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树叶上的露水滴在了仇英语脸上,长睫毛动了动,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坐了起来。
“这个觉睡得可真舒坦!”仇英宇接连又打了几个哈欠,即使以前在地球时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毕竟仅靠仇英宇这个不到17岁的少年支撑起那么大个游戏集团那也是有鸭梨滴。
不过也许以后就睡不了安稳觉了,在异界生存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想那么多了,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找人,对,就是找人,仇英宇再这么一个人呆着就快成野人了。
仇英宇不禁想到了那个经典儿歌,“找哇,找哇,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哇,跳个舞哇……”
仇英宇正是处于找个异界朋友的急其迫切的状态,孤独是一剂毒药啊。
可是这个电脑设备几百斤的大块头摆在这里,怎么可能到处乱跑,这可是仇英宇在异界的救命稻草啊。
没办法,仇英宇只好与花了一晚上养好伤的猎人在附近逛逛,顺便解决下肚子问题。
话说,猎人的打猎技术可是一流,不一会手里就提了三只魔鸡,背后背了一头野魔猪。
这里的野猪可没游戏里厉害,猎人分分钟就将它拿下。
看着丰富的猎物,仇英宇也是挺满足的,毕竟肚子问题已经解决了嘛。
这时,附近的草丛动了动,猎人的弓瞬间满弦,对着草丛。他们必须时时保持警惕,毕竟异界没有那么安全。
草丛里钻出一个银发少年,手里提着一头漂亮的兔子魔兽,嘴边还说着:“嘿嘿,终于逮到你了,还跑,小样,跟小爷斗,这次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银发少年一抬头看到了兴奋的仇英宇与弦满如月的猎,一下给吓到坐在地上。
“你…你们要干什么?打劫吗?小爷我…我可是“羊城商会”的首席商人,你们打劫小爷会后悔的。”一边颤抖地威胁仇英宇,还不忘一边用臀部向后移。
“额,别误会,我只是好久没看到其他人了,兴奋罢了,呵呵。”仇英宇一脸无辜道。
“你们,真不是打劫的?”银发少年虽说有点不相信,但已经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仇英宇点了点头,道:“我们真不是呀,只是想问下附近的村庄集镇怎么走。”
“这样呀。”银发少年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算盘,扒了两下,道:“这个你们得付给小爷我三个铜板惊吓费,一个铜板洗衣费,如果要小爷给你们指路得一个银币,不过附近的镇子离这里很远,帮人帮到底,小爷我给你们引路只收两个银币,但是小爷我是坐车来的,不可能走回去,你们让小爷我引路一定也要坐车的,车费另算,嗯,就两个银币吧。小爷就收你们三个银币三个铜板。怎么样。”
仇英宇暗道,真是个奸商,不过,这毕竟是他在这里遇到的第一个人嘛,黑就黑点吧,以后遇到一个人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
可是仇英宇根本就是身无分文,哪里有那么多钱呢?
无奈,银发少年只好收了仇英宇今天的“早餐”,算作一个银币三个铜板,剩下的钱等仇英宇到了集镇再给银发少年打工挣钱,直到挣满两个银币为止。
仇英宇让银发少年将车开到放电脑设备的空地上。
顿时,银发少年看到这什么大个铁家伙惊住了,后悔没多收仇英宇一点钱,但他出于说一不二的原则,也没多收钱。
仇英宇这下开心了,电脑设备有车运,就是方便。
上车,车前是一个状似马的魔兽拉的车,银发少年称其“马仔”。
不过这速度真不是盖的,在树木丛生的森林,跑得比奔驰还快。
在车上,仇英宇得知少年名叫“商仁”,看来他就是为经商而生的,在羊城经营着自己的小店铺,什么首席商人的只是他的向往罢了,他连“羊城商会”都没有加入呢。
这次来森林是为捕捉一名贵夫人在他那里定的一个珍惜兔子魔兽,就是他当时捉的那只漂亮兔子。
路上,仇英宇对即将到达的镇子不由得又多了几分向往。