到各种经历在刘一莎身上留下的痕迹。他看得到刘一莎自己浑然不觉的东西,而这些经历刘一莎从来没和沈毅说过。

一个人过往经历其实都写在脸上了,看得懂的人从面相就能读懂,而天生敏感的沈毅就是那个拿钥匙开刘一莎这把神秘的锁的人。

刘一莎身上的确有“江湖气”,这还得从刘一莎的父亲说起,父亲是影响她最深的人。

刘一莎父没读过几年书,但是他在社会这座大学里学了不少人生经验。刘一莎父最初是村里生产队队长,而后去行政村做了大队副主任,主管村里的务工、经营性活动等,之后又陆续在村里多个村办企业做过负责人。刘一莎父不仅是精明的商人形象,他外表帅气,待人热情,是行政村的风云人物。

刘一莎记得自己在十岁左右的那几年,父亲担任村办铁矿矿长,每到春秋农忙季节,家里总来很多人帮忙干活。等刘一莎长大后才知道,原来刘一莎家附近区域有星罗棋布的很多小型铁矿开采塘口,多是承包给私人或村集体所有的,刘一莎父亲管理的矿山是行政村集体所有,在这些小型矿山中是最大的。刘一莎父亲在矿石销售方面已经有门路了,所以求他卖矿的人络绎不绝。别人巴结刘一莎父亲的方式之一,就是农忙季节来家里帮助干农活。

刘一莎印象中每年春天插秧,夏天“双抢”季节,都会有很多壮年男性来家里干活。若是插秧,男的不会干,他们就会把各自的老婆带来帮忙。

所谓“双抢”,是指抢收庄稼抢种庄稼。刘一莎家在安徽南方,南方的水稻能种两季。早稻在4月上旬插秧,7月可收割。收割后,要立即耕田插秧,八月插秧十月收割晚稻。因为从早稻收割到晚稻种下,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里又要收割,又要耕田,还要插秧,很忙,所以叫“双抢”。

好在南方农村人均耕地少,若像北方一家一户几十亩田地,那得忙成什么样子。刘一莎家只有两三亩田种水稻、小麦,或隔年换种油菜籽,其他都是些小的菜地。在刘一莎的村庄,许多人家主要收入来源都不是种田,而是去打工,种田的目的一是“交公粮”,二是满足自家食用所需。

在“双抢”时期,刘一莎家通常都有十几个壮劳力来帮忙,由于田亩少,一天就能干完。这些人分成几个环节,有的人割稻,有的人用掼桶,有的人把掼好的稻子挑回刘一莎家,晾晒到稻场,有的人把掼好的稻秆扎起来垒成垛。干活的人都是庄稼人,他们自成体系地运转着,田里欢声笑语,十分愉快的劳动场面。

掼桶是一种木制的倒梯形容器,有一张方桌那么大,它是用来手工给水稻脱粒的。掼桶上面的口大,下面的底小,都成方形,大约有七八十公斤重,一般由两人抬下田。脱粒时,最多可以允许四个人各站在掼桶的一边,用手抓握稻把对着桶壁使劲掼打,使稻粒脱落在桶内。

干活的时候,为了不耽误时间,中午一般都是吃简餐,而且常常是刘一莎的母亲和刘一莎及弟弟一起拎一些茶水、馒头、米饭和咸菜,直接到田头送给干活的人吃,晚饭时,刘一莎的父母都是准备好酒好菜招待来帮忙的人。

晚饭喝酒划拳是一天劳作后最热闹的时候。一般,作为主人的刘一莎父亲,通常都会向每个客人敬一杯酒,热场。然后,客人之间再互相敬酒。等喝的气氛差不多后,总会进入划拳的环节。

这些来干活的人都是能人,他们各个经营着自己或大或小的铁矿塘口,头脑灵活,嘴皮子好。这些能人聚到一起喝酒划拳,说着各式笑话,喧闹兴奋,气氛热烈。

划拳极具竞争性,是两人对猜的玩法。在刘一莎眼里也充满智慧,她很喜欢看这样的场面,对酒气冲天、香烟的烟雾袅绕一点都不反感。划拳口令主要有两种,古已有之,流传很多年了,各地稍有差异。

一种划拳口令是“老虎、杠子、虫、鸡”。这个相对简单,一般人都能玩,就是划拳的两个人同时报出自己的杠词,看是否一物降一物,规则是杠子打老虎,虫蛀杠子,鸡吃虫,老虎吃鸡。在这四个物件中,没有最厉害的,就看是不是一物降一物。比如张三喊“老虎”,李四喊“杠子”,“杠子打老虎”,李四就赢了;如果李四同声喊的不是“杠子”而是“鸡”,“老虎吃鸡”,李四就输了;如果李四喊的是“虫”,在这个规则里,“虫”和“老虎”不存在一物降一物的关系,所以这一局就是和平局,无输赢,继续到下一轮。

另外一种除了口里要报出词令,还要配合手势,难度大一些。划拳词一般是吉利语:“一心敬你,哥俩好啊,三羊开泰,四季发财,五魁首啊,六六顺,七个巧啊,八匹马,九个九啊,十全”。

“五魁首”,指古人苦读《诗经》《尚书》《周易》《礼记》《春秋》五种典籍,以求功名,夺得魁首。

“六六顺”,六字诀出自《左传》,“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此数者累谓六顺也。”

“七个巧”,指七夕牛郎和织女相会的时候,民间妇女比赛穿针引线,斗巧取胜,祝贺七夕牛郎和织女相聚。

“八匹马”,

“九个九”,“九”与“酒”同音,寓意美酒享受不尽。

“十全”,乾隆皇帝自诩文治武功,福禄寿俱全,是“十全老人”,这就是“十全”这则划拳词的来历。

划拳的手势比较复杂,复杂在于喊的是一个数,出手却是另外一个数,对反应灵敏度要求极高,要求是单手划拳。具体规则是:

