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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民俗风情(3)

第三种观点则从民俗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婚礼不举乐是迷信习俗在婚姻礼仪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目的在于蒙骗邪魔。远古初民,由于受当时的科学知识及认识水平的限制,对风电雷雨等自然现象不了解,以为有一种神秘的超人力量在冥冥中支配着整个宇宙及人类的生活。人们对此心存恐惧,但又克服不了,所以在生活上迷信鬼神,而恐惧鬼神,又逐渐产生了以迷信思想为基础的各种奇风异俗。婚礼不举乐,实际上就是这种习俗在婚姻礼仪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台湾的马之骕先生在其所著的《中国的婚俗》一书中谈到了这一观点,他说:结婚乃大喜之事,常因此而招鬼神的忌妒,魔鬼必来侵害新娘。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所以故意作出相反的行为,不但不动乐,而且还要大举哀,借以蒙骗魔鬼,使邪魔怪祟望而生畏。

第四种观点认为,婚礼不举乐是原始社会掠夺婚的一种遗俗。掠夺婚是男子以强行掠夺的方式掠取女子为妻妾的一种婚姻形式,主要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从《易经》等典籍中可以看出,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不仅存在过掠夺婚,恐怕还是个普遍的现象。如对《易经》中屡次记载的“匪寇婚媾”,梁启超解释说:“夫寇与婚媾截然二事,何至相混?得无古代婚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哉!”(《中国文化史·社会组织篇》)可见,寇与婚并提,应该是掠夺婚的表示。而婚礼不举乐,有人认为就是这种掠夺婚所表现的遗迹。女家三夜不熄烛,是因为怕家中的女人被人夺走;男家三天没有乐声,是怕女家来犯而保守秘密。(《中国婚姻时》蔡枢衡先生也赞同这种说法,他在《中国刑法史》上讲:娶妇不举乐的古礼“当是掠夺婚时代女族警戒掠夺而男族警戒反掠夺习俗的残余”。

以上诸说,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何说为是,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

古代妇女缠足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分,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隋炀帝的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条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纂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

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聚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

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窅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窅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中国古代的“纳妾”

“纳妾”在现今社会已不复存在,而在古代却是极平常的事。

在中国的汉朝,有一个颇受汉武帝信赖的官吏,名叫东方朔,东方朔才思敏捷,能言善辩,被汉武帝倚为重臣,不长时间便由侍中郎,疾升为博士、待诏金马门等要职,而且经常领到汉武帝的赐银。有一天,汉武帝命东方朔陪自己吃饭,并当宴赐给他美食佳肴,东方朔谢这皇恩之后,并没有食用,而是揣在怀中,要告退回家。汉武帝颇为不悦,其他陪着皇帝吃饭的大臣们也纷纷谴责东方朔有失礼仪,而东方朔却坦然一笑,道:“陛下,臣是想用这些美味再去娶几个侍妾回来。”汉武帝素知东方朔诙谐有趣,便笑问:“你一共有多少妻妾呀?”东方朔摇摇头:“妻仅一个,妾却无法计算。”汉武帝纳闷地问:“莫非你也要当皇帝不成?”东方朔道:“臣不敢,臣只是每个妾娶回家只留一年,而后再寻新人,如此而已。”汉武帝大笑不止,挥手命东方朔退下了。

从上面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纳妾现象在中国古代是颇为常见的。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就是典型的一夫多妻制。是一个丈夫娶若干妻子一起生活。特点是夫妻之间不平等,妻妾之间也不平等,妾往往处于家庭的最底层。在《释名》中有对妾的解释;“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妾也被称之为:“次妻”、“旁妻”、“副妻”、“侧室”、“外室”、“小妻”、“小妇”等。在民间还将妾称之为:“小老婆”、“姨太太”。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公元前4300年~公元前2500年)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东汉桓帝蓄美5000。难怪一代美女王昭君进宫三年亦无人得识。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隋炀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1万。最高纪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4万之众,人数之多,令人咂舌。

宋代以后,帝王位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再也没有一个帝王挑战“万人”的记录。这并非说明帝王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更务实了。

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拔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嫔,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到了袁世凯时,纳妾之风愈演愈烈,袁世凯不仅一人拥有妻妾16人,这其中还有姐妹和姑侄。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

在明代的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

今天看来,纳妾制度是极不公平的,是对女性极为残酷的,是不人道的,是用无数女性的血泪写就的。但是,自纳妾制形成以来,却盛行数千年,根深蒂固,绵延不绝,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根本而言,纳妾制其实是一种原始社会形态。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门狩猎,女人在家住守,猎到食物后,要先让男人吃饱,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生则令纳妾现象更为制度化、普通化,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夫权统治是封建社会的相应产物和特征,纳妾制度正是附和了封建帝王专制的需要,才得以延续下来,直至新中国成立,纳妾制度才被废除。

古代女子为何以“头”为美

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梳在头顶上的高大发髻总称高髻。当时高髻有许多形,如灵蛇髻、白绾髻、白花髻、芙蓉髻、涵烟髻、缬子髻、堕马髻、飞天髻、回心髻、凌云髻、叉手髻等。目前各种服饰论著对某些高髻的认定尚不统一,下面介绍三种高髻。

一种是灵蛇髻,相传三国时魏文帝皇后甄氏所创,因其形如蛇绕扭转而名,形式多变。关于甄氏创梳灵蛇髻,还流传着一段相当有趣的故事。根据《采兰杂志》记载,甄氏入宫为皇后,宫廷前有一绿蛇,口中常吐赤珠,从不伤害别人,如果人要伤害它,它就隐没不出现了。甄后每天早晨梳妆,绿蛇就在甄后的后面盘结成一个发髻的样子。甄后觉得奇怪,就仿效着将自己的发髻梳成那种样子,没想到竟然巧夺天工。所以每天甄后都仿照绿蛇盘结的样子梳成自己的发髻,所梳发髻因绿蛇而变化不定,号称灵蛇髻。宫人都争相效仿,因为甄后的发髻每天都不一样,所以没有几人能效仿成功。

蛇形与髻形确有相似之处,悟出此点,则发髻自然不再拘泥于一定的样式,而可随心所欲地发挥。灵蛇的传说既有其荒诞性,也应该是从现实中产生出来的。有的论著认为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中洛神宓妃所梳双髻就是灵蛇髻。该图中宓妃椭圆形脸庞与圆回的发髻配合,更显得玲珑娇美。也有的论著将此髻定名为双环高髻。

一种是飞天髻,据说是受佛教影响而产生的一种发髻,始于南朝时代建康城中司徒府东府城的女性,以后为更多的人喜爱。飞天髻的梳法是先将头发集于头顶,然后分成几股,每股弯成一个圆环。有论著认为,河南邓县南朝墓出土的《贵妇出游图》画像砖中的二贵妇梳的就是这种发髻。图中贵妇身材修长,着宽大裙服,上竖的发髻奇特怪异形象飘逸婀娜。

东晋太元年间(376年),在女性中流行以“缓鬓倾髻”为特点的发式。最初是公主一类身份女性把这种发式视为盛装,接着普通人家女性也学习梳此式发髻。这种发髻是因为以往发髻式样太高,无法竖立,于是梳理使之披垂于额前,仅露出眉目,两鬓垂下的头发也往往掩住双耳。但这种发式需要头发很多,无法经常梳理,于是又在木框及笼架上预先用假发装成,形成一种时尚性的发式。当时一些贫家女性,因自己无力置办假发,就向他人借用,叫做自己“无头”,向人“借头”,所以史家认为这种发髻不吉祥,视其为“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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