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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青山绿水味,境界有春飞(1)

引言

不管是爱,还是恨,是怎样去爱,是怎样不再恨,都是得达到一种境界后,才是能够顺应自己的内心去完成的吧。

很多时候,你爱物,你爱人,都是在努力实现两种成全,成全自己,成全对方,成全你对生活的认真。

即使是痛苦,或是伤害,也是如此。痛苦了,是成全了自己的明白和对方的真实,伤害了,是成全了自己的理解和对方的不欺骗。

就像青山绿水,是苦丁茶的味道,但是苦丁茶的味道里,却又有春天在飞。

由此,你爱我,我爱你,你爱你,我爱我,种种情态,不后悔,就对了。

茶叶

只有在沸水里,在一百摄氏度里,它才可以舒展,然后告诉人们它最真实和最浓烈的味道,就像是女人要求的爱情吧。想念纷纷落下的那段影像,只在来路的青山绿水间。在爱的过程里,结果的苦处只单单是完成一种纪念。

青山绿水的味道

她从那年开始喜欢上一种叫青山绿水的茶。

那时,她和他,爱得勇敢而热烈。深秋去旅行,来到一个小山城,本来只是路过,偶然听说那里有一个正在开发的森林公园,他们便留了下来,决定去看一看。

公园离县城一百多公里,客车只能到四十公里外的某个乡镇上。但是那有什么关系,他们的青春清澈透亮,决定的事从来都不会再有犹豫。他们从镇上一个卖茶叶蛋的老人那里打听到了捷径,公园其实就是这附近某条小溪的源头,顺溪而上,也就是二十多公里,和翻山越岭比起来,就是一张弓的弦长。

她和他相视一笑,立即出发,不用向导,紧挽着爱情,顺着溪走。

那条小溪更多的流程相当于一条山涧,被两边的山崖夹着,溪边有山果野花,没有人家。有一段,溪水还很深,他们再也淌不过。几番寻找,发现岩壁上有一条隐约可见的小道,他们两只手相牵,另外的一只手大把抓紧了岩壁上的草一直往上爬,那条路不知是谁走出来的,一直在倾斜而上,仿佛是高处更宽阔安全。果真就是那样,当他越来越艰难地拉着她一步一步地挪过最高那一点,再往下看时,真的有一条宽出许多的路,为此,他们竟热泪满眶。

天色暗下来时,他们坐在溪边燃起一堆火,她靠在他身上,坐到晚上十点多钟,还是放弃了露营的打算。因为山中夜色,看起来有一些阴森。

也许是因为火把,他们随着几声犬吠找到了农家住下,第二天,他们找到了小溪的源头。虽然它还只是呈现最原始的风貌,一切人工的痕迹都正在进行着,但是他们觉得仿佛已领略了它的全部精彩。

只是回来后不久,他们还是分手了,原因有些粗糙,而她由此变得宁静。记得分手的那晚,她回到住处,翻出公园里那位老道长相送的一小包茶叶。道长那天还看过她的手相,他说,她的感情线看起来很坚强。

茶叶在沸水里一点点舒展,水是那样的清澈,叶是那样的翠绿。她惊喜,有些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可它的味道远不及味道形成的过程让她心悦。可是她依然到她所在的城市的茶店去打听它,终于知道它叫“青山绿水”,是小叶苦丁茶,又因这个名字,她不顾它的味道,一喝就是五年。

五年后,她更多的时间里似乎已想不起他和那个森林公园的模样,她只记得她曾溯溪而上,一路深刻。这一切正如这道叫青山绿水的茶叶一样,它有好听的名字,却并不代表它有好的味道。

多像爱情,想念纷纷落下的那段影像,只在来路的青山绿水间。在爱的过程里,结果的苦处只单单是完成一种纪念。

玫瑰

种一地玫瑰等别人,不如种一地清高给自己。每个女子,无论多老,这样的道理都该谨记。哪怕是剩女,也有着自己独特的余香,它不在外表,而在内心。

剩女余香

余香三十岁了,未嫁。其实并不是没有追求者,而是余香觉得,爱情还是要百转千回的好。就像她种花一样,她更喜欢从种子开始,细细地种出一盆花来,而不是遇到好看的就买几朵。

