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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苑英华(4)

一种说法是,这一名号来源于他的一方图章。这是他决意于功名后,为了抒发心中的郁郁不平,刻了一枚“江南第一才子”的图章,用在他一些绘画作品上,其意不注重在“风流”二字上,也并非炫耀自己的才气,而是对自己落魄一生的一种自我安慰,对功名的淡泊甚至蔑视,是困苦与不幸中的自得其乐罢了。

另一种说法是,唐伯虎精于仕女题材的绘画,大部分作品都为美女的形象,如《九美吟》、《簪花仕女图》、《秋风纨扇图》等,依此推断,认为他一定非常熟悉这些美女们的日常起居生活,否则不可能画得如此传神。

还有一种说法是,他敢冒众违娶了苏州名妓沈九娘为妻,人们善于移花接木,把金陵名妓秋香也顺便“嫁”给了他,于是以讹传讹,世间传诵“唐伯虎点秋香”逸闻,被后人信以为真。

冯梦龙的入仕

在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明代著名的小说家冯梦龙占有着重要位置。他才高倚马,文笔无羁,经、史、子、集无所不治,戏曲、俚曲、诗词样样皆精,已知著述多达67种,共计千万余言。其中他精心编纂的话本小说《警世通言》、《喻世明言》、《醒世恒言》合称“三言”,成就最高,是中国文学宝库中的珍品。家喻户晓,至今畅行不衰,很受欢迎。

由于封建时代小说家的地位很低,不仅官修史书无以记载,就是一些稗官野史也不曾记载。因此,有关冯梦龙的资料流传下来的很少,使人无法透彻了解冯梦龙一生的真实情况,基于此因,也带来了关于他的种种争议。

综合现在所能见到的史料,可以知道他出生于富甲天下的江南苏州府,家里很富裕,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和他的哥哥梦桂、弟弟梦熊都是当地的大才子,被人合称为“吴下三冯”。作为封建时代的文人,冯梦龙这样一位文才出众,饱经诗学的文才也同样热衷于科举,追求仕进。但是他科场坎坷,屡试不中。从年少考秀才后就一直不断地参加高一级的乡试,一直考到了57岁,仍是一名吴中秀才。是他的文章不合要求?是他的应试能力太差?

还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整天忙于写小说,编野史,才耽误了科考?或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至今是一个未解之谜。

如果像有人说的那样,他只擅长写一些荒诞不经的文章,正经的科场八股文做不好,或者说他功夫不到,这种推测是明显不正确的。因为,冯梦龙曾根据自己的治学体会、参加科考的经验总结,写成了《麟经指月》、《四书指月》、《春秋定旨参新篇》等系列经学著作,成为秀才们科场考试的重要参考书目。读他写的这些参考书的士子们一个个考中了兴人、进士,顺顺当当做了官,而冯梦龙却一次次名落孙山,他内心悲苦可想而知。而世人也没有办法解释这种奇怪的现象。

不过,冯梦龙晚年还是当了几年官的。明崇祯四年(1631年),57岁的冯梦龙彻底放弃了对于科场的幻想,极不情愿地选择了出贡这条道路。明朝有一项优待知识分子的科举规定,凡多次参加乡试又一直没有中举的秀才,可以循资出贡,担当个芝麻官。依照冯梦龙的资历、学问和名望,他在40岁以后就可以出贡。可能他对科考还抱有幻想,不甘心以贡生作终,所以他年年让贡,次次赶考。如今见自己日渐老去,已近花甲,已经没有什么通过科举一举成名的可能了,只好选择这种方式。冯梦龙出贡后,先到江苏丹徒县做了3年学正。崇祯七年,升任福建寿宁知县,在此任干了4年,已经65岁的他遂回到老家常州,从此闭门著书。据他任职当地的地方志记载,他这几年的政绩还是很不错的。《福宁府志》、《寿宁县志》都称他:“政简刑轻首尚文学,遇民有恩,待士有礼。”将其列入循吏之中。一个60多岁的老人,在此贫穷偏僻的小县,能够获得这样的清名,说明他仍保持了正统的文人本色,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官。