握拳不出指,表示0或5;

单出一个大拇指,表示1或6;

拇指加中指,表示2或7;

拇指加中指和食指,表示3或8;

拇指加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表示4或9;

五个手指出全,表示5或10。

两人同时喊同时出,猜两人所出数之和是否与其中一人所喊数匹配,匹配了,喊这个数的人赢,另外一个人吃罚酒,不匹配则继续喊任意数,直至有人吃罚酒才能引得哄堂大笑,紧绷的神经稍事休息。裁判就是同桌喝酒的其他人。

比如张三和李四同时喊口号、出拳,类似“剪刀石头布”的效果,张三喊“六个六啊”,他手出的是“二”,李四喊的是“八匹马啊”,他手出的是“四”,那么“二”加“四”是“六”,结果就是张三预言的“六个六”最终实现了,张三赢,李四罚酒一杯。如果张三喊“六个六”,他却出了个八,是个臭拳,那么他就自罚一杯。

划拳时,有划的,有看的,还有刘一莎和家人在旁边站着远观的,场面好热闹,欢笑声此起彼伏。

划拳既要有底气,也要讲节奏,还要会虚张声势引导对方误判,自己还要随机应变,这样才能输得少,赢得多。

划拳者,并不盯着对方的手看,而是盯着对方的眼睛,看对方思维的变化,只用眼睛的余光看自己的手和对方的手,因为对划拳手势都了然于胸,所以在对方出拳的瞬间就能知道出的是几,毫不影响手指代表数的相加换算。赢了,哄堂大笑,输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进入下一拳的划拳。

划拳时的目的就是要少吃罚酒,而把别人灌醉。等划拳结束,若真想喝酒,主人家有的是酒,再喝不迟。

刘一莎观察过,划拳总能赢的人都是那些特别精神的人。划拳是斗智斗勇,还斗酒量的游戏,细腻的南方男人此时也会豪放无比,各个满面红光。

在自己家,刘一莎父很少参与划拳,他总是要把开心的环节让给客人去玩。而那些赢得多的人也很会照顾别人的情绪,当赢的超过三把,他们也通常找机会上厕所啊或其他借口离开桌子一下,让别人缓缓神,并不总是乘胜追击。

划拳其实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江湖了,有礼有节,在这些农村能人中间。

好比秘方卤煮,让人上瘾的好吃,几十种调料,不知哪味起了关键作用。如刘一莎,漂亮让人迷恋?似乎又不是一打眼的美。文笔让人欣赏?似乎细腻朴实,华采又显不足。爽朗让人舒心?北方女孩多的是爽朗之人。热情善良让人暖心?是让人暖心,但关爱情什么事!对!就是这么点江湖味让她与众不同,沉静、沉着、大局观,侠义。

一般家庭的女孩生活规律、平淡。融合了各种特点的刘一莎,在众多男生眼里都是迷人的,但是对最懂她的沈毅,这种吸引力是杀伤性的,关键一味“毒药”就是江湖气。这种江湖气让沈毅迷恋。

沈毅是一个多情的人,在高中时,能同时暗地喜欢三个女生,漂亮的、有个性的、爽快的,都有。但是,遇到刘一莎,刘一莎一人集合了他曾心动过的女孩的所有优点,他控制不住了。沈毅熟读古籍,史上英雄豪杰不分男女都是混江湖的人,以前他只有在脑海中钦佩,现在自己的女友身上有这种混大江湖的人的气息,沈毅深深地欣赏着她。

刘一莎的丰富的生活阅历,在她的内心和容貌上都留下了痕迹。

她处变不惊,不是故作镇静,而是她见多识广,看得人生浮沉多;她眼波流转、顾盼生辉,不是她努力要习得,而是被自小家里来来往往的父亲的朋友们以及后来开杂货店时来来往往的男性注视,她自然产生的呼应;她待人接物大方得体,是因为她可是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她假期回到家里也要站柜台的,天生的善良和热情得到了锻炼机会,更是由内而外的散发。她喜形不言于色,是因为她上了全市最好的学校,一直被赞扬,她从书中和后天教育让她自己养成了一个面对赞扬而表现为内敛和淡然的性格。当然,一切的优点都还在于她天生丽质,惹人爱。

刘一莎自小生活在以男性为主的环境里。在家中,哥哥和弟弟也是影响刘一莎的重要人物。哥哥大刘一莎8岁,刘一莎和弟弟上小学时,哥哥已经上中学了。那时,哥哥骑自行车,一前一后带着刘一莎和弟弟上学。放学时,刘一莎就和弟弟自己走回家。

儿时,刘一莎在村里总和弟弟以及他的小伙伴们玩,打弹子、滚铁环、斗鸡、拍花片(约是扑克牌四分之一大小的卡片,正面印着漫画或影视明星,这些花片之前都是背面朝上的,玩的人在旁边用手震拍桌子或地面,让花片翻到正面就算赢走了这张花片),男孩子玩什么她都跟着玩。有时也跟在哥哥屁股后面,混到大一点的男孩堆里去玩,刘一莎和哥哥去打过麻雀、捉过老鳖。

除了哥哥弟弟,以及他们的伙伴,刘一莎和表哥们也玩得比较多,她的表哥可以用“数不清”来形容,刘一莎想不明白,亲戚家怎么这么厉害,好几家的表哥都是四个四个来计数的。

总之,刘一莎的儿时在男孩堆里长大。男孩的特质她自然而然学到了。她清纯、大方,骨子里流露的对男性的吸引力,她自己并不知晓,只当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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