余香种花,经常去一个公园里取土。几乎每个周末,她都要坐几站公交车来山上挖些土回去,乐此不疲,就好像有人为爱情来回奔波一样。

那是这个城市最老的公园,因为地段好,空气好,引得房产商纷纷在附近建房,以至于公园被围得越来越小。

公园年久失修,再加上那些楼都太漂亮,这个地方其实显得有些破败,特别是冬天,百草枯萎,树叶掉光,在周围那些人造景观的衬托下,它看起来就像一个迟暮的女人。

那段时间有个传言,说有好几个房产商在竞标,想把公园彻底买下,虽然它都被他们开发得只剩下几个小山丘了,但在房产商眼里,这就是未来楼盘的卖点啊。

许多人都担心这事,晨练的担心这个城市里再也没有锻炼的好去处,写生的担心以后只能坐在楼上支画架而不是亲临山脉土地树林。

余香也担心,余香家里花盆里的土,都来自这公园啊,若都做成了大厦,土在大厦下,可怎么取。

那个周末,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风很温和,吹在脸上不冷不热,余香又带着小铁锹来挖土。

余香看到了一个人。当时,他正跟一些喜欢写生的人在一起商量,要办个集体的公益画展,呼吁为城市留一块清新土地。

余香被他的样子迷住了。一小袋土,平常一会儿就可以装好的,这一次,余香竟然像是在一层一层地铺进袋子里一样。

偶尔余香会停下,专注地看着他,而他似乎也知道自己吸引到了余香,会时不时地冲余香点点头,然后微笑一下。

最后,不知是出于灵感还是有意,他对大家提出,说余香在公园里挖土的这幅画面,正好可以画下来作为这次画展的主题画。

他邀请余香加入他们的行列,并请余香做一次模特。

余香当然有些紧张,他温和地说:“不要怕,就是你最自然的那个蹲在地上细细挖土的姿势就很好。”说完,他又问道,“明天下午你可以还在这里吗?”

余香红着脸,点了点头。

就是那个下午,他的凝视,直达余香的内心。余香喜欢这样被注视,然后她就走进了他的画里,而他来到了她的心里。

后来,不知是他们的画展起了作用,还是房产商都算出移山建楼或是留山建楼的成本太高,这个公园竟然被纳入市政工程,修缮一新了。

换了新装的公园,来的人变多了,他经常来,余香也经常来。两人会聊一会儿,他聊他的画,余香聊她的花,直到彼此都意识到自己是在自顾自地说时,才会抱歉地一笑,故意问起一点对方的事,但总是铺不开话似的。

直到有一天,在他们坐着聊天的地方的前方大树下,有个人抱着一大束玫瑰向女孩求婚,他终于问了一句与花有关的话:“你种过玫瑰吗?”

余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快惭愧地说种玫瑰对环境要求高,她怕种不好。

他说:“没试过怎知种不好?心里装着一个人时,所有的玫瑰都会盛开的,等你种成功了,我一定会画下它们,那画肯定会是香的呢。”

就是因为他的这句话,余香决定开始种玫瑰了。余香考虑了许多种养植方案,最后决定在公园的山上租两分地,建一个温室来养。

余香养得很精心,每当周末他来山上写生,余香都会跟他讲养花心得,他会一边听一边画画,画天上的云,画远处的树林。每当下雨了,这个温室便成了他避雨的地方,他都会站在花地里吻余香,说花未开,但余香是香的。

余香的第一片玫瑰露花苞了,余香等他来时,高兴地告诉他。他也说他的《远处的树林》在某某画展中得奖了。

余香听了很高兴,心想,等到花开的那天,他来画下它们,那画一定也会得奖吧。余香不懂他的画,但是余香坚持认为,他的画得奖展出,就跟余香的玫瑰花开散香了一样。

终于,余香的玫瑰开放了。刚好那天是周六早上,余香高兴地打电话给他,她一直有他的电话号码,但是因为总会在山上见到,所以从来不曾打。

他对这么早的周末电话感到奇怪,问她是谁。

余香没有生气,她实在是太高兴了,就说:“我种的玫瑰花都开了,我数了,一共一百三十五朵。”

他还没醒吧,迷糊着声音问:“你打错电话了,我从来不订花。”

余香又说:“是我啊,公园山上玫瑰地里的玫瑰全开了,你说过要来画的啊!”