冯梦龙在任上只做了一届,因为年纪太老了,就辞官归乡了。清顺治二年(1646年)73岁的冯梦龙突然去世。究竟因何而死,至今难以查明,这也是一个尚未解开的谜。

王羲之学艺

书法是我国独有的一门艺术。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书法发展史上承上启下、繁花似锦的时期,楷书、草书、行书、隶书等体书法同时发展,风格多样,各臻其妙。这个时期造就了中国书法史上最伟大的书法家——王羲之。他上承汉魏间雄奇伟丽的书法传统,博采各家之长,融为一炉,独创一家。篆、隶、草、行、楷各种书体,都有很高的造诣。在六朝以后,王羲之为历代书法家所师法,在我国历史上,荣获“书圣”之称。而这位“书圣”在生活中非常喜欢鹅,在对家鹅的观察中,悟出了独特的用笔方法,还流传下为后人称颂的“书成换白鹅”的故事。

在王羲之的楷书作品中,以《黄庭经》最具代表性,关于这幅作品的创造还留下了一段有趣的故事:相传在山阴地方有一位道士,很喜欢王羲之的书法,也很想求王羲之写一本《黄庭经》。他早已把帛纸准备好,但当时的王羲之已名声在外,这位道士担心王羲之不肯答应。后来,经多方打听,道士了解到王羲之平素非常喜欢鹅,就特地养了一群十分惹人喜爱的大肥鹅,以便见机行动。有一天,王羲之坐船路过山阴一带,道士闻讯后,把他那一群鹅赶往王羲之经过的地方。王羲之看到河里游着一群白鹅,两掌拨水,昂首前进,羽毛白净,形态优美,心里顿生好感。他停下船看了又看,一直舍不得离开。一旁的道士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认为机会来到了,询问王羲之是否想把这些鹅带走。王羲之让道士开个价钱。道士故作姿态地说:这么好的鹅哪能舍得卖掉。不过先生您要是真喜欢,就给我写一本经来换。王羲之一听这话,马上答应,当即兴致勃勃地用了半天时间写好一卷《黄庭经》交给道士。道士如获至宝,立即把那一群鹅装在笼子里,让王羲之随船带走。

这就是人们后来传颂的“书成换白鹅”的故事。

王羲之喜欢鹅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他特别留意有关鹅的消息。

有一次他打听到有一家养的鹅非常善于鸣叫,便兴致勃勃地前去观看。不料这家主人听说王羲之要光临他们家,为了能得到王羲之的书法,特意杀了这只特殊的鹅,做成美味佳肴准备款待王羲之。王羲之空欢喜一场,弄得哭笑不得。

王羲之为什么特别喜欢鹅呢?清代著名书法家包世臣的一首诗,或许能给我们一点启示。这首诗这样写道:“全身精力到毫端,定台先将两足安。

悟入鹅群行水势,方知五指力起推。”诗中概括了王羲之的书法要领,说的是王羲之研究鹅行水的姿势,悟出了用笔的方法,那就是学书法时要“志意专精”,写字的时候,精神要非常集中,姿势也要端正,这样,五指会运用自如,非常得力。他的执笔方法,后人领会是要求食指抬高,形成钩子样,大拇指放置在食指、中指之间,使食指如鹅头那昂扬微曲。无名指内钩,抵着笔管的下端,小指紧贴着无名指。笔管须直立,手指要实而手掌要虚。运笔时,要像鹅的两掌齐力拨水的样子,这样才能运用自如,使全身精力都贯注到笔尖上。所以,王羲之喜欢鹅,是和他研究执笔、运笔有密切关系的。还有人认为,鹅走起来,昂首挺胸,一副大将军的模样,它的雄健气韵,很像汉代字的韵味,王羲之喜欢鹅,就是想从鹅的形象中,悟出汉字的内在结构,从中得到启发而发展自己的书法艺术。

还有人认为,上面两种说法,是后人的牵强附会。王羲之喜欢鹅就像我们普通人喜欢某一种小宠物一样,只是一种爱好而已,没有那么多的内涵。

而王羲之为什么对鹅特别宠爱,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真正的原因。

沈万三为何富甲天下

沈万三是元末明初人,原名富,字仲荣。他家资数亿,富可敌国。据田艺蘅《留青日札》记载,当朱元璋打平天下后,沈万三与其弟万四(沈贵)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税万担,献白金五千两,以佐用度。后来“太祖军食,多取资焉”。但是贪得无厌的朱元璋却要“务罄其所有金”,想方设法来消耗他的钱财。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给他一文钱要他生利,从初二开始,一文取二文;初三二文取四文;初四四文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以一月为期。沈万三欣然接受,哪知回家一算,该付给朱元璋连本带息536870912文。朱元璋又在金殿召见他,要他每年“献白金千铤,黄金百斤”,还命他造650间廊房,养数十“披甲马军”,并对他的田地每亩征以9斗13升的重税。虽然如此,沈万三“子孙仍富”。如他曾在南京造了好几座桥,在儿媳面前自夸其能。媳妇一听不悦,出私房钱也造了一座,人称“赛公桥”(在今南京长虹路),其弘丽工巧,数倍于沈。可是,这样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真面目却还没有弄清楚。

首先,他的名字“万三”就是一个谜。

《留青日札》说“今人言富者,必曰沈万三秀云。盖元末人云,沈姓,万三行。秀者,元时称人以郎官秀为第。”因此,沈万三之名是排行和户等的合称。

董谷《碧里杂陈》说他名字来历“盖国初(明朝)巨富者,谓之万户。三秀者,国初每县分人为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下,秀最上。洪武初年,家给户由一纸,每军之中,又各有等。沈万秀之第三等者也。”由此可见,沈万三之名又是万户和明初户等划分的合称。

其次,他究竟是哪里人?

《碧里杂陈》记载:“故集庆(元时称南京为集庆)富家也。赀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余在白下闻故老言。”《五杂俎》也说:“国初金陵有沈富者,字仲荣,富甲天下,人呼为沈万三。”

《留青日札》说他“本湖州南浔人。父沈祐,始徙苏之常州东蔡村”。《明史》马皇后传亦记为“吴兴富民”(吴兴,湖州州治所在地)。

孔迩云的《蕉馆纪谈》则称他为“苏州吴县人”。《明史》纪纲传也说他是“吴中故大豪”(吴中,苏州一带的惯称)。

第三,他是怎样富起来的?说法有五种。

一说“青蛙报恩”。说他曾从渔人手中买来100多只青蛙放生。这些青蛙第二天聚在一只瓦盆中,沈万三一见十分奇怪,将它拿回家中。他妻子偶然将一只银钗遗在里面,立即银钗满盆,用来试金银,亦是如此,从此家中大富(见《挑灯集异》)。

二说“因妖得金”。说他外祖陆通判,曾旅居苏州。以微价购得一闹“鬼”的废宅。有一次陆通判张灯夜坐,有两个女子笑诣于前。陆心知为怪,挥剑砍中其胸。第二天发现砍的竟是阶下的两棵冬青树,挖下去,金银无数。外祖无子,“有女赘沈氏,生万三,赀产遂无纪极,为江南富族之甲”(见吕毖《明朝小史》)。

三说元末有个叫陆德原的官僚“富而好古,亦能诗文,名震天下,沈万三秀曾为之治财”,后来明朝建立,陆畏法而逃,财产尽归于沈(见《留青日札》)。

四说沈万三“曾为海贾,奔走徽池宁太常镇豪富间,辗转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见《蕉馆纪谈》)。

五说沈万三之父沈祐迁居东蔡村时,村人以最下等的“污菜之地归之,祐躬率子弟服劳,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是致富不赀”(见《留青日札》)。

当然前两说都是街头巷尾的无稽之谈,搞清后两说却对我们研究明初经济有极大价值。

第四,参与筑南京城之谜。

明初的南京城全长37140米,是当时世界上的第一大城。身为豪富的沈万三也参与了修筑。但他筑城是被迫还是自愿,究竟筑了多长,说法不一。

《蕉馆纪谈》说:“太祖既克金陵,欲为建都之地,广其外城。时府库虚乏,难以成事。万三恃其富实,愿与圣祖对半而筑。”

《留青日札》则记为,朱元璋要消耗沈万三钱财,“命分筑南京城,自洪武门至水西门”,《伍杂俎》也说:“太祖营金陵,令(沈)筑东南诸城。而自筑西北。”

《明史》马皇后传又持一说“吴兴富民优秀,助筑都城三分之一”。

第五,沈万三因何得罪朱元璋?