他不语,似乎是在搜索记忆。于是余香终于动情地说:“你快来画吧,画了它们,我把它们全都送给你,包括我自己,也嫁给你。”

他那边终于又说话了,但是余香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小姐,你是谁啊?我老公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骚扰电话,大清早,还又送玫瑰又送人的。”

余香的眼泪顿如雨下。

原来,许多东西都参与到余香自己骗自己这件事里来了,包括留住公园留住花香、包括种玫瑰的心、包括许诺等等。

而余香,是未恋爱就已失恋。独自在温室里坐了一天后,余香请人把温室的棚架都拆了,让一片玫瑰地出现在公园里。

辛苦种出的玫瑰,余香自己一朵也不想要。印度古谚说,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那么,送己玫瑰之手,只留伤。

余香没有再种花。

半年后,余香去公园看景,看到了梅花开得正浓,她看得出神,竟然弯腰捡起地上落下的花瓣,不想有一个人,正看她看得出神,跑过来帮她捡。当他们欢笑着捡了一大包下山时,他就向她表白了。

又一个半年后,余香和捡花人上山拍婚纱外景片时,看到了坐在山上画树的他,他也看到了她,欲言又止。余香径直走过。

余香要嫁人了。她在剩女生涯最后懂得的是,很多东西是要在合理的时机遇到的,去种植,其实是种不出来的。而且还有一点很重要:从来都是男人送给女人花朵。

尘埃

仰望的姿势里,它其实根本就不重要,或者说根本就不会被在意,恰恰是因为低头俯首,才会看到它带给生活的灰色。在说好要分手的爱情里,若不想受伤,就最好是先忘掉。不然,就总有那不可逾越的距离被努力的心看到。

最好是你先忘掉

她总是喜欢把窗台擦得亮亮的,就好像窗台瓷砖上的那点光芒,会折射指引出一个温暖的方向,会被人捕捉,然后去向往。

但事实上,除了她自己,没人会特别留意她的窗台。

对别人来说,她的窗台,实在是不及一顾的,谁家没有窗台?况且别家的,还花正红草正绿,她的窗台,干净得连尘埃都被她擦了又擦,有个什么看头?

然而,即使是阳光都懒得眷顾一下她的窗台,她还是要每天都擦干净它,仿佛那些灰尘不抹去,就会落在心上,会有棱角,会磨灭甜蜜,会带来疼痛。

她做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半年前,他离开了这个城市。走的前一晚,两人还吵过,吵到半夜,两人都沉默了,然后他就走了。他走时,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没过多久,他发邮件来说,那夜他就离开了这个城市,但是他想念她窗子透出的灯光。

为了这句话,她一直努力把窗台展露出来,就像真正美丽的女孩,总是会露出光洁的额头一样。

她以为,有一种光芒是可以穿越距离,让他感觉到的。

那样的一种坚持和幸福,宽慰着她的心。什么都不能阻止她每天都把窗台擦得亮亮的,都不能阻止她每天都有一颗清晰的等他回来的心。持一块抹布,将隔夜的尘埃轻轻擦去,仿佛是她生命里最坚固的意念。

这一坚固就是几年,直到瓷砖表面的釉彩仿佛都已被她擦去了一层,直到没有釉彩的瓷砖,在她的擦拭下,竟然也黑黑地发亮,她觉得那也会是吸引他回来的光芒。

再后来,房东对她这个长期的房客都不得不赶了,因为房东的儿子读完大学事业有成,要回来结婚,要装修房子。

她为了他回来能找到自己,竟然倾其所有,将房东的这处房子买下,首付按揭,成为房奴。她倔强地想,她不信在这里等他一辈子,他还不回。

那天早上,她照例又在擦着窗台,因为风,她手里的抹布不小心掉了下去,落在一个人的身上。

她转身下楼,想要去道歉。

下去后看到的竟然是他。他已经发福,肚子露在衬衣外面,人也已经世故,脸上的表情她什么也看不到。

抹布落在了他旁边的女人身上,干净的衣服上被蹭上了几条印痕。

她说着对不起。他对他的女人说着别在意,但不是认出她来要帮她的口气,而是平淡得懒得争这点小事。

他平淡得以至于在听到她一句又一句的对不起时,都觉得不耐烦了,大声说:“好啦!不是都跟你说过了吗?不怪你。”

她抬起脸看了他几秒钟,然后沉沉地低下头去,在那一瞬,她看到了地上的灰尘,厚厚的,整整落了十年的灰尘,将一切都尘封至陌生的灰尘。

她上楼时把抹布放在了垃圾筒上。她终于明白,在仰望的姿势里,尘埃其实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说好要分手的爱情里,若不想受伤,就最好是你先忘掉。不然,就总有那不可逾越的距离被努力的心看到。

头发

头发也是会老的,而且老得那么触目惊心。

白头发经过什么颜色

宣是她的白马之恋。白衣飘飘的年代,爱就如晨间阳光,让他们越来越生气勃勃地往明媚里长。好几年的形影相随,让她觉得他们两个人一定永远都不会有分离。

可时光多变幻,大学毕业时,他们还是分开了。

她是恨过一些日日夜夜的,恨他的誓言如此轻薄,恨他辜负自己,但是最终她还是坦然了,或许有时候不可以怪那么多又怪得那么仔细的,缘分就是如此吧。

从此她把自己从回忆里抽出来,开始相信另一个地方一定也会有春天为自己飞。

后来,她认识了他,一个从不给誓言但一天都不曾忘记给她温暖的男人,这种爱情不惊心动魄,却让心越来越依赖那份平淡的温暖。

于是她与他安然地恋爱,然后安然地结婚。婚后的生活,也就安然出一种幸福来,如一杯冷咖啡,不飘香,但香味在里面。不知是不是因了这番领悟,她竟开始去挑选许多咖啡色的东西,提包、衣物等等。

只是一个女子,过多地与咖啡色沾染,有时也会显得过于凝重。

那段日子他出差去了,要去的时间比以往都久,一个人的日子里,寂寞来找她了。

那天她独自在街上逛,竟然又遇到了宣。熟悉的眼睛,熟悉的眼神,掀开了她咖啡色的生活。她似乎没有时间去权衡,就接受了宣给她的玫瑰色的体验。

她嗅到了不同于以往生活的芬芳,她跟宣去吃饭,回来后还跟他打电话发短信还有视频聊天等等。不过数日,所有的咖啡色都沉到了尘埃里,她又开始觉得鲜艳的爱才够鲜活。她甚至想也许自己根本就没有不去爱宣,它像被好好呵护的瓷器一样,揭去老气的遮尘布后,它上面的光芒依然和润,依然蹁跹。

陷入旧日情怀的她竟然记不得出差的他去了多久,什么时候要回了。直到他告诉她他就快要回家了,问她要什么礼物。

接电话时,她才答应宣要一起去参加一个舞会。是来不及想个理由说不要什么吧,恰好翘着的那只脚上的鞋落下了,于是她说买双鞋吧。

哪知宣的鞋先到了。和他通电话时,她和宣也正在视频中,宣在那边听到了她说的话。宣送的是某品牌的新款,玫红色,虽大了一码,但有搭扣,所以没关系。

她对它喜欢到甚至去鄙视他第二天发来的短信,他说鞋已买好,三十五码,平底。竟然是平底!他明显不及宣的品味。她没空回他的短信,宣说还要带她去做头发。

做头发时,宣在沙发上看报,她想,要是他,肯定不会坐在这里,他肯定会觉得这时间还是回家做饭比较值,他就是这么个粗淡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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