沈万三虽然富甲天下,但还没有“为富不仁”。而朱元璋却常常要杀他,抄他家。这是什么原因?

《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与朱元璋同时筑南京城,其先完工三日,太祖致酒慰之曰:“古有白衣天子,号曰‘素封’,卿之谓矣。”然心实不悦也。《五杂俎》也说:因筑城早完工“太祖屡欲杀之”。犯了“功高震主”的忌讳。

《留青日札》说:“太相曾犒军,万三欲代出犒银。上曰:‘朕有军百万,汝能遍及之乎?’万三曰:‘愿每军犒金一两。’上曰:‘此虽汝好意,然不需汝也。’由是欲杀之。”是主动要求“犒军”而触发朱元璋的“霉头”。

杨循吉《篷轩别记》则说,沈万三长子“茂坐罪当辟,以有营建工绪未讫,但黥颡为‘蓝党’”,后被发戍抄家。蓝党指功臣蓝玉之狱,是明初有名的大狱,牵连甚广。可能是沈茂参与或朱元璋硬扯进去而开罪于沈万三。

第六,沈万三流放地及生死之谜。

沈万三最后到底被朱元璋“处理”了。但他究竟是被流放及流放到哪里,抑且被杀,却是未解之谜。

《明史》马皇后传说:沈万三因犒军得罪朱元璋,朱元璋决心杀他,马皇后苦谏“其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

《挑灯集异》说沈万三“高皇时,流窜岭南。抄其家,得聚宝盆,瘗之金陵城下,因名其门曰‘聚宝门’”(今南京中华门)。

《篷轩笔记》又记载一说:沈万三因儿子被定为“篮党”从而“发辽阳从戍”。《五杂俎》也有“因事谪辽阳”的说法。

而《蕉馆纪谈》则全盘否定流放说:“(沈)万三筑苏州街,以茅山石为心。上谓其有异谋,遂收杀之。以兵围其家,尽抄摘之”。则沈万三最后死于非命。

当沈万三富极而骄的时候,他的弟弟沈贵曾经写诗劝他:“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罐载酒木棉花。”不管是流放还是被杀,沈万三终于应了他弟弟的话。

也许是因为谜太多的缘故,有关沈万三的文章很少。年轻的朋友,你有兴趣解开这些谜吗?

《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的作品吗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

这怒涛滚滚般不可遏制的悲愤,绞肠滴血般痛苦的诘问,诅天地咒神祇,雄浑不羁的气魄以及用整个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叫,这震撼人心的诗句就是出自著名的《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千古美谈,家喻户晓。然而在中国文学史上,《胡笳十八拍》是否是蔡文姬所作,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蔡琰,字文姬,汉代文学家蔡邕之女,博学有才辩,妙于音律。然而身世悲惨,自幼随父亡命,初嫁河东卫仲道,未两年,夫亡。无子,归母家。兴平中,天下丧乱,为胡骑所掳,辗转流落匈奴12年,生二子。后曹操用金璧把她赎回,虽归故土,却抛别了亲生二子。以后改嫁同郡董祀。现存《悲愤诗》两首,一为五言,一为骚体。另部《胡笳十八拍》一篇。目前五言《悲愤诗》肯定是蔡琰所作,另二篇尚待研究。

《胡笳十八拍》是否蔡文姬作,历来说法不一。持肯定意见的有李颀、王安石、严羽、李纲、王应麟、韩愈、黄庭坚、罗贯中等;持否定意见的如朱文长、苏轼、王世贞、胡应麟、沈德潜等。

郭沫若作话剧《蔡文姬》,著文六谈《胡笳十八拍》,认为《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所作。他说,这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来。如果有过这么一位诗人代她拟出了,那他断然是一位大作家。郭沫若认为就连李白也拟不出,李白还没有那样的气魄,没有那样沉痛的经验。但是文史专家们有不同的看法。

归纳起来争论